合同调价方案

1、清单子目中没有单价的工程量

我部依据20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与200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单价分析,调后定额基价(确定的单价)=原基价+∑(工料机调后消耗量-工料机原定额消耗量)×工料机基期预算价格。材料依据现行公布的材料市场价。

人工按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定额中的单价未调价,机械按定额查出台班数,可调费用根据柴油用量乘以现在柴油价格,材料按定额查出材料数量乘以现在材料价格得出材料费用,其他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依据我公司的施工能力确定的费率。

2、整体调价的方案

我部建议两种调价方案,其一是采用价格调整公式,其二是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水泥、钢筋、钢绞线、碎石等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

结合准兴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我部建议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

整体调价。我部依据公路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 70. 1. (4) 条有相应规定: “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权重系数进行调价,除非由于工程的实施或根据第51 条工程的变更或其它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一因素

的权重系数不合理或不适用,则权重系数应予以调整。”凡是合同预期工期在24个月以上者,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人工和材料的价格涨落因素应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调价时,应按下述公式计算,价格调整公式(1)

)1 ....

e (

-

+

+

+

+

+

+

+

=

?

=

YL

YL

f

JX

JX

LQ

LQ

d

SN

SN

c

GC

GC

b

RG

RG

a

X

ZFE

ZH

ZFE

TJE

式中: TJE——对年累计支付额的调价额;

ZFE——年累计支付额;

ZH——综合调价系数;

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

a、b、c、d、e、f…——分别为人工费、钢材

水泥、沥青、机械使用费、燃油料费用等其他材料

费用在合同价格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X = 1-(a + b + c + d + e + f +…);

RG O——人工费基期价格指数;

RG——人工费当期价格指数;

GC O——钢材基期价格指数;

GC——钢材当期价格指数;

SN O——水泥基期价格指数;

SN——水泥当期价格指数;

LQ O——沥青的基期价格指数。

LQ——沥青的当期价格指数;

JX0——机械使用费基期价格指数;

JX——机械使用费当期价格指数;

YL O——燃油料费用基期价格

指数;

YL——燃油料费用当期价格指数。

合同价格调整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驻引黄工程项目监理部: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47款“价格调整”规定,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劳力、材料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合同价将根据价格变动指数采用公式法进行调整,且规定了基期价格指数和价格变动指数均为山西省统计局提供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 南二泵站土建合同自1998年7月开工至今,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并投入运行,工程师或业主均未提供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动的建筑业综合价格指数,因此南二泵站土建合同实施过程中因劳力、材料及其他价格变化的风险全部由我部承担,显然是不公平合理的。 2004年3月,我部从山西省统计局获得了部分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山西省统计年鉴2002),对于未提供部分的价格指数结合合同实施过程中原材料购进价格和投标时基期价格计算而来。 我部依据合同条款规定的公式法调整价格计算式、所获得的价格变动指数和年度支付的应付款累计值,分年度计算了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金额4955009元;并根据合同通用条款44.2款规定“利息的起算日期为假设没有争端存在,所增加款项本应予以证明之日”和合同专用条款44.1规定的“利率为每天0.024 %”计算合同价格调整迟收款项的利息为1284187元,本次价格指数调整金额共计6239197元。 现将土建合同价格调整报告呈报贵部,请工程师审查批复。 附件: 1、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2.南二泵站土建合同价格指数调整汇总表; 3、价格调整计算附表一~十二; 4、山西省统计局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 5、机械设备动力燃料及机上人工费计算表; 项目经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价格调整计算说明 一、综合权重计算 1、单价权重 根据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的单价分析表,计算人工、钢材、水泥、砂、碎石、木材、燃料、火工材料及机械一类费用、相关取费在投标单价中所占权重,权重之和为1。为简化计算,选用具有代表性的单价分析表计算,对于投标时采用加权平均综合单价的细目,计算权重时仍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详见附表一:单价权重计算表) 2、分类工程权重计算 首先进行分类。为提高价格调整的准确度,分类的工程项目选用工程量清单中覆盖面达到中标合同价的80%以上,但又要避免分类过细,使调价计算过于繁琐。我部按照工程量清单细目进行分类,分为:土方

劳动合同薪酬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薪酬补充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广州XXX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X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于2018 年1 月1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评的相关规定? ?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据考评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的奖励和进行撤职、降级、降薪等的处分。 二、薪资条款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税前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才津贴每月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住房补贴每月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行政级别用车补贴每月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业绩提成为销售纯利润的10%,提成结算按项目回款进度而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2000 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等同于转正工资,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人才津贴需员工本人提供相应银行卡,入职当月购买广州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2)员工全年考核分低于90分,或有两个以上月度考核分低于80分,不能获得年终奖。考核年度中途离职员工(包括辞退、辞职的),不享受年终奖。? 三、保密条款? (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尚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其他双方本着诚实、合理原则认为应当是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均属于公司保密范围; (2)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3)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 (4)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6)乙方不得允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9)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0)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以得到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三、公司制度的执行?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工作范文]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 篇一: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合同情况说明 由于本行业性质的特殊性,钢材价格随着市场的价格变动而变动,每天的价格都不固定,在签订购买合同的时候是框架协议,合同起着一定的制约双方的作用,制约货物的质量,价格标准,款项拖延的处理办法等。 20XX年与客户履行合同实际发生及剩余完成合同明细上游客户 下游客户 本公司销售回款的方式多种,主要分为:按照工程完工结款;工程进度结款;直接销售时间、数量结款。本企业回款比较及时,客户信誉良好是多年合作伙伴。 本公司与多家公司长期合作,签订大批量购销合同,因为上游进货需要现金交易,有时出现流动资金紧张。此笔贷款更能保证供货,本企业现金流量大,有正常利润和回款资金,还款没有压力。 北京诺亚腾商贸有限公司 篇二:履约情况证明 履约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于20XX年5月18

日与我项目部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负责xxxxxxx项目的施工。 xx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的技术熟练的人员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可达到约定的标准,能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节点任务。该公司拥有一定的承包资质和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款等其他款项。 xx公司在我项目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情况良好,特此证明。 xxxxxxxxxxx20XX年9月3日 篇三:合同履约证明 篇四:信誉声明及履约情况证明 信誉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XX年-20XX年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辜弃标的不良记录,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02 月24日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根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现场签证单, 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后办理签证,以签证为依据,按2003 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版《山东省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使用的相关文件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结算定额标准:执行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06《山 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及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价目表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44 元/工日。 材料价格取定:墙地面砖、各种管材(钢管、PVC 管、PPR 管等, 电工管除外)、石材、门窗、栏杆扶手、外墙面砖、吊顶材料,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盘柜、电线电缆、排气扇等各种电器设备及主材,通风管道、消火栓箱等消防设备,卫生器具及洁具、水箱、阀门等水暖卫主材,参照价目中未包括的材料、新型材料均由发包人供应 38 并付款,承包人按实(含采保费)列入结算,不列入承包人降价优惠费率的计费基数之内。 钢材和砼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中钢材只限于采用青钢、济钢、 莱钢三厂家总厂的产品,钢材、砼价格执行标准: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参照价×95%。 其他未定价材料执行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

参照价,列入承包人降价优惠费率的计费基数之内。 工程预、结算其他标准: (1)工程结算价款=工程总造价×88%(甲供材料及甲方定价 材料不下浮。钢材、砼执行相应时期《烟台工程标准造价管理》中的参照价×95%,不再执行乘以88%的系数。其余所有项目一律计取下浮系数)。 (2)建筑、装饰、安装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44 元/定额工日。 (3)定额取费中的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总包服务费不计取,社会保障费由甲方向劳保机构缴纳后返给乙方。 (4)工程类别:执行费用文件相关规定。 (5)有关措施费的规定:模板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按胶合板计 取(胶合板模板制作系数0.157);现浇砼梁及内墙脚手架不计取;超高费、模板支撑超高费按70%计取。 (6)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 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7)执行《烟台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发布的当期信息价的 材料价格及双方商定价格的均视为已含运输费及采保费;甲供材料乙方可计取1%的采保费;所有材料(包括除消防器材、配电箱、开关插座之外的甲供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均由乙方负责。 (8)天然地基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电梯、中央空调、锚 杆、__、防水工程、弱电工程(承包人负责管路预埋)、消防系统和

XX可调单价合同范本

XX可调单价合同范本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 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原合同编号:本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条合同单价款 3。1原合同单价款::。由于市场实际价格变更,增加合同单价金额人民币。 第二条合同说明。 4。1本协议作为原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中建八局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乙方: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篇二】 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分类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简介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

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 可调总价 可调总价合同的总价一般也是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物价计算合同总价。但合同总价是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而使所用的工料成本增加,可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可调总价合同列出的有关调价的特定条款,往往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调价工作必须按照这些特定的调价条款进行。这种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 摘要:材料价格调整一直是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不断的话题,目前建筑市场中,广泛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即合同一旦签订后,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而工程的实施一般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甚至几年才能完成,其间材料价格的不确认性最为突出,往往成为合同争议的焦点,以下描述将围绕材料价格调整展开。 关键词:造价、材料价格、调整 工程造价主要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的,而其中材料费所占的比例一般有60%~70%之多,因此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费用。而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然而,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此类合同表面上看更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材料出现大幅波动,业主就会陷入僵局。倘若材料价格大幅上调,造成承包商无法承担,则承包商通常以停工作为威胁,迫使业主调整材料价格,而当发生类似情况时,多数业主都会做出调价的让步;相反的,当出现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时,价格下降的幅度通常会被作为利润,顺理成章地收入承包商的囊中。由此可以看出,在总价包干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业主非但没有成功地将材料涨价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相反地,却为材料价格下调的利润买了单,因此在合同中制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则成为了当务之急。 建筑市场中的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个方法: (1)按实调整(抽样调整法):按实调整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包括:

承包合同调价补充协议

脚手架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脚手架班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甲方):******************工程项目部 承包(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一)、分包工作日期:指第一挑外脚手架搭设开始日期至外架开始拆除日期,双方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本合同分包工作期限双方约定1#、2#、3#、4#、5#、6#、7#、8#楼±0.000以上总工期为16个月。地库含人防工程总工期为4个月.如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内,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费用,甲方超出约定时间15日外,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各单体分别办理搭拆日期签字手续。春节期间,外架期限延顺20天数。 (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包工包料。1#、2#、3#、4#、5#、6#、7#、8#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幼儿园、商业楼±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负一、二层的建筑面积。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悬挑槽钢、吊索、卡扣,竹笆、密目网、平网、踢脚板、外架底垫、挑钢用的木头楔、预埋管件材料等安拆全部工作内容。预埋环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制作。安装与切割由乙方负责。) 2)、卷扬机棚、搅拌机棚、钢筋操作棚、垂直运输设备进料口防护棚等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 3)、垂直运输设备的接料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料台的铺板由甲方负责) (包括杆件的油漆及分色)4)、主要出入口的安全通道防护棚、循环通道防护棚的搭设和拆除; 5)、四口、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油漆分色和拆除;(放线孔、烟道孔、泵孔除外) (根据方案施工,人工费和材料费超过壹万以上,6)、拟建建筑物临近高压线围挡防护和拆除; 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7)、悬挑层水平网护;(隔离板防护甲方负责) 8)、塔吊附着安装的平台搭设和拆除; 9)、塔吊半径内的所有临时设施的防护; 10)、深基坑支护时的临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11)、深基坑施工人员上下的临时斜道及栏杆的搭设和拆除;(局部有二次搭拆) 12)、提供模板安装所需的钢管、扣件和顶托; 13)、提供楼层面外挑钢平台并负责安装和拆除; 14)、电梯井临边防护,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实施; 15)、第一挑架以下外架的二次搭设与拆除。 16)、楼层钢平台的制作、油漆、钢丝绳、卡扣及预埋环安装、每层次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满足木工班组的施工要求)、安全网钢管的恢复。每层接料钢平台必须设置2台。 17)、穿过墙柱的工字钢周边泡沫或木盒的拆除与清理。 18)、施工升降机在地库顶板处的加固(参照加固方案)。 19)、地库外墙板模板加固提供水平杆和竖向杆(竖向、横向杆的数量间距满足强度要求)。内墙板的模板加固只提供水平杆。 20)、除钢筋防护棚、地库周边防护须二次搭设外,其他二次搭设的有项目部承担费用。计时工按 **** 元结算(不分技工和壮工)。 21)建议钢管使用的油漆为菱湖牌。 22)提供砼泵车支垫用的钢管,由瓦工班组使用完及时归还原位。 23)密目网、大眼网、竹笆必须是新的,其中密目网、大眼网应符合相关要求,提供检测报

合同执行延期情况说明

关于1600℃自动升降炉合同执行延期交 货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购买我公司(*****有限公司)的1600℃自动升将炉(型号规格:TC-16S3 450mm*300mm*250mm),由于诸多原因,原定于20**年**月**日发货,实际于20**年**月**日完工,同时由于春节到来,应贵方要求,我们将在春节过后与贵公司商谈发货。对于炉子的延期交货给贵公司造成的不便我们致以最真诚的歉意,关于炉子的延期交货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这台高温自动升降炉是非标产品,为保证炉子的质量,炉子的设计和审核确认比其他标准的产品复杂的多,以致在时间上超出了预期。 2.为保证产品质量,我们专门订购了一批日本生产的纤维板作为保温材料,但由于合作厂商在年底前业务繁忙,货源紧张,同时我们不可能只为此炉定几块板,是定了一批货,量大,所以订货周期比往常较长。 3.为了使用方便,我们对液压装置进行了改装,液压装置在自动升降的基础上,改为手动泄压升降与自动一体。比直接使用成品液压装置工期加长。同时我们为保证液压装置的质量,防止漏压漏油,以及长时间使用炉子出现,炉口下降的情况,我们对炉子进行了无载和重载条件下的实验,每次实验两天,延长了炉子的生产周期。 4. 年底,各合作厂家业务都比较繁忙,同时物流运输的紧张,造成我们很多的原材料订货周期加长,例如氧化铝空心球砖、硅钼棒等一些非标材料的定制。 5. 多名员工结婚请假出差调试造成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单个炉子工期加长。 由于上述情况以及其他诸多原因造成交货延后,我们在此再次深表歉意,我们所能做的便是竭尽所能做好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我国关于合同调价的若干规定(1)

我国关于合同调价的若干规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价款调整: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谁的孩子,谁抱走) (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9)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一)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改

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对分包工程合同的补充,如与劳务分包合同条款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承包范围: 二、工程质量: 本工作必须达到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以最终获得的证书为准。 三、工期要求:(包括节点工期) 四、工程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暂定)其中人工费占价款的%。 小写:¥元。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在施工中总价包死,不再调整。 2.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照。 3.采用计时单价方式,计时单价由乙方每日统计其用工数量,报送甲方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确认签字。 4. 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拒绝甲方安排(如:安全、文明施工;塔吊基础制作和配合安、拆;塔司伙食费;对拉螺栓制、安;土建、水电、钢结构等预留、预埋;各种交叉、配合;农民工管理配合等等)。施工工期的所有影响因素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增加费用。 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的,甲方按照乙方完成合格工程的 %进行结算,乙方无条件退场后日内付清。 五、工程款支付:

1. 付款方式: 2.因工程质量及工期延误,造成业主、监理或项目部对甲方的处罚,甲方将按罚款数额的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在支付当期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必须于每月25号报送甲方上月农民工工资领用单、当月考勤记录并在民工生活区公示3日后,甲方方可进行支付本月工程款,否则有权拒付。 4. 支付各期款项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建安发票(发票必须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5. 甲方项目部、分公司签署的结算资料仅做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只有经甲方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核,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成本管理部盖章后的分包结算书才能成为本工程的有效结算资料。 6.所有款项均在业主支付甲方该部分工程款后支付。 六、合同价格的调整: 对设计变更中单项费用在元(含)以下的不做调整,在元(不含)以上的做调整①价格调整的程序:若发生影响合同价款的事由,乙方需在7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请求并附所有证明资料。若乙方未按本条所述时限和方式提出合同价款调整的请求,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调整金额,乙方不得再行提出任何异议。②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格调整,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照已有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填报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根据业主签证下浮 %确定。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价款及其他依合同约定追加的合同价款由双方确认后在最终结算时一并支付。 七、工程延期: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附上相应的证据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按甲方批准时间顺延阶段工期或总工期,但乙方无权要求因工期延长引起的合同价款的增加。若本条所述审核需建设单位审批的,则以建设单位审核结果为准。除上述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况导致的工期延误,及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不影响分包工程工期,也不涉及任何费用及利润的增加。 乙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直接向乙方发布指令,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违约责任及罚责: (乙方除承担本协议的罚责外还承担该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违约责任、罚责,如有冲突,与本协议为准) 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安排赶工措施,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采用此种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的,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如承包人未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可以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根据掌握的实际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2.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或工程量的增加(减少) (1)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标准提高(降低)按实际发生调整; (2)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应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幅度(±10%),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2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清单漏项,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4.2.3工程量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减少)等 由发包方或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结算实按实际发生调整。其综合单价的确定:由于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工作范文]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 两个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受雇方要向雇主出示一份合同的执行情况说明。下面是xx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为保利山渐青二期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我司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计划性、有序性、严谨性、目标性的安排部署,具体为:现场实际尺寸的测量、下料生产、发货进场、监理验收、分货到位、成品安装、成品保护、成品维护等各个环节,我司委派了不同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到位。 我司针对于甲方所要求的山渐青项目太阳鸟、观星台组团阳台铁艺栏杆;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间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前院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PQ户型入户铁艺门、等工程项目绝大部分基本如期完工。也有部分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问题有轻微延误工期的情况(比如太阳鸟阳台栏杆),具体原因系数说明如下: 1、土建原因:由于部分土建施工工作面不规整导致我司技术员在下料过程中尺寸出现一定偏差,以致于到货进场

的一部分栏杆成品无法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故此批产品不得已只能返厂,然后重新加工生产、发货进场、安装,故此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2、上道工序拖延:我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GRC罗马柱没有安装,由于栏杆对于安装精度要求比较高,罗马柱没有安装直接导致栏杆无法精确定位居中,因此我司和贵方协商, 最终结论是:GRC安装完成后,具备工作面,栏杆方能安装,此项直接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3、天气原因:为确保工期,我司要求安装工人加班加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做工,但事与愿违,一次下雨天做工,我司其中一位安装工人不小心被漏电击中昏迷,由于抢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严重后果,为避免同类事情发生,确保工人安全,体现甲方文明施工精神,我司严谨下雨天以及天气恶劣情况下做工,此项也会轻微影响工期。 以上为我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延误原因说明,呈贵司审阅! 聊城市高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XX年4月26日 劳动合同使用情况说明 劳动合同情况说明 第一条1款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编号: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 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 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范文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相对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纠纷而言,最常见又最难解决的是结算纠纷。实践中,许多结算纠纷常常旷日持久,久拖不决,结果施工方往往受到较大损失。笔者作为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探讨建设工程常使用的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在履行中经常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并讨论相应的法律防范措施,以使施工方能加强合同管理,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变更与索赔问题 实践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提什么索赔。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置换成为工程变更。 但是,变更与索赔是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性质不同的两种方式。变更(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即变更始终是在合同价款之内,它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增高,也可能导致其降低。而索赔则完全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索赔的定义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篇一:新《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协议前提 1.1甲方承认乙方在厦门**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年资工龄,其在甲方的工龄延续累计,并延续原年资核算方式,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及劳力贡献给甲方事业,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 1.2乙方应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实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或处置。 二、保密条款 2.1 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1)乙方从甲方获知的已经或将要用于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文字资料、管理制度、表格、单证、工作标准、工作程序、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2 保密义务: (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 (2)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使用任何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务,均不会侵犯前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公司任何产品或服务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已知的或尚未公开的有商业价值的资料; (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2.3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2.4 甲方支付给乙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吗? 作者:周吉高鞠恒点击次数:3325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已被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这对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承发包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示范文本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加上有些对其不熟悉,因此,承发包双方在使用新版示范文本过程中,亦产生了许多纠纷,其中,关于固定价格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就是一个引发纠纷的突出问题。 案例: 某承包商中标承建一厂房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承发包双方选用了新版示范文本为合同文本。在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金额2320万元。在专用条款第23.2款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格即为招投标中的中标价格。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发包人委托有审价资质的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为准)。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根据“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之约定,编制并向审价单位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但是在审价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该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包干合同产生争议。发包方认为,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故本合同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承包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是竣工工程量按实结算,故本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 由于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与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的合同结算价款大不一样,后者比前者的结算款要高10%。因此,对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按单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尚有盈利,否则,必然会亏损;对于发包方而言,如果按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结算,则其可以节约10%的成本。因此,双方对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究竟为单价包干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争执不下。于是,双方并审价单位共同至本律师事务所咨询。经笔者为他们详细分析,发包方、审价单位最终同意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承包商因此而获得承包该工程应得的利润。 为什么该合同应认定为单价包干合同而不应认定为总价包干合同呢? 实际上,新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2款约定的三种合同价款确定方式系《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的三种工程价格类型。即:固定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可调价格。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该规定中的工程价格、固定价格、可调价格均系新概念,根据《暂行规定》第五条工程价格构成第1款“工程价格由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酬金)和税金构成”之规定,工程价格实际上就是指通常所称的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由直接费、综合间接费、利润、开办费、其他费用、税金组成),即工程价格中之“价格”指“造价”,是量和价的结合概念。但是,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及其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是否指“造价”呢? 我们认为,因工程价格与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确定的价格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故这些概念中的“价格”应理解为“造价”。但是,这个合同定义条款中出现的“价格”并非指“造价”,只能理解为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否则,该定义条款就犯了“造价”系“造价”之循环定义的错误。同时,我们不妨将上述“价格”分别替换成“造价”及“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则《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变更为:“工程造价的分类。(一)固定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二)可调造价。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而调整。……(三)工程成本加酬金确定的造价。工程成本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

建设施工合同价款调价因素

《建设施工合同工程中的价款调价因素分析》 摘要:本文分析常见价款调整方面的争议、有关依据、一般处理原则、条款设置建议以及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以期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合理签订工程造价条款,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调价因素 2003 年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 年)(以下简称“03 清单规范”),标志着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根本转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鼓励施工企业自主报价,定额成为投标报价的参考。建设工程计价是一个多次性计价的过程,在工程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随着工程实际的变化不断调整价格预期。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需要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阶段就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行判断和识别,并且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而我国现行的 99 合同示范文本是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制订的,并未随着建设工程计价模式的转变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带来了出

现了不适用和不完善的情况,需要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进行对应的调整。 2007 年发改委牵头的九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其中第四章为合同条款及格式,提供了合同通用条款,但专用条款需要各专业部委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09 年 5 月住建部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09 施工招标文件”)的意见,其中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具体执行时间未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其组成条款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不论是 99 合同示范文本还是 09 施工招标文件,都需要合理签订价款调整条款,为今后工程施工及价款结算提供依据,通过对风险的事先控制有效防范风险。近年来人工工资上涨、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实践中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引起了很多造价争议,特别是关于工程价款的调整条款。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价款调整的常见争议

劳务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劳务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劳务合同补充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那么劳务合同补充协议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在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劳务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1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鉴于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乙方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本补充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其岗位工作。 第二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的要求和标准。乙方应遵守同其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甲方的规章、制度和规定。 第三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标准,以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为前提。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书》及《劳动合同书》

补充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协商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动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条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动报酬: 1、因乙方提供劳动服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补充协议终止: (一)双方就解除本补充协议协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补充协议义务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八条本补充协议做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文2 总包方:XX中公司 分包方:XX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