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信息月报功能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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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典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13]483号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典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13]483号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典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典当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13〕483号)各市州商务局:近年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的需要,全省典当企业呈快速增长之势,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行业管理情况看,绝大部分典当企业经营规范,管理严格,但部分企业也存在着管理失范的现象,违规经营时有发生,个别企业被商务部通报批评。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典当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及商务部相关要求,各市州典当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经营和误报情况(详见附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超范围从事典当业务。

一是典当企业违反规定,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超出经营范围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二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或不够认真负责,在办理动产质押或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时,误列为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造成有名无实的超范围经营情况。

(二)超费率从事典当业务。

典当企业在办理业务时,没有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自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超额收取综合费用。

具体表现为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超过了当金的4.2%,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超过了当金的2.7%,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超过了当金的2.4%。

(三)超利率从事典当业务。

典当企业在收取利息时,没有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结合典当期限加以折算,随意超额收取。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一个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搭建的全国性平台,致力于为国内企业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该系统依托于政府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合作等方式,为用户提供信用评级、信用查询、信用报告等多种服务,有效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力。

该系统以全国的各类市场主体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企业
经营业绩、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衡量,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体系。

在提供企业信用查询服务的同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还向公众提供信用评估、信用管理等服务,满足不同行业及个人的信用需求。

作为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一部分,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系统秉承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原则,通过普及信用体系知识、宣传良好信用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等手段,引导市场参与者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使得企业在经营当中更
加注重信用问题,促进了市场主体良性竞争、规范经营行为的形成。

在实践中,该系统通过提供信用保障、加强市场监督、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等方式,对于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总体来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
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能够有效提高国内市场主体的信用素质和信用意识,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该系统的运
营也需要一定的政策、法律、技术和管理支持,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共同推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doc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doc

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2018年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官网:/zhejiang.jsp浙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点击进入/zhejiang.jsp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二、系统功能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注册号是精确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

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3、3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

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三、信息说明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指南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流程图
二、企业用户注册操作指南
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
四、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操作指南
五、企业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操作流程图
年度报告 在线填报
企业用户
企业用户注册
企业登录
其它自行公 示信息填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操作指南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操作指南
备注:
1、保存后但未公示之前是可以进行修改以及删除操作。 2、保存并公示之后只能进行修改操作。 3、点击修改按钮(可以进行变更、注销、被吊销、其他无效信
息操作)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指南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
1、请先在“注册号”栏中输入您 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号。 2、然后在“密码”栏中输入您在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时所录入的密 码。 3、接着在“验证码”栏中录入右 边显示的验证码,注:验证码不 区分大小写。 4、最后请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 行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写或企业 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在线填写。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操作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登录地址
一、直接访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域名地址 二、企业登录广西工商红盾网: ,点击企业信用公示即可。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操作指南
以联络员身份登录后,依次进行:阅读在线填报须知---年度报告 在线填报(依次填完表格)---预览核对---提交并公示。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操作指南
依次按照上方标题从左到右填写,每页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说明公示平台年报、其他信息申报功能指南2015-03-01目录第一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准备工作 0一、普通用户登录...................................................................... ........................ 0 二、已支持的浏览器列表及设置...................................................................... ... 0 第二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功能操作简介. (4)一、首页...................................................................... ...................................... 4 二、联络员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登录...................................................................... ...................................... 5 四、年度报告报送...................................................................... (7)1. 基本信息 ..................................................................... . (8)2. 网站或站店信息...................................................................... (10)3. 股东及出资信息...................................................................... (11)4. 对外投资信息 ..................................................................... . (14)5. 资产状况信息 ..................................................................... . (17)6. 股权变更信息 ..................................................................... . (18)7. 对外担保信息 ..................................................................... . (19)8. 党建信息 ..................................................................... .. (21)9. 预览并公示...................................................................... ...................... 22 五、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 (24)1. 行政许可信息 ..................................................................... . (25)2. 股东及出资信息...................................................................... (29)3. 股权变更信息 ..................................................................... . (32)14.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 .. (34)5. 行政处罚信息 ..................................................................... . (36)六、市场主体查询...................................................................... . (37)2第一章年报申报、其他信息申报准备工作一、普通用户登录1、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点击“湖南”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

当票管理

当票管理

商务部关于全国统一当票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商建发[201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管,规范典当行的经营行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国统一当票及续当凭证格式,以及有关使用和管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

全国统一当票分为“当票”和“续当凭证”两类,分别在典当和续当时使用。

二、典当交易必须开据当票。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

三、当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监制。

四、典当行使用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必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购领、核销。

当票和续当凭证购领、核销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五、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监管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当票信息化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管信息系统中对企业领取的当票和续当凭证进行备案,系统中登记的当票和续当凭证号码应和实物票据保持一致。

典当行在开据当票时,需要将票面的数据信息提交到监管信息系统中。

六、当票、续当凭证印制及打印要求:(一)当票和续当凭证均为一式四联,包括:存根、财务、保管、当户。

在当户一联的背面,当票应印制典当须知(见附件1),续当凭证应印制续当须知(见附件2)。

(二)当票、续当凭证须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纸张的克重要求为:上纸45克,中纸52克,下纸80克。

当票的成品尺寸统一为210×140毫米,表格尺寸为187×93毫米(当票样式见附件3);续当凭证的成品尺寸统一为210×85毫米,表格尺寸为154×45毫米(续当凭证样式见附件4)。

(三)当票和续当凭证票号统一印刷在票据上,当票和续当凭证的票号至少为10位,号码不得重复,前两位为典当经营许可证的省别号(省别号定义见附件5),第三、四位为当票印制的批次号。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年报业务介绍资料


工商部门公示信息
(一)企业登记、备案信息 (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公示信息
1、企业年度报告信息 2、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 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
2、使用功能: A、年报; B、即时信息公示 C、信息纠错 D、 查询
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 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企业从业人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信息; (三)企业开业、存续、停业、清算等经营状态信息; (四)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信息; (五)网站或者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从事网络经营的信息; (六)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信息。
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以及变动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相关政府部门公示信息
(一)企业取得行政许可的信息 (二)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用户登录模块
1、登陆方式: 首次登录需先注册,注册后登录即填入 注册号、密码和验证码即可。
第(一)、(二)、(三)、(四)、(五)项信息应当公示;第(六) 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公示。
二、企业年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川商建[2013]42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商建〔2013〕42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经厅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四川省商务厅2013年5月21日附件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典当业监管制度,切实保证典当业规范经营,促进我省典当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典当业监管实施办法。

一、监管责任(一)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省商务厅负责全省典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监管工作政策,安排部署典当企业设立和年审工作;对《典当经营许可证》和当票进行管理,建立典当行业重大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开展监管和检查工作。

(三)市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典当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现场检查和约谈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和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典当企业经营合规性和业务、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防范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对辖区内的典当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二、监管内容(一)加强对典当企业资金来源和运用的监管。

严格财务报表中应收及应付款项的核查。

典当企业的合法资金来源包括:(1)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注册资金;(2)典当企业经营盈余;(3)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从商业银行获得的一定数量的贷款。

(二)加强对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监督管理。

对典当企业银行开户账户进行备案登记,抽查企业的银行发生额对账单和现金,防止出现资金抽逃、违规融资。

现金管理要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强现金安全管理。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用户使用说明共12页word资料

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东⽤户使⽤说明共12页word资料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东)⽤户操作说明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东)⽤户使⽤说明⽬录全国企业信⽤信息公⽰系统(⼭东)⽤户使⽤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录 01概述 (1)2前提要求 (1)3使⽤说明 (2)3.1企业填报 (2)3.1.1 填报流程及准备 (2)3.1.1.1填报流程 (2)3.1.1.1.1 年度报告填报流程 (2)3.1.1.1.2其他⾃⾏公⽰信息填报流程 (2)3.1.1.2填报准备 (2)3.1.1.2.1注册 (2)3.1.1.2.2登陆 (3)3.1.1.2.3找回密码 (3)3.1.2 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3)3.1.2.1企业年度报告填报 (3)3.1.2.1.1基本信息 (4)3.1.2.1.2⽹站或⽹店信息 (4)3.1.2.1.3股东及出资信息 (4)3.1.2.1.4对外投资信息 (4)3.1.2.1.5资产状况信息 (4)3.1.2.1.6股权变更信息 (5)3.1.2.1.7对外担保信息 (5)3.1.2.1.8党建信息 (5)3.1.2.1.9预览并公⽰ ........................................................................................... 5 3.1.2.2个体⼯商户年度报告填报 (5) 3.1.2.2.1基本信息 ............................................................................................... 6 2019-10-1 ⼭东省⼯商⾏政管理局3.1.2.2.3⽹店或⽹站信息 (6)3.1.2.2.4资产状况信息 (6)3.1.2.2.5党建信息 (6)3.1.2.2.6预览并公⽰ (6)3.1.2.2.7 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书 (7)3.1.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填报 (7)3.1.2.3.1基本信息 (7)3.1.2.3.2⾏政许可情况 (7)3.1.2.3.3⽹站或⽹店信息 (7)3.1.2.3.4分⽀机构情况 (8)3.1.2.3.5资产状况信息 (8)3.1.2.3.6预览并公⽰ (8)3.1.3其他⾃⾏公⽰信息填报 (8)3.1.3.1⾏政许可信息 (8)3.1.3.2股东及出资信息 (9)3.1.3.3股权变更信息 (9)3.1.3.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9)3.1.3.5⾏政处罚信息 (10)3.1.4 年度报告书下载 (10)3.2 查询企业 (10)3.2.1 ⼯商部门公⽰信息 (10)3.2.2 企业公⽰信息 (10)3.2.3 其他部门公⽰信息 (10)3.2.4其他公⽰查询 (11)4技术⽀持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11)4.1技术⽀持 (11)4.2注意事项 (11)1概述2019年2⽉,国务院发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案》,明确提出“构建市场主体信⽤信息公⽰体系。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典当行业实施规范化及网络化管理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典当行业实施规范化及网络化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云商市[2008]149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全省典当行业实施规范化及网络化管理的通知(云商市〔2008〕149号)各州市商务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05〕187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8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典当业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的通知》(商建字[2008]119号)精神,加强对全省典当行业规范化、网络化管理,推进典当行业的信息化,实现行业资源、信息集成共享,使典当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轨道,促进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行典当行经营全过程网络监控。

启用新的典当管理信息系统“云南典当网”,各级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可利用网络对典当行日常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和行业服务,检查和发现嫌疑当物或嫌疑人进入典当行交易的情况。

二、完善典当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典当管理信息系统将开辟政策法规,典当监督管理,当票,典当合同,典当档案,统计,与公安机关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关联以实现自动比对、查询、报警,典当企业基本情况查询等功能。

2009年先行典当监督管理、典当合同、当票、典当档案计算机统一管理。

三、《云南省当票》和《云南省续当凭证》实行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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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
信息报送功能
使用说明

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 1 -

一、功能说明
根据商务部对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自2011年起开始
启用“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与2007年起运行的
“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行,现为方便各级用户使用,将以
上两个系统的功能进行整合,自2012年7月6日起将原“全国典当
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信息报送”的功能移动到“全国典当监
管系统”(企业版)中,今后企业不需要再登录原“全国典当行业监
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业务数据录入、上传、票据打印及上报月报
只需要登录“全国典当监管系统”(企业版)即可完成全部操作。

二、操作权限
用户类型 报表操作权限
典当企业 上报 修改 查看

三、报送流程
全国典当监管系统”(企业版)

主管部门末审核、未汇总 或主管部门驳回 提交地市主管部门
已报送的报表

上报月报 修改月报 查看月报

证书管理
- 2 -

四、报送方法
(一)报送入口
企业用户联网登录 “全国典当监管系统”(企业版)后,选择“证
书管理”菜单下的“上报月报”进行企业月报表的报送。

图1 报送入口
(二)上报月报
点击“上报月报”进入月报报送页面,选择相应上报月份后,点
击“上报”,进入月报表填报页面。

图2 上报月报
- 3 -

1、首次上报
典当企业本月在系统中首次上报时,可一次性填报所有表格数
据。页面显示第一张报表《资产负债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按钮,页面自动跳转到下一张报表,直至所有报表填写完成。
2、多次上报
首次上报后,会在上报页面显示上报状态“已上报”或“未上报”。
如果发现有报表显示未上报,说明该报表未上报成功,按顺序选择未
上报的报表进行补报。

(三)修改月报
报表为“已上报”且在主管部门没有审核的状态下,可随时进行
报表数据的修改。选择“证书管理”-“修改月报”

图3 修改月报
注:若主管部门已经进行月报汇总,除省级主管部门外,其他用户均无权限修改报表,若
企业在省级汇总后需要修改报表,请联系省级部门进行修改。

(四)查看月报
若需要查看或打印选择“证书管理”菜单下的“查看月报”可以
查看已报送的月报信息,在查看页面选择打印,即可打印企业月报。

图4 查看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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