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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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矿区概述 (5)

第一节概述 (5)

第二节开采技术条件 (7)

第二章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9)

第一节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9)

第二节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10)

第三节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 (13)

第四节其它相关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4)

第三章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6)

第四章瓦斯治理方案 (18)

第一节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18)

第二节防尘供水系统治理方案 (30)

第三节防灭火系统治理方案 (31)

第四节瓦斯抽放治理方案 (33)

第五节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33)

第六节其它相关系统治理方案 (38)

第五章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41)

第一节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41)

第二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5)

第三节加强监督检查 (46)

第四节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 (46)

第五节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47)

第六章预期效果 (48)

附录:

弥勒县吉田煤矿《采矿许可证》;

弥勒县吉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证书》;

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7月5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重庆煤科院于2005年6月29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2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云南省煤矿安全计量监测站于2009年6月15日出具的云南省弥勒县吉田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弥勒县吉田煤矿《煤矿生产能力复核证书》。

前言

一、瓦斯治理原因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201号),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弥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弥勒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弥勒县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发改[2009]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切实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三、瓦斯治理基本要求

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找出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瓦斯治理工作到位。力求达到生产布局优化、开拓开采正规、系统合理可靠、监测监控有效、现场管理到位,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瓦斯治理基本原则

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2.合理生产布局,确保抽、掘、采关系平衡。

3.瓦斯治理能力大于生产能力。

4.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通风可靠)确保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5.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抽采达标),实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

6.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有效),确保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7.严格管理(管理到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严格监督。

8.排除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瓦斯治理目标

1.防范一般瓦斯事故、杜绝较大瓦斯事故与重大瓦斯事故;

2.防范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

3.建立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最大限度地消除瓦斯危害;

4.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六、瓦斯治理范围及治理重点

我矿现在正进行9万吨扩建项目改造,主体工程已完成。本次瓦斯治理按扩建后矿井实际情况考虑,矿井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由于我矿为扩建矿井,在扩建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生产和扩建的关系,特别是做好通风系统的管理,不同施工阶段必须编制相应的通风技术措施,严防出现通风事故。

瓦斯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我矿生产现状及各系统实际情况分析,治理方案应以通风系统改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等安全系统为目标,配合各项保障措施来达到瓦斯治理的基本要求。

七、瓦斯治理主要依据

(一)政策法规

1.《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

2.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3.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4.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5.煤矿瓦斯抽采标准(AQ1027-2006)及瓦斯抽采指标((AQ1026-2006));

6.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201号;

7.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8】160号);

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好;

9.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瓦斯治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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