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计规范
汽车空调制冷管路设计要求

绩效评估过程与面谈技巧绩效评估是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系统化的评价。
在评估员工表现时,需要通过特定的流程并运用一定的面谈技巧,确保评估能够精确、公正地进行。
本文将为您介绍绩效评估的过程和面谈技巧,以帮助企业有效评估员工表现。
一、绩效评估的过程1. 设定绩效标准在考核员工时,需要明确的是评估的标准。
因此,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绩效标准,以评估员工在各项工作职责和目标上的表现。
这些绩效标准应该是可以量化的,能够反映出真实的工作表现。
2. 收集评估数据在开始评估之前,需要搜集评估数据以了解员工的表现。
这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询问同事、参考工作报告和项目成果等方式进行。
这些数据将有助于评估员工在实现公司目标和标准方面的表现状况。
3. 绩效评估当数据搜集完毕之后,需要将数据反映到员工绩效表现中。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认真考察员工是否达到和超越了制定的绩效标准。
如果员工的表现不能满足标准,则需要制定处理方案,并向员工明确未来需要改进的方向。
4. 推动绩效改进绩效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確保员工持续改进工作。
根据评估的结果,需要确定无效措施以及支持员工发展的计划。
推进改进需要依据员工的优势和弱点制订可行的计划以迎接未来的挑战。
二、面谈技巧1. 保持专业态度在面谈中,企业需要保持专业态度,以确保面谈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面谈时,应保持冷静,避免冲动和主观性。
对于任何评估结果和所得出的结论,需要用清晰的语言详细地解释,以便员工能够理解收到的反馈意见。
2. 聆听员工意见在面谈中,需要倾听员工的反馈,以了解员工对自己的看法。
问题是评估过程中最主要的环节之一。
员工可以表达对自己的态度和对领导的看法,以便他们获得针对性的评估。
3. 维持氛围和确保员工信任优秀面谈技巧不仅仅是思想,还涉及管理技巧。
对员工的评估可以增强他们的自我效能感,同时也能让他们对企业更加信任。
因此,面谈时,需要加强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互动,以维护和谐氛围。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空调系统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空调系统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建筑物的空调系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合理的设计与规范的要求能够确保空调系统的高效运行,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中的建筑物空调系统规范要求,以及它们对空调系统性能和能源效率的影响。
一、建筑物内部布局建筑物在进行空调系统设计时,需要考虑建筑物内部的布局。
合理的布局能够有效利用空间,降低空调系统的能耗。
建筑物的主要功能区域应该位于靠近空调系统的中心位置,以便实现最佳的空气流通效果。
同时,需要确保空调系统能够覆盖到每一个房间,并且考虑到房间的不同使用需求,给予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
二、新风系统要求建筑物的空调系统不仅需要考虑对室内温度的控制,还需要考虑室内空气质量。
为了提供新鲜空气并排出污浊空气,建筑物应当配备一套新风系统。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需求,新风系统的要求会有所不同。
例如,在医院和办公楼等需要高质量室内空气的场所,对新风系统的要求会更为严格。
三、供暖与制冷要求建筑物的供暖与制冷要求是建筑设计中空调系统的核心。
根据建筑物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使用需求,需要确定合适的供暖与制冷方式。
在制冷方面,常见的方式包括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和多联机空调等。
供暖方面,可以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或者分户供暖系统。
此外,还应考虑到供暖与制冷的节能效果,选择能源效率较高的设备和技术,减少能耗。
四、管道与通风要求建筑物空调系统中的管道和通风系统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
管道的敷设应当符合安全、便利、美观的原则,避免对建筑物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风量控制以及室内外空气流通的要求,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能耗。
五、能源效率要求在建筑设计中,提高空调系统的能源效率是一个重要的目标。
采取一些措施,如使用节能型设备、合理设置温度与湿度、定期设备维护和管理等,能够减少能耗并提高系统性能。
此外,建筑物的绝热设计也是提高能源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六、自动化控制要求为了更好地控制建筑物空调系统的运行,现代建筑设计中普遍采用自动化控制技术。
冷库设计规范 (2)

冷库设计规范1. 引言冷库是专门用于储存和保鲜冷藏物品的设施,其设计规范直接影响到冷藏物品的储存质量和使用效果。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冷库设计规范,以确保冷库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满足用户需求,并提高冷藏物品的储存效果。
2. 设计要求2.1 温度控制•冷库内部温度应能够控制在设定的范围内,一般为-18℃至10℃。
•温度控制应具备自动调节和报警功能,确保温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冷库内部温度应能够适应不同冷藏物品的储存需求。
2.2 保湿控制•冷库内部湿度应能够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一般为50%-80%。
•保湿控制应具备自动调节和报警功能,确保湿度稳定性和可靠性。
•冷库内部应装备适当的保湿设备,如加湿器和湿度传感器。
2.3 通风控制•冷库内部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给。
•通风系统应具备过滤和除臭功能,确保冷藏物品的新鲜度和卫生性。
2.4 照明控制•冷库内部应装备适宜的照明设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冷库内有良好的照明环境。
•照明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能够耐低温和防爆。
2.5 储物空间设计•冷库内部应合理规划储物空间,保证冷藏物品的储存量和储存效果。
•储物空间的设计应考虑冷藏物品的大小和形状,以便于储存和取出。
•储物空间的布局应合理,确保冷藏物品间的通道畅通和管理便利。
3. 设备要求3.1 制冷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制冷设备,以满足冷藏物品对温度的要求。
•制冷设备应具备高效节能、低噪音和稳定性能。
•制冷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2 保温设备•冷库应具备良好的保温性能,确保冷库内部温度的稳定性。
•保温设备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具备良好的隔热效果。
•保温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3 通风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空气流通和新鲜空气的补给。
•通风设备应具备高效过滤和除臭功能,确保冷藏物品的新鲜度和卫生性。
•通风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3.4 照明设备•冷库应配备适宜的照明设备,以保证良好的照明环境。
(完整版)空调系统设计规范

(完整版)空调系统设计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空调系统设计提供一套规范和准则,以确保系统的质量、性能和安全。
根据实际需要,本规范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和阐述。
2. 系统设计要求2.1 性能要求- 保证空调系统的制冷和制热性能满足项目需求,确保室内温度的舒适度。
- 空调系统应具备良好的能耗表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2 安全要求- 空调系统应符合当地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 空调系统的操作和维护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
3. 设计流程3.1 需求分析- 听取项目方需求和要求,确定空调系统的制冷和制热负荷。
- 考虑空调系统的使用环境和条件,确定合适的系统类型和规模。
3.2 系统选择- 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选择适当的空调系统类型,如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或分体式空调等。
- 考虑系统的可靠性、维护成本和实际安装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择。
3.3 空调系统设计- 根据系统选择确定的类型和规模,进行详细的系统设计。
- 系统设计应包括制冷剂选型、管道布置、风口位置等方面的考虑。
3.4 技术方案评审- 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优化,确保系统设计满足要求并具备可实施性。
4. 施工和安装要求4.1 施工准备- 在施工前,应明确施工目标和实施计划,并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4.2 安装规范- 安装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空调系统的安全和运行质量。
- 安装人员应熟悉操作手册,按照要求进行系统安装和调试。
4.3 安全防护- 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5. 系统调试和验收5.1 系统调试- 完成安装后,对空调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
5.2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包括制冷和制热性能测试、系统运行稳定性测试等内容,验证系统的合格性。
6. 使用和维护6.1 使用指南- 为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确保空调系统能够正确使用。
6.2 维护要求- 指定定期维护计划,包括清洁、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工业厂房空调设计标准

工业厂房空调设计标准
工业厂房空调设计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空调系统的制冷量应根据工业生产过程和厂房面积确定,一般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综合考虑厂房结构、隔热、保温、通风等因素,确定冷热负荷,从而选择合适的空调系统类型和品牌。
3. 考虑工业生产对空气质量的要求,配置适当的风机、过滤器、除湿机等设备,以保证厂房内空气清新、干燥。
4. 设计空调系统时应注意周边环境、气候特点、噪声限制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散热方式和降噪措施。
5. 空调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应符合安全规范,确保系统稳定、可靠、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加强空气质量检测和管理,保障工人健康和环境安全。
综上所述,工业厂房空调设计标准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保障生产效率和安全,
同时关注环保和健康问题,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空调设计规范

空调设计规范现⾏建筑设计规范⼤全5 中国建筑⼯业出版社采暖通风与空⽓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第五章空⽓调节第三节系统设计第5.3.1条选择空⽓调节系统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途、规模、使⽤特点、室外⽓象条件、负荷变化情况和参数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较确定。
第5.3.2条建筑物内负荷特性相差较⼤的内区与周边区,以及同⼀时间内须分别进⾏加热和冷却的房间,宜分区设置空⽓调节系统。
第5.3.3条⼯艺性空⽓调节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温允许波动范围⼤于±0.5℃和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于±5%的各房间相互邻近,且室内温湿度基数、单位送风量的热扰量、使⽤班次和运⾏时间接近时,宜划为同⼀系统;⼆、室温允许波动范围为±0.1~0.2℃的房间,宜设单独的系统;当±0.1~0.2℃的房间较⼩,且附件有温湿度基数和使⽤班次相同的空⽓调节房间时,可划为同⼀系统;三、有消声要求的房间,不宜和产⽣噪声的房间划为同⼀系统。
注:室内温湿度基数不同或热湿扰量相差较⼤的房间,划为同⼀系统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局部处理装置。
第5.3.4条集中式空⽓调节系统,宜采⽤单风管式的,当房间负荷变化较⼤,采⽤变风量系统能满⾜要求时,不宜采⽤定风量再热式系统。
第5.3.5条空⽓调节房间较多、且各房间要求单独调节的建筑物,条件许可时,宜采⽤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第5.3.6条空⽓调节房间总⾯积不⼤或建筑物中仅个别房间有空⽓调节要求时,宜采⽤整体式空⽓调节机组。
要求全年空⽓调节的房间,当技术经济⽐较合理时,宜采⽤热泵式空⽓调节机组。
注:选择整体式空⽓调节机组时,应进⾏风量、风压、冷量和热量的校核计算。
第5.3.7条全年使⽤的集中式空⽓调节系统,当室内散湿量较⼩或相对湿度允许波动范围较⼤时,宜考虑变动⼀、⼆次回风⽐或采⽤旁通的可能性;当不允许选⽤较⼤的送风温差时,可采⽤固定⽐例的⼆次回风。
在可⽤新风作冷源的经济运⾏期内,应最⼤限度地使⽤新风。
冷库制冷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_标准__概述及解释说明

冷库制冷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标准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冷库制冷系统是指通过特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将冷库内的温度降低到低于周围环境温度,以实现食品、药品等货物的低温存储和保鲜。
制冷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是确保冷库制冷系统正常运行、高效工作的关键因素。
本文旨在介绍冷库制冷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的标准,并对其进行全面解释说明。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引言、冷库制冷系统设计要求、冷库制冷系统管理要求、冷库制冷系统相关标准概述和结论。
引言部分将对文章进行概述,介绍该领域的背景和意义,并概述文章的结构。
接下来的各个部分将详细探讨与解释不同方面的内容,最后进行总结并给出未来发展展望和建议。
1.3 目的本文旨在深入了解和解释关于冷库制冷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相关的标准,包括设计原则、参数考虑因素、运行监控管理以及维护保养要求等。
通过深入理解这些标准,可以提高冷库制冷系统的设计水平和管理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同时,我们也将对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概述和比较分析,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提供参考依据,并为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建议。
2. 冷库制冷系统设计要求:2.1 制冷系统概述在冷库的制冷系统中,主要包括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膨胀阀以及管道等组件。
通过循环利用制冷剂完成热量的吸收和释放,从而实现对冷库内部温度的控制。
2.2 设计原则和要点在进行冷库制冷系统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和要点:2.2.1 区分不同温度区域:根据冷库内部存放物品的不同需求,对其划分为不同的温度区域,确保不同区域的温度能够满足物品储存要求。
2.2.2 效率与节能:选用高效节能的制冷设备和材料,并结合科学合理的运行策略,以提高整体系统的能效比并降低能耗。
2.2.3 安全性:确保制冷系统运行时无泄漏和安全隐患,并设置适当的安全装置以应对紧急情况。
2.3 设计参数和考虑因素在进行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参数和因素:2.3.1 温度范围:根据冷库内存放物品的特性和要求,确定设计温度范围。
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1

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2-2010,字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绕道。
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册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冷藏间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层数限,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7000 M2,防火分区3500 M2,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5000 M2,防火分区2500 M2。
藏间耐火等级为三级,层数最多允许3层,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1200 M2,防火分区400 M2。
(备注:当设地下室时,只允许设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冷藏间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冷藏间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分区2500 M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冷库为高层冷库)。
4、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
5、库房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并应采用不然材料建造,通向穿堂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首层楼梯出口应直通室外或距直通外的出口不大于15m。
6、建筑面积大于1000 M2的冷藏间应只少设两个冷藏门(含隔墙上的门),面积不大于1000 M2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藏门,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并应有醒目的标识。
7、在库门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8、当外墙与阁楼楼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热材料时,相应处应设防火带,相交部位防火分隔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
9、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参数,应根据用途使用:(1)冷藏间、冻结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6(2)运货穿堂、站台、收发货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4(3)冷却物冷藏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8(4)冷库标准值9*hKN/M2,准永久值系数0.8(5)专用于装隔热材料的阁楼标准值1.5KN/M2,准永久值系数0.810、冷藏间内采用的水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灰质硅酸盐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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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1条 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
电
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采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式制冷。
注: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和蒸汽喷式制冷时,尚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6.3.3和6.3.4条的规定。
第1.2条 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及
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
注: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可设置备用 的制冷机。
第1.3条 制冷量这580~1750KW(50*10~150*104kcal/h) 的制冷机房,当选用活塞式或螺
杆式制冷机时,其台数不宜少于两台。
第1.4条 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1160KW(100*104kcal/h) 的一台或多台离
凡式制冷机时,宜同时设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活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
机。
第1.5条 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用。
第1.6条 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应根据计算确定。概略计算时,可按下列数值选
用: 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 5%~10% 间接式系统 10%~15%。
第1.7条 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表6.1.7所规定的数值;
二、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及有关产品对水质的
要 求。
冷却水进口温度 表6.1.7
设备名称 进口温度
制冷剂为氟利昂或氨的制冷压缩机的气缸水套 32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32
立式壳管式和淋激式冷凝器 33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吸收器 32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冷凝器 37
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混合式冷凝器 33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可适当提高。
第1.8条 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可设置蓄冷水池。 蓄冷水池的蓄冷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权要
求和预冷时间,通过计算确定。
第1.9条 必要时,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水量,应按系统循环量的10%~
25%确定。
第1.10条 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泄水装置。
第1.11条 冷水泵(一次泵)的台数及流量,应与制冷机的台数及设计工况下的流量相对应。
二次泵的设置,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差异程度、使用条件和调节
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12条 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干处需要用冷时,宜设置集中制冷机房供冷。
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设,有条件时,亦可采用直接
埋地不保温敷设。
第二节 压缩式制冷
第 2.1条 选择制冷机时,某冷凝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冷式冷凝器,宜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5~7℃;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12时,窒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7~9℃;
二、风冷式冷凝器,应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15℃。
三、蒸发式冷凝器,宜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8~15℃。
第2.2条 选择制冷机时,共蒸发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2~4℃,但不应低于2℃。
注:冷水出口温度不应低于5℃。
二、螺旋管式和直立管式蒸发器,宜比冷水出口温度低4~6℃;
三、直接蒸发表面式冷却器,应按本规范第5.5.4条;
第2.3条 水冷式冷凝器的冷却水进出口温差,宜按下列数值选用:
立式壳管式冷凝器 2~4℃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4~8℃
淋激式冷凝器 2~3℃
注:冷却水进口温度较高时,温差应取较小值,进口温度较低时,温差应取较大值。
第2.4条 风冷式冷凝器的空气进出口温差,不应大于8℃。
第2.5条 压缩机气缸水套的冷却水出口温度,不应高于45℃。
第2.6条 所有贮存制冷剂且在压力下工作的制冷设备和容器,应应设置安全阀。氨制冷系统
的排氨口必须装设排放管,排放管的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的建筑物的屋脊5m。
第2.7条 当设置两台或两台以上氟利昂压缩式制冷机时,各台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连通。
第2.8条 压缩机吸气管的排气管的坡度及坡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氟利昂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0.01,应坡向压缩机;
二、氨压缩机吸气管坡度,不得小于0.03,应坡向蒸发器;
三、压缩机排气管坡度,不得小于0.01,应坡向油分离器或冷凝;
第2.9条 制冷剂排气管直径,应按其压力损失相当于制冷剂饱和温度的变化值确定。制冷剂
饱和温度的变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氟利昂吸气管和排气管,不应大于1℃;
二、氟利昂吸气管,宜采用0.5~1℃;
三、氨吸气管、排气管和液体管,不宜大于0.5℃。
第三节 热 力 制 冷
第3.2.1条 当有压力不低于30kPa(0.3kgf/cm2)的蒸汽或温度不低于80℃的热水等适宜的热源
可资利用,且制冷量大于或等于350KW(30*104kcal/h),所需冷水温度不低于5℃时,就采
用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注:有条件时,亦要采用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第3.2.2条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外,尚未应根据冷
水和冷却水产生污垢的因素,对产冷量进行修正。
第3.2.3条 溴化俚吸收式制冷系统中,宜装设贮液器,其容积应按贮存制冷系统中全部溴化
锂溶液计算。
第3.2.4条 当制冷量大于或等于470KW(40*104kcal/h) ,所需冷水温度为10~15℃,且
厂区有压力不低于700 kPa(7kgf/cm2)的高压蒸汽可资利用时,可采用蒸汽喷射式制冷。
第四节 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
第3.3.1条 制冷机房应尽可能靠近冷负荷中心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氟利昂压缩式制冷装置,可布置在民用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内,但不行直接
布置
在楼梯间、走廊和建筑物的出入口处;
二、氨压缩式制冷装置,应布置在隔断开的房间或单独的建筑物内,但不得布置在民用建
筑和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内;
注:1、辅助设备可布置在室外。
2、氨制冷机房的防火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三、蒸汽喷射式制冷装置,应露天布置。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装置,宜布置在建筑物内,条
件许
可时,亦可露天布置。露天布置时,制冷装置的电气设备及控制仪表,应设在室内。
第3.3.2条 制冷机房的设备布置和管道连接,应符合 工艺流程,并应便于安装、操作与维
修。 制冷机突出部分与配电盘之间的距离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制冷机与
墙壁之间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
注:1、兼作检修用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设备的种类及规格确定。
2、布置卧式壳管式蒸发器、冷水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时,应考虑有清洗或更
换管簇的
可能。
第3.3.3条 制冷机房的高度,应根据设备情况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于氟利昂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3.6M;
二、对于氨压缩式制冷,不应低于4.8M;
三、支于溴 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顶部距屋顶或楼板的距离,不得小于1.2M。
注、制冷机房的高度,系指自地面至屋顶或楼板的净高。
第3.3.4条 制冷机房内宜与辅助设备间和水泵间隔开,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值班室、
维修间、贮藏室以及厕所等生活设施。
第3.3.5条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两处互相尽量远离的出口直接对外,且应由室内向外开门。
第3.3.6条 氨制冷机房的电源开关,应布置在外门附近。发生事故时,应有立即切断电源
的可能
性,但事故电源不得切断。
第3.3.7条 氨制冷机房内;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和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和防毒面具等)。
第3.3.8条 设置集中条暖的制冷机房,其室内温度不低于15℃。氨制冷机房严禁采用明火
采暖。
第3.3.9条 制冷机房应设给水与排水设施,必要时宜设置电话。
第3.3.10条 下列制冷设备和管道应保温:
一、压缩式制冷机的吸气管、蒸发器及其与膨胀阀之间的供液管;
二、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发生器、溶液热交换器、蒸发器及冷剂水管道;
三、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蒸发器和主喷射器头部;
四、冷水管道和冷水箱;
五、制冷设备的供热管道和凝结水管道。
第3.3.11条 设备和管道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二、保温层的个表面应设隔汽层;
三、管道和支架之间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