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附件1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第六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内镜诊疗技术纳入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分级管理。

第八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和发布按照三、四级

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并根据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实际需要适时修订。

第九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调整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

第十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发布各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二)具有与开展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辅助科室、设备和设施;

(三)具有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

(四)具有经过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的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内镜消毒灭菌设备、设施和医院感染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相关操作规范和标准;

(六)符合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七)具有与医疗机构级别相适应的制度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

(八)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再满足相关专业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所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暂停或停止相应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疾病诊疗规范、内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第十四条开展内镜诊疗技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本机构执业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的医师担任。

第十五条实施内镜诊疗技术前,应当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第十六条实施内镜诊疗技术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内镜诊疗器械使用登记制度,器械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镜诊疗技术术后随访制度,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并按照要求报告相关内镜技术临床应用病例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相关场所设置和设备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无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

织对行政区域内开展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评估,包括病例选择、严重并发症发生率、死亡病例、疗效情况、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患者管理、平均住院日、患者生存质量、患者满意度、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对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或医师,责令整改,整改期不少于6个月。逾期不改的,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依托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质控工作,定期向医疗机构反馈质控结果。

第二十二条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四章培训考核

第二十三条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监督管理工作。拟开展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医师应当按照相应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要求接受系统培训。

第二十五条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制定培训计划,保证接受培训的医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培训内容。

第二十六条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按照要求对接受培训医师的理论知识掌握水平、实践能力操作水平进行定期测试、评估,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满未能达到临床应用能力要求的,应当延长培训时间。

培训期满的医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核。

第二十七条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及考核档案,出具考核结论。

第二十八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市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医师的培训,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向基层普及与推广。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评估制度,对于不满足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开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纳入限制类技术目录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1.内镜室的基本设置 (1)人员配置 ①医师 a.内镜室必须有专职医师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专职医师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b.内镜医师必须有坚实的临床基础,应在工作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中择优选拔,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事治疗性内镜工作的医师,培训时间应适当延长。c.内镜医师必须既有操作技能,又有丰富的临床及理论知识。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②护士 a.内镜室应设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其护龄至少在3年以上。每个检查台应设置1名护士(按同一时间内开展的台数计算)。3台以上的内镜室可设立护理组或配备护士长。 b.内镜室护士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培训工作应在三级医院内进行,时间不短于2个月。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③技术员 对工作量较大的内镜室,尤其是有X线设备的内镜室应配备技术员,技术员应有(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后上岗。 (2)检查室 ①每一检查室面积不小于20m2,室内主要放置内镜检查设备与清洗消毒设施。 ②检查台数与内镜台数应与实际检查人数相适应,检查台过少必然会导致内镜

消毒不严的后果。 ③不允许将不同类型的内镜(如胃镜与气管镜)安排在同一检查室内进行。 ④胃镜和肠镜检查原则上应分室进行。检查人数不多的单位可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检查,但严格禁止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镜与肠镜的清洗与消毒。 ⑤检查室应配有空调、相应的水电设施、稳压电源装置、吸引装置、供氧装置、抢救药品及设备。 (3)基本器械 ①内镜数量内镜室的内镜数量应与本院内镜检查人数相一致。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内镜消毒的规定,每例内镜检查后,内镜清洗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0min。医院应根据检查人数配置相应的内镜与检查台数,以保证内镜消毒质量。 ②内镜的使用与报废制度各内镜室应建立内镜档案卡,记录内镜购置时间、使用频度、检查人数及维修情况。对不能维修使用的内镜实行报废制度,性能不良的内镜不得用于临床检查。 ③器械购置对各类辅助器械与治疗器械,购置时须严格检查“三证”,未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器械不得使用。 ④其他器械活检钳等器械应每例患者一把,消毒后可重复使用。有条件者可采用一次性活检钳,但一次性器械不得反复使用。 (4)其他辅助设施 各内镜室应配备足量的检查用品。包括: ①内镜检查用品每一内镜检查台必须配有足够数量的弯盘、牙垫、治疗巾、敷料缸、纱布、各类镊子、过滤纸片、标本瓶、消毒手套、消毒用桶等。 ②辅助器械除内镜器械外,尚须有:吸引器、玻片、标本固定瓶、喷洒管、

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消化镜诊疗技术管理规 (2013年版) 为加强消化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消化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本规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所称的消化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镜技术、胶囊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镜诊疗技术管理规》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镜诊疗技术

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他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镜诊疗工作需要的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消化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镜清洗消毒房间、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

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科和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4.开展消化系统肿瘤相关消化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与放射治疗科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师。

胸外科胸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

胸外科胸腔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一、本专业人才结构与收治病人情况 胸外科现有医师8名,其中主任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3名,住院医师2名。开放床位数37张,近5年累计完成胸腔镜手术270余例,其中开展有肺大泡切除术、肺活检术、肺楔形切除术、脓胸清理术等,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近5年内未发生胸腔镜手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二、手术室及相关科室 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科内镜护士,有一套高清胸腔镜系统和配套器械,能满足胸腔镜诊疗工作的需要。麻醉科配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全麻呼吸机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能够满足各类胸腔镜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胸腔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及专业医师,对各类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强。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专人管理,符合要求。 三、技术管理: (一)严格遵守胸外科疾病诊疗规范、胸腔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胸腔镜镜诊疗技术开展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胸腔镜诊疗技术由科主任、主任医师决定,术者由胜任技术要求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担任。术前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胸腔镜手术前,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加强胸腔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胸腔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将准予开展的胸腔镜手术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人员培训 每年派1-2人到国内著名大学及国内大型医院学习培训微创内镜技术, 不断提高自己的胸腔镜技术水平。 五、胸外科已开展胸腔镜诊疗技术目录 1气胸处理; 2肺大疱切除; 3胸膜摩擦; 4胸膜切除或胸膜固定; 5巨大肺大疱切除; 6肺减容术; 7肺叶切除术。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消化内镜中心工作制度 1.在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各技术操作规程、规章的基础上实行全员全 程质量控制管理。 2.内镜医师准入资格: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职医师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 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 3.预约:预约时医护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交待检查前准备事项及检查时间。 4.宣教:候诊室播放检查流程和演示,以及以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途径面向广大 群众普及胃肠镜检查方面的知识,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消除患者内心的恐惧。 5.内镜检查前"告知"并签署内镜诊疗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症、 禁忌症。检查治疗时,操作医师应集中精力,手法轻巧、准确,观察应全面、认真、细致。操作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许在患者在场时讨论患者的病情。术后书写规范的内镜报告。 6.介入治疗要实行术前讨论,对重大、疑难手术须制定预手术方案。严密观察 有否出血、穿孔、感染等并发症。开展介入治疗的内镜室应配备氧气、抢救药品及监护设备,并保持其性能良好。 7.消毒:内镜及附件按最新版清洗消毒规范处置。 8.内镜保养:专人日常保养,定期联系厂家售后人员对内镜进行专业保养,检 查前确保各种设备、器械性能良好。 9.ERCP诊疗操作要规范化,做好放射安全工作,医务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对 急危重患者,应优先诊疗,并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并由申请医师或相关医护人员陪同以便及时抢救。 10.并发症的预防及治疗:做到对各类并发症尽可能的早期诊断、早期处理。严 格按"诊疗、护理常规"要求,及时、有效、快速处理各类并发症。对保守治疗无效的病人,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对已发生的各类并发症,应寻找其原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主要有以下并发症:出血、内脏损伤、腹痛、发热、皮肤烧伤。针对以上各并发症的发生可能,特制订以下处置方案: 一、出血主要包括穿孔点,血肿、残端出血、皮下气肿等。术中严格止血,必要时转开腹。 二、内脏损伤如横膈、胆囊、结肠、腹壁、空肠、胃等烧伤,以及膈肌麻痹。主要是操作时针道烧伤引起,当有此类并发症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保守治疗,及腹腔镜下或开腹脏器修补。预防关键是小心操作,严格操作规范。 三、腹痛、发热:此类并发症常见多数患者,多由于手术后回吸收热或感染或残余气体刺激所致。主要予以对症支持治疗,绝大多数预后良好。 四、皮肤烧伤、发生几率低,偶有报道,对症处理,一般不影响预后。 五、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六、平时重视基础知识学习,了解该手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密切观察各项指标。 七、掌握各种并发症的诊断及抢救措施,如心血管意外的抢救,腹腔内出血的抢救。 八、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的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九、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十、从维护全局出发,全院各科室及各医务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相互维护; 十一、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十二、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情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科。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相关的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目的是给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制定普通外科内镜的风险管理指南~首先是提高普通外科内镜诊疗质量~其次是降低普通外科内镜治疗风险。本指南包括腹腔镜、十二指肠镜、胆道镜、甲状腺腔镜、乳腺腔镜、经肛内镜微创技术等有关事项。其中把推荐采用的各事项按程度分为A、B、C 3个级别~A:强烈推荐采用,B:希望采用,C:建议采用。 严格遵循《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遵循手术准入制度~对开展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务人员的准入资质、技术水平及手术成功率、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严格审查~每年度评审一次~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并发症的人员进行普通外科内镜准入资质暂停、重新考核及禁止等不同处理。 一、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是医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当医生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诊治时~基于诊疗协议~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有义务向患者说明其疾病的诊断、计划实施的治疗方法及随之带来的危险性~若有其他可选择的治疗方法~有义务说明其利弊及预后等。 (1)内镜检查的知情同意是为了达到如下目的 通过知情同意能够加深内镜检查者和被检查者之间的信赖关系~这种信赖关系对顺利的进行内镜检查或治疗是很必要的~向被检查者提供了十分详细的情况~使其能安心的进行内镜检查或治疗。由于知情同意的实施~使内镜术者及受检者共同理解了术中及术后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可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安全的进行

内镜检查。内镜检查或治疗无论怎样毕竟是侵入性操作~从风险管理的观点考虑实施知情同意是必要的。 (2)内镜知情同意的方法 原则上口头做简单易懂的说明(A)。利用说明书或录音带等辅助手段也是有效的方法(C)。通过提供客观的情况得到受检者的理解(A)。说明的内容和受检者是否承诺应记录在病历上(A)。最好制定说明者、受检者双方签署的协议书(B)。 (3)内镜知情同意的内容 1.受检者的疾病状态(A)。 2.准备实施的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具体内容(A)。 3.建议内镜检查或治疗的理由 (A)。 4.内镜检查或治疗的预期效果(A)。 5.内镜检查或治疗可能发生的危险(A)。 6.代替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其他方法(A)。 7.如果不接受内镜检查或治疗的后果(A)。 二、做记录 做记录的目的是为患者保存内镜诊疗的信息~因此在对必要的事项进行正确记录保存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其内容要便于第三者理解。 (1)术前记录 1.术前诊断、观察经过、治疗目的等(A)。 2. 既往史、现病史、辅助检查所见(X线检查~血液检查等)(B)。 3.有无对药物的异常反应(A)。 4.有无内镜检查的禁忌证(A)。 5.是否使用抗凝剂(A)。 6.记载知情同意内容的同意书(B)。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消化内科制度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消化内科制度 消化内镜室工作制度 1.严格掌握检查、治疗适应症、禁忌症。由门诊或病区医师按专用申请单所列项目详细填写,同时开出术前用药处方,然后到内镜室登记预约。急诊、危重患者,需与内镜室负责医师事先联系,商定检查治疗时间、检查前准备等事宜,并由申请医师陪同以便及时抢救。 2.检查前应检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以尽量减少交叉感染。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当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及用具。 3.预约时医护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向患者交待检查前准备事项及检查时间。 4.检查前操作医师必须认真阅读申请单,以详细了解病史及需检查重点,了解患者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必要时阅读有关X片及院外医疗资料。 5.检查治疗时,操作医师应集中精力,手法轻巧、准确,观察应全面、认真、细致。操作室内不许大声喧哗,注意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许在患者在场时讨论患者的病情。

6.检查治疗时,医师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并发症,对疑有与检查、治疗相关并发症的患者,应密切随访,并作相应处理。 7.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医师应细心地向患者解释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遇有问题,应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要进行随访或与申请医师共同研究解决。 8.送检病理标本时,必须在标本瓶上表明病理号及活检序号。内镜检查记录及病理申请单中应准确表明取材部位及数量。要严格查对,严防差错。 9.要爱护仪器、设备,操作结束时,应严格按规定消毒、干燥并妥善保管仪器。应建立器械、物品登记制度。 10.每次检查、治疗后,应及时把申请单、保管记录、病理结果、相片等资料归档。 11.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与评价体系,确保诊断治疗,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四、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组织与领导,医务科具体负责相关内容的实施与落实。 五、各学科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诊疗范围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科室的人员资质、功能任务、医院核准的诊疗范围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七、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八、各学科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 九、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原《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三、第二类医疗技术)。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其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和存在重大伦理风险,属于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实行限制性清单管理。详见附件:《陕西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目录。 十、医务科建立第一类医疗技术、限制临床应用类技术目录、档案,分类清理,日常监管工作。对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2013年版) 为加强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胶囊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与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

关的辅助科室与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她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内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内镜诊疗室与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与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与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与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具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与其她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房间、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

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内科与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与技术能力。 4、开展消化系统肿瘤相关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与放射治疗科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医师。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2013年版) 为加强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妇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主要包括妇科腹腔镜和妇科宫腔镜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妇产科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设有独立的妇科病房,每年收治妇科疾病患者不少于500例,完成妇科手术不少于100例。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妇科内镜手术室应包括内镜检查室、术前准备室、手术室、术后观察室以及门诊手术室等。 (2)配备满足开展妇科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内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妇科内镜手术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妇科内镜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三)有2名以上具备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经过妇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妇科内镜手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妇科临床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近5年累计完成妇科内镜诊疗不少于3000例,其中,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妇科内镜诊疗不少于300例,或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妇科内镜诊疗(附件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及授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加强内镜诊疗人员资质准入及授权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我院现开展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消化内科、妇科、呼吸内科和耳鼻咽喉科专业内镜诊疗技术。 二、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1.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3)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相关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副主任医师应在有资质的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30例。累计独立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3、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取得医院授权的人员不得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 三、培训 (一)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医师培训要求。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医疗机构开展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第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分级管理

第七条 按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内镜诊疗技术分四级管理。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按照第二类医疗技术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管理。 第八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和发布各专业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和三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参考目录,并根据内镜诊疗技术管理实际需要适时修订。 第九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各专业三级及以下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增补三级内镜诊疗技术管理目录。 第十条 未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向下调整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管理级别。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发布各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相关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实施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准予开展三、四级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按照要求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镜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XX省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技术审核申请书 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技术 医务处联系人姓名职务 电话手机 传真邮箱 核发执业许可证的部门 申请日期 XX 省医院协会制

填报须知 一、本省辖区内凡符合《XX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办法》第二、八、九和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机构均应填报本申请书。 二、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若有弄虚作假、舞弊将取消审核并备案。 三、表中填写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取得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专业)与《规范》要求一致,并经卫健行政部门注册在本单位的在编或正式聘用人员。 四、申请书一式四份,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进行网上申请。 五、申请书应附以下资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具备开展该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包括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或上岗证等)复印件; (三)该项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措施和风险防范预案; (四)省卫健委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请书须经省辖市卫健局医政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省管医疗机构除外)。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二、科室基本情况

三、技术人员情况 (一)从事内镜诊疗医务人员总体情况(包括助手和护士)

(二)申请单位推荐符合《规范》要求、(独立)开展本技术的专业人员表: 科主任确认后签字(手签)日期 注意事项: 1、*按照规范要求,普通外科内镜、胸外科内镜及妇科内镜按照近3年总数填写;关节镜、脊柱内镜及小儿外科内镜按照按照累计总数填写;其余均按照近5年总数填写。

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

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 为加强鼻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鼻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鼻科内镜诊疗技术为在鼻内镜下进行的有创操作,包括鼻内镜下鼻腔鼻窦手术、鼻内镜下颅底相关手术及鼻眼相关疾病手术等。不包括鼻内镜下的无创性检查操作。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鼻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医疗机构设有耳鼻咽喉科。 2.手术室条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有满足鼻科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

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3.设有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有满足鼻科内镜诊疗技术麻醉必须的设备、设施,具备鼻科内镜诊疗相关的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以及并发症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4.设有影像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满足鼻科相关疾病的诊疗需要。 (三)有经过鼻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鼻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鼻科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三级医院,有鼻科病房开放床位,近5年累计完成鼻科内镜诊疗不少于1000例,其中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鼻科内镜诊疗不少于100例,或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鼻科内镜诊疗(附件2)不少于500例, 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有联合开展鼻颅底相关诊疗技术的能力,具备进行血管造影及栓塞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员。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鼻科内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内镜诊疗医师资质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消化内镜诊疗医师资质及授权管理制度 (2015年5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质量安全控制管理,加强内镜诊疗人员资质准入及授权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的要求,切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内镜诊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人体正常腔道或人工建立的通道,使用内镜器械在直视下或辅助设备支持下,对局部病灶进行观察、组织取材、止血、切除、引流、修补或重建通道等,以明确诊断、治愈疾病、缓解症状、改善功能等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措施。本制度主要针对消化内科专业内镜诊疗技术。 二、消化内镜诊疗医师资质要求 1.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内镜诊疗工作经验,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内镜诊疗不少于200例。 (3)经过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展相关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6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副主任医师应在有资质的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不少于30例。累计独立完成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10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3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3、医院对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的工作人员实行授权制,未取得医院授权的人员不得从事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 三、培训 (一)拟从事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其中从事按照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xxx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 疗安全,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是指医院及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我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各科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各科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人和管理制度,并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五、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向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含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技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起搏器植入技术、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 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5、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 6、人工关节(髋、膝关节)置换技术

7、人工耳蜗植入技术 8、角膜移植手术 9、血液净化技术(含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腹膜透析等技术) 10、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不含基因芯片诊断技术) 11、三维适形及调强放疗技术(含χ刀、γ刀、Cyberknife、TOMO等治疗技术) 12、颌面部轮廓整形技术 13、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14、我区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六、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以下涉及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的内容本文暂略) 七、医院依法对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需由医务科负责向县、市卫计局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相关科室方可开展该临床技术。 八、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本院对相应类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2013年版) 为加强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胶囊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 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他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1

2.消化内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内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房间、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内镜室工作规章标准制度全.doc

实用文档 内镜室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各类人员职责,做到既有明确的分工,又能充分 的协调与配合。 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规章(如内镜的操作规程、内镜清洗消毒规程、 内镜质控措施、内镜消毒监测及保养维护等);严格遵守医院及内镜中心工作制 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或旷工; 3、接诊病人要做到首诊负责制,态度要和蔼,语言要和气,礼貌待人,耐 心解释,避免与患者发生任何冲突; 要密切结合临床,注意患者的轻、重、缓、 急;对急、重症患者优先诊疗,确保“急诊绿色通道”;要查问病史,体查,审 查申请单是否符合规范,掌握禁忌症; 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术前注意事 项。 4、内镜诊疗时应认真负责、难病要会诊讨论。操作力求轻巧、细致、全面, 严防并发症。 5、术后按规范清洗消毒内镜;按规范及时填发报告,对做粘膜活检病理者, 术前应亲自过问病理检查结果,以便修正最初的诊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查,或作 其它检查,直至明确诊断为止。

6、归档保管好种检查记录,未经批准的各种医疗检查记录及登记不得借出。 内镜室仪器保养制度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档 内镜是一类精密、贵重的光学和电子仪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切实执行其保养维护制度,具体做到严、查、细、净、冲、存。 1、严:即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仪器的操作规程,建立仪器的使用维修登 记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禁止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使用仪器。 2、查:即术前要对电路各部分及仪器各部件集资细致检查,看电路、导线 接触是否良好,电压是否合乎要求,仪器各部件性能是否正常,内镜是否有渗漏 现象。使用中要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后要依次关掉各电源开关,最后要加盖仪器防尘罩。 3、细:即细致。在进行安装、操作、洗涤内镜时须轻拿、轻放、轻取轻操 作;洗涤内镜时要稳当,切勿让内镜碰撞与过度扭曲,以免损坏内镜。 4、净:即洁净。内镜及其附件要严格按到2004 版清洗消毒规范要求清洗消 毒或灭菌储存。 5、冲:即冲洗。内镜及附件在“净”的基础上,为了防止气水堵塞,要尽 可能多冲洗送气、送水管道。对做完胃潴留、肠道清洁不良、消化道出血、活检 患者、内镜检诊时间较长者勿必彻底进行冲洗。对做完一般病人也要尽可能多冲 洗,最多 3—5 个病人要冲洗一次。

妇科内镜培训班课程安排

妇科内镜培训班课程安排 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重点讲授妇科腹腔镜与宫腔镜发展历史与现状, 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原理和常见故障的排查,器械的规范化消毒、保养和维护,宫腹腔镜手术的麻醉选择,基本手术操作方法与技巧,常见手术并发症发生机制与防范以及宫腹腔镜手术围手术期管理等。主要题目如下: 1.妇科内镜的历史和现状及内窥镜下的女性生殖系统解剖 2.内镜手术前准备、适应证与禁忌证 3.宫腔镜技术在妇科的临床应用 4.腹腔镜在妇科恶性肿瘤中应用新进展 5.腹腔镜技术规范与基本操作技巧 6.宫腔镜技术规范与基本操作技巧 7.宫腹腔镜手术并发症及防治 8.电外科安全与内镜设备正确使用 9.规范的内镜清洗、灭菌流程及标准 10.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手术 11.宫腹腔镜在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中的应用 12.腹腔镜子宫切除术术式探讨 13.宫腹腔镜在不孕症诊治中的应用进展 二、模拟训练分别通过宫腔镜与腹腔镜模拟训练设备实施。 1.适应性训练:宫腹腔镜设备与器械的连接,宫腹腔镜持镜、方向掌

握及两者异同、操作器械的基本用法以及钳夹、切割与持物传递等。 2.基本功训练:熟练宫腹腔镜各类能源的选择使用、各种器械的 基本用法并能灵活应用,如腹腔镜钉方块、剪三角、撕“筋膜”;宫腔镜探隧道、镜下寻物、镜下辨字、镜下插管等。 3.技能与技巧训练:熟练宫腹腔镜各类操作技巧并能灵活转换 , 如腹腔镜下送取针线、贯穿缝合、“8”字缝合打结、连续缝合打结等;宫腔镜环状电极切割、针状电极分离、滚球电极点面止血以及宫腔内特定目标切割技巧等。 三、动物实验妇科腹腔镜培训模拟动物大多选用动物内脏标本,主要操作包括:剪切组织、分离组织、分离粘连、电凝电切、缝合组织、模拟附件切除等。宫腔镜培训模拟动物实验以有腔脏器(猪心) 为主,主要操作包括:有腔(猪心)脏器检查、探查“腔隙”、环状电极切割肌性组织、针状电极分离肌性组织、定位组织切除、模拟子宫内膜切除(长度、面积)等。 四、观摩手术一般选择业已成熟的内镜手术或诊疗术式进行演示,配备专人讲解,学员与施术者可以问答互动。妇科腹腔镜培训观摩术式主要有:腹腔镜探查、腹腔镜输卵管手术、腹腔镜卵巢囊肿切除、腹腔镜附件切除、腹腔镜肌瘤剔除、腹腔镜子宫切除、腹腔镜腹膜后淋巴清扫等。宫腔镜培训观摩术式主要有:宫腔镜定位活检、子宫内膜息肉切除、宫腔镜子宫肌瘤切除、宫腔镜子宫内膜切除、宫腔镜子宫中隔

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目录-上传

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目录 一、胃镜诊疗技术 (一)胃镜下食管粘膜剥离术 (二)胃镜下胃粘膜剥离术 二、结肠镜诊疗技术 结肠镜下结肠粘膜剥离术 三、十二指肠镜诊疗技术 (一)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 (二)内镜下乳头括约肌切开术 (三)内镜下胆管括约肌切开术 (四)内镜下胰管括约肌切开术 (五)内镜下壶腹气囊成型术 (六)内镜下胆管结石取石术 (七)内镜下胰管结石取石术 (八)内镜下胆管结石机械碎石术 (九)内镜下胆管结石激光碎石术 (十)内镜下胆管结石液电碎石术 (十一)内镜下胆管扩张术 (十二)内镜下胰管扩张术 (十三)内镜下胆管支架植入术 (十四)内镜下胰管支架植入术 (十五)内镜下副乳头括约肌切开术 (十六)内镜下副乳头支架植入术 (十七)内镜下鼻胆管引流术

(十八)内镜下胆管内超声检查术 (十九)内镜下胰管内超声检查术 (二十)内镜下胆管射频消融术 (二^一)内镜下胰管射频消融术 (二十二)内镜下十二指肠乳头腺瘤内镜切除术(二十三)内镜下鼻胰管引流术 (二十四)胆管镜下光动力或氩气治疗术 (二十五)胆管镜下电切治疗术 四、超声内镜诊疗技术 (一)超声内镜细针穿刺术 (二)超声内镜下放射粒子植入术 (三)超声内镜下肿瘤标记术 (四)超声内镜下放射免疫治疗术 (五)超声内镜下肿瘤注射治疗术 (六)超声内镜下射频消融术 (七)超声内镜下血管栓塞术 (八)超声内镜下假性囊肿引流术 (九)超声内镜下胆管穿刺引流术 (十)超声内镜下胰管穿刺引流术 (^一)超声内镜下脓肿穿刺引流术 (十二)超声内镜下光动力治疗术 (十三)超声内镜辅助胰胆管造影术 五、经口经隧道消化内镜诊疗技术 (一)经口经隧道内镜下贲门括约肌切断术(二)经口经隧道内镜下间质瘤摘除术十、小肠镜诊疗技术 小肠镜下治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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