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税收重大事件

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若干税收事件回顾

通过对每一阶段的简要回顾, 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税收事件。

第一, 1994年分税制体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的财政体制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是一项成功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国际惯例。我国财政体制建国之初是一种连续实行了20年之久的原苏联的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体制模式; 1980年开始改行“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 1988年后又改为多种形式的“大包干”财政体制和财税管理制度。直到1994年, 我国对税制进行的改革, 才实现了真正的“质变”, 由行政性分权改为经济性分权, 这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次改革借鉴了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结合了我国国情, 建立了分税制的基本框架, 既调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更是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有利于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管理, 加速了我国经济建设。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进步, 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大突破。

第二, 2006年废止农业税。在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已经明显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峻形势下, 经过几年的试点改革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 一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一伟大壮举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皇粮国税”寿终正寝, 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即将到来。

第三, 2008年统一企业所得税。本着国民待遇原则, 我们在税收政策上, 要适当“优待客人”, 但同时不能过分“克己”。“二税合一”的实现, 标志着从1994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双轨制”就此终结, 原来内外资分别为33$%的企业所得税率正式统一为25%。内外资企业“异税成为历史, 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此次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事实上的税收优惠政策, 也可以充分向世人宣誓: 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善我国吸引外资已经可以不依赖牺牲经济利益, 而是更加依赖于良好的国际信誉、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等“梧桐树”引得“金凤凰”。

税收征收管理变革分析

我国于1992年发布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税收征收管理法》。并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同时又对税收征管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普遍建立了纳税申报制度; 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 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 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 初步建立了科学、严密的征收管理体系。这对于保证新税制的贯彻执行, 建立正常的税收秩序具有推动

作用。并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在税收征管工作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增值税等的征管办法的变化。1994年3月底, “金税工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8月31日, 向国务院汇报“金税工程”二期的建设方案并得到批准。在整个税收工作形势中,可以说, 近几年税收的增收, “金税工程”二期的顺利运行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2001年十大税收热点新闻事件

这是我国第一次进行此类的评选,按照所得票数依次为:

新《税收征管法》实施;金税工程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共和国第一骗税案“潮阳、普宁骗取出口退税案”水落石出;2001年全国税收收入1.5万亿元;中国正式加入WTO,税收政策将有重大调整;整顿税收秩序再出重拳,全国税务系统展开“三大战役”;车购费停征,车购税开征;第十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税收与公民;普通发票管理引入高科技手段;税法上网透明公开。

2002年税收十大新闻出炉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降低关税、刘晓庆税案等入选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报、搜狐网联手评选出“国酒茅台2002年十大税务新闻”。其中,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涉嫌偷税1458.3

万元、全国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税收事件都在评选结果中。

2002年十大税收新闻分别是:一是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自1996

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多种手段,偷税税款

1458.3万元;二是新颁布的《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于2002年10月5

日起实施;三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我国计算机管理的纳税户已

超过1000万户,80%以上的税款通过计算机征收;四是我国加入WTO

第一年关税下降,仅2002年一年我国有5300多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

度的降低;五是2002年,全国税收预计完成任务1.7万亿,全国税收收

入连续3年平均每年增收2000亿元;六是第11个税收宣传月主题“诚信

纳税利国利民”;七是全国推行“免、抵、退”税办法,使出口企业享受实

惠;八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各地开通;九是金人庆解说2002年税收

热点,强调个税起征点不变,燃油税在等待开征时机;十是全国开展集

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2003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

1.全国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税收收入超过2万亿元,增收超过3000亿元;

2.非典无情,税收优惠政策有义;

3.温家宝总理关心税收工作;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推广,农业特产税顺利淡出;

5.出口退税重新洗牌;

6.再就业税收优惠进一步放宽;

7.“一窗式”管理覆盖全国;

8.今年关税继续下调;

9.严厉打击五类涉税犯罪;10.广东民营经济缴税全国第一。

2004年十大税收新闻

全国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原因在于,中国的“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早就应该对涉及“三农”问题的税收作出相应调整。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04年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今年1月中旬,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之所以要从农业税收的减免入手解决“三农”问题,其原因在于通过财政支出方式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往往在运转过程中造成大量的截留。因此,国家采取了农业税减免这种直接跟农民见面的办法。这种办法的实施,产生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但是它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悬念,那就是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带的税收政策究竟该向何处去,是不是要把农村地带搞成“无税区”的特殊地带?随着农业税完全走出中国的历史舞台,乡村政府的财政来源究竟该如何解决?

2004年中国税收收入双突破

这条新闻之所以被老百姓和专家认定为一个重要事件,一个原因是去年的增收额已经超过了1994年税改第一年全部的税收收入。到今年年底,中国税收收入有可能突破3万亿元大关。

出口退税新机制正式运行

从2004年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运行状况来看,有两个方面是非常令人关注的。一是它基本验证了这样一种预期,即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实施和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并不会给中国的出口形势带来多大的影响。2004年的出口形势非常好。二是出口退税机制的变革,事实上是中国新一轮税改正式启动的标志,即从2004年的1月1日起,伴随着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实施,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开始了。

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改革启动

在种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下,东北地区的增值税转型改革终于破冰而出。伴随着东北地区转型改革试点的启动,从2006年开始,我个人觉得,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开,几乎是没有悬念的事情。

欠税将被公之于众

欠税问题是税收征管当中的一大顽症,这与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的国有经济制度有很大关系。市场化的改革,理顺了或逐步理顺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所以税务部

门才有可能在今天宣布,欠税将作为一种不好的事情在媒体上被公之于众,企业才可能觉得

欠税是不光彩的事情。也正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逐步理顺,依法治

税工作才逐步步入正轨。

落实再就业税收减免过百亿元

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正是处于对公平问题的关注、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的认识,政府几乎运用了各种手段来增加再就业,税收是其中的一个

手段,作用很大。

全面清理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一个特色,就是具有区域性。这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格局有直接的关系,也与政府涉税行为的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对于这样一个特殊领域的税收优

惠政策的全面清理,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标志我们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共识。二是政府部门的税收行为必须予以规范。

《行政许可法》实施,国务院取消44项涉税行政审批项目

这涉及政府涉税行为的规范化。从长远来看,这对于增强税收的透明度和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铁本偷税案

这是2004年中央政府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产物。税收在这里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切入点,并非是它的全部。事实上,更重要的是大家由此看到了中

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决心。这一事件也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即从此以后,中国的宏观调

控政策逐步得到实施。到2004年年底,宏观调控成效逐步得到了体现。

首座财税博物馆开馆

要了解中国的国情就必须了解中国的历史,要了解中国的财税,就必须了解中国的财税历史。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首座财税博物馆的开馆吸引了方方面面的注意。中国的财税文

化,中国的财税历史对于研究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005年十大税收新闻点评

1.城乡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农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应该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业税条例的废止,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业发展的后劲,减轻农民的负担,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我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转型期,在这一时期,有一系列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需要政府面对。财政是政府处理经济与社会问题的重要工具,因此,政府掌握一定的财政收入就显得意义极为重大。2005年我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应对各种危机

的能力,也提升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3.税收法治在法治发展的历史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从税收法定主义在各国宪法及宪法性文件中的确立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税收法治也应成为我国法治社会构建的一个突破口。最近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立法听证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这一听证会将成为我国税

收立法民主、乃至整个立法民主的里程碑。

4.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考虑到了对公民生存权、平等权和发展权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同时也考虑我国现阶段财政的承受力,以及人民群众对立法听证会的心理预期,因此全

国人大高票通过就很容易理解了。

5.农村税费改革一直是我国农村工作的重要一环;此外,农业税条例废止后,乡镇机构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负担等问题都需要面对。在这种背景下,中央作出继续加大

财政支农力度的安排是十分及时的。

6.社会保障一直是制约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有了很大的发展,2005年,社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就是一个突出的成绩。我国的社会保障一定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从而为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产

生积极的影响。

7.有效的税收征管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税收征管近年来取得了重大进展,2005年10起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就是一例。加强税收征管,特别是加强对税收违法和税收犯罪的处理,有助于堵塞漏洞、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可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人意识,对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公平也不无意义。

8.在现阶段,间接税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增值税又是间接税中的重中之重。增值税的转型和征税范围的扩大是我国增值税法急需解决的问题。东北的试点为以

后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9.加入WTO后,减少政府规制、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成为对各级政府的重要要求。《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我国落实WTO 要求的重要举措。税收作为关涉公民根本利益的重

要领域,也须贯彻WTO的相关原则、精神,对税务行政审批的清理和削减是一个重要的步骤。

10.我国的第十个五年计划已经顺利完成,和“九五”相比,我国在各个经济指标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税收收入也不例外。这表明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继续提升,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6年度十大税收新闻

2007年02月14日

一、温家宝总理视察基层税务机关

2006年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视察工作,亲切慰问基层税务干部。温家宝总理在办税服务厅仔细询问了各项办税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

温家宝总理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要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我们已经制定

了《税收征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是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基础。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

的行政执法机关,国家财权、税权就体现在税收执法权上。我们每个税务工作者尤其是各级领导

干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企业、个人要照章纳税。在现代

化进程中,要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第二,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这些年,我们对税收制

度进行了许多方面的改革,总的方向是使税收制度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有效地调节社

会收入分配。税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税收

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挥税收的作用。第三,要加强税收科学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

纳税的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对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和税务干部的综合

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税务干部要加强学习,努力掌握现代技术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

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这些年来,金税工程为实现税收信息化管理,推动税收业务工作的现代

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把金税工程搞好。

此前,温家宝总理分别于2006年1月和7月,对税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将自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分别明确规定了纳税申报的地点、期限、方式、管理、法律责任和

执行时间等多个具体事项。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5种情形是: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所得计算口径,以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并强调此举“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2006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07年3月5日召开。

经过人大常委会一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主要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的修改是关于对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的规定,原草案把这一规定放在25%基本税率之后作为另一种基本税率。第二个方面的修改涉及对所得税额具体计算的问题。

四、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7636亿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快报,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7636亿元(不含关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比上年增收6770亿元,增长21.9%。

五、国家税务总局曝光9起涉税违法案件

2006年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黑津冀”系列虚开发票案等9起涉税违法案件。2005年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稽查部门依法加大选案力度、检查力度、协查力度、处罚与税款追缴力度以及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力度,坚持案发地检查与源头打击相结合、全国一盘棋的方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发票交叉稽核和异常问题协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稽查队伍建设,通过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税收专项检查、税收专项整治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2005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08万户,查补收入367亿元;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46.4万起,其中查补税款超过百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3300起,查补收入99.5亿元;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案件208件,查补收入41.4亿元。

六、数千万纳税人拿到个税完税证明

2006年我国拿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已经超过1000万,其中前3 个月就有2000多万纳税人拿到了个税“税单”。由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是优化纳税服

务、推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不仅有利于满足纳税人实际需要、促进税法知识普及、培养公民依法纳税的责任感和自豪感,而且在建立健全征信体系、深化税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七、我国出口退税已实现“应退尽退”

2006年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前一年的出口退税工作。会议透露,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出口退税“应退尽退”。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2005年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实施的第二年,也是进出口税收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年。全国税务机关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发挥税收宏观调节作用,本着优化服务、积极支持外贸出口的原则,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税,实现了出口退税“应退尽退”的目标,维护了政府的形象。2005年全国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372亿元,是历史上办理当年出口退税最多的一年。由于出口退税的及时退付,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扩大出口的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2005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14221.2亿美元,其中出口76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4%,继续保持了世界第三大贸易国的地位。

八、捐赠减免税:鼓励企业介入“第三次分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批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10个社会团体进行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目前,纳税人捐赠可在缴纳所得税前享受全部或部分扣除优惠的受捐团体已达到38个,其中可全额扣除的受捐团体有22个。民政部副部长姜力表示,根据国际通行惯例研究制定捐赠减免税的政策和法规,可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慈善事业,进一步增强“第三次分配”在协调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在社会学与经济学领域,基于市场机制实现的初次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基于税收的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则被称为“第三次分配”。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能够募集到的慈善资金不到GDP的0.05%,它对财富分配格局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国内先富起来的群体形象因缺乏慈善公益之举而不鲜明,社会声望评价也不高。专家认为,调整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将成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九、取消农业税第一年,支农资金创新高

2006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以县为主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政府支农资金主要是指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建设性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投资和水利建设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业科技投入等。除此之外,近年来,有关部门还安排其他专项投资,支持农村公路、电网、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等事业的发展。据财政部统计,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资金2004年为2626亿元,2005年达到2975亿元,2006年达到3397亿元。

十、八成民众不愿与纳税污点企业做生意

江苏省国税局举办的第二届全省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活动表明,80.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跟欠税或涉税案件曝光企业发生经济往来。这说明大多数民众对纳税不诚信、有不良记录或者有“案底”的企业保持高度戒备心理。在本次江苏省百姓税收意识有奖调查中,有53.92%的被调查对象关注“两法”合并问题;89.2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被评定为A级纳税信誉等级纳税人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度;71.8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到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政策。江苏省国税局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欠税、涉税违法行为与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大多数民众之所以不愿意与纳税有污点企业做生意,是因为有欠税、涉税案件的企业在资金支付能力及合同履行能力等方面都会受到怀疑。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7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

《企业所得税法》获高票通过

这一条大家都选在前面,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在过去的几年当中,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一直最吸引人的眼球。在中国所有的税制改革方案中,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税种包括10个,其中改革的重头戏,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另一个是增值税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收入相加,约占整个税收收入的2/3,而在增值税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当中,又必须以企业所得税改革开路,才可能迈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第一步。

迄今为止,尽管进行了几个税种的改革,但是我们看到,这些税种的改革还都属于“零敲碎打”,没有触及税制改革的要害———税收规模的增减,税收占GDP比重的增减。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所有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而这个改革,可以说是历经波折。直到去年3月,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才终于拿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并且获得高票通过。我们从中至少能够总结出两点:一是在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各种既得利益方在整个格局中发挥着力量;二是可以清晰地看到改革的曙光,改革的方向。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修订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施行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修改施行是“绑”在一起的,其修订背景大致相同。两个条例最初都是在20年前制定的,时过境迁,背景和现实已发生很大变化。这个变化中最突出的是两点。

一是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地价猛涨,而地价的上升并没有带来税收收入的相应增加。因为这两个税基本都是定额税,定额税和比例税率有很大的不同,地价再上涨,定额税也不随之上升。大量的价格上涨利益实际都留在了企业,留在了一些开发商的手中,所以必须调整,必须让国家的税收随着地价的上涨而相应上涨。

二是这几年大家所了解的房价的上升。房价的激增是需要政府加以宏观调控的,而在政府所能操作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中,对税收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清晰。通过税收来调控房价,调控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成了一个顺其自然的选择。

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必须修订。

增强预算约束力,不能滥用纳税人的钱

一直以来的新闻中,几乎找不到“不能滥用纳税人的钱”这样的字眼。这种说法更多的是我们从纳税人的角度,对国家预算收支、运行状况的一种深刻感悟。这条新闻之所以能够上榜,主要的背景就是近几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一再提升,特别是其中的超收也在不断增加。超收和增收有所不同,增收是和上一年的实际收入相比,超收的参照不是去年的实际收入,而是当年的计划收入。超收一旦出现,它的使用就成为各方极为关注的问题。中国现行预算体制有很大的漏洞,政府一旦有了超收收入,一般会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是当年使用;第二是它的使用过程不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也不需要作预算修订案,而是在行政系统内部就可以决定它的支出取向,它只需要通报不需要审批。

这几年随着税收收入的一再提升,超收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关注。因为超收的规模越来越大,去年超收规模已经突破7000亿元大关。超收规模占预算收入这么大比重,却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之内,终归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而怎样把这样一笔钱纳入到预算管理当中去,根本的措施就是修改预算法。在预算法没有能够启动修订程序之前怎么办?应该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分超收收入使用加强监督。所以才有了这样的说法,要加强对预算收入、支出安排的科学论证工作,要提高政府编制预算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指出的是,超收收入的大部分是税款,从纳税人的角度讲,更应该把超收收入的科学使用以及在超收过程当中所要经过的一些法定程序论证清楚。

2007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9亿元

从某种角度上说,这一条的上榜是理所当然的。从2004年之后,中国税收收入几乎在所有的经济新闻当中名列前茅。1994年~1999年,税收收入平均每年增收1000亿元左右;1999年~2004年,税收收入增收额又有小步的爬升;2005年增收突破5000亿元,到2007年,增收额已经突破1万亿元,增速达到了30%以上。这其中当然有些特殊的原因,比如仅证券交易印花税一项就增收了1800多亿元。

我们总是讲,必须注意到此增彼减的关系。税收收入的增速快了,占GDP的比重高了,那就意味着非政府部门的收入相对下降了,非政府部门收入的增速相对减慢了,非政府部门的收入占GDP的比重也相对缩小了。认识到这是一种此增彼减的关系,就要站在全局的利益,站在整个宏观经济运行的高度来全面、准确地评估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各方面因素。

节能法修订草案增设税收激励政策

这是一个能够打动人心的税收政策。因为这几年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讨论当中,大家

越来越认识到,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现行的经济环境。特别是中国的能源、资源拥有量相对于世界平均水平而言是比较小的,在能源、资源的约束越来越趋于强化的今天,政府必须动用各方面的手段来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使用。在这种背景下,节能法进行修订的过程中,自然而然要把政府所能动用的、能有利于节能的各种政策加入其中。我们常说,税收政策是政府所能动用的各方面经济手段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因此,在节能法当中增加税收激励方面的条款,对有利于节能方面的项目予以减税和其他的税收优惠,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7月1日实施

从大众传播媒介角度上说,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增值税转型这项必须着手推进的改革范围扩大了。但是从税收运行规律看这条新闻,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一种无奈之举。大家知道,增值税之所以要转型,是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形势、经济环境相对于1994年的经济形势、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是必须推进的一项改革。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原来有一套基于增值税改革特点的安排。2004年7月1日,东北三省一市选择了8个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从那个时候到今天,将近4年过去了。追溯一下,从1979年到今天,我们哪一项改革像增值税转型试点这样拖得这么长?具体分析,这当然是有原因的。简单地讲,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绑在一起进行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是为了化解某种阻力,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是一种普惠制的改革,所以就把两个改革绑在一起了。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推进非常艰难,所以增值税改革必须等待。在这个过程当中,它一直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而不能按照原订的时间表顺利向全国推出。

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直到去年的3月才开始被推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种背景

条件下,本来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推出的时机到来了,但又遇到了新的障碍。增值税转型,通俗一点说,无非是对企业购进固定资产设备的那笔钱是免税还是征税,免征增值税就是消费型,征收增值税就是生产型,它体现了对企业投资行为是激励、限制还是中性的态度。很明显,在当前的通胀压力下,增值税转型又遇到了在全国推广的第二个障碍。

全国“12万”申报人数超过160万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分类所得税,分类所得税的典型特点就是分类计征。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是综合申报,是以纳税人为单位,把各种来源的所得、各种项目所得加总求和,如果超过“12万”就得去申报。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必须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也就是在既有分类的基础上,引入综合的因素,并且让综合的成分大于分类的成分。换句话说,个人所得税申报这步棋早晚要走,而且必须走得更快一点。因此,个人所得税的这种综合申报,又可以作为迈向个人所得税综合课征必须经过的过渡阶段。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政策调整

为什么能把这样的新闻作为税收十大新闻,这是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考虑。因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人人共享和谐,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残疾人作为一个重要的弱势群体,理应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受到各方面的政策倾斜。政府能够动用的经济手段,税收政策名列其中,并且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把残疾人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持扶持对象,对于残疾人的就业给予各方面的倾斜显然是必要的。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切实把“两个减负”落到实处

这条新闻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针对纳税人而言,把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减少;二是减少税务基层部门的工作负担,实际是从税务部门自身工作的角度来圈定的。

这两个方面的减少,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同时应当看到,纳税人更关心用税人如何用税,关心自身能得到什么回报。这里所说的回报是广泛意义上的,其中心内容是关心自己能得到什么社会保障,享受到什么样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长期以来,围绕税负轻重的争论一直没断过。关于税收负担的轻与重不能仅仅从税收规模上加以评判,更重要的是要和政府的职能,政府履行职能的成本联系起来去看。我们希望在“两个减负”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纳税人的权益保障。就是说要把政府改进职能,要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作为一个考核目标,并且和税收收入规模联系起来一并考核,使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能够做到物美价廉,物有所值。

“十大”之外有遗珠,虽未入选意义大

证券交易印花税上调是一件大事,其影响十分明显,很值得研究。

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1600元调高到2000元,这件事的新闻性很强,应该关注。

土地增值税清算具有新闻性。据推算,开发商17.9%的利润将被清算掉。

2008税收十大新闻

1月20日,中国税务报社举行2008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发布会,揭晓了2008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首席经济师梁优彩进行了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等专家、学者也对十大税收新闻发表了个人看法。——编者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点评:这应该是2008年我国税收工作的头大新闻。长期以来,为了吸引外资,我国对内外企业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国内企业迫切要求国家能够按照WTO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税收政策的统一,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为国内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减轻了国内企业税负,提升了他们的竞争力,也有利于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起动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下发通知指出,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点评:燃油税改革已经酝酿了10多年,终于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进行的一项重大财税改革。在国际石油价格大幅度回落、国内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我国适时推出此项改革,既完善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又通过取消养路费项目规范了政府收费行为,同时还能在不提高油价的情况下,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开

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点评:国务院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按照规定,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率不变前提下,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下一期继续抵扣,这将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促进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口退税政策一年内五次调整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出口退税政策一年内五次调整。

点评:因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我国出口企业的定单下降,出口增长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成为导致我国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减轻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2008年我国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5次调整,其中下半年中央政府连续4次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频度之高、涉及产品之广多年来少见。在产品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将直接增加企业毛利润,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出口增长。预计去年政策调整的积极作用今年将明显显现。

地震灾区感受财税支撑的力量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甘肃、陕西等地。当天,中央财政向四川省紧急下拨抗震救灾资金7亿元。截至2008年11月3日12时,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911.82亿元。

点评:汶川特大地震对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破坏。灾害发生后,中央政府在迅速拨付资金救助地震灾区的同时,又及时出台了税收激励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对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预算。中央财税的支持以及全国人民乃至世界友好人民的真诚帮助,加快了灾区的重建,促进了灾区人民生活和生产秩序的恢复。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地震灾害,既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也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点评: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这是股民的期盼,对稳定股市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表明了政府稳定股市的信心,对增强股民信心,对促进股市的稳定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评:这一决策符合广大储户的愿望,因此,可以说取消这项政策是众望所归,有利于刺激居民消费增长。

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偷税罪定罪量刑标准

2008年8月25日、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修改了偷税罪定罪量刑标准。

点评:这一条作为十大税收新闻是非常有意义的。把偷税罪改为逃避缴纳税款有一个重大的理念变化,这个理念将影响到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在对私人财产缺乏尊重的情况下可以叫“偷”,现在宪法写得很清楚,要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种改变体现了对私人财产权的尊重与保护。

个体工商户5年减轻税负260亿元

2003年-2007年5年中,各地积极落实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平均每年500万户次的个体工商户得到实惠,共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近260亿元。

点评:这的确是一条重要的税收新闻。该减税政策惠及1500多万人,对促进社会就业、构建和谐

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总体上看,个体工商户是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弱势群体,其收入水平比较低,减轻税负改善了经营环境,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也可以缓解就业压力。

税总采取多项措施打击制售假发票

从2008年一季度起,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集中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

治行动。

点评:前段时间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制售假发票,严重危害了我国正常

税收秩序。针对这一现象,全国各地公安、税务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犯罪活动明显收敛。目前,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活动还没有根治,需要进一步开展这方面的活动,以净化我国税收环境,规范税收秩序。

200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

1、李克强要求:充分发挥税收对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的保障作用

高培勇点评:这条新闻透露的信息是,税收政策已与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的全部内容对接起来。谈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时候,我们往往把政府的公共政策高度概括为12个字: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这12个字不仅是税收政策涉及的内容,而且是整个经济工作、甚至是当前政府宏观政策涉及的全部内容。现在把税收与这12个字对接起来,实际上凸显了宏观层面看税收、定位税收的一种新境界。以往的时候,就税收论税收多一点,后来即便有所拓展,也只是把税收的收和支结合在一起,现在能够把它和整个经济政策相对接,就说明通过这一次反国际金融危机的实践,税收政策的确已经被推到了政府工作的前沿,税收政策已经发挥了更全面、更系统的政府公共政策的作用。

2、结构性减税实施一年取得显著成效

高培勇点评: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乃至整个世界反危机的主要手段都是财政税收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在这场战斗中作为主攻手一直在打头阵。如果说经过一年多的历程,中国率先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整个世界也已经迈上复苏的轨道,特别是迄今为止取得的成效主要归功于公共政策,而非内生性增长因素的话,这个成果应当归功于财政税收政策。此次财政税收政策的实践是两翼并举,与以往不同,不仅仅是政府支出的增长,而且有结构性减税的实施。如此说来,积极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结构性减税不断取得进展的过程。盘点2009年经济工作或者是宏观调控取得的成就,应该首推积极财政政策,其中包括结构性减税政策。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高培勇点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经过这几年的宣传,正在逐步深入人心。这条新闻之所以被大家评选为2009年十大税收新闻,主要是因为公告的主体是税务系统而不是其他。以往谈到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或者是学界在宣传,或者是社会上有识之士在呼吁,或者是国家的法律在从总体上加以规定,作为征纳双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或者叫主导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来出面公告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这还是一个新鲜的事情。当征纳两个方面就税收问题打交道的时候,作为征税的一方对纳税人宣布,你有哪些权利,你有哪些义务,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件开先河的事情。照着这个路子走下去,从征纳关系入手,会进一步拓展到政府和居民、企业之间关系的规范。这样,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之内,大家各得其所,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4、《刑法》:“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

高培勇点评: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修订后的《刑法》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偷税从老百姓日常生活角度讲,更多地被等同于刑事案件当中的偷盗行为,而逃避缴纳税款用于税收的征纳过程要更贴切。修订后的《刑法》同时明确规定,初犯符合一定条件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打击不履行纳税义务犯罪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对属于初犯,经税务机关指出后积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履行了纳税义务,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不再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处理可以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

19502021年中国历年财政收入一览表

1950-2021年中国历年财政收入一览表 财政部2021年2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亿元,比上年增加亿元,同比增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税收增加的要紧特点:一是税收总收入平稳增加。全国税收总收入增加与上年增速大体持平。二是分季度来看税收收入增速呈“前高后低、逐季回落”走势。三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体税种较快增加。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同比别离增加%、%,与上年增速持平;企业所得税增加%,比上年增速加速个百分点。 另外,与汽车、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增速明显回落。汽车消费税、车辆购买税同比别离增加%和%,比上年增速别离回落和个百分点。房地产营业税和契税同比别离增加%和%,比上年增速别离回落和30个百分点。 分税种看,2020年国内增值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7%;国内消费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比上年增速回落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营业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比上年增速回落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企业所得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比上年增速加速个百分点,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020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财政部表示,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快速增加的要紧缘故:一是随着资本市场和艺术品市场进展,个人股权转让和拍卖收入大幅增加,带动居民财产转让所得税快速增加。二是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带动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较快增加。三是税务机关增强了对高收入者及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保证了相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020年房产税实现收入亿元,同比增加%。

名人税收故事

14、王莽:所得税的创始人 一般认为所得税创立于18世纪末的英国,实际上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远在2000多年前的中国西汉末期就已出现,其创始人便是王莽。 西汉哀帝死后,汉平帝继位。因平帝年龄尚幼,完全受大司马王莽的控制。公元8年,王莽自己登上皇帝宝座,把国号改为“新”,次年改元为“始建国”。始建国元年(即公元9年),王莽开始推行他的经济改革措施,设立了对工商业者的纯经营利润额征收的税种“贡”。《汉书。食货志下》中记载:“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殡妇桑蚕织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视及它方技商贩贾人,货肆列里区谒舍,皆多自占所为于其所在之其官,除其本、计其得,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其大意是凡是从事采集、狩猎、捕捞、畜牧、养蚕、纺织、缝纫、织补、医疗、卜卦算命之人及其他艺人,还有商贾经营者,都要从其经营收入扣除成本,算出纯利,按纯利额的十分之一纳税,自由申报,官吏核实,如有不报或不实者,没收全部收入,并拘捕违犯之人,罚服劳役苦工一年。 从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来说,王莽的"贡"已具备所得税的特征,其征税对象为纯盈利额;以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取得纯收入的人为纳税人;税率为10%;纳税人自行申报,官吏核实;对违法者有处罚措施。但由于王莽的“贡”征收范围广,征收方法繁,不仅技术操作上不可行,而且引起了人民的群起反抗,到公元22年王莽不得不下旨免税,但为时已晚。两年后,王莽便国破身死。但是王莽首创的“无所得税之名,而有所得税之实”的“贡”,确比英国1799年开征所得税早1700多年。 (旁白):说明了什么?想证明什么?中国人聪明吗? 15、刘秀减税:造就“光武中兴” 光武帝,即刘秀,东汉王朝的建立者。在位期间(25—57年)先后多次颁布释放奴婢和禁止残害奴婢的诏令,多次下诏免罪徒为庶民;废除王莽时期的苛捐杂税,减轻田赋,恢复西汉三十而税一的旧制,山林池泽听任贫民开采,不收假税,兴修水利,实行屯田;废除地方兵役制,裁并400余县,精简官吏十分之九,中央机构包括财政机构也大为紧缩,如秦汉以来一直归属少府掌管的“山泽陂池之税,”亦令其改属司农,由国家统一征收一切租税,少府的职掌只是单纯管理皇室支出。这是封建税收体制上的一个重要政策。这些措施实行的结果是“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马被野”(《后汉书〃明帝纪》),全国政治稳定,巩固了亡而复立的刘氏王朝,史家誉作“光武中兴。” (旁白):精减机构、精简人员、减少财政支出,才能减轻民众负担,“藏富于民”。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行政机构改革,正是借鉴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16、刘备增税:横征暴敛古城怨

最新新中国农业税大事年表

新中国农业税大事年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征收农业税。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0年,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1%,到2004年,农业税下降到占全国财政收入不到1%。2004年,全国农业税收入232亿元,而到2005年,全国农业税收入减少到15亿元。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以下资料为新中国农业税大事记: 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条例规定,全国农业税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 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外,国务院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 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至此,我国现行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2001年3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扩大试点,积累经验”,具备条件的省份可以全面推开试点。 2001年4月25日,国务院决定暂缓扩大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集中力量进一步做好安徽省的试点”。 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青海、宁夏等16个省(市、自治区)为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加上原来的安徽、江苏(2001年全面推开)、浙江、上海(这两个省属于“自费改革”)等,试点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2003年3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应结合实际,逐步缩小农业特产税征收范围,降低税率,为最终取消这一税种创造条件”。当年,税费改革在全国推开,中央财政拿出305亿元用于税费改革的专项转移支付。

历年税收重大事件

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若干税收事件回顾 通过对每一阶段的简要回顾, 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税收事件。 第一, 1994年分税制体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的财政体制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是一项成功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国际惯例。我国财政体制建国之初是一种连续实行了20年之久的原苏联的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体制模式; 1980年开始改行“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 1988年后又改为多种形式的“大包干”财政体制和财税管理制度。直到1994年, 我国对税制进行的改革, 才实现了真正的“质变”, 由行政性分权改为经济性分权, 这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次改革借鉴了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结合了我国国情, 建立了分税制的基本框架, 既调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更是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有利于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管理, 加速了我国经济建设。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进步, 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大突破。 第二, 2006年废止农业税。在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已经明显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峻形势下, 经过几年的试点改革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 一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一伟大壮举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皇粮国税”寿终正寝, 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即将到来。 第三, 2008年统一企业所得税。本着国民待遇原则, 我们在税收政策上, 要适当“优待客人”, 但同时不能过分“克己”。“二税合一”的实现, 标志着从1994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双轨制”就此终结, 原来内外资分别为33$%的企业所得税率正式统一为25%。内外资企业“异税成为历史, 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此次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事实上的税收优惠政策, 也可以充分向世人宣誓: 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善我国吸引外资已经可以不依赖牺牲经济利益, 而是更加依赖于良好的国际信誉、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等“梧桐树”引得“金凤凰”。 税收征收管理变革分析 我国于1992年发布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税收征收管理法》。并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同时又对税收征管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普遍建立了纳税申报制度; 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加速推进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进程; 建立严格的税务稽查制度, 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 初步建立了科学、严密的征收管理体系。这对于保证新税制的贯彻执行, 建立正常的税收秩序具有推动

税收疑难案例分析-高金平(2012.8.17)

税收筹划及疑难案例分析 2012年8月17日:培训 一、平安税务门事件的启示: 1、事件背景: 近日,平安“税务门”事件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随着3月1日中国平安(601318)迈入全流通,1.9万名平安员工持有的8.6亿平安员工股将在5年内全部减持。以账面计算,这1.9万名平安员工人均可套现超过200万元。但是,员工减持实际取得的收入可能因为缴税而要打近六折。 原来,平安1.9万员工是通过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以公司名义持有的平安上市公司股票。如果这些股票解禁后减持,这三家公司首先要就减持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当这三家企业将减持所得分给平安1.9万员工时,这些员工还要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此高的减持税负引起了平安员工的极大不满。中国平安员工透露,将继续与中国平安协商,并且会上书中国证监会“反映情况”,也不排除诉诸法律的可能。 2、原因分析 我国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对取得平安限售股减持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是没有争议

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平安员工以信托形式通过三家法人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这三家公司在股份减持中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正是这道重复征税导致了平安员工的极大不满。而重复征税从形式上来看都是因为“代持股”问题所导致的(公司股东太多,超过法定的股东人数限额:有限公司法定股东人数限额为50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发起人人数限额为200人)。 3、破解之法 在我国目前的税制下,有一类企业可以取得类似于美国管道实体的税收属性,这就是合伙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合伙企业本身不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人。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分给其合伙人分别缴税。 如果平安员工当初是以成立三家合伙企业的形式持有平安股份,此时在减持时,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直接按平安员工出资份额分给个人,由个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考虑到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两人的限制,而无最高人数限制,1.9万员工完全可以以三家合伙企业形式持有平安股份。 那平安员工此时能否申请将这三家代持股法人公司改制为普通合伙企业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呢?我们说,这是行不通的。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

2001年所得税改革

2001年所得税改革,政治还是经济? 国家的钱是永远都不够花的。 在全社会都在大搞加工业的时代,商品经济蓬勃发展,分税制改革分的是流转税。随着社会财富增加,大家都赚钱,腰包鼓了,国家就开始盯上所得税。 到20世纪90年代末,国内国际的基本形势是:国际上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政治围堵和压迫;国内东西部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例始终摇摆在50%左右,并没有真正夺回发球权。 为了打破围堵,需要向西和西南实现对中亚南亚和东南亚方向的陆上突破;为了维护统一,实现均衡发展,需要对中西部予以扶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此展开。 这是国家大事,要中央花大钱,中央财政也要进一步增加自己的财政话语权,所得税制改革应运而生。 不是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可以控制全国财力的57%吗?怎么又成了徘徊在50%左右了呢? 原来,分税制改革之后,起初中央财政的窘迫局面初步打破,地方财政倒有些吃紧的迹象。 以前说过,大包干时代,地方财政为了不上缴,大办加工工业企业。通过对这些企业的减免税和补贴来逃避上缴,企业亏损与否不太重要。分税之后,地方要从自己口袋里掏钱背这个包袱,就吃不消了,不得不让这些企业大批破产或者改制。往好处说,这客观上促进了企业机制转换。 地方钱不够用了,自然要想辙。 在分税制的新体制下,怎样才能多搞点钱而又不上缴呢? 主要是四大手段: 一是挖潜力,加强地税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契税,通通应收尽收。 二是甩包袱,地方原属的国营和集体企业,凡属亏损的都转制破产,卖光送光。 三是做生意,就是所谓“经营城市”,主要以卖地为第二财政来源。

四是小秋收,开动脑筋在其他非税收入中扩大财源,什么经营权出让之类。 地方这样干的结果,中央财政就只在1994年那一年财政收入比重达到55.7%,高兴了一年,之后7年又降到50%去了。 1993年到2000年这7年间,企业效益开始凸显,国民收入增加比较快,大家都赚钱了。而且,这时候第三产业逐渐成了气候,不需要制造批发零售有形产品也可以赚钱,所得税增长的速度就超过了流转税,成为一个分量越来越重的税源。 1993年,全国个人所得税25.5亿元,地方企业所得税293.3亿元,不值一提。 到了2000年,全国个人所得税510.2亿元,增加2000.78%;地方企业所得税1005.5亿元,增加342.8%,这不再是微不足道的小数字了。 见财起意,中央财政开始动脑筋在所得税上做文章。 如果说在流转税上做文章是“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种雁过拔毛手段的话,那么在所得税上做文章就是“你赚钱,要请客”直接分肥的把戏。 投石问路,先来个小动作。 1999年11月1日,开征个人储蓄存款利息税。这本来属于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征收范围,然而中央却将其列入中央收入。 这个税既小得可怜,又是由银行代征,各地税务局谁也没当回事,没把它当做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来对待。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这个利息税金额虽小,却意味着个人所得税成了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 看到大家没什么负面反应,2001年财政部就上报方案要求实行所得税分享的改革。 2001年10月17日,李岚清批准财政部方案后,召开30个省和6个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长会议。项怀诚部长宣布所得税分享方案:中央与地方分享两个所得税,比例为中央75%,地方25%;或者中央70%,地方30%,要求地方财政厅局长回去汇报,限期书面答复。 板刀面还是馄饨面,你们自己挑!

毕马威税案

毕马威税案 一、毕马威避税事件回放 从 2002 年开始,毕马威就开始陷入避税调查的漩涡,一拖就是三年。其间,他选择了不断为自己辩解,希冀能够得到一个有利于自己的裁决。 直到今年 6 月 16 日,他才低下了他那高昂的头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向媒体表示公司将对从 1996 年到 2002 年期间提供的非法避税服务负责,同时还对该不法行为给美国国库造成 14 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表示歉意。 据介绍,大约从 1996 年开始,毕马威开始集中了不少人力和财力大力推进避税产品。据了解,这些产品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最为常用的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解决方案、外国杠杆投资项目、离岸投资组合策略和公司贡献战略组合策略。 按照 IRS 的认定,其中前三类产品涉及的许多规则属滥用或非法避税手段。最后一类仍在审议之中,尚未定性。 毕马威声称,在 2002 年前已经全部停止此四类产品的推销。 毕马威最早是在 2002 年 7 月和美国第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博德豪 (BDOSeidman) 一起被起诉的。当时 IRS 刚刚解决普华永道的避税争端,又起诉这两家会计公司销售给客户的避税方案违法。 据行业内部人士透露,一般开发一种新的避税规划需要 2 ~ 5 个月的时间,此后会计公司可以从避税额中获得 10% ~ 40 %的金额作为报酬。 2003 年 6 月, IRS 又公布了一些邮件表明毕马威违规向客户销售一种税务屏蔽工具超过一年时间。 此后不久,公司某部门的一位高级经理就自己拒绝向客户推荐避税产品而被公司解雇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毕马威方面否认了上述经历的说法。 在 2003 年 11 月的一个听证会上,毕马威被指出进行大规模推销避税产品 Blips (即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解决方案)。根据调查的结论,这种产品的使用仅一年时间就让政府少了 10 多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毕马威表示为此已经中止了对于几种有争议产品的营销行为。 除了服务于企业客户外,毕马威还向一些高级经理人提供个人避税方案。这点恰恰是 IRS 近一段时间打击的重点。 根据 IRS 的调查,毕马威在 1999 ~ 2000 年中仅此一项避税计划就卖给了 186 位纳税人,致使政府损失税收 12.8 亿美元。

1950年税收工作大事记

1950年税收工作大事记 2009-9-7 8:49税收资讯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1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 1月3日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关税税则委员会,贸易部副部长姚依林为主任,财政部、重工业部等有关部门代表13人为委员。 1月20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统一全国盐政。该决定规定,为照顾财政需要,采取“提高税额”与“税不重征”的方针,从量核定,就场征收。规定各区 税额为:东北每担征高粱175斤,西北土盐每担征小米80斤,潞盐每担征小麦90斤,华东淮南盐每担征大米80斤,除内蒙税额另定外,其他各地盐税每担一律征小米(或大米)100斤。为了鼓励生产和出口,工农业用盐及出口盐全部免税,渔业用盐按食盐税率30%征收。 1月30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该决定指出,为统一全国税政,加强税收工作,减少财政赤字,决定以《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为整理与统一全国税政税务的具体方案;未公布的各项条例,仍按原税法进行征收;健全、加强税务机关并提高税务干部的政策与业务水平。随决定附发的有:《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货物税暂行条例》。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共12条,其中规定,要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依据合理负担的原则,适当地平衡城乡负担。在短期内逐步实施全国统一的税政、税种、税目和税率,将中央及地方的税收确定为14种,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使用牌照税。明确税收立法权限、加强税务机构领导和建立各项重要工作制度。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共26条。该规程规定了各级税务机关的设置、职掌事宜、隶属关系、税务章则制定权限等内容。其中规定全国设立6级税务机构,即财政部税务总局,9大行政区税务管理局,省、盟或中央直辖市、区辖市税务局,专区税务局及省市税务局,县、旗、市、镇税务局,税务所。经上级同意,可以在铁路、河运沿线、矿区或特殊区域设特种税务局、所、稽征组、队或稽征员、驻厂员。重要城市还可以设专局。同时,规定各级税务机构的干部编制和编报程序,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均受财政部领导,总局以下各级局、所,除受其直属上级税务机关的领导外,大行政区管理局并受同级财政部的领导,省以下各级税务局,并受所在地同级政府的领导。县、旗、市、镇税务局所属税务所,并受当地政府的监督。

税收案例

税收经典案例分析 税收案例多棱镜,折射万千政策点 案例一: 某稽查局查补2009年A企业少交营业税100万,城建税7万,决定自2010年1月16日起加收营业税滞纳金10万,城建税滞纳金0。7万。 解析: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计税依据、税目、税率、课税对象、纳税人、纳税环节等是某个税种必备的要素,如果营业税尚未缴纳,则城建税根本就没有计税依据,既然无计税依据,就不应存在城建税,城建税之不存,焉问滞纳金之有?因此稽查局不应从2010年1月16日开始加收滞纳金,而应从营业税缴纳次日起,如纳税人还未缴纳城建税,才需加收滞纳金。 案例二: 某稽查局查处A企业,A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稽查局认为该企业帐目混乱,成本核算不清,成本大量预提,于是决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A企业2009-201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万元,并分别加收两年滞纳金10万元。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A企业只是帐目混乱,并不存在故意伪造凭证、销毁证据等,税务机关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有故意行径,那么相应征管分局为何没有将其及时改为核定征收方式?而非等稽查局查补以前年度时才核定征收,造成补缴税款,税务机关难道没有责任吗?加收滞纳金合理吗?似值得很大的商榷。 核定征收的税款和查帐征收的税款是有巨大区别的,后者理论上应当有一个精确值,但是由于企业帐证不全,企业压根也说不清楚,而税务局也无法查证,因此核定税款,这个税款并不是那个精确值的税款,这个税款就不能定企业偷税,非人为导致帐证不全,即税务与企业均认可业务是真实的(没有证据反向证伪,企业是故意为之),企业已经按照期限申报缴纳了税款,核定后再增加的税款,如果再加收滞纳金,实在是有违公平。个人浅见,希望大家商榷。 案例三: A企业从银行借款1000万,无偿借给B企业,稽查局认为A企业向银行支付的100万利息与生产经营无关,税前不得扣除,纳税调整100万,补缴企业所得税25万。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

2023年税务大事记,我所体验到的变化与反思

2023年税务大事记,我所体验到的变化与反思我所体验到的 变化与反思 2023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在这一年,我所体验到了许多关于税务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巨变,更是我们对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经济发展的深刻认识和实践。 我想说到的是税务机构的重组。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税务部门也趋向于现代化、信息化。在这一年,我注意到税务机构不仅从数量上呈现了精简化、优化化,从职能上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划分和整合。除了此前的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外,现在新成立了税务综合管理局,其职能涵盖了税收政策、征管、风险防控、国际税务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这无疑对处理复杂的税务事务具有重要意义。 我要提到的是税务政策的变化。在这一年,我所感受到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税务政策开始从数量限制转为质量监管。近年来,我国税收活动过于“宽松”,许多企业没有注重遵守税收法规,一些地方也存在一定的惰性,导致税收征管效果不佳。因此,政府开始采取更为严格和细致的措施,加强税收质量监管。例如,取消农业相关税收,加强资源税、环保税等的征收管理,以及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变化,使得我们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税收的功能进行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支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改变值得进一步探究,比如税务数字化进程的加速和税收法律升级的深入。数字化是未来税务发展的必经之路,2023年,我所体验到的是税务部门加速数字化转型,以更先进的信息

化手段,推进税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并增强了征纳一体化平台的整合性和协同性。同时,为建立更为公平的税收法律框架,政府也开始深入研讨相关司法制度,以修订和完善税收法律。 对于这些变化,我想在此谈谈自己的体会和反思:我们应该更好地支持这些税务变革政策,在如今的“数字经济”时代,税务数字化进程和税收法律升级不仅能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也能促进企业实现创新和发展。税收政策的优化调整和严格监管也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推进质量、效率、可持续性的目标实现。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我们的税收制度必将日臻完备。 总之,2023年是一个充满变化和激情的年份。通过这些变化,我们更加有纪律、有序地去进行税务征收工作,把握好政府的发展方向和税收政策的实行,加强地法制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我们相信,未来的税收管理将会更加高效和可持续。

反思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论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定

反思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论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定 作者:朱广瑜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8期 摘要:近年来,税收筹划成为我国理论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热点,但对于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概念界定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本文以毕马威“恶性避税”事件为背景,反思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并总结讨论二者的关系。 关键词:毕马威税收筹划避税 据统计,全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总营收的1/3 来自于税务服务。税务服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税收申报,二是税务规划。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许多知名的大公司为了降低总税率,提高利润,便聘请专业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税务策略规划。会计师事务所利用其专业税务知识,结合各公司实际,想尽一切办法创造出多种避税措施,具体有增加可税前列支的慈善捐赠支出、将主要发生税额的业务部门转移出税负高的国家等,最终形成最优化税务策略,这种大规模的避税使公司报表利润大幅增加,刺激其股价上扬。 根据美国国会调查报告,自1997年开始,毕马威便以“积极的市场策略”营销其避税产品服务,共计给350位左右的富豪提供了服务,并赢得大约1.24亿美元的赢利。毕马威推销的四种避税产品包括债券相关发行溢价结构、外国杠杆投资项目、离岸投资组合策略等。 美国国会调查促使毕马威于2005年6月16日公开承认,其部分前合伙人在税务服务上有不法行为,滥用规则、利用税务漏洞为客户营销避税产品,造成美国国库约14亿美元的损失。同年8月26日,毕马威公开承认向客户出售“恶性避税”服务,并同意支付4.56亿美元。涉案的8名前税务合伙人和1名律师受到起诉,至此,毕马威事件尘埃落定。 毕马威等事件的发生让我们重新审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无论是国内学者还是国外学者,都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那就是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 作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股利分配等活动中涉税事项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以实现财务目标。而避税则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的行为。表面看来,二者的界限并不十分明显,导致人们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同。然而深层次分析,避税是利用税收法律法规中不健全、不完善的漏洞,为纳税人降低税负率,减少税务支出 (大多情况是把自身应承

2023年税务发展回顾

2023年税务发展回顾 2023年对税务领域来说是充满变革与挑战的一年。全球范围内的税收政策变动、科技创新的迅猛发展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使得税务规章制度和执法方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本文将回顾2023年税务发展的重要事件和趋势,并分析其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 首先,我们不得不提到数字化税收。在2023年,各国纷纷加大对数字化税收的监管力度。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国际互联网巨头的税收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多国政府对数字化经济提出了全新的税收要求,包括对数字服务提供商的征税和数字广告税的实施。这些措施旨在解决跨境交易中的税收规避问题,提高税收收入。然而,数字化税收的实施也面临着技术难题和国际协作的挑战。 其次,随着全球合作与对话的加强,国际税收透明度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3年是全球共同报告标准(CRS)的全面实施年份。该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向其所在国政府提供客户的金融账户信息,并在一定条件下自动交换这些信息。这项举措有效地打击了跨境逃税活动,并提高了国际税收合规水平。然而,与此同时,个人隐私保护也成为了一个新的挑战,相关政策和监管需要平衡个人隐私权和税收合规的需要。 再次,环境税收成为了2023年的热点话题。面对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的挑战,各国纷纷启动环境税收立法和政策。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渐形成,企业和个人需要支付碳排放配额。此外,一些国家还实施了塑料包装税和碳税等措施,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虽然环境税收对企

业和个人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但这也推动了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 展的实施。 最后,税务合规能力的提升成为了企业重视的焦点。面对税法变动 频繁、风险复杂多变的局面,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税务合规能力,以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法律风险。为此,企业积极招聘税务专业人才, 并加大对员工税务培训的投入。同时,税务咨询和技术支持成为了企 业普遍需求,以应对复杂的税收规章制度和业务需求。 回顾2023年的税务发展,我们不难发现,在全球化、数字化和可 持续发展的背景下,税收政策和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税务领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应用科技创新,促进税收透明和税 收合规,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同时,个人和企业也需要不断 提升税务意识和税务合规能力,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只有通过共同 努力,我们才能共同迎接税收领域的挑战,推动税收制度朝着更加公 正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2023年税收瞩目纪事

2023年税收瞩目纪事 2023年,作为税收领域的关键一年,迎来了许多令人瞩目的事件和 变化。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聚焦于三个主要的税收议题:数字经济 税收、环境保护税收和税收合规性。 首先,数字经济税收将成为热议的话题。随着数字经济的持续崛起,传统的税收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2023年税务部门将加大努力, 推动数字经济增值税的改革和完善。数字经济公司往往通过跨国操作,以转移利润的方式来减少纳税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政府将继 续推动国际合作,制定全球统一的数字经济税收政策。这不仅能够减 少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也能为国家提供更为公平和有效的税收收入。 其次,环境保护税收也将成为关注的焦点。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各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2023年,更多的国家将推 出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以鼓励绿色发展和减少环境污染。例如,对于 高污染行业,政府可以采取增加碳排放税或者绿色产品减税的方式, 来引导企业向环保方向发展。这样的税收政策不仅可以推动环境保护,也能够为政府提供可持续的财政支持。 最后,税收合规性将成为税收征管的重点。在过去,一些企业借助 税收漏洞来规避税收,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加强税收征管, 各国政府将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推动税收合规性。税务部门 将更加注重税收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使用新的技术手段来识别潜在的 违法行为。同时,政府还将提供更多的便利措施,鼓励企业自觉履行 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2023年将是一个税收领域令人瞩目的一年,数字经济税收、环境保护税收和税收合规性将是三个主要议题。通过推动数字经 济税收改革,加强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以及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各国政府将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也能够为国家 提供更为公平和有效的税收收入。希望这些税收纪事能够推动更加健 康和可持续的税收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1978-1989年中国经济大事件

1978-1989年间中国经济大事件 1、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12月) 除了对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重大历史事件的拨乱反正之外,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会议还提到我国经济管理体质的一大缺点是“权利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这一思想直接奠定了79年以后实行的改革方针的基础,即“放权让利”等方式进行。此次会议确定了改革的重心在农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提出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展开、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成为我国经济腾飞的起点。 2、设立经济特区(1980年3月) 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相继设立。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影响:使我国可以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可以利用外商销售渠道,适应国际市场需要和惯例,从而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了解世界经济信息;有利于学习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培训管理人才;可以扩大我们走向世界的通道,开辟世界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窗口。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1月1日)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影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关键是改变了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共社强调一大二公,削弱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特征是包产到户,虽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制,但是因为农民掌握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所以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有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最终,它带领中国解决了温饱问题,实现了三步走的第一步。此外,这次在农业生产中的制度变迁,没有党的号召、群众运动和计划指令,而是中央顺从民意和尊重经济发展本能而进行适当引导,开创了一个先例。 4、八二宪法诞生(1982年12月4日) 1982年宪法承认国营、集体、个体三种经济都不可缺少,申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同时,该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正,先后将市场经济制度、私有财产权保护、依法治国和人权保障等写入《宪法》。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奠定了国家治理的框架和基础。 影响;该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的明确支持,指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这标志着

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1949年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的政策原则: 国家的税收政策, 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 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 简化税制, 实行合理负担。11月24日至12月9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 (1)农民负担已经很重, 不能再加, 今后增加税收主要应该在城市工商税收上多想办法。(2) 为简化税制,税种、税目应尽量减少。(3)税率一般可按原有规定, 不使其降得过低。全国范围的税收确定为十四种: 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薪金报酬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房屋税、地价税、牌照税。这次会议还讨论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草案)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草案) 等。 12月17日政务院第11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2月财政部召开了首届全国盐务会议。会议为统一盐政、保证民食与国家收入, 讨论了1950年盐务工作的方针、任务、组织机构、产销关系和税收原则, 并作出决议报告政务院。 1950年 1月1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0日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对盐税采取“提高税额”与“税不重征”的方针,从量核定,就场征收。3月12政务院公布了这一《决定》。 1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1949年度合作社征税办法的联合通知》。 1月27日政务院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准许海关总署于新海关税则未规定之前, 在输入货物方面暂用1948年的进口税则, 在输出货物方面暂用1934年的出口税则(1945年修正本) , 但某些方面须经政务院订正。此次政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等法规。 1月30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和《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文件规定: 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 统一全国的税政、税目和税率; 税收的立法; 纳税是人民的光荣义务, 税务工作者要坚持优良作风; 公营、合作企业一律照章纳税; 税收机构受上级局与同级政府双重领导等。同日,政务院还公布了《全国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等。 1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货物税照证及印花税票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2月16日至3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货物税业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各地区在贯彻执行《货物税暂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拟订了《货物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 。 3月3日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令》。《通令》指出, 除批准征收的地方税外, 所有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的一切收入, 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为了完成征收工作, 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的人民政府必须委任最好的干部担任税务局长。同,政务院公布《公营企业交纳工商税暂行办法》。 3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统一盐税税额办法》, 自发布之起施行。 3月15日财政部公布《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 3月16日财政部公布《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3月20日政务院第25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关于统一管理1950年度财政收支的决定》。《决定》指出, 为了克服目前财政收支不平衡与收支机关脱节的现象, 为了节约支出, 整顿收入, 统一国家财政收支的管理, 政务院决定: 国家财政统一于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公粮及其所征的代金或其他实物、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均归中央人民政府所有, 税款一律解缴总金库。 3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税收在我们国家工作中的作用》的社论。社论指出, 我国的财政工作现在正进行着一个重大的转变, 就是把城市税收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作用提高, 使之与农村的公粮收入并重。并指出,

2006年至2011年国内重大事件详细汇总

第一章马哲 一、世界观的含义:它是人们对于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在内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二、1、哲学的含义: 它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2、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分别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不是可之论的标准。 3、哲学的任务是指导人们实践,如何去认识和改造世界。 4、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区别和联系: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世界,具体科学研究的是某一领域的问题;哲学揭示的是最普遍的规律,具体科学揭示的是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规律;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随着它的发展而发展,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5、唯物主义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源,先有物质后有意识,分为辩证唯物和历史唯物主义。它们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无产阶级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 6、唯心主义主张意识是世界的本源,先有意识后有物质,分为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 主观唯心把人的主观感觉当做第一性,比如人的经验,心灵,意志等。王阳明和贝克莱都是主观唯心,主张天下无心外之物,物是观念的集合。 客观唯心把客观精神当做第一性,如上帝,绝对精神,理念等。柏拉图和黑格尔是其代表。 唯心主义是人类智慧树上一枝不结果的花。 三、1、马哲产生的基础; 阶级基础是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 自然科学基础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直接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2、马哲的本质特征; 它是在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3、马哲的中国化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4、马哲的思想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也是邓论的精髓,毛泽东思想的根本点。 四、1、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在物质运动中,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统一的,相互依赖的。 3、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第一性,主观能动性是第二性。 4、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尊重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主张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都没有’,一切物质在本质上都具有和感觉相类似的反映特性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5、物质运动规律的特点是稳定性,普遍性,不可重复性。 6、世界上没有孤立的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 7、系统大于其要素相加之和。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同时重视部分的作用,把各个要素统筹考虑,优化组合。 8、发展的本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区分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9、矛盾具有普遍性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