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折让、回扣、佣金返利等比较分析表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规范【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在日常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企业不但会有利润损失,而且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产生原因公司为实现特定的市场目标;贯彻特定的市场策略;实施以扩大销售为目标的短期促销而决定实施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
3、支付对象签约代理商4、支付方式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折扣金额;2)递延返利:原则上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返利金额。
5、支付金额1)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当次签订的合同,当次给予折扣的,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参与合同评审。
合同收入剔除折扣金额计算合同毛利率。
2)递延返利: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只在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
是否返利及具体返利金额总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归属公司。
公司保留对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力。
a)总额控制按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年度内分次累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金额。
b)分次控制每次返利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30%。
c)余额控制销售总监依据公司的市场策略、价格政策、促销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返利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6、审批流程1)销售折扣(即当次返利):折扣金额作为销售合同的重要条款,按照合同评审执行。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如下:(1)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目的是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把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收回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记入财务费用)。
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税法上也要求按全额计算增值税。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作为理财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中核算。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的商品发运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因其他原因应退而未退的商品,对购买方在价格上给予的额外折让。
销售折让会使企业销售收入相应减少,所以应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理论上,企业应当按月计算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盈亏,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冲减销售产品当月的销售收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却难以操作。
[转载]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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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以及各种形式的销售回扣、销售佣金、销售返利等情况的处理尽管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其概念相近,现实情况复杂,采用的会计处理不同以及税法与会计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当区别对待。
一、销售折扣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但是,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
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
但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

折让、折扣、回扣、佣金、返利会计及税务处理辩析沈建明(一)销售折让1、概念:销售折让是指销售方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购货方的减让。
2、特点:(1)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形成的收入扣减。
(2)销售折让一般发生在商品售出后。
3、会计处理: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4、税务处理: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应视购销双方发票入账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1)在购销双方均未进行账务处理时,购货方将发票各联退给销货方,销货方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作为入账依据。
(2)销货方已入账,购货方未入账时,销货方可以退回的发票各联为依据,开具等额红字发票,冲减当期收入,再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开票入账。
(3)购销双方均已作财务处理时,销货方凭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总之,企业发生销售折让,可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扣减销项税金、及计税所得额。
(二)销售折扣1、概念: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早付款,而承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
2、特点:(1)目的是为了及早回笼货款。
(2)事先已有明确的约定。
(3)发生在商品销出、货款回笼时。
3、会计处理: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财务处理。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而按合同、协议或购销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即按总额部分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税务处理:?销货方在支付现金折扣时,?由购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财务费用入账,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但不得冲减商品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金。
(三)折扣销售1、概念:折扣销售,又称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商品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如销货方规定,购买某产品在10件以上的,可享受10%的价格优惠,某产品的正常价格每件1000元。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和销售退回区别

大致应该有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
1、销售折扣即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例如某公司3月份实现销售商品10000件,商品标价每件20元,每件实际成本为12元,税率17%,并给予购货方10%的销售折扣。
借:应收账款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80000(10000*20*0.9为折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0600(180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
贷:库存商品120000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例如某公司3月1日份实现销售商品10000件,商品标价每件20元,每件实际成本为12元,税率17%,并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购货方3月9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194000(200000*80%+34000)
财务费用40000(200000*20%折后的金额计入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234000
3、销售折让指企业因售出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如果销售折让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若已确认收入应在发生时冲减氮气销售商品收入,还应按规定冲减已确认的销项税。
4、销售退回指不符合对方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退回。
若未确认收入应当冲减发出商品同时增加库存商品科目,若已确认收入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

回扣、佣金、返利、代理费在税务处理上的差别
1、回扣:侧重扣字(销售方给购买方返回部分款额,违法回扣不讨论)。
国税函(97)472号“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2、返利:返的是“利”(销售方给购买方的利润)。
按国税发[2004]136号文“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3、佣金:侧重“佣”字,即提供了劳务取得的收入,佣金收取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
佣金支付方:按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4、代理费: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提供代理服务方涉及流转税、所得税;接受方凭发票税前列支。
折扣折让返利佣金管理框架

签约代理商
签约经销商
促成销售合同需要
合同约定
签订的合同(已经审 批的)
签订的合同(已经审 批的)
签订的合同(已经审 批的)
例如合同条款: 2/10,l/20,n/30
费用报销(中介 服务发票)
费用报销(指定 的发票类型)
冲货款
非签约代理商
非签约经销商
无
子公司付款
根据签订的合同(合 同必须是评审过的)
支付方式 冲货款
直接打折
销售折让
无规定
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 不到验收技术标准
验证证明(客户与质 量管理部签字)
直接打折
现金折扣(合同约 定)
有权从事居间行为 的单位或个人
无权从事中介服务 的单位或个人
无规定 非签约经销商 非签约经销商
鼓励客户尽早付款 促成销售合同需要 促成销售合同需要
管理规定折扣名称对象产生原因判断依据支付方式返利递延返利签约经销商签约经销商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策公司每年制订的销售政策冲货款折扣销售当期返利非签约经销商非签约经销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根据签订的合同合同必须是评审过的直接打折销售折让无规定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不到验收技术标准验证证明客户与质量管理部签字直接打折现金折扣合同约定无规定鼓励客户尽早付款合同约定例如合同条款
管理规定
折扣销售与 返利
折扣折让 管理规定
现金折扣与 售折让
居间人佣金
现金返利 (回扣)
折扣名称
返利(递延返利) 签约经销商
折扣销售(当期返 利)非签约经销商
对象 签约经销商
非签约经销商
产生原因
特定的价格政策和促销政 策
判断依据
公司每年制订的销售 政策
折扣、折让、佣金及返利的解释(汇编)

销售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的区别及会计处理许多人对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词意类似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实务处理模糊不清。
下面笔者以案例的形式对各种不同的折扣、折让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以加深理解这些概念。
1.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企业为了促进销售或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时结清货款而给予购货方的折扣优惠。
销售折扣实际上是价格上的减让,折扣的程度就是折扣率,折扣的多少就是折扣额。
销售折扣又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2.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称折扣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
例如:某时装公司为了减少库存积压,将原定价为800元/套(不含税价,以下均为不含税价)的西服按照八折的折扣率销售给某百货公司10套,即按64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折扣(或称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上的折扣或折让,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假如上述案例中,时装公司将按八折折扣优惠的方式改为买十套西服送20件单价为100元的衬衫,则百货公司在购买10套西服时,时装公司同时向百货公司赠送了20件衬衫,上述情形仅需按照8000元计算销售,衬衫属于“捆绑销售”不属于视同销售范畴,因此仅应该按照实际收款金额8000元计算销售收入。
上述案例在开具发票时,应先按照销售西服10件计8000元,销售衬衫20件计2000元分别填列发票,然后在下一栏按照衬衫销售额开具红字2000元,最后填列销售净额8000元。
这样2000元折扣就符合税法“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要求。
3.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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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表现特征
会计处理 在发生时将 按照一定折 扣率计算的 折扣额直接 从销售收入 中扣除后作 销售
商业折扣
为了促进销 售而给予购 货方折扣
在销售业务 发生时, 按照一定折 与销售行为 扣率折扣后 同时发生 的价格对外 销售并开具 发票,或采 取实物折扣 付款时间越 短折扣越 大,超过一 定期限则无 折扣,如 2/10, 1/20,N/30 (折扣率/回
销售折让
由于货物本 身存在问题 (如质量、 过时或功能 落后等问 题)而给予 购货方折让
给予购货方 在销售总额 上一定的减 让,减让可 发生于销售 能是直接减 行为之后 少对方的购 货款,也可 能给予一定 的实 物
销售回扣
为了吸引购 货方,促进 销售,而给 予购货方或 其当事人各 种金钱或物 资折扣、优 惠等利益
比照销售折 扣进行规范 和会计处 理,但实务 中的处理很 不规范
不可以抵减销售 收入,不得少缴 流转税和所得税
符合税法规定条 件的佣金计入销 售费用税前扣除 计入销售费 (一般不得超 用 过服务金额的 5%),但不得冲 减销售收入而少 缴流转税
销售返利
了鼓励和促 进购货方 (商家)对 本企业产品 的销售,根 据销售情况 而给予购货 方(商家) 一定的利润 返还
发生于销售 行为之后, 通常由供货 商和商家协 商返利结算 时间(期 限)
方式较多, 如由供货方 直接返还商 家资 金、向商家 投资、赠送 实物、给商 家发放福利 品,提供旅 游等
会计制度方 面暂无明确 定,实务中 冲减销售收 入或作销售 费用处理的 均有,比较 混乱
最好比照销售折 扣进行处理。可 依据购货方所在 地税务机关出具 的《进货退出或 索取折让证明单 》开具红字专用 发票,这样购货 方不但可以凭开 具的红字专用发 票冲减当期销售 收入而少交流转 税,而且也可以 合法抵减计算所
税务处入并 缴纳流转税税和 所得税,无需进 行其他帐务处理 。但实物折扣需
现金折扣
为了鼓励债 务人在规定 期限内提前 付款而给予 购货方折扣
发生于销 售行为之 后
允许计入财务费 作发生期财 用并税前扣除, 务费用处 但不得减少销售 理,不得减 收入而少缴流 少销售收入 转税 凭购货方退回的 发票或按购货方 主管税务机关开 具的“进货退 出及索取折让证 明单”开具红字 发生时直接 发票后冲减当期 冲减当期销 销售收入,这样 售收入 不但可以少交流 转税,而且也可 以合法抵减计算 所得税的销售收 入。但用实物减 让需按视同销售
可能与销售 行为同时发 生,也可能 滞后于销售 行为
销售佣金
利用有资格 从事中介服 务的中间人 促进销售而 给予中间人 报酬
可能与销售 行为同时发 生,也可能 滞后于销售 行为
在发生销售 行为时或发 生后销货方 按照与购货 方的约定 而给予购货 方一定金钱 或物资等经 济 利益,但一 事先与中间 人约定, 当中间人完 成一定 销售业务后 而支付 给中间人从 事中介 服务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