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现场设备开箱验收移交程序

设备开箱验收移交程序为进一步做好国电万泉河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电站业主采购设备(货物,下同)的交接和开箱验收工作,明确交验各方的职责,加强设备交接、卸装、二次倒运、仓储和保管以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开箱验收和设备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设备开箱验收程序。
一. 各参加验收单位职责1. 设备发货时间与现场安装时间应尽可能协调一致,若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个月未向监理单位申请延迟交货,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业主采购的设备将按照既定时间发货。
2. 设备出厂前,生产准备部应督促供货方遵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设备部,其内容应包括送货车(船)到达红岭工地(港口)的预计时间、车辆数量、设备明细装箱单、单箱最大重量、单箱最大尺寸、送货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明细。
对于需要直接移交安装单位保管的设备,工程设备部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通知并落实施工单位做好有关货物交接验收准备工作。
对于合同条件未规定直接移交安装单位保管的设备,由工程设备部负责货物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3. 工程设备部事先未接到由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单位要求推迟开箱验收的设备的请求的情况下,设备交接和开箱验收一般同时进行。
4. 对于批准延期开箱的货物,由监理单位负责在预定到货时间前完成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接货、卸货和存货准备工作,并重点检查落实工地卸货、二次运输及仓库保管和存放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监理单位负责主持运达施工现场暂不开箱的设备的交接工作,工程设备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厂家代表(或承运人代表)参加,验收后各方在“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见附件1)上签字,“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由施工单位填写。
如上述单位接到通知又明确不派员参加,应视为认可交接结果。
6. 工程设备部应根据经各方签字的“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填写“货物接受证明”,此证明格式见附件6。
二. 开箱前的准备工作1. 监理单位应在批准施工单位开箱验收申请并确定实施开箱前5天,通知红岭公司有关部门(工程设备部和生产准备部)、施工单位开箱验收时间、地点,供货商由生产准备部通知参加。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模版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工作,确保设备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
二、流程及责任1.申请验收: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需求,向上级部门提出设备材料验收申请。
2.组织检验:上级部门指定专业检验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抽样检验,主要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3.结果评定:检验人员根据抽样检测结果,评定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验收合格:如设备材料符合质量标准,验收部门予以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5.验收不合格:如设备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验收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要求其整改或更换不合格材料。
6.验收记录:验收部门记录设备材料的验收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验收要求1.材料完整:设备材料必须完整无损,无任何瑕疵。
2.质量符合标准:设备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和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包装防护:设备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以防止损坏。
4.文件齐全:设备材料必须附上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
5.合格证书: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合格检测,并获得合格证书。
四、验收程序1.申请验收:项目部向上级部门提出设备材料验收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组织抽样:上级部门指定专业检验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抽样检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3.抽样检验:检验人员按照设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设备材料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等方面。
4.检验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评定设备材料是否合格。
5.验收合格:如设备材料符合质量标准,验收部门予以验收合格,并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6.验收不合格:如设备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验收部门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要求其整改或更换不合格材料,并重新进行抽样检验。
7.验收记录:验收部门记录设备材料的验收情况,包括检验人员、抽样结果、评定意见等。
五、责任和义务1.项目部有责任向上级部门提出设备材料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提要:设备被确认为符合技术要求、环保要求后,各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将设备移交给使用部门。
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1目的为规范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程序,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新购设备的验收、安装和移交。
3职责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设备购置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安装和移交工作。
4操作步骤设备验收设备到司前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熟悉设备的有关资料,准备好各种表格、测量工具,做好对安装操作人员的培训。
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一起参加验收工作。
具体验收操作步骤详见《设备验收规范》。
设备技术资料应集中交付工程技术部归档保存,使用部门可保留复印件。
对开箱检验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应当场由买卖双方查看和确认,并如实填写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中。
验收工作结束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供人员与供货方交涉和处理。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查询或索赔。
对本公司无法验收的,由工程技术部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验收。
工程部、设备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协同参加。
设备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工程技术部既可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可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前应确定安装方案,准备安装工具并选择合理的安装地点。
设备安装应按说明书和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施。
安装后应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
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安装单位负责,工程部监督进行调试,调试工作包括对设备的全面清洁、校正、润滑和试运转。
设备移交工程技术部、设备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时,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设备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验收交接报告单”、试运转记录以及设备附带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出厂合格证书。
设备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工程验收管理,提高验收效率和质量,保障设备工程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备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设备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阶段。
第三条设备工程验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设备工程验收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建立健全的验收文件和档案,以备查验。
第五条设备工程验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验收主体第六条设备工程的验收主体应包括设备工程验收委员会、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设备工程验收委员会应由项目负责人或其代表担任主任,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其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八条设备工程验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工程的验收方案进行审查、对设备工程的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验收结果进行审定和签字确认等。
第九条项目部应负责设备工程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负责设备工程的设计和技术支持,配合项目部进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负责设备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设备工程的合格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负责设备工程的施工和调试,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负责设备的采购和物资保障,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四条设备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验收计划:项目部根据设备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验收计划,并报设备工程验收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编制验收方案:项目部根据验收计划,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要求等,报设备工程验收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召开验收会议:项目部组织召开设备工程验收会议,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并对验收方案进行讨论和确认。
(四)实施验收工作:项目部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对设备的各项参数进行检测和检验。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
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
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部,由设备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
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套规范和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 验收范围和对象:涵盖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验收过程,包括购买或租赁的设备、从其他单位引进的设备、自主设计和制造的设备等。
验收对象包括设备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防护措施、安全标识、使用说明等方面。
2. 验收程序和责任:建立验证验收程序,并指定相关责任人进行验收。
现场设备开箱验收移交程序

设备开箱验收移交程序为进一步做好国电万泉河红岭水利枢纽工程电站业主采购设备(货物,下同)的交接和开箱验收工作,明确交验各方的职责,加强设备交接、卸装、二次倒运、仓储和保管以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开箱验收和设备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设备开箱验收程序。
一.各参加验收单位职责1.设备发货时间与现场安装时间应尽可能协调一致,若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前1个月未向监理单位申请延迟交货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业主采购的设备将按照既定时间发货。
2.设备出厂前,生产准备部应督促供货方遵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设备部,其内容应包括送货车(船)到达红岭工地(港口)的预计时间、车辆数量、设备明细装箱单、单箱最大重量、单箱最大尺寸、送货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明细。
对于需要直接移交安装单位保管的设备,工程设备部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通知并落实施工单位做好有关货物交接验收准备工作。
对于合同条件未规定直接移交安装单位保管的设备,由工程设备部负责货物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3.工程设备部事先未接到由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单位要求推迟开箱验收的设备的请求的情况下,设备交接和开箱验收一般同时进行。
4.对于批准延期开箱的货物,由监理单位负责在预定到货时间前完成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接货、卸货和存货准备工作,并重点检查落实工地卸货、二次运输及仓库保管和存放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理单位负责主持运达施工现场暂不开箱的设备的交接工作,工程设备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厂家代表(或承运人代表)参加,验收后各方在〃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y (见附件1)上签字,〃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由施工单位填写。
如上述单位接到通知又明确不派员参加,应视为认可交接结果。
6.工程设备部应根据经各方签字的〃设备交接验收表(开箱前);填写〃货物接受证明〃,此证明格式见附件6。
二开箱前的准备工作1.监理单位应在批准施工单位开箱验收申请并确定实施开箱前 5 天,通知红岭公司有关部门(工程设备部和生产准备部)、施工单位开箱验收时间、地点,供货商由生产准备部通知参加。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

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和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开箱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开箱验收工作。
第四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保证开箱验收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将结果通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开箱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开箱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报告。
第六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保护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知识产权,严禁泄露商业秘密。
第二章开箱验收流程第七条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收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查验封条和包装情况;(二)开箱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三)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标识和说明书是否齐全、准确;(四)查验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保书和检验证书是否符合要求;(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认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六)填写开箱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开箱验收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第九条开箱验收人员应及时将开箱验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教育培训第十条有关单位应明确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开箱验收责任人,确保开箱验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开箱验收人员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提高开箱验收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开箱验收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开箱验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开箱验收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主动改进工作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开箱验收规定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设备开箱验收管理程序

精品文档考试教学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备开箱验收管理程序1. 范围为规范物资到货验收管理工作与职责分工,保证到货物资验收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厂工程设备、材料包装物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华电国际物资〔2013〕1420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81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2〕12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物资〔2015〕309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物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3. 职责3.1 物资采购部3.1.1 负责工程建设阶段所有物资的全过程管理或监督管理。
3.1.2 负责督促组织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通知参与验收各方验收时间。
3.1.3 负责清点供货物资数量。
3.1.4 负责确认供货物资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1.5 负责检查到货物资状态是否完好。
3.1.6 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管理单位的仓库管理情况。
3.2 工程部3.2.1 负责确认到货物资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对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审查验收。
3.2.2 负责对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
3.2.3 参与清点供货物资数量。
3.2.4 负责审查批准施工单位设备、材料的领用数量。
3.2.5 负责督促施工过程中剩余设备、材料及时退库。
3.3 综合管理部3.3.1 档案管理部参与现场验收。
3.3.2 档案管理部是设备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资料的收集、归档保存和下发工作。
3.4 监理公司3.4.1 监理参与现场验收。
3.4.2 负责复查物资采购部及承建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4.3 对设备、材料开箱检验进行监督,对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理意见。
3.5 物资代保管单位3.5.1 物资代保管单位参与现场验收。
3.5.2 负责所有相关物资(设备、材料)的收货、开箱验收实施、仓储保管、发放工作和现场设备管理,负责每月底向物资采购部书面报告设备的到货和库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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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CPI GUIZHOU JINYUAN GROUP XINENG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CO.,LTD
茶园电厂工程建设管理处
CHAYUAN POWER PIA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FICE
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CPIJYXN-CY-制度-物资-002-A版
发布日期:2014年1月20日
CPIJYXN-CY-制度-物资-002-A版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茶园电厂工程建设管理处
制度控制表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现场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的内容及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茶园电厂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设备监造管理实施办法》(2012第45号文)
3 定义
3.1甲供设备、材料: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物资;
3.2施工单位采购物资: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物资。
4 职责
4.1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茶园项目建管处物资部为甲供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对建设期间物资现场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负责组织甲供设备材料催交、检验、验收、移交及代保管单位的接收工作。
4.2建管处物资部负责甲供设备材料到现场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核定供货商是否按会同约定供货;参与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3建管处工程部负责甲供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4建管处档案室参与甲供设备材料的验收、接收工作。
负责甲供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等资料的接收归档工作。
4.5物资代保管单位主要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的验收、接收工作;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后提交建管处物资部;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提货和组织卸车、运输、开箱验收等工作。
4.6 监理单位负责检验设备材料的装卸、开箱、验收等流程的监督工作;负责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7 领用单位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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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JYXN-CY-制度-物资-002-A版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理意见。
4.8 供货商应按签订的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供货,并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合同规定的有关资料文件。
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5 管理要求
5.1甲供设备(材料)接运
5.1.1甲供设备(材料)接运是整个工程设备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开始,需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组织和协调。
5.1.2物资部应及时掌握到货信息,并将发货清单等有效信息即时、准确地以《到货通知》形式书面通知物资代保管单位,包括运输方式、到货时间、到货清单、重量(或数量)、是否有大件设备等。
5.1.3如属汽车运输或自提物资,则直接送仓库或现场,由保管员或用料人接收,做好记录。
5.1.4对于超长、超宽、超重的大件设备,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制定周详卸车方案,报业主工程部、物资部、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
5.1.5卸车时,物资代保管单位应根据到货清单,联合供方代表及运输人员仔细检查箱件外观,认真做好箱件号、数量的登记,对于外观损坏的要特别做好记录、拍照,并取得运输人员、供方代表及代保管人员的共同签证;
5.1.6物资部相关人员应跟踪卸车动态,做好协调工作。
5.2 甲供设备(材料)的开箱检验验收
5.2.1管理定义:甲供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甲供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满足有关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5.3 施工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5.3.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5.3.2 施工监理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组织项目公司、建管处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核对。
5.3.3项目公司、建管处相关部门、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
a 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
b 有无中标确认文件;
c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
d 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e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
f相关各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g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5.4 甲供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5.4.1 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业主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监理单位,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5.4.2 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接收时应填写《设备材料接运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PMIS系统。
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
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
5.4.3 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物资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要求编制开箱验收计划,并报建管处物资部、工程部、监理单位审核。
5.4.4 物资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10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公司、施工监理及建管处相关部门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物资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
5.4.5 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经建管处同意后,物资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业主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5.4.6 物资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同时仍需填写详细的《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
以上记录应统一编号后提交物资部。
物资代保管单位将收集到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在当天移交档案室,并将开箱情况及时(3天内)录入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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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设备开箱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要填写《设备材料异常单》,各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代保管单位汇总后,由监理单位协调形成统一的方案,供货厂家或其它责任单位应及时处理解决设备开箱过程中的缺件、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在问题处理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处理方案及责任,则按《设备材料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4.8 物资代保管单位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各种表单等记录时,各表单的编号要统一,必须具有唯一性。
如某种表单有多份补充内容时,可于编号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区别,验收记录及相应的附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提交物资部各一份。
5.4.9 物资代保管单位负责开箱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保管规程》的要求,对其设备材料进行保管。
5.4.10 物资代保管单位保管的设备材料如因其保管、保养不善而导致设备材料丢失、损坏的,应承但全部责任。
5.4.11 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向
工程部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5.4.12 工程竣工后,物资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物资部、工程部共同盘点,并移交物资部管理。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茶园建管处物资部负责检查并组织实施。
6.2 考核按《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制度》执行,并在每月的工程协调会上通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7记录
按《现场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相关表格执行
8 本文件解释权
本文件由建管处物资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