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全国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升学政策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教职成〔2017〕543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7〕54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6月14日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计划类别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含“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等各类跨阶段学习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以下简称“学校”,下同)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各项相关工作。
2024年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条件及要求

2024年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条件及要求
2024年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条件及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为您提供河南省的政策,供您参考:
1. 免试对象和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同或相近。
2. 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XXX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生源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达学校。
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XXX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备案。
受疫情影响,去年中职技能大赛推迟至XXXX年X月举办,部分赛项时间与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材料申报时间有冲突。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为保障考生权益,追加X月XX日上午XX:XX-XX:XX作为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材料二次接收时间(其他要求不变)。
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
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请注意,具体的免试条件和要求可能随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建议您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官方通知和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2021年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通知

【导语】⽆忧考从河南省招⽣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河南⾼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和技能拔尖⼈才免试⼊学⼯作通知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会精神,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步巩固分类考试招⽣作为⾼等职业院校招⽣主渠道地位,着⼒构建⼈才成长的“⽴交桥”,近⽇,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安排部署2021年继续开展⾼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以下简称“⾼职单招”)和技能拔尖⼈才免试⼊学⼯作。
⼀、⾼职单招 (⼀)招⽣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校招⽣统⼀考试报名的考⽣。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校对⼝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试报名的考⽣。
(⼆)招⽣院校 2021年省教育厅批准100所⾼校开展⾼职单招⼯作(名单另附),其他⾼校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职单招⼯作。
(三)招⽣专业 各⾼校须在本校已备案的专科专业范围内⾃主确定2021年⾼职单招专业,所确定专业均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等学校⾼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录》,具体要求另⾏通知。
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领域紧缺、就业率⾼的专业,⾼校应优先安排。
拟安排⾼职单招的专业务必于2021年3⽉22⽇前通过“河南省⾼等教育分校分专业上申报系统(/)”报省教育厅审核。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职单招。
(四)招⽣计划 1.⾼校按照“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成为⾼职院校招⽣主渠道”的要求,在本校2021年专科招⽣总计划内⾃主安排本年度⾼职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计划,未完成的计划,⾼校可调⾄2021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统⼀考试(以下简称“⾼考”)时执⾏。
2.分专业招⽣计划由⾼校根据专业培养能⼒⾃主确定,在招⽣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7•【字号】豫政办〔2024〕42号•【施行日期】2024.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4〕4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竞赛体系第三章竞赛计划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五章竞赛集训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政策激励第八章附则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我省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体系,加快技能河南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开展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本办法所称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以考核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有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竞技活动。
第三条竞赛突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努力提升技能水平,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四条竞赛应当聚焦我省产业发展,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层层选拔的原则。
第五条竞赛工作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管理。
第二章竞赛体系第六条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为省、市、县三级。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教学〔2022〕113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应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拓宽中职生升学渠道,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2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对口招生高校见附件1,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其中,对口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安排,对口专科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招生规模内自主安排。
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审批或备案设置的专业,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属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现行专业目录要求,且属于《河南省2022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的“报考高校专业名称”范围之内。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应符合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名称与报考高校专业名称对照关系。
三、报名资格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要依据有关政策、依托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和技工学校学籍、毕业生信息,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生源学校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承担考生报名资格的认定责任,对所提供的本校考生信息、在读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承担辖区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主体责任。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选手奖励政策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奖励政策在我国,职业教育一直被重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更是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专业技能的评台。
为了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和获得更好的成绩,各级政府和学校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选手奖励政策。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这一主题,为读者全面解读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奖励政策。
一、政策背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旨在展示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政府和学校对于这样的大赛非常重视,因此出台了各种奖励政策,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
这也促使了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而选手奖励政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二、奖励政策的内容针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级政府和学校都会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
一般来说,奖励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奖金和奖品: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以及丰厚的奖品。
这是对于选手努力学习、勇于比拼的肯定和鼓励。
2. 学习机会:一些优秀选手还有机会获得出国交流、国内学习深造的机会。
这为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3. 荣誉称号:获奖选手还会获得学校和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比如“优秀技能人才”等,这也是对他们努力学习的认可。
三、政策实施效果选手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也是一个关注的焦点。
通过对奖励政策的分析可以发现,大多数学生对于这样的政策非常积极,他们会因此更加努力地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而一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还成为了学校和社会的名人,这也促进了更多学生加入到技能大赛中来。
因此可以说,选手奖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个人观点从个人角度来看,我认为选手奖励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通过这样的政策,可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技能大赛中来,不仅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水平,还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政府和学校也应该注重对技能大赛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到这样的机会,从而更多的人受到激励和帮助。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奖励政策的出台是非常有意义的,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3.11•【字号】教职成〔2016〕133号•【施行日期】2016.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2016〕13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努力提高广大师生技能水平,切实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2016年10月份联合举办“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作为“2016河南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内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设置学生组、教师组和全员化试点项目比赛、中德班比赛、厅局联合举办比赛等5个组别共16大类比赛项目。
其中,学生组比赛原则上对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土木水利类、服装设计与工艺类、旅游服务类、中餐烹饪类等4类专业13个比赛项目设置教师组(见附件2);中德班比赛面向我省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模式试点学校,比赛方案另行印发;厅局联合举办比赛与有关省直行业主管厅局联合举办,文件与比赛方案另发。
二、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的组织与参赛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报名参加技能大赛。
(一)学生组比赛的参赛。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以及“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升学政策

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升学政策
中职技能大赛是评选中职学生技术能力的重要比赛,对于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来说,有着特殊的升学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1.升学优惠: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以在升学过程中享受优惠。
他们可
以选择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免除高考。
获得一等奖的学生经过技术实践的检验,显示出了卓越的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因此有资格免除高考成绩的要求,直接进入本科院校就读。
2.奖学金资助: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还可以获得奖学金资助。
政府和学
校通常会设立专门的奖学金计划,用于资助一等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
这样,一等奖获得者在升学过程中可以减轻经济负担,专注于学习和实践技能。
3.优先录取: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以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
许多大学
和职业院校都为一等奖学生设立了专门的指标和招生名额,这意味着他们在升学时会得到优先考虑和录取。
这种政策可以提高一等奖学生的录取机会,为他们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
总之,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在升学过程中享受着与众不同的政策待遇。
这些政策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鼓励他们在技术领域中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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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国中职技能大赛一等奖升学政策
《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部分高等院校继续从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中对口招生,并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
山西强调,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在全省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
招生院校申请招生计划应充分考虑新生所属不同生源、应实施针对性教学计划的需求,确保每类生源单独编班,以适应中、高职衔接,协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要。
奖励照顾政策方面,山西明确,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等级奖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财经
商贸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加工制造类、司法服务类、石油化工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考生,对获得上述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退役士兵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