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邹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邹政办字〔2015〕18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16〕7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邹政办发〔2016〕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5〕12号),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一)基本原则1.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
2.科学安排,注重实效。
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公开择优,以事定费。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4.改革创新,完善机制。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4•【字号】邹政字〔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邹政字〔2016〕23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邹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邹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4日邹城市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同意河北省威县等90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6〕395号)要求,我市正式成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市,以下简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为切实做好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
以新型城镇化试点为契机,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全面激发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全面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邹城市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通过三年试点,建立起由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成本分担机制,加速农业人口就业,帮助农民工融入城镇长效发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取得显著成效;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投融资机制,最大限度地筹集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返乡创业可持续、多元化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到2018年,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达到3.6万人,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总量达到11.2万人。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2•【字号】邹政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19〕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2日邹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特殊的经济组织。
为了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为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职能。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负责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办法,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第四条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统一印制并核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五条申请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内容全面准确、权属关系明晰;(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办公地址、组织名称、组织章程、理事机构、监督机构,财务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健全;(三)组织成员明确;(四)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继续有效)共70件序号文件名称公布日期施行日期备注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绿化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意见(邹政发【2007】10号)2007.03.20 2007.03.20 住建局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7】12号)2007.03.28 2007.03.28 财政局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企业考核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7】31号)2007.07.03 2007.07.03 经信局4 邹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关于优化地方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的意见的通知(邹政发【2007】38号)2007.08.22 2007.08.22 地税局5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邹政发【2007】39号)2007.08.29 2007.08.29 国土局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07】43号)2007.09.04 2007.09.04 安监局7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邹政发【2007】46号)2007.09.18 2007.09.18 监察局8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邹政发【2007】59号)2007.12.19 2007.12.29 住建局1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9号)2007.03.19 2007.03.19 规划局10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园林绿地认养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20号)2007.03.20 2007.03.20 住建局11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59号)2007.06.06 2007.06.06 房管局12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87号)2007.08.20 2007.08.20 经信局1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邹城市民政局关于在镇街村居民设立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的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03号)2007.09.01 2007.09.01 民政局1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07号)2007.09.10 2007.09.10 住建局1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09号)2007.09.10 2007.09.10 民政局16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邹政办发【2007】119号)2007.10.12 2007.10.12 教育局1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20号)2007.10.12 2007.10.12 教育局18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21号)2007.10.12 2007.10.12 教育局1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防止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42号)2007.12.27 2007.12.27 住建局2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41号)2008.07.02 2008.07.02 人社局2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52号)2008.09.19 2008.09.19 水利局22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08】56号)2008.10.16 2008.10.16 经信局2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26号)2008.04.08 2008.04.08 经信局2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关于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32号)2008.04.29 2008.04.29 地震局2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全市含铁辉长岩(小铁矿)生产的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48号)2008.05.28 2008.05.28 国土局26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60号)2008.06.26 2008.06.26 卫生局2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发展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65号)2008.07.9 2008.07.09 安监局28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优惠政策和补助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77号)2008.08.28 2008.08.28 卫生局2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79号)2008.09.23 2008.09.23 人社局30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96号)2008.10.28 2008.10.28 国土局3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邹政发【2009】13号)2009.03.25 2009.03.25 安监局3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访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9】17号)2009.05.04 2009.05.04 地震局3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政策的通知(邹政发【2009】19号)2009.05.10 2009.05.10 招商局334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邹政发【2009】21号)2009.05.10 2009.05.10 经信局35 邹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9】24号)2009.06.1 2009.06.1 住建局3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邹政发【2009】25号)2009.06.2 2009.06.2 住建局37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邹政发【2009】26号)2009.06.12 2009.06.12 经信局38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9】27号)2009.06.12 2009.06.12 经信局39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出租房屋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9】28号)2009.06.24 2009.06.24 财政局4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邹政发【2009】33号)2009.09.15 2009.09.15 农业局4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9】36号)2009.09.25 2009.09.25 水利局4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发【2009】39号)2009.11.10 2009.11.10 水利局4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一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发【2009】42号)2009.11.16 2009.11.16 房管局4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7号)2009.02.25 2009.02.25 国土局4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21号)2009.04.10 2009.04.10 住建局46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中小企业续贷过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38号)2009.06.08 2009.06.08 财政局44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居民危险房屋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41号)2009.06.11 2009.06.11 住建局48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泗河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45号)2009.06.20 2009.06.20 水利局4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发展山东IV型高标准温室蔬菜基地奖励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61号)2009.09.15 2009.09.15 农业局50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64号)2009.09.20 2009.09.20 政府应急办5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供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字【2009】78号)2009.09.20 2009.09.20 住建局5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城区热网建设的优惠政策(邹政字【2009】79号)2009.09.20 2009.09.20 住建局5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部分社会保障对象救助标准的通知(邹政发【2010】10号)2010.03.31 2010.04.01 民政局54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10】12号)2010.04.28 2010.04.28 招管办55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的意见(邹政发【2010】18号)2010.06.07 2010.06.07 国税局5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邹政发【2010】21号)2010.06.25 2010.06.25 财政局57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修改及补充意见(邹政发【2010】23号)2010.07.01 2010.07.01 住建局58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邹政发【2010】24号)2010.07.08 2010.07.08 经信局59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10】29号)2010.10.07 2010.10.07 水利局56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10】30号)2010.09.20 2010.09.20 水利局6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规定的通知(邹政发【2010】31号)2010.09.20 2010.09.20 水利局62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01号)2010.01.01 2010.01.01 卫生局6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意见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11号)2010.02.28 2010.02.28 地震局6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零售行业监管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43号)2010.05.25 2010.05.25 经信局6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店暨食品安全示范店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56号)2010.07.26 2010.07.26 食药监督局66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的意见(邹政办发【2010】57号)2010.07.27 2010.07.27 规划局6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94号)2010.09.19 2010.09.19 水利局68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证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10】102号)2010.09.20 2010.09.20 水利局6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0】36号)2010.06.03 2010.06.03 人社局7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邹政字【2010】42号)2010.06.17 2010.08.10 人社局6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拟废止)共7件序号文件名称废止日期备注1 关于修改邹发【2002】38号文件和废止邹发【2000】15号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邹办发【2003】35号)2007.01.01计生局已无实际意义2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筑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06】91号)2007.01.01规划局已不适应现状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鼓励建设高层建筑的暂行意见(邹政发【2007】13号)2008.01.01规划局所依据的法规废止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外地施工企业进邹施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58号)2010.05.30住建局与招管办新文件冲突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50强重点民营企业挂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11号)2008.01.01经信局调整对象消失,不存在此说法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邹政发【2008】16号)2009.01.01财政局调整对象已不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7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邹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21号)2010.12.30招管办公布以来无举报和奖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拟修改)共12件序号文件名称修改日期备注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区车辆、摊点、牌匾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0】62号)待定城管执法局新增路段,标准有变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手术服务的意见(邹政发【2002】27号)待定计生局等待上级相关文件下发,参照修改3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5】60号)待定交通局已修改但未公布下发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市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5】24号)待定城管执法局考评标准有变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6】58号)待定招管办主体变更,原有招管办职责改8为各单位自行采购6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06】33号)待定计生局需要和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制定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6】85号)待定交通局已修改但未公布下发8 邹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邹城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待定城管执法局参照的法律有变动9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118号)待定招管办主体变更,原有招管办职责改为各单位自行采购1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实施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26号)待定计生局工作程序有变1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邹政发【2008】58号)待定财政局征收标准有变12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的通知(邹政办发【2009】17号)待定招管办主体变更,原有招管办职责改为各单位自行采购9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拟宣布失效)共28件序号文件名称失效日期备注1 邹城市防治大气污染管理办法(2001年邹城市人民政府第4号令)2007.01.01环保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意见(邹政发【2003】47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业务管理规范的通知(邹政办发【2003】54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4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邹政发【2004】26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05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05】12号)2007.01.01地震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发【2006】12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7 关于印发《邹城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6】27号)2007.01.01科技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8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意见(邹政发【2006】26号)2007.01.01科技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9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邹政发【2007】17号)2008.01.01节能办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发【2010】19号)1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济政发【2007】7号文件的通知(邹政发【2007】22号)2008.01.01地震局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发【2009】17号)1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的意见(邹政发【2007】23号)2008.01.01国税局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发【2010】18号)1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邹政发【2007】55号)2009.01.01民政局试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29号)2008.01.01地震局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办发【2008】32号)1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敬老院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72号)2009.01.01民政局试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5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房屋出租和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邹政办发【2007】76号)2011.01.01地税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和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的通知(邹政发【2008】5号)2009.01.01法制办将有新文件代替1117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6号)2011.01.01老龄委或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8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23号)2011.01.01人社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9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部分社会保障对象救助标准的通知(邹政发【2008】25号)2009.01.01民政局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发【2010】10号)2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商品房预收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邹政发【2008】33号)2011.01.01住建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1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42号)2011.01.01审计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2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发【2008】43号)2011.01.01计生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3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邹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20号)2011.01.01招管办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4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54号)2011.01.01人社局暂行的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5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部分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邹政发【2009】9号)2010.03.31民政局已有新文件代替(邹政发【2010】10号)26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邹政发【2009】38号)2010.01.01法制办将有新文件代替27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挂钩置换的意见(邹政发【2010】7号)2011.01.01国土局调整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8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邹政发【2010】19号)2011.01.01节能办调整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继续有效)共7件序号文件名称公布日期施行日期备注1 关于规范用材林采伐的有关规定(郭政发【2007】4号)2007.02.28 2007.02.28 郭里镇2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的管理规定(郭政发【2007】16号)2007.04.23 2007.04.23 郭里镇3 关于城区公共供水用户实行“一原四费”制征收的实施意见(邹建发【2008】7号)2008.04.30 2008.05.01 住建局134 关于印发《邹城市混凝土结构工程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质量验收标识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邹建字【2008】11号)2008.05.14 2008.05.14 住建局5 邹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邹财【2008】51号)2009.01.01 2009.01.01 财政局6 邹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邹城市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邹民字【2008】69号)2008.11.03 2008.11.03 民政局7 关于鼓励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规定(郭政发【2009】7号)2009.02.18 2009.02.18 郭里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已废止)共2件序号文件名称废止日期备注1 邹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通知(邹地税发【2007】14号)2007.01.01地税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新发文件相冲突142 关于推行招标代理费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招办发【2007】19号)2010.05.01招管办此结算方法已无实际意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拟修改)共4件序号文件名称修改日期备注151 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手术服务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邹计生字【2002】12号)待定计生局参照(邹政发【2002】27号)2 邹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流程》及启用相关证明的通知(邹人口发【2006】9号)待定计生局参照(邹政发【2008】26号)3 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邹财建字【2006】29号)待定交通局已修改但未公布下发4 关于印发《邹城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邹招办发【2008】6号)待定招管办主体变更,职责变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已宣布失效)共6件16序号文件名称失效日期备注1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及物品损失价值认定工作的通知(邹价字【2001】37号)2007.01.01物价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2 邹城市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邹城市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邹计生字【2003】17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3 邹城市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邹计生字【2004】22号)2007.01.01计生局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4 关于邹城市生猪屠宰销售行业检查监督管理办法(邹财办字【2005】15号)2007.01.01财贸办2007年以前已失效,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5 关于调整邹城市二手房交易契税计税价格的通知(邹财字【2007】56号)2008.01.01财政局调整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6 关于调整2010年二手房交易契税计税价格的通知(邹财字【2009】39号)2011.01.01财政局调整时间已到,需要继续延用应重新制定17。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字〔2015〕1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的通知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的通知邹政办字〔2015〕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邹城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2日邹城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公文制发工作,实现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政府公文是指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公文制发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代政府拟制公文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本部门(单位)代拟政府公文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制发工作是指公文的拟定、会签、审核、审签、签发、印制、分发、存档等工作。
第五条政府公文制发工作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政府公文制发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政府公文制发工作,模范遵守国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本机关代拟政府公文工作的领导。
第二章拟稿第八条政府公文由市政府部门(单位)拟定初稿,拟稿单位为主办单位。
第九条每年年末,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次年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性公文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年度发文计划,报市政府领导审定。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邹政办字〔2016〕34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城市信用社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6〕3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邹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9日邹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为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互助,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融通行为,根据《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和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根本,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
根据山东省和济宁市试点任务的要求,在辖区内首先选定邹城市合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试点,建立健全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业务规程,内部风控体系,指导试点合作社试运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适度推广,成熟一家,报批一家,争取到2017年年底,初步建立起与我市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使之成为金融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更好地满足农民金融需求,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以下简称“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服务“三农”的原则。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邹政办字〔2017〕85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8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邹城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5日邹城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24号)、济宁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济建〔2015〕3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从事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不包括施工企业职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新型农村社区、招商引资及纳入属地税收管理的开发项目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
孟子湖新区管委会负责督导协调所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邹政办字〔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3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13号文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7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21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济宁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2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建立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吴婧副市长副召集人:杨森市民政局局长张华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成员:闵凡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左新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波市综治办副主任陈训诗市编办副主任、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燕卫静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邵明奎市文明办副主任田国栋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龙市扶贫办副主任科员曾令勇市法院副院长郝登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舒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宋广禄市发改局副局长程建军市经信局副局长邢瑞舒市教育局副局长马红岩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兴会市民政局副局长惠翔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孔令星市财政局副局长罗国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现标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楠市农业局副局长刘召琢市文广新局副主任科员代旭东市卫生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尹明芝市审计局副局长张宾市统计局副局长孔玮市法制办副主任张雯市残联副理事长李俐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谢忠良团市委副书记宋丽市妇联副主席徐勇市地税局副局长徐震市国税局副局长赵蕾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吴秋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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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邹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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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邹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邹政办字〔2015〕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1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邹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就业和农民工问题的指示精神;研究拟定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开展。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景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集人:张广洲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闵凡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李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劲松市法院执行局局长
乔凡英市发改局副局长
樊佃东市经信局副局长、节能办主任
邢瑞舒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利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晓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段元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贞市司法局副局长
孔令星市财政局副局长
鹿德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蒋国市住建局副局长
程广胜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传旺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贸促会会长
刘延民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海涛市卫生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宋光东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会春市安监局副局长
孔玮市法制办副主任
聂瑞成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同明市国资办副主任
张雯市残联副理事长
相启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就业局局长孟凡生市房管局副局长
高然军市中小企业办副主任
刘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洪岩团市委副书记
汪彤粟市妇联副主席
程庆旺市工商联副主席
李曙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树林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震市国税局副局长
杜平人民银行邹城市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相启水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