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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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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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正文:----------------------------------------------------------------------------------------------------------------------------------------------------台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市地名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实施办法所称地名,是指为社会公众指示具有特定方位或者地域范围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

第三条地名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兼顾历史和现状,尊重群众意愿,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和延续,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名文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名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地名管理工作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文化、档案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地名委员会,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地名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地名管理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规划编制和审核;(三)依法制止和处罚地名违法行为;(四)依法办理地名的命名、更名和销名工作;(五)负责地名标志、门楼牌的编制、设置工作;(六)公布标准地名,监督管理标准地名的使用;(七)组织编纂地名志、地名图册;(八)负责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地名档案;(九)指导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地名管理工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台政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台政发〔2019〕1号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9年1月13日张晓强代市长在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大会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1月13日在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台州市代市长张晓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台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

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生产总值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8%,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5705元和27631元。

这一年,李克强总理亲临台州考察调研,让我们倍受鼓舞;这一年,多项经济指标领跑快跑,民营经济发展全国瞩目;这一年,全市人民翘首以盼的沿海高速即将通车,杭绍台高铁全线开工,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台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

(一)致力稳企业扩投资,经济运行更加稳健。

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打实打好稳企业、稳投资、稳外贸组合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1%,增速均居全省第二。

深入践行“妈妈式”服务理念,出台留驻本土优质企业发展政策,开展“五问入企、五心服务”活动,健全联系帮扶机制,帮助企业解决6000多个问题。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3•【字号】台政办发[2011]195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台政办发〔2011〕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98号),组建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新增的职责1. 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将市教育局的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 增加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职责,组织拟定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定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促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 将负责我市公民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2. 将公务员培训、录用考试等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3.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才开发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吸引激励机制,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创业到养老的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发展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4•【字号】台市委办[2006]151号•【施行日期】200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台市委办〔2006〕151号)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发改委《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的报告》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研究。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12月14日关于台州市当前社会形势分析的报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拓宽了党的战略目标,开拓了新的理论境界,启动了新的伟大实践,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们党新的执政理念和战略追求,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

一、构建和谐台州取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后,市委、市政府认真分析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扣和谐这一主题,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在市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两个社会”建设要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对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系统研究和全面部署,率先提出并建立“两个社会”目标管理体系,为我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在全省前列赢得了先机。

(一)构建和谐台州的基础不断夯实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9【案件字号】(2020)浙10行终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蔡超张燕谢继红【审理法官】蔡超张燕谢继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李仙正【当事人-公司】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卢方予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方予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方予【代理律所】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仙正【被告】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上诉人李仙正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时间为124个月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审查受案范围合法性证据确凿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上诉人李仙正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时间为124个月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系对该缴费时间段失业保险金的上限规定。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据此作了细化规定,即规定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该规定并不与上述第十七条规定相冲突。

被上诉人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核定上诉人李仙正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无不当。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16〕37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16〕37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发〔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9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2. 坚持精简效能、权责一致。

某某市人大关于全市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某某市人大关于全市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某某市人大关于全市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对我市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五月份开始,调研组以大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以及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先后赴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残联走访调研,召开就业工作意见征求座谈会听取上述单位以及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的工作汇报及有关建议,并于某月上旬将就业相关内容下沉基层单元,某月中旬组织调研组和相关部门赴某等地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评价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紧扣“打造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率先建立青年就业帮扶全流程服务链条的“来浙实践”、引领农村富裕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共富工坊”、为残疾人搭建的“临掌柜”, 获得各级领导的批示和推广,就业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台州市前列。

(一)政策完善,就业形势基本稳定我市共有常住人口某万,目前劳动力年龄范围内人口数为某万人,就业人口某万人,就业率某虬某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一方面大力开展“减、补、转”行动,为当前企业稳定就业打好基础, 另一方面加大小微企业的培育力度,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疫情期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的意见》等文件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重点群体的就业情况基本稳定。

全市共有退役军人某万余人,处于就业年龄段(某岁以下)某人,占总数某册其中,已就业某人,占比某猊创业某人,占比某吼现有持证残疾人某人,处于就业年龄段某人,占总数某%,有劳动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某人,占总数某%,目前已就业某人,就业率某虬本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年约某人,回临就业约某人,回临率约某%。

近三年就业新增情况平稳有序。

某至某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某万人,其中: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某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某余人,占残疾人就业总数某%以上;新增退役军人就业率某%,其余均返校完成学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某余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某万人,占失业数某虬近三年共兑现就业补助资金某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某万元,岗位补贴发放某万元。

财务管理自查报告(通用6篇)

财务管理自查报告(通用6篇)

财务管理自查报告(通用6篇)财务管理自查报告(通用6篇)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

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务管理自查报告(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财务管理自查报告1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费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精神,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教委工作安排,现对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自查时间:5月11日——5月19日二、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三、自查内容(一)制度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登记领用制度、财会人员岗位职责、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财务管理情况1、收入管理情况能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物价部门批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支出管理情况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无虚列虚报或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现象;按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能实行政府采购;能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大额资金使用经领导集体讨论并有会议记录记载;学校财务管理的审批人员、报帐人员、经办人员、财产保管人员的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无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所有支出发票均有经办人签名及用途,对购置的财产有入库登记;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学校无违规乱发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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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台政办发[2006]181号
【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5
【实施日期】2006.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
通知
(台政办发〔2006〕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市政府决定将原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副市长胡斯球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赖尚造任副组长(具体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怀宾兼任主任。

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就业工作综合协调。

具体组织开
展联合调研,掌握工作动态,为市政府提供意见和建议;制订工作计划,交流工作进展,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通报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政策落实的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台州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台州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五日附件1:
台州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长:胡斯球
副组长:王斌市政府
赖尚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朱怀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金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海松市经济委员会
陈美萍市监察局
周星耀市公安局
张卫平市财政局
金先军市民政局
张劲松市建设规划局
蔡建设市农业局
许建强市教育局
陈大庆市国家税务局
陶勇市地方税务局
王立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曹桂芝市统计局
陈娇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肖宗富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徐涛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许取龙市总工会
夏丹荷团市委
苏萍莲市妇联
附件2:
台州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全市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要求,组织或参与调查研究,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上、下和部门之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就业再就业政策情况;主持召开市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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