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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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细则(3篇)

分公司管理细则(3篇)

分公司管理细则是公司为了统一分公司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确保各分公司按照公司的总体战略和要求开展工作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分公司管理细则的内容:1. 分公司建立和组织原则:- 分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 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要与业务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2. 分公司的职责和权限:- 分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的战略和业务发展计划,并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开展业务。

- 分公司有一定的决策权限和自主经营权,但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行使。

3. 分公司的管理人员:- 分公司设立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 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4. 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 分公司财务必须经过总公司财务部门审计和审批。

5. 分公司的业务管理:- 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业务的规范和效率。

- 分公司必须及时向总公司报告业务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和数据。

6. 分公司的绩效评估:- 分公司的绩效评估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评估制度和指标进行,一般包括业务完成情况、利润贡献、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7. 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分公司必须按照总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进行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 分公司必须与总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人力资源问题。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分公司管理细则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分公司管理细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分公司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提高分公司管理水平和业务效率,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分公司管理细则(2)是指对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细则。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分公司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1. 组织架构:明确分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等,确保各个职能部门合理配备人员,实现分工协作。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分公司的运作效率,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激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是指由公司在国内外设立的下属机构,独立承担一定业务范围和业务目标,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条分公司依据公司总部的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规定和决策,接受公司总部的领导和监督,对本分公司全面负责。

第五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公司总部的各项规定和决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分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分管各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有关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根据分公司的具体业务需要设立。

第八条各部门的职责由公司总部规定。

第九条分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项目组和工作小组。

第十条分公司必须具备独立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开拓等能力。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培训发展、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进行招聘。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薪酬制度,制定本分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并及时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发展机制,提供员工培训和发展的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关系管理机制,处理员工关系纠纷,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分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制度,制定本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定期向总部报送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预算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组织机构管理,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机制,提高市场营销能力、推进协同发展、规范分公司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升集团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集团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是指按照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市场营销需要,代表集团公司在区域(包括京内郊区县、京外和境外)以市场营销为主要职能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分公司由集团公司管理,可授权集团公司事业部或者控股子企业进行管理。

分公司应与集团公司“战区”管理有机结合,以“五有标准”作为长期发展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授权所属事业部、二级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二级单位)管理的分公司。

二级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方案以及本企业分公司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协同发展部备案。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分公司设立和裁撤的最高决策机构,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分公司设立和裁撤方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协同发展部是集团公司分公司组织架构管理的主责管理部门。

市场营销部是集团公司分公司市场开拓的主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对分公司实施指导、服务和监督,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授权进行分公司管理的二级单位其总经理是该分公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分公司负责人是分公司管理直接责任人。

二级单位应建立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体系,明确主责领导和责任部门。

第三章分公司的设立和裁撤第八条分公司设立条件(一)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市场开拓的需要;(二)市场前景良好,有利于集团公司在该区域长期开拓和稳定发展;(三)为获得承接工程项目资格必须设立分公司的;(四)集团公司认为应当设立分公司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分公司设立程序:二级单位向集团公司提出设立申请→集团公司协同发展部组织市场营销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进行论证→集团公司“战区”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二级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报集团公司协同发展部备案。

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

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

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是保障分公司正常运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包括分公司的职责、权利和利益维护等方面,旨在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可行的指导和参考。

一、分公司职责1. 经营管理职责:分公司必须在总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主动开拓市场、开展业务,提高效益,以达到总公司制定的年度目标。

2. 财务管理职责:分公司的财务将受到总公司的监管和管理,必须遵循财务规定,做好资金调度、预算控制、资金安排等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安全,并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3. 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分公司使用人员应该具有一定的资质和能力,必须通过正规途径从市场中聘用,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并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尊重员工的人格。

4. 市场营销职责:分公司必须协调总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在市场上完善服务、提高品质、提供合理的价格和贴切的宣传,营造好的公司形象,扩大市场份额。

二、分公司权利1. 审批权利:分公司有权向总公司申请相关的审批项目,如投资项目立项、重大权益变动、资产负债表等业务。

2. 经营权利: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地开展相关业务,掌握技术、产品、市场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

3. 决策权利:在执行总公司制定的战略和策略的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独立的决策,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

三、分公司利益维护1. 利益共享:分公司不仅要为总公司提供收益,同时要与总公司共同分享收益,合理分配利润,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2. 业务支持:总公司应为分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分公司发展,使分公司能够更好地完成业务,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3. 信息共享:总公司必须向分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包括市场信息、产品信息、技术信息等,方便分公司做出正确的决策。

总之,分公司的责、权、利管理制度是一个良好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加强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并维护好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分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

分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

分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组织结构与职责界定分公司作为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组织结构应当与企业总部保持一定的一致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地域特色和管理需要。

通常分公司会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下设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关键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相应的业务范畴,并明确各自的权责关系。

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分公司管理的核心之一。

分公司需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企业总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监控。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预算管理制度、费用报销流程、定期财务报告等。

三、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分公司运营的重要资产。

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以及员工关系处理等方面。

制定明确的人事政策和程序,确保人才的吸引、发展与留存。

四、业务流程规范业务流程是分公司日常运作的基础。

制定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如销售流程、客户服务流程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分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通过制定内控手册、实施定期审计等方式,预防和降低经营风险。

六、信息交流与决策机制保证信息的畅通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和决策机制,使分公司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并及时与总部沟通协调。

七、法律合规与伦理道德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坚持高标准的商业伦理道德。

制定反腐败政策、商业伙伴行为准则等,以构建良好的企业形象。

八、应急预案与危机处理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分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同时,建立危机处理小组,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3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分公司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分公司组织结构2.1 分公司的组织架构由总公司制定,包括各级部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2.2 分公司设立首席执行官一职,负责分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三章分公司的职责3.1 分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政策。

3.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发展规划。

3.3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章分公司的人员管理4.1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

4.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五章分公司的财务管理5.1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填报。

5.2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要求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六章分公司的运营管理6.1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运营计划和目标。

6.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七章分公司的风险管理7.1 分公司负责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八章分公司的信息管理8.1 分公司负责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信息化建设,并确保信息安全和使用的合规性。

8.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分公司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九章分公司的监督管理9.1 分公司负责按照总公司要求进行自我监督,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指导。

9.2 分公司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章附则10.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0.2 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管理制度的配套制度和流程。

10.3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总公司所有,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执行。

10.4 本管理制度需要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修订。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2)1. 公司概述-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成立日期:[分公司成立日期]- 分公司地址:[分公司地址]2. 分公司组织结构- 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分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分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分公司管理和决策- 部门经理:负责各个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员工:负责各自工作岗位上的任务和职责3. 部门设置- [部门名称]:负责 [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负责 [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负责 [部门职责]4. 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分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决策,制定分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监督各部门的运营情况,确保分公司的稳定发展。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第一条现代企业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也都将受到他人监督。

企业管理制度是实施指导、规范、激励、约束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企业员工必须认真对待。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制度所涉及的奖罚,对任何管理人员均可适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条分公司经理以上负责人、检查组、生产管理部及其他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各职能人员,均有权按照制度规定及权限范围对违反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实施处罚。

无处罚权的,可向有关部门____,由有关部门查实后实施。

第四条子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及项目经理,必须服从上级部门对人事、设备、材料、汽车、料具的统一调动,不执行一次罚____元,屡犯不改者处罚加倍,直至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本条规定分公司经理及以下人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处罚,分公司经理以上人员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罚。

第五条利用公司名义帮助别人承接工程业务,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之外私自经营与公司性质相同的业务,均属违反《____公司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三条的规定,发现后罚没上年度和本年度工资,作为赔偿损失,如果是业务主管和业务员,还要赔偿不低于____万元的信息费、企业无形资产和平时业务费用。

第六条对擅自跳槽单干者,公司将按《公司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使用公司的资金、汽车、材料、人工去办个人私事的,____查实后,将全部费用记人个人帐,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____元以上。

第八条在工作中,损坏财物和遗失东西都要由个人赔偿经济损失,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赔偿____%的经济损失;属于主观原因或严重渎职造成的,赔偿____%以上直至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公司员采取包干制,上下班时间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除值班外其余工作一律包干,本职工作必须完成,如完不成必须加班,且无加班工资。

第十条项目值班人员不允许坐在办公室、宿舍里闲聊,要认真负责地在现场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发现不在工作岗位去睡觉或玩耍的,取消当日出勤,严重失职的按损失费的____%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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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编制:单位:部门:审核:XX年XX月XX日释义母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定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或上市等可能性;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11、指导子公司进行预算制定;12、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参加生产经营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撰写制作子公司经营情况报告;13、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14、董事、监事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问题与战略发展部事前沟通。

战略发展部视情况需要牵头召开由派出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董事会预备会议。

15、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有关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其中一次应在每年11月15日之前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董事会工作报告一般是在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通过的基础上制作而成,故其内容与格式基本一致,如果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合并召开,可略去成文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文件应至少在召开前15日报送战略发展部审核,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及其他与会人员,召开前7日将正式定稿文件送达董事。

第十三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十四条为便于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与战略发展部和其他有关决策机构的及时沟通,规范子公司运作,提高效率,子公司董事会应设立董事会秘书,应由子公司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等兼任。

小规模的子公司可以不单独设立董事会秘书,但应指定固定联系人与战略发展部保持经常联系。

第十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准备和递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文件;2、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文件和记录的保管;3、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地向本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战略发展部、股东和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反馈与披露;4、有权查询并知悉子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有权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5、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协助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6、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2、检查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3、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6、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价、要求落实;8、作出具体决策前,应当与战略发展部事前进行沟通;9、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并把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发展部。

第二节监事会第十七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八条监事会和监事工作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高管人员第十九条子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2、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交就任述职报告;3、派出人员应根据子公司经营情况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4、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5、参与战略发展部组织的关于子公司战略规划讨论、修改、制定;6、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战略发展部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一节子公司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子公司绩效考核设定以下关键绩效指标: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流动比率、净现金流量等;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

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8、战略发展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

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一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3、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1、考核组织:战略发展部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同一的评估值。

此评估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母公司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确定、描述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时,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节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有关个人能力素质模型和业绩考核体系。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1、考核组织。

战略发展部可视情况,会同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每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

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发展部予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别沟通,并上报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贡献程度,参考战略发展部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

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通过。

第二十五条对于非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管人员,战略发展部如认为不胜任职位,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七章重大事项第二十六条任何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以及超过10%净资产总额以上的资产处置、变卖、清算事项,必须先报战略发展部。

战略发展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或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进行长期和短期对外投资。

超过净资产总额10%以上的累计或单项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以高于正常融资成本利率进行融资。

超过净资产总额30%以上的单项或累计对外投资需报战略发展部,战略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进行改制,需将改制上市预方案报战略发展部审核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做出书面决定;子公司改制上市实施过程应接受战略发展部的指导。

第八章信息制度第三十条子公司与战略发展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董事会秘书或固定联系人)负责与战略发展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三十一条母公司通过战略发展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

第三十二条战略发展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设计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需遵循以下原则: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与子公司,应通过战略发展部来传达、审核和统一管理。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首先必须向战略发展部提出具体要求,投资管理部审核后,做出具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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