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学

合集下载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文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一)行政的特征:①行政具有主体特定性.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或社会组织.②行政具有公益性。

行政管理的事务乃公共事务而非私人之事,行政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职能。

③行政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行政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

行政可应时势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及其实现。

④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⑤行政具有法定性(合法性)与(自由)裁量性。

法定性,要求行政活动的主体、行为及其过程等都必须要有法律(或授权法)的依据.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

⑥行政应受到监督。

行政活动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多维度和多层级的。

(二)行政的种类(1)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国库行政)①公权力行政又可称为“高权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统治权而从事的行政活动。

②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利用私法规定的方式来完成国家任务的行为。

私经济行政分为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2)秩序行政、给付行政与计划行政①秩序行政又称干涉行政或侵害行政,该类行政旨在维持社会秩序,防止他人遭受非法侵害和维护公共利益。

②给付行政又可称为福利行政或服务行政,它旨在改善公民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条件,为公众提供各种生活需要上的服务。

③计划行政是指为实现行政上的预定目标,在兼顾各种利益的调和以及斟酌相关情况下,准备或鼓励将各项手段及资源作合理运用的行政活动。

计划依其内容可分为规制性、给付性与开发性三种类型。

(3)内部行政与外部行政①内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只针对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事务而不对社会上的人发生效力的行为.②外部行政,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对社会上的人具有权利和义务效果的行政行为.2、行政法:简单地说就是有关行政(以及与行政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是国家权力运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指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一整套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行政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行政诉讼法学作为行政法的一部分,更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行政法是现代法制的基础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法国,随着各国政治的发展和变化,行政法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等子学科,其中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学的基础,主要包括政府组织和职能的设立、行政机关的决策程序、行政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主要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是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防止其滥用权力。

第二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利益。

第三是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行政诉讼法作为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解决政府与个人、企业之间的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以及行政机关对权利和利益的损害等。

行政诉讼法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了维权的途径,同时也保障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诉讼法以行政程序为基础,是一种具有特殊程序性质的民事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是被诉方,而公民和组织是诉讼方。

行政诉讼主要包括诉讼对象、诉讼主体、诉讼程序、裁判机关等要素。

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执行等环节。

在其中,起诉环节是最基本的环节,公民和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行为。

受理环节是指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行政争议案件。

开庭审理是指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认真审查诉讼材料,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辩论的过程。

作出判决是指法院依法对诉讼进行终审性裁判。

审判结束后,要进行执行环节,确保裁判的实效性。

在行政诉讼中,裁判机关的角色非常重要。

裁判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裁判,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学的公民权利救济

行政诉讼法学的公民权利救济

行政诉讼法学的公民权利救济在现代社会,行政权力日益膨胀,公民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权利救济成为了法学领域的重要课题。

行政诉讼法学作为一门以行政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其作用之一就是为公民权利提供救济途径。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的内涵、历史发展、原则和作用等方面阐述行政诉讼法学对于公民权利救济的意义和作用。

一、行政诉讼的内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行政诉讼的核心是保护公民权利,其目的在于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二、历史发展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在古代社会,由于封建专制制度的存在,公民权利受到极大的限制,行政诉讼制度也相应地处于萌芽状态。

随着近代民主制度的建立,公民权利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行政诉讼制度也逐渐完善。

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救济途径。

三、原则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司法独立原则、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开原则、司法便民原则等。

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为公民权利救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司法独立原则保障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中立性和权威性,司法公正原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秉持公正立场,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司法公开原则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便民原则则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注重便民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这些原则的实施,为公民权利救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作用行政诉讼对于公民权利救济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通过行政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寻求公正的裁判。

其次,行政诉讼可以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最后,行政诉讼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公正。

《行政诉讼法》培训

《行政诉讼法》培训

《行政诉讼法》培训《行政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

针对《行政诉讼法》的培训,我将从多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知识,培训可以介绍《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历史背景、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使学员对该法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 诉讼程序,培训可以详细介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程序,包括起诉条件、起诉方式、受理程序、举证质证、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帮助学员掌握行政诉讼的程序要点。

3. 诉讼权利保护,培训可以重点介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护措施,包括诉讼费用减免、法律援助、保全措施等相关内容,使学员了解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典型案例分析,培训可以通过分析典型的行政诉讼案例,让学员了解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

其次,培训《行政诉讼法》的对象可以是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律从业人员、法学院校的学生等。

培训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可以采用讲座、研讨会、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提高培训效果。

此外,培训《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提高学员对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运用《行政诉讼法》处理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法治建设。

最后,培训《行政诉讼法》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的培训师资力量,以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培训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培训方案,组织相关教材和案例资料,提供学员互动交流的机会,以达到培训的预期目标。

总结起来,培训《行政诉讼法》应该包括理论知识、诉讼程序、诉讼权利保护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培训对象可以是政府工作人员、法律从业人员和法学院校学生等,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学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培训需要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需求。

教学课件:《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

教学课件:《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

共同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择管辖)
34
复议结果与被告、管辖关系
案件
经复 议的 行政 案件
复议结果
维持原行 政行为
改变原行 政行为
被告认定
管辖法院
共同被告: 作出原行政 行为的机关 与复议机关
地域管辖: 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与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 同管辖,原告选择

11.行政协议及行为
· · · · · · · · · 12.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否定范围
•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
•· · ·
4.法律规定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本章需把握的知识要点
如何解读行政诉讼法第12条 和第13条?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普通法院
——海关处理的案件。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案件。
——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层法院管辖 般

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地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 高级法院管辖 域

的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原告认定 该第三人是原告 提出该要求的被害人 有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是原告 该投诉人是原告
该债权人是原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二)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三)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四)项 《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第12条第(五)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已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公务员:一般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行为模式:即行政行为的形态、模型、模型模式或类型,在行政法学上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或范畴,指在理论或实务上对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都已经形成固定的、共同的、典型特征的行为体系。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行政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立法程序而为不特定相对人创设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各个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及执行活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监督救济原则
B
在右侧编辑区输入内容
A
有权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或其
他组织的行政活动, 有权进行监督和问责
03
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
01
概述
02
行政组 织法律
制度
03
行政主 体
行政组织法
概述
1
行政组织法是调整公共行 政组织、建构现代公共行 政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职权来源不同
职权行政主体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在其成立时就
获权 授权行政主体
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规定的
分类
管辖范围不同
中央行政主 体
1
地方行政主 体
2
分类
根据结构差异和行使职权 的对象不同
地域型行政 主体
1
公务型行政 主体
2
行政授权
如派出所可以处500元以 下的罚款,是《治安管理 处罚法》规定的
行政司法 行为
对象是否特 定
抽象行政行 为
1
具体行政行 为
2
受法律拘束程 度
羁束行政行 为
1
裁量行政行 为
2
是否需要相 对事先人申 请
依申请行政 行为
1
依职权行政 行为
2
对相对人的 利益影响不 同
受益行政行 为
1
负担行政行 为
2
有无限制条件
附款行政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
有无法定形式 要求
要式行政行 为
行政委托
指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自己 依法委托 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 行为,其后果归属于受委托的行政 机关
如机动车年检单位
行政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相关资料: 法律34篇行政法规24篇部门规章437篇司法解释179篇其他规范性文件7篇地方法规3128篇最高法公报案例56篇裁判文书24339篇相关论文2295篇实务指南实务指南4 32篇法学教程1篇英文译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最高法公报案例2篇裁判文书62篇相关论文89篇实务指南)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2篇地方法规2篇最高法公报案例5篇裁判文书344篇相关论文123篇实务指南)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裁判文书9篇相关论文26篇实务指南)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7篇相关论文22篇实务指南)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422篇相关论文74篇实务指南)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7篇相关论文12篇实务指南)第七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7篇相关论文10篇实务指南)第八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续)
2.相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言:
(1)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原、被告双方 当事人是特定的,即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只能 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 政行为,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所争 议的物、精神财富或行为; (3)作为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内容的诉讼权利、义务 也不完全同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权利义务。 此外,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即主体间的诉讼权 利、义务还体现了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性质。 行政诉讼不仅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更重要 的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予以司法监督的制度,这是它 与其他诉讼制度很不相同的特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部分 • 总课时:34
宁善威
政法学院
行政诉讼法部分讲授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五章 行政诉讼管辖 第六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七章 行政诉讼证据 第八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九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十一章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二章 涉外行政诉讼
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仍有许多区别:
1.审理的案件性质不同; 2.审判依据不同; 3.诉讼当事人及其诉权不同; 4.提起诉讼的诉前程序不同; 5.举证责任不同; 6.结案方式不同。
行政诉讼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续) 三、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 讼制度,其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性质不同;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3.审理的目的、方式和结果不同; 4.审判的依据不同。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与功能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是指制定行政诉讼 法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或者说是行政诉讼法 的根本任务。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保证 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 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据此,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三 个方面: 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二、时间效力 即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时间以及对该 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适用,即溯及既 往的效力。 三、对人的效力 即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我国行政诉 讼法原则上采取属地主义原则。 四、对事的效力 即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处理解决哪些行政案 件,实际上也就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 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都适用行政诉 讼法来审理解决。
行政诉讼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续) 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对诉讼的一 些基本原则的规定、对案件审判组织的规定、对一些具体 审理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规定都是相同的。 此外,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在行政诉讼中会有附带民 事诉讼的情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 案件时,则要同时适用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这又体 现的二者的配合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 主体、内容和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诉讼权利和行 政诉讼义务的承担者,它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最基本 的要素。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行政诉讼主体是不同 的。行政诉讼主体,是指法院和当事人、第三人及共 同诉讼人,这里排除了其他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主 体除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外,还必 须有权作出能使诉讼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 这种权利是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不具有的。因此,诉讼 理论正确地将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加以区分, 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的概念,行政诉讼是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 为解决行政争议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法则是 规范这种诉讼活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是进行行政诉讼 的行为规则。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 范系统。包括规定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行政诉 讼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规则,以及 规范与此有关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则。 据此,我们对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应当从以 下几个方面理解:
如果就“诉讼”一词从法律角度下定义,可以简 要地概括为:诉讼就是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 参加下,依据法定概念与特征(续)
行政诉讼是专门处理解决行政案件的法律制度, 它与处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民事诉讼和处理解决刑事案 件的刑事诉讼并列为三大基本诉讼制度。
但是,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也有某些重要的联系: (1)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有犯罪行为的,要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按 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2)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受具体行政行 为处理的行政诉讼参加人其行为构成犯罪,则要在行政案 件审结后或中止行政诉讼,将有关的犯罪材料移送有关的 司法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行政诉讼法典; 3. 《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 组织法》中有关审判组织、审判程序以及法 律监督的规定;
4.单行法律、法规;
5.正式有效的法律解释;
6.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
7.有关行政诉讼的国际条约。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指行政诉讼法在
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续)
1.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 2.行政诉讼法是设定行政诉讼主体诉讼权利 和诉讼义务的法律规范; 3.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所有法 律规范的系统; 4.行政诉讼法是一个重要的诉讼法律部门。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对此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的行政 诉讼法,是指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 政诉讼法典。在我国特指1989年4月4日由第 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 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指不论何种形式 的、一切在内容上属于规定行政诉讼问题的 法律规范。 这里所称的行政诉讼法为广义的,其法 律渊源主要有:
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
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一、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也称地域效力,即行政诉讼法所适 用的地域范围。原则上讲,我国行政诉讼法适用 于我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我国 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续)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既区别于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也区 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具有自身的特征:
1.相对于行政法律关系而言: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以人民法院为主 导的三方关系;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双方当事 人地位平等;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主体的具 体行政行为; (4)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各诉讼法律关 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因为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各主体所具有的诉讼权 利和义务的复杂性,导致了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客体 的多样化: 1.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所指向的对象是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从而 解决行政纠纷。 2.法院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 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 的对象,是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与行政诉 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参与人之间以及行 政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参与人之间, 为解决行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 法律规范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首先,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所有行政诉讼法律关 系主体之间发生的关系,而非仅指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 间的关系。 其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 体依据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而发生的关系。 再者,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 体为解决行政争议进行行政诉讼而发生的关系。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学
一、行政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二、行政诉讼法学的地位 三、行政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 “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 是非、曲直之意。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 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 在汉语中,“诉讼”一词最 初并不连用,许慎撰《说文解字》认为:“诉,告也”; “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
4.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5.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
行政诉讼的性质
行政诉讼作为三大诉讼制度之一,自然首先属于诉 讼的范畴,具有诉讼的性质和特征;但是,行政诉讼又 不仅仅属于诉讼范畴,它同时是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法 律救济机制的环节,具有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法律救济 的性质和特征。 行政诉讼应该认为是一身具有三重身份的制度: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诉讼 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 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
1.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受理权、调查取证权、审理权、裁判权、排除诉讼妨碍 权、执行权等。其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主要是:依法保 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对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公正审理 和公正作出裁判。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 程序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 裁决的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