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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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经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24日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18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倭肯河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倭肯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等活动。

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特殊区域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倭肯河流域,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倭肯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形成的集水区域。

主要支流包括金沙河、挖金别河、柳毛河、罗泉河、龙湖河、中心河、茄子河、万宝河、老七台河、新七台河、中鲜河、头道河、二道河、双河、吉兴河、地河子、连珠河、大西河、小五站河、碾子河、窝棚河、小顺河、正阳河、正新河等。

第四条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七政办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七政办发〔2015〕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2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马志勇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郐晓山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陈志,市编办主任张金光,市法制办主任周建民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区(县)相关工作,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编办,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建民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务中心主任王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纪凤程、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煜、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忠兵、市编办副主任赵忠伟担任。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调整七政办发〔2020〕7号文件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调整七政办发〔2020〕7号文件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调整七政办发
〔2020〕7号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5.21
•【字号】政办发〔2021〕9号
•【施行日期】2021.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调整七政办发〔2020〕7号
文件的通知
七政办发〔202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公室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督查整改要求,对《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落实工业强省规划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20〕7号)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将原文第三部分第一条“实施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中“鼓励引导优势资源向联顺生物、宝泰隆、隆鹏、泓泰兴、万锂泰、亿达信、中瑯生物、双叶家具等优势企业集聚”的表述,修改调整为“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原文其它内容不变。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4•【字号】七政办发[2007]36号•【施行日期】2007.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政办发〔2007〕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七台河市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黑龙江省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指导大纲》和《七台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合原则、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按照《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和《黑龙江省非煤矿区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指导大纲》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联营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形成以规模型矿山为主体,各类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的新布局,做到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整合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资源整合要统筹考虑我市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坚持开发和保护并举,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

2、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政府对重要资源的管理和调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保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
设管理处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七政办通[2015]17号
【发布部门】七台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七政办通〔2015〕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18次)要求,为全面加强新兴区以倭肯河治理工程为主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下设工程、财务、审计、征地、综合、监察、法律保障等七个工作组。

管理处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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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七政办通〔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七政办通〔2017〕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排查范围和重点(一)对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维护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燃气场站、调压站、管网和燃烧器具等设施,落实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服务责任。

(二)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排查。

排查内涝隐患,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汛期不发生伤亡事故。

排查排水管网、泵站、检查井、污水污泥处置设施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对城市道路进行排查。

排查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和非法施工行为。

(四)对环卫设施进行排查。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发电厂的气体和渗滤液导排、防爆、灭火等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

(五)对公园安全进行排查。

主要对公园内的游戏游乐设施进行排查,确保各类游乐实施安全运行。

二、时间安排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自2017年8月起至11月底结束。

8月份为排查阶段,9、10月份为治理、整改阶段,11月份为总结阶段。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城管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外侨旅游局、供排水总公司、热力总公司、新兴区政府、桃山区政府、茄子河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主任:韩同亮(兼)。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的通知-七政办发[2013]39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的通知-七政办发[2013]39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的通知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的通知(七政办发〔2013〕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强镇扩权”改革,优化各乡镇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乡镇发展活力,根据《七台河市推行“强镇扩权”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七发〔2012〕14号),结合我市各乡镇发展实际,现就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事宜通知如下:向乡镇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据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按照“依法放权、规范用权”、“权责统一、精简高效”、“分批放权、稳步推进”原则,逐步下放行政管理权,进一步理顺区县和乡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促进镇域经济发展。

一、第一批下放权力内容1.将乡镇财政所下放,由各乡镇属地管理。

2.乡镇政府出资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事业方面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乡镇政府代审批,同时报市、区发改部门备案。

3.域内新建项目用地、工程初审权。

下放部门:各区规划分局。

4.市容管理权。

下放部门: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区环卫所。

5.环保、安全监察管理等行政权力采取联合执法、延伸机构等方式下派,由市直各部门自行与区、乡镇对接。

6.农机具购置补贴初审权。

下放部门:市农机中心。

7.养殖经营户初审权。

下放部门: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8.社会抚养费征收。

委托部门:区人口计生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五日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实施,按照《松花江流域(黑龙江)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确保我市主要水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百日的松花江流域倭肯河(七台河段)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称专项整治行动)。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倭肯河(七台河段)和桃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为整治重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证倭肯河流域(七台河段)和桃山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全市涉水排污企业。

(二)整治重点:1、河流:倭肯河流域七台河段。

2、饮用水源地:桃山水库饮用水源地。

3、重点行业和企业:煤化工、造纸等涉水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含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各类工业园区入区企业。

三、整治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对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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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
设管理处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文字号】七政办通[2015]17号
【发布部门】七台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7
【实施日期】201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通知
(七政办通〔2015〕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18次)要求,为全面加强新兴区以倭肯河治理工程为主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成立新兴区倭肯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下设工程、财务、审计、征地、综合、监察、法律保障等七个工作组。

管理处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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