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8)
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报销、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篡改。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单位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本单位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条建立健全会计科目体系,确保会计科目设置合理、分类清晰。
第六条严格执行会计凭证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真实、完整、合法。
第七条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账簿、报表等资料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责任。
第九条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合法、合规。
第十条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收支行为。
第四章费用报销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明确费用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费用报销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票据和凭证。
第十四条费用报销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确保费用报销合理、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和责任。
第十六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第十八条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九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透明。
第二十条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二十一条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篇-范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一、总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 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制度;财务管理细则一、总原则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 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 务必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理解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一)财务经理职责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
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 并结合公司具体状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 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 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 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 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
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
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财务管理制度(五篇)(篇一)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支出必须遵循量入为出、勤俭办事、先批后支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账。
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月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
凡是局里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经办人均要写明支出事由,报经财务签批人签批,再由会审会签小组审核通过签批后方可报销。
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账。
五、财务室应做到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严各控制费用支出。
六、严格财经手续。
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各项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七、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
凡填报不实者,财务审批人可拒绝签字,会审会签小组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八、办公用品采购。
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各单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2、办公室将办公用品需求情况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待批准后确定办公用品采计划;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并填写《灵璧县招商局物品采购单》;4、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量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
本制度所指固定资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1000元的国有资产。
采购办法:1、单项价值在1000元(不含)以内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请局领导同意后由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财务管理制度(简短)8则

财务管理制度(简短)8则(篇一)为严格局机关财务管理,使经费得到合理使用和安排,杜绝违法浪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防止多人审批,出现财务管理混乱、有漏洞现象的发生。
2.财务主管人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
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运用会计科目。
3.有重大支出事项,须经局办公会商定后,方可使用资金。
4.财务审批人员事先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方可签署意见。
5.财务审批人员及时了解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做到“量入为出”,保证单位正常公务的开展。
(篇二)(1)单项超过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开支要经过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负责单位大额资金开支审核。
(2)采取局长一支笔签字开支。
(3)无论转账或提取现金,都必须由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局长签字后方可办理。
(4)上次提取的现金必须开支完或不够下次开支了才能再申请提取,不能超过财务规定库存现金。
(5)所有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局长签字,手续齐全方可报销。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公款私用。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先开支后报告。
(篇三)(一)财务管理:财务审批遵照“一支笔”原则,由局党组指定一名班子成员签批,班子成员报账相互监督;在预算和结算方面,财务经办员严格按“先批准后使用”的原则执行,凭申请报告批准单和发票一并结账扎账,没有申请批准单的,一律不准签报和报销。
凡以局名义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事宜,一律由办公室负责,收支标准需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准。
(二)有关开支和报销的具体规定:各种费用支出需事先经局长同意,履行申请报告手续,财会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凭申请报告单和发票签字后报销。
会务费报销时需带会议通知;干部职工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出差食宿费,按出差人员所到地区不同类别,核定不同住宿费包干基数;参加会议按会议统一标准报销。
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财务管理制度全文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做到合法、规范、透明、高效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制定了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财务制度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依据本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与规范性。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当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六条:公司应当实彳亍专人专职,职责明确,管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每个财务科目和财务业务的核算标准、程序、账簿等应当经过审核、备案,并公示。
第三章集资、融资财务第八条:集资、融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对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应当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及时报送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公司的融资活动应当按照财务预算和融资计划进行,必要时应当制定融资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合理规划资金周转计划,防止资金占用和浪费。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预算制度,并定期进行资金流量管理。
第五章会计核算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制定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五条:对于每一笔交易,公司应当记录会计凭证,及时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做好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压帐的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项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章税收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对于涉及税金的交易,公司应当及时报税。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合理避税,并依法处理好税务争议。
第七章费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做好职工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做好各项旅游费、交通费、设备采购等费用的管理。
第八章财产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
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一、收入管理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篇)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篇)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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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XX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翱翔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
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X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
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XX,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X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二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三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X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八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X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XX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X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制度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X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