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质子泵抑制剂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剂(PPIs)处方点评指南(讨论稿)一、概述目前质子泵抑制剂包括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埃索美拉唑等药物。
这些药物可使正常人及溃疡患者的基础胃酸分泌及由组胺、胃泌素等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明显受到抑制;还可对胃黏膜有保护作用,尤其对阿司匹林、乙醇、应激所致的胃黏膜损伤有保护作用;也可增强抗菌药如阿莫西林、克拉霉素、甲硝唑、四环素、呋喃唑酮等对幽门螺杆菌的根除率(可能与通过抑制细菌ATP酶活性而抑制细菌生长有关),故常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病,是治疗消化性溃疡病的良药。
质子泵抑制剂对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的剂量为每日20 mg,每日1~2次。
对十二指肠溃疡2~4周为一疗程;胃溃疡愈合一般为4~6周,病情严重时,4~8周为一疗程,即可有效缓解溃疡症状,亦可促进溃疡愈合,但多和抗菌药联合应用,使用抗菌药根除幽门螺杆菌也是治疗该病或防止复发的关键措施。
尽管溃疡病属慢性病,但一般经过4~8周的持续治疗后,大多数溃疡可愈合,病情痊愈,因此该药的疗程应尽可能控制在8周之内。
为了防止消化道溃疡病的复发,此后医生还会要求患者继续服用小剂量抗溃疡药,以巩固疗效。
对此,应小剂量服用H2受体阻断剂,该类药物不良反应小;还可选用增强胃黏膜屏障作用的药物,如米索前列醇、恩前列素、硫糖铝、麦滋林-S、替普瑞酮、蒙脱石等,这些药物有促进黏液和碳酸氢盐分泌;促进胃黏膜受损上皮细胞的重建和增殖,增强细胞屏障;或在溃疡面形成保护屏障;或促进黏膜合成前列腺素,增加血流量,刺激黏膜细胞再生,增强胃黏膜屏障能力;或杀灭幽门螺杆菌等。
应用这类药物可有效降低溃疡病的再复发,但不宜选用抑酸作用强及不良反应较多的质子泵抑制剂长期治疗和预防消化道溃疡。
质子泵抑制剂作用强而持久,每日口服奥美拉唑20 mg,连续7天,基础胃酸pH值可从1.4升至5.3;一次服用40 mg,3天后,胃酸分泌部分受到限制。
四川省医疗机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

附件3:四川省医疗机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根据国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标准。
一、概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谢调节激素。
体内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
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
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内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
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
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内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四川省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剂PPIs)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四川省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剂(PPIs)处方点评指南(试行)为促进质子泵抑制剂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将质子泵抑制剂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质子泵抑制剂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质子泵抑制剂 (proton pump inhibitors, PPIs) 主要包括:奥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曾用名:埃索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等。
1、作用机制PPIs是苯并咪唑的衍生物,主要在小肠吸收,特异性地作用于胃壁细胞内管泡膜上的胃酸分泌的最后环节H-K-ATP酶(即质子泵),与质子泵不可逆结合使其失去活性,从而高效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pH值24小时维持在较高水平,是目前作用最强的胃酸分泌抑制剂。
2、PPIs适应症1)说明书适应症口服制剂(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2)与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治疗幽门螺杆菌引起的十二指肠溃疡;(3)治疗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的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糜烂:预防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糜烂或消化不良症状;(4)亦用于慢性复发性消化性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治疗;(5)用于胃食管反流病的烧心感和反流的对症治疗;溃疡样症状的对症治疗及酸相关性消化不良;(6)用于卓-艾氏综合征的治疗。
注射剂(1)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
(2)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3)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等;(4)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预防胃酸反流所致的吸入性肺炎;2)依据国际国内指南、共识的预防用药(1)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胃十二指肠黏膜损伤:患者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发生胃肠道不耐受和消化性溃疡,非甾体类抗炎药是患者药物性消化道出血的首要原因。
四川省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剂(PPIs)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医疗机构质子泵抑制剂(PPIs)处方点评指南(试行)为促进质子泵抑制剂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将质子泵抑制剂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质子泵抑制剂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质子泵抑制剂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质子泵抑制剂 (proton pump inhibitors, PPIs) 主要包括:奥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曾用名:埃索美拉唑),兰索拉唑,泮托拉唑,雷贝拉唑等。
1、作用机制PPIs 是苯并咪唑的衍生物,主要在小肠吸收,特异性地作用于胃壁细胞内管泡膜上的胃酸分泌的最后环节H-K-ATP 酶(即质子泵),与质子泵不可逆结合使其失去活性,从而高效抑制胃酸分泌,使胃内 pH 值 24 小时维持在较高水平,是目前作用最强的胃酸分泌抑制剂。
2、PPIs 适应症1)说明书适应症口服制剂(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2)与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治疗幽门螺杆菌引起的十二指肠溃疡;(3)治疗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的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糜烂:预防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糜烂或消化不良症状;(4)亦用于慢性复发性消化性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治疗;(5)用于胃食管反流病的烧心感和反流的对症治疗;溃疡样症状的对症治疗及酸相关性消化不良;(6)用于卓-艾氏综合征的治疗。
注射剂(1)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
(2)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3)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等;(4)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预防胃酸反流所致的吸入性肺炎;2)依据国际国内指南、共识的预防用药(1)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关胃十二指肠黏膜损伤:患者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发生胃肠道不耐受和消化性溃疡,非甾体类抗炎药是患者药物性消化道出血的首要原因。
处方点评指南和评分标准

处方点评指南和评分标准引言处方点评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估和点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处方点评指南和评分标准,帮助医疗专业人士进行准确、独立和简单的处方点评,避免法律复杂性并确保决策的独立性。
处方点评指南下面是一些处方点评的指南,供医疗专业人士参考:1. 了解病情:在进行处方点评之前,医疗专业人士应该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包括症状、疾病诊断和病史等信息。
只有通过全面了解患者的状况,才能对处方进行准确的评估。
了解病情:在进行处方点评之前,医疗专业人士应该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包括症状、疾病诊断和病史等信息。
只有通过全面了解患者的状况,才能对处方进行准确的评估。
2. 审查处方信息:仔细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确保处方中的药物使用符合相关的医疗指南和规定,并且没有超过安全和合理的剂量范围。
审查处方信息:仔细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确保处方中的药物使用符合相关的医疗指南和规定,并且没有超过安全和合理的剂量范围。
3. 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对处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进行评估。
使用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或其他可靠的资源,确保处方中的药物组合不会产生严重的相互作用。
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对处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进行评估。
使用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或其他可靠的资源,确保处方中的药物组合不会产生严重的相互作用。
4. 考虑患者特殊情况: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或有特殊病史的患者,要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
对于这些患者,处方点评需要更加谨慎和周到。
考虑患者特殊情况: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或有特殊病史的患者,要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
对于这些患者,处方点评需要更加谨慎和周到。
5. 遵循最新的医疗指南:了解并遵循最新的医疗指南和治疗准则。
这些指南和准则会提供关于药物选择、剂量和疗程等方面的建议,有助于进行准确的处方点评。
遵循最新的医疗指南:了解并遵循最新的医疗指南和治疗准则。
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试行)为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将中药注射剂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促进中药注射剂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中药注射剂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在2008年卫生部发布的《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3.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存在着:1. 超适应症用药、未辨证用药;2.给药途径选择错误;3.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4. 溶媒选择及用量不适宜;5.用药疗程过长;6.治疗目的相同的药物联合使用等问题。
二、临床使用指南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中药注射剂包括: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舒血宁(银杏叶)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参麦注射液、天麻素注射液、参附注射液、丹参川芎嗪注射液、艾迪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红花注射液。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1.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成分:三七总皂苷功能主治:活血祛瘀,通脉活络。
用于瘀血阻络,中风偏瘫,胸痹心痛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症。
用法用量: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适量使溶解。
静脉注射:一次150mg,用氯化钠注射液30~40ml稀释。
一日1~2次。
静脉滴注:一次250~500m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
处方点评要点指南

药品选择与患者性别、年龄不符;
患者有药物过敏史;
患者有药物禁忌的疾病史;
处方药品与患者疾病轻重程度不符;
药品浓度和溶媒选择不适宜。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药品剂型不适宜:
鼻炎用喷鼻剂开成哮喘用粉吸入剂;
妇科用栓剂开成皮肤用软膏剂;
滴眼剂开成滴耳剂;
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 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 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冋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 断证明;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 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 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 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 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
诊一次;
癌痛患者确需使用吗啡制剂时,可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
耐受情况决定其吗啡制剂的使用剂量。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的;
15、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使用等特 殊要求的。
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为了规范四川省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指南作为医疗机构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的参考标准。
本指南的制定旨在加强医师对中药注射剂的合理应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一、适应症和禁忌症1.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应基于明确的适应症,医师需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中药注射剂是合适的治疗选择。
2.中药注射剂禁忌使用的情况包括对该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医师应仔细审核患者的禁忌症情况。
二、用药剂量和疗程1.医师在处方中药注射剂时,需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及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2.避免中药注射剂的长期使用,尽量控制疗程在7天以内。
3.对于老年患者、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需根据其生理特点和药物代谢能力进行剂量调整。
三、药物的选择1.确保所选择的中药注射剂符合药典质量标准,并与处方适应症相符。
2.尽量优先选择无刺激性和无毒性的中药注射剂,如必须使用激烈刺激性药物时,需谨慎使用并监测患者的病情反应。
四、配伍禁忌1.避免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尤其是与西药注射剂配伍使用,以免引起相互作用。
2.谨慎配伍多种中药注射剂,特别是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中药注射剂,以免导致不良反应或效果降低。
五、辅助治疗和监测1.定期检测患者的肝肾功能等重要生化指标,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2.在中药注射剂的应用过程中,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并发症。
六、良好的记录和沟通1.医师应在患者病历上详细记录处方的中药注射剂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疗程等,并留下自己的签名和日期。
2.医师应与患者充分沟通,告知中药注射剂的使用目的、药物特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以增加患者对治疗的理解和合作度。
七、不良事件上报和整改1.医疗机构应建立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的上报制度,医师在发现不良事件时应及时上报,并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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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 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1. 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3. 联合用药方法不当;4. 溶媒选择不适宜;5. 操作不当引起污染;6. 给药途径选择错误;7. 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 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1. 《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2.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3. 《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心,重庆出版社)4.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5. 药品说明书【点评标准】1.适应症不适宜;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3.给药途径不适宜;4.用法、用量不适宜;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6.重复给药;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适应症不适宜;●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
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腿部溃疡。
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伤口(创伤、褥疮);放射所致的皮肤. 粘膜损伤。
✓脑苷肌肽注射液: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
用于治疗创伤性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压迫性神经病变等周围神经损伤。
✓注射用骨肽: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症状改善。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用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腰腿疼痛、骨折创伤修复。
✓注射用胸腺五肽: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注射用复合辅酶:用于急、慢性肝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化、放疗所引起的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对冠状动脉硬化、慢性动脉炎、心肌梗死、肾功能不全引起的少尿、尿毒症等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原发性痴呆(如Alzheimer型的老年性痴呆)。
1.血管性痴呆(如多发梗塞性痴呆等)和中轻度中风后的认知功能障碍。
2.混合性痴呆。
3.颅脑损伤后脑功能障碍的改善。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1.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
2.用于帕金森病。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药品与临床诊断相符,但应用于需要禁止使用的以下特殊人群:⏹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幼儿;⏹老年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有此类药物或其中某种成分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者;⏹处于特殊生理状态或患有特殊疾病者。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的禁忌症、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建议如下:✓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禁忌】1.对药物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禁忌】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母婴无不良影响,但使用时要注意对婴儿可能产生的潜在危险。
【儿童用药】缺乏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对比的研究资料。
【老年用药】缺乏本品在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种功能衰退的关系而对于该药品在药理、毒理或药代动力学方面与成人差异的临床研究资料。
✓脑苷肌肽注射液:【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尚不足以对妇女妊娠期间应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该药及其代谢产物是否在人乳中分泌尚无研究资料,因此,接受本品治疗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临床应用中,儿童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老年用药】临床应用中,老年患者使用推荐剂量的本品,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比较未发现显著差异。
✓注射用骨肽:【禁忌】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如应用本品长期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3、不可与氨基酸类药物、碱性药物同时使用。
4、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瓶盖松动勿用。
溶解稀释后发现有浑浊勿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注射用胸腺五肽:【禁忌】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
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
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
目前尽管未证实本品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在18岁以下患者,国内尚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充分资料。
【老年用药】国内尚缺乏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必需使用时,遵医嘱。
✓注射用复合辅酶:【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脑出血初期患者禁用。
4、房室传导阻滞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禁忌】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除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以使用本品。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禁忌】对本药任一成份过敏。
癫痫状态。
癫痫大发作:此时用药可能增加发作频率。
严重的肾功能不全。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发现任何生殖毒性。
但是对人的生殖毒性尚不明确。
因此,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通常每日1-2ml。
或遵医嘱。
【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或遵医嘱。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注射液:【禁忌】1.对本药过敏者。
2.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患者。
3.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
【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显示,本药在妊娠期间和哺乳期间使用无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老年用药】尚未见儿童患者使用本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报道。
3.给药途径不适宜;●处方药品给药途径与说明书要求不符。
⏹静脉滴注的开成静脉推注,静脉推注的开成静脉滴注;⏹只可静脉注射的,开成肌肉注射;⏹只可缓慢滴注的,开成快速推注;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给药途径说明书推荐如下:✓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可静脉滴注、静脉推注。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可静脉注射、动脉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滴注。
✓脑苷肌肽注射液: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注射用骨肽: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可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注射用胸腺五肽: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
✓注射用复合辅酶:肌内注射、静脉滴注。
严禁静脉推注。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推注、静脉滴注。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液:肌内注射、静脉滴注、皮下注射4. 用法、用量不适宜;●选用溶媒:溶媒与药物存在配伍禁忌,降低药物稳定性;●单次剂量:单次用量过大或不足,超出允许范围;●给药频次:频次过多或过少,超出允许范围或导致单日用量超出允许范围;●输注浓度:溶媒量过多或不足,导致输注浓度过低或过高;●输注速率:速度过快;●使用疗程:过短或过长,起不到治疗作用或产生毒副作用。
●特殊人群:需调整用法用量的而未作调整的:⏹老年患者:使用剂量应取使用剂量范围偏小值;⏹妊娠期妇女: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儿童患者: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用法、用量推荐如下:✓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 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 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g。
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l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静脉给药:(1)脑部缺血性损害:一次20~3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连续2~3周。
(2)动脉血管病:一次20~50ml静脉滴注,一日一次,或一次20~50ml动脉或静脉注射,每周数次,四周一个疗程。
(3)腿部或其它慢性溃疡、烧伤:每次10ml静注(或5ml肌注),一日一次或每周数次,按愈合情况可加用本品局部治疗。
(4)放射引起的皮肤、粘膜损伤的预防和治疗:在放疗期间,平均一日5ml静注。
2、尿道给药:放射性膀胱炎:一日10ml联合抗菌素治疗经尿道给药。
滴注时应加入200~300ml 5%葡萄糖为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注速度约为2ml/min。
本品为高渗溶液,肌肉注射时要缓慢,注射量不超过5ml。
✓脑苷肌肽注射液:成人患者: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一次5~2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
或遵医嘱。
儿童患者:肌内注射,儿童按体重一次0.04~0.08ml/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次0.1~0.4ml/k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缓慢滴注,一日1次,两周为一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