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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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事

贵州瓮安事

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1、事件过程2008年6月22日凌晨零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西门河大堰桥处有名叫李树芬的女子跳河,请求出警。

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雍阳镇派出所民警出警。

缺乏打捞工具,家属拨打119通知消防队员前来施救。

凌晨2时许,消防队员撤离,民警交待家属继续打捞。

按家属请求,将在场人员刘言超、陈光权、王某带回雍阳镇派出所询问,但未做笔录(处理不善)。

凌晨3时40分,死者家属将李树芬尸体打捞上岸,停放在桥头。

死者家属怀疑死者系奸杀,请求转刑侦处理。

当天下午,县公安局法医对死者尸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

6月23日,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母亲罗平碧等人提出再次尸检等要求。

6月24日,瓮安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死者溺水死亡系自杀,于当天下午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

死者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不服,未将尸体领回处理。

当晚,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再次失败。

6月25日上午9时许,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做笔录,李秀忠上到刑侦队办公楼三楼,与干警张明发生冲突。

闻讯赶来的李秀忠妻子和妹妹抓扯张明,局长指示带到看守所关押。

6月25日18时许,李秀忠正在给亲属打电话时,被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从后面冲上来追打,致使其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腹部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

此时,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死亡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死亡女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流言传闻)6月26日凌晨1时左右,州公安局对李树芬尸体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的结论,家属则坚持有奸杀嫌疑。

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政委罗来平等人继续做家属工作至凌晨4时40分,调解最终失败。

6月28日上午,公安局再次向死者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死者家属必须于当天下午17时前把尸体抬走处理。

贵州瓮安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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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事件概述:
6月28日-6月30日 瓮安事件发生 28日 30日
6月29日日凌晨1时30分,崔亚东抵达现场部署处置工作。3时许,聚 29日日凌晨1 30分 崔亚东抵达现场部署处置工作。 时许, 日日凌晨 集的近万名群众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集的近万名群众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6月29日上午6时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又向瓮安县委、县政府、县 29日上午6时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又向瓮安县委、县政府、 日上午 公安局方向聚集围观,高峰时有6000余人。少数不法分子混杂其中, 6000余人 公安局方向聚集围观,高峰时有6000余人。少数不法分子混杂其中, 进行煽动,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 进行煽动,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 势一度紧张。崔亚东和当天赶到瓮安的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 势一度紧张。崔亚东和当天赶到瓮安的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省 武警总队长周爱民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决定19 19时 武警总队长周爱民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决定19时 开始强行清场,将围住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人群驱散。 开始强行清场,将围住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人群驱散。 6月29日下午19时,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员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 29日下午19时 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员开始强力清场, 日下午19 渐散去。 渐散去。 6月30日,县城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30日 县城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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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事件概述:
6月28日-6月30日 瓮安事件发生 28日 30日
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 28日16时 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 300 喊冤” 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 行“喊冤”。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 越多。16时30分许 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 分许, 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 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 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 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 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 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 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 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 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 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 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 时许, 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 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6月28日晚8点,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 28日晚8 日晚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赴瓮安,指挥处置工作。 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赴瓮安,指挥处置工作。 6月28日10时以后,从外地赶赴瓮安县增援的武警部队陆续进入县城。 28日10时以后,从外地赶赴瓮安县增援的武警部队陆续进入县城。 时以后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作者:来源:《人民论坛》2011年第23期贵州瓮安事件:2008年6月22日,贵州瓮安一中学女生死于西门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死者系自溺身亡,但死者家属拒不接受鉴定结论,认为是他杀,此后事态扩大。

从数十人高举条幅“为人民群众伸冤”白色横幅游行,到瓮安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办公楼被烧砸,有数万人聚集现场。

云南孟连事件:2008年7月19日上午,公安机关依法对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的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后,500多人多次冲越警戒线,手持长刀、钢管、铁棍、木棒向民警劈砍、殴打,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两人死亡。

事件造成41名公安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不同程度损毁。

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一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警方认定为自杀,家属拒不接受此说法,遂将死者尸体停放酒店大厅。

警方在与家属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试图强行运走尸体。

之后,不仅从荆州调来了200多名武警,还动用了消防车,并启用了水柱驱散人群,市民被彻底激怒,开始反击,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

江苏邳州事件:邳州市海天石化公司筹划项目设计,委托河湾村村民陈爱中在村内进行勘探。

2010年1月7日上午,陈爱中、路祥超带领200多名男子,乘30多辆轿车,护着大型挖掘机、勘探车,试图强行进入河湾村二三组的农田区,河湾村100多名村民,阻拦机械进入耕地施工。

陈爱中等人用砍刀、匕首和“喇叭棍”等,强行拖拉村民,引发斗殴,致村民一死一伤。

警方强行抢走尸体后,村民遂聚集到邳州市政府前讨要尸体,未果,上千村民在事发高速收费站前聚集。

江苏通安事件:2010年7月14日,上千通安村民因怀疑征地补偿款被克扣,聚集在通安镇政府,要求得到解释。

沟通期间,由于镇政府领导态度强硬,村民情绪激动,打砸了部分办公设备,并在此后两日内占据该镇政府办公室。

7月16日晚,本该与村民代表协谈的领导并未出现,赶到现场的防暴警察与群众发生冲突,部分群众被打伤,并有村民被带走。

贵州瓮安事件经过

贵州瓮安事件经过

贵州瓮安事件经过第一篇:贵州瓮安事件经过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

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

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

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

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

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

在瓮安举行的群众座谈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将“6·28事件”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

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

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

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

瓮安“6.28”事件流变

瓮安“6.28”事件流变

瓮安“6.28”事件流变2019-06-08⼀起⼥中学⽣死亡案件,缘何在⼀周内激化为群体性突发事件从贵州省会贵阳市驱车向东北⾏进174公⾥,即抵瓮安县城。

这个坐落于贵州腹地的⼭区县城,是黔南布依族苗族⾃治州下辖⼗县之⼀。

⼗天之前,瓮安这个地名对⼤多数中国⼈都还是陌⽣的。

但2008年6⽉28⽇之后,这⾥迅速集聚了全国乃⾄海外新闻舆论的⽬光。

6⽉28⽇下午,瓮安发⽣了震惊中外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当地约200⼈冲击县公安局、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与县民政局⾏政⼤楼,上万群众围观,整个过程持续近七⼩时。

事件起源于此前的6⽉22⽇零时许,当地⼀个名叫李树芬的17岁⼥中学⽣,在县城西门河⼤堰桥⾮正常死亡,警⽅认定其为跳河⾃尽。

由于对这⼀死因认定结果不满,死者家属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发⽣争议,并获得当地群众同情。

6⽉28⽇下午4时左右,当地群众拉着横幅,在街上游⾏⼀圈后到县政府上访。

当⽇正是周六,街上⼈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越来越多。

最终演变成⼀起群体性突发事件。

7⽉3⽇下午2时半,在贵州省委关于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贵州省委书记⽯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的、直接的导⽕索是⼥中学⽣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在处置这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些⼲部作风粗暴、⼯作⽅法简单,甚⾄随意动⽤警⼒。

⽯宗源认为,⼀些⼲部⼯作不作为、不到位,⼀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线,群众意见很⼤,不但导致⼲群关系紧张,⽽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恶势⼒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刑事发案率⾼、破案率低,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分强烈。

“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的!”⽯宗源说。

鉴于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贵州省委在7⽉3⽇的会议上,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

贵州瓮安的经验与教训

贵州瓮安的经验与教训
来自教训1:谣言是瓮安事件的催化剂


宣传舆论工作用于统一认识,凝聚人心、 鼓舞斗志,让人民群众知道党委和政府在 想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信息公开透明, 可以让人民了解事实真相,避免谣言蛊惑 人心。 “信息控制”与“信息发布”的教训
教训2:政府的不当执政行为


瓮安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 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 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 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 换句话说,瓮安当局的不当执政行为,积 累了大量民愤,当地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 走向“决裂” “当地积案过多、积怨过深,积重难返”



“一些地方政府有个思维惯性,一旦群体事件 发生就认为一定存在‘少数别人用心的人’ 在推波助澜,这是不对的。” 应对群体事件需要新思维,关键是建立官民 对话的机制。官民对话是社会协调的重要组 成部分,社会协调是疏导民意的通道,是政 府与公众信任关系的纽带,也是建设和谐社 会的迫切需要。 通过有效的社会对话,民怨可以得到疏导, 真相得以大白天下,“干戈”可化为“玉 帛”。
官民对话

1.以人为本,莫称百姓为“刁民”。“天地 之间,莫贵于人”,领导要把群众当“人” 看,尊重人,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群众 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对话 只能是“奢谈”。

2 .先对等,再对话。地位平等,莫悖“鱼水 相依”关系。把群众放到与自己对等的位 置上,才能实现对话。如果居高临下,盛 气凌人,“对话”只会沦为自我“独白”。

4.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给老百姓提供 “诉说”的渠道,其本身就是解决问题的 方法和策略。群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 处讲”,矛盾再大,总能化解;群众告状 无门,冤情难申,矛盾再小,也会积羽沉 舟。

瓮安事件

瓮安事件
1、信息传播快
(一)事件特征分析
2、少数人有目的地策划性和多 数人的盲目性及从众性 3、过激性和利益性 1、“谣言”是瓮安事件的催化剂 2、“相对剥夺感”是瓮安事 件 参与者的外在动力 3、基层政府处理失误激化了事态
(二)事件原因分析
4、社会利益冲突是瓮安事件的根 本原因
三、案例评析
(一)事件特征分析
危机前阶段
6月27日,政府在经济上提出八点补偿方案,包括政府部门的捐助、 三个孩子的家庭因为贫穷每家出1万元,让李树芬的爷爷奶奶享受低保 政策,其哥哥李树勇享受“助学工程”,死者家属对这个方案没有异议。 双方商量好,6月28日上午在县政府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不久,这一 方案又被李秀华拒绝了,不同意将尸体下葬。此时,各种谣言有了新的 版本,“王娇是县领导XX的侄女”,“李树芬检举王娇考试作弊,王娇 找社会青年报复,系雇凶杀人”、“李树芬的爷爷、奶奶和叔叔被打了, 住进医院,生命垂危”。
二、案例回放 (二)事件发展过程
危机前阶段
6月22日上午,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等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有关情况。当 被告知案件己交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后,他们又前往询问。得到的结论是:李 树芬系投水自杀,尸体由家属自行处理,不予立案。在官方结论还没有得出时, 许多爱凑热闹的人纷纷来到河边,有闻讯赶来的居民、在城里打工的农民,还有 热血的青年学生和不少社会闲散人员。
二、案例回放 (二)事件发展过程
危机后阶段 7月3日,贵州省委在贵阳市召开了关于瓮安“6·28“事件的阶段性处置
情况汇报会,省委书记石宗源宣布了第三次尸检的结果:李树芬系溺水死 亡。 7月4日,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 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公共事件与政府公信力1

公共事件与政府公信力1

突发公共事件是
指突然发生,造 成或者可能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生态 环境破坏和严重 社会危害,危及 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5.12大地震
杭州“70码”
无锡蓝藻
再看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全国1993年共8790起,此
后一直呈上升趋势,1994年发生10000 起,1995年11000余起,2005年上升到 87000起,总体数量相当于12年前的10 倍。每年以9%~10%的速度递增,在很 大程度上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危害 十分严重。
镇发生了一起围堵、冲击镇政府和边防 派出所的“3·23”突发性群体事件, 共造成财产损失100多万元。25日13时 30分,感城村数百村民冲入宝上村地界 与宝上村数百村民发生械斗,造成1死6 伤。
4、杭州飙车事件(70码事件)
2009年5月7日晚8时许,杭州文二西路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0岁的胡斌驾驶一 辆三菱跑车在高速行驶中,撞上年仅26 岁浙大毕业生谭卓。后者身体被巨大的 冲击力高高抛起,高达5米,并落在距 离撞击点20米的地方。事发后,谭卓不 治身亡——
1、政府公信力的现状
2、政府公信力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是政府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影响公信力
的主要因素。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 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地方政府还是管 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


三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 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四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 善的地方。
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
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 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 烧毁,刑侦 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 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 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 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 微伤。这就是6、28瓮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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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

凌晨3时,16岁的中学女生李树芬在河中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捞起,急救人员证实李树芬已经死亡。

报警的三名青年被警方带走。

当日上午,死者父亲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被告知已交到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负责。

刑侦队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要求家属自行埋葬尸体。

死者父亲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

当晚,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的法医到现场作鉴定。

由于怀疑李树芬并非自杀,她的家属用冰棺将尸体冷冻后停放在出事现场,同时从附近的居民点接来电线,还用竹竿和编织布搭起棚子遮盖冰棺。

当时有六七十人围观。

法医在做完常规检查后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由于当时家属没有质疑是奸杀,法医并没有检查死者外阴。

死者家属在签字后认为鉴定只是“拿着手电随便照了照”,过于随便,因此到黔南州公安局申请第二次复检。

同时有传言说女生可能是被两名当地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

25日,黔南州公安局派来的法医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按照死者家属委托书中的要求做了解剖并对死者死前有否中毒和性行为进行了检验取样。

26日检验结果公布,称排除了服毒和强奸的可能性。

但死者家属认为法医“取走了部分器官”,并且没有公布结果。

这时往停尸处围观的人增多,有传言说元凶是瓮安县委书记的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当地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

又有传言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

另外,死者的二叔瓮安县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在离开公安局途经当地保险公司门前时,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打伤而入住医院。

李树芬死后,死者家属与当时在场的三名青年之间因为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27日,瓮安县公安局公布《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认为“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

”28日星期六早上,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传交《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称李树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树芬尸体没有继续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属下午2时前将尸体领回安葬,
“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这种做法使在场的人们十分不满。

下午3时许,数十名在停尸处围观的人列队前往县政府请愿。

两名约12岁学生模样的男孩举着书有“为人民群众伸冤”的白色横幅走在前方。

请愿队伍从大堰桥出发,行经环市东路,经邮电局门口转至人民广场,约15时30分到达县政府办公大楼。

开始时队伍中的人并不多,但迅速增加。

来到李树芬生前就读的瓮安三中时,有较多学生加入,队伍规模超过了200人,抵达县政府时,已达上千人的规模。

县政府无人接待。

下午4时左右,队伍转到旁边的县公安局大楼。

两名民警在公安局门口拉起警戒线。

不久,有警察抢走了学生手中的横幅。

在场民众被激怒,于4时30分左右双方开始冲突。

此时聚集的民众达到约2万人。

这时已经有人冲入公安局大楼一楼进行破坏。

有人向在场民警投掷矿泉水瓶和泥块及投掷燃烧瓶烧楼。

18时许,有学生开始烧车,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

前来救火的消防队被夺去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被毁的瓮安县公安局大楼20时左右,人群因为“等不来一个领导说话”,而向县政府转移。

23时左右,县政府大楼旁边的县委大楼被点燃,并因是木结构,最后全被烧毁。

骚乱惊动了中央政府。

中共贵州省委成立了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瓮安县委县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相关领导从北京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

29日凌晨,人群开始散去。

凌晨3时,群众全部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上午6时起,人群又开始在县政府附近聚集,高峰时有6000余人。

有人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势一度紧张。

下午19时,武警和公安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渐散去。

政府部门大楼前重兵驻守;记者被禁止到现场采访;县内大致回复平静。

29日,新华社发表简单文章报道此事,称“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

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至29日凌晨2时,围观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

”6月30日上午,瓮安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众积极举报闹事分子,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

7月1日,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把骚乱定性为“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
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插手,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影响了全省稳定和贵州形象”。

事件发生后,截至7月3日,警方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2名被刑事拘留。

涉及到流氓恶势力的有39人,19名涉案学生投案自首;瓮安县人民法院于同年11月6日开庭审理首宗相关事件,并于14日下午宣判涉案人张光静有期徒刑16年、莫光付15年、肖春平7年、李秀龙5年、李庆安5年、柴吉方2年(缓刑2年)。

7月4日,瓮安县常委罗来平,以及公安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被免职。

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认为,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在开矿、拆迁安置的时候,民众的利益受侵犯,而一些干部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手法粗暴,并肆意动用警力加上地方黑恶势力坐大,治安欠佳,产生民怨,使黑恶势力能乘机煽动民众冲击政府。

而政府在处理李淑芬一案以及在对待示威群众时表现出的简单武断的处理方式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何谓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类型与方式有哪些?
2.如何理解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的关系?
答案:
(1)政治参与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以影响政府政策过程、实现利益的行为;(2)政治参与有自动参与、动员参与与消极参与等类型;亦有政治投票、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政治接触及政治冷漠等多种方式;
(3)政治参与可以促使政治权力主体的民意维持,提高行政能力,实现权力正义;亦能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利于政治稳定;但是,政治参与的有序性,需要政治权力的克制、民众表达的克制与理性,需要法治文明的制约,否则极易形成爆炸性参与,从而引发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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