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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瓮安“6·28”事件案例分析

贵州瓮安“6·28”事件案例分析

死者家属被暴徒殴打
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被叫去公安局,作为教师的李秀忠 在公安局的短暂接触中与民警发生了冲突。之后,李秀忠在从 教育局回家的时候,一群身份不明的暴徒向李秀忠实施了殴打。 这使得本来就对政府和公安失去信任的人民群众又多了一份愤 怒,并将愤怒的矛头转向了近年来的糟糕的社会治安。
警方下达尸体催办通知书
2.就事论事。
3.信息公开。
4.引导舆论。
5.“切割”问责。
4.建立利益协调机制。
5.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请求刑侦。 6月22日7时 公安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未予立案。 家属对公安机关结论不服,拒绝领回 尸体处理。维稳办组织双方调解,调 解失败。 黔南州公安局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 溺水死亡结论。家属则坚持奸杀嫌疑。 调节依旧失败。 6月23日 6月24日 6月25日9时 6月26日1时
·在瓮安事件爆发之前,瓮安的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群众没有从经济发展中得到合理的
利益,反而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水资源遭到污染,得不到妥善的搬迁安置,公安机关和当
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视而不见,腐败无能。 ·在瓮安事件爆发之前,当地政府也存在着十分严重的腐败和不作为,瓮安县的公安队伍 也和黑恶势力同流合污。瓮安的治安混乱状况在事件爆发之前达到了历史之最,而在治安混乱
一名女中学生李树芬死因的鉴定结果从怀疑到对公安机关
的不满,聚集到瓮安县公安局和县政府请愿,围观群众骤 然聚集达2万多人。少数不法分子趁机鼓噪,在光天化日之 下,肆无忌惮地打砸抢烧,瓮安县公安局、县政府多间房 屋被烧,县委办公木楼被烧毁,46台机动车被烧毁、9台机 动车被砸坏,数十台电脑被抢走,大量党委、政府和公安 机关公文档案、办公用具被毁。
2008年6月28日上午,瓮安县公安局再次向李淑芬家属 发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李淑芬家属必须在28日下 午17时之前将尸体抬走处理。最后的《催办通知书》也成为压 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公共危机管理瓮安案例分析

公共危机管理瓮安案例分析

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摘要:2008 年贵州瓮安县“6·28”事件是一起群体性事件,是当地民众与其政府管理部门互信度不高,民众对政府的各种不满情绪长期积聚的爆发。

该案例从事件聚集、围观、参与人数、事件的剧烈、破坏程度来看,可以称得上是我国较典型的群体性危机事件。

瓮安县的此次危机事件的后果严重,影响广泛并且社会关注度高。

本文对此次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政府部门处理程序及其处理工作中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对政府部门提出相关建议以改善、提高我国公共部门管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6·28”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危机管理一、瓮安县“6·28”事件发生的背景(一)经济落后,民众生活水平低瓮安县坐落于中国最贫穷省份之一的贵州省腹地,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3.25%,第一产业比重占GDP的38.6%。

瓮安县水利资源丰富,正在建设的有国家重点工程构皮滩电站,同时瓮安也是矿产资源的富集县,全县煤炭总储量10.64亿吨,磷矿总储量6.5亿吨,铁矿藏量1500万吨,锌矿藏量60万吨以上。

农业县、水电站、矿产,在中国可以分别将它们理解为贫穷、移民、暴富阶层,因此瓮安是一个贫穷的县城,瓮安县群众长期以来对县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太低,生活艰难十分不满。

(二) 政府与民众矛盾突出瓮安县政府和瓮安县人民之间有深刻的矛盾。

该县治安长期不好,安全指数极低,群众的幸福感也低,少数公安人员涉黑严重。

因此,县公安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群众中丧失了公信力和权威性,在“6·28”事件发生之前,2007年9、10月,瓮安县城连续发生了四起爆炸案,至今未破案,此事让当地居民人心惶惶,一些居民直言根本不信任警察。

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研究——以贵州瓮安事件为例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总的形势是好的。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特殊历史阶段,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2008年6月28日在贵州瓮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案情回顾: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6)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

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

6月25日,第二次尸检再次认定李树芬溺水死亡,死者家属仍表示怀疑,之后关于该女学生死因的传言开始在小县城里广泛流传。

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一时群情汹涌,全城哗然。

6月28日,部分群众和中小学生因对一名女中学生李树芬死因的鉴定结果从怀疑到对公安机关的不满,聚集到瓮安县公安局和县政府请愿,围观群众骤然聚集达两万多人。

少数不法分子趁机鼓噪,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打砸抢烧,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事件造成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县公安局共151间办公室被烧,档案资料和户籍资料全部烧毁,46台车辆被烧毁、9台车辆被砸坏,数十台办公电脑被抢走。

县公安局办公楼里存放收缴的管制刀具的房间被砸开,刀具等危险品被抢走。

在这期间,闹事人群肆无忌惮地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办公楼里打砸抢烧,使这些政权机关一度失控,后来在省、州两级武警和公安民警的支援下,才控制了局势。

到6月30日,县城才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瓮安县“6·28”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甚至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

瓮安事件过去几年了,但是他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

贵州瓮安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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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事件概述:
6月28日-6月30日 瓮安事件发生 28日 30日
6月29日日凌晨1时30分,崔亚东抵达现场部署处置工作。3时许,聚 29日日凌晨1 30分 崔亚东抵达现场部署处置工作。 时许, 日日凌晨 集的近万名群众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集的近万名群众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6月29日上午6时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又向瓮安县委、县政府、县 29日上午6时起,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又向瓮安县委、县政府、 日上午 公安局方向聚集围观,高峰时有6000余人。少数不法分子混杂其中, 6000余人 公安局方向聚集围观,高峰时有6000余人。少数不法分子混杂其中, 进行煽动,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 进行煽动,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 势一度紧张。崔亚东和当天赶到瓮安的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 势一度紧张。崔亚东和当天赶到瓮安的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省 武警总队长周爱民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决定19 19时 武警总队长周爱民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决定19时 开始强行清场,将围住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人群驱散。 开始强行清场,将围住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人群驱散。 6月29日下午19时,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员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 29日下午19时 武警官兵和公安人员开始强力清场, 日下午19 渐散去。 渐散去。 6月30日,县城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30日 县城基本恢复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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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事件概述:
6月28日-6月30日 瓮安事件发生 28日 30日
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 28日16时 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 300 喊冤” 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 行“喊冤”。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 越多。16时30分许 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 分许, 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 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 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 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 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 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 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 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 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 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 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 时许, 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 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6月28日晚8点,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 28日晚8 日晚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指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赴瓮安,指挥处置工作。 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赴瓮安,指挥处置工作。 6月28日10时以后,从外地赶赴瓮安县增援的武警部队陆续进入县城。 28日10时以后,从外地赶赴瓮安县增援的武警部队陆续进入县城。 时以后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日期:2010-06-09] 来源:河南省内乡县委组织部作者:袁浩[字体:大中小]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袁浩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

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

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

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6月20日凌晨,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消防车被掀翻砸坏。

贵州瓮安的经验与教训

贵州瓮安的经验与教训

教训5:慎用警力的问题

7月24日,中纪委发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 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监察部等部门发布《关于 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两文 规定,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 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等,将对负有主 要领导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
教训6:处理时的技巧性问题

三是“调查”与“定调”的关系。事件发 生后,不要急于定调。只有在事件调查清 楚之后,事件性质才能确定。“未调查, 先定调”会让人觉得在推卸责任。不妨再 经过调查之后,再对事件进行审慎定性。 在事实没有调查后,再对事件进行审慎定 性。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可以给公 众一个“积极处理此事,给公众合理交待” 的态度。
第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原则

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 解,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 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处理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和 预警机制,科学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诉求表达 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应急管理 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社情民意 表达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 决,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力争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坚决 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事发生,坚决防止因决策失 误、工作粗糙、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是“群众”与“不法分子”的关系。在 发布信息时,不要轻易给“群众”贴上 “不明真相”、“被煽动”、“被利用” 的标签。

6.四可四不可: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 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
民意可以疏导,不可封堵;尽量让群众分 散,防止集合行为;顺应民意,避免激起 更强烈的民愤;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的态度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避免激化矛 盾。

初步分析“628”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贵州日报 2008-7-3)汇总

初步分析“628”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贵州日报 2008-7-3)汇总

初步分析“6·28”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贵州日报 2008-7-3)初步分析“6·28”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08-07-03 07:38 金黔在线-贵州日报王富玉与瓮安县领导干部座谈初步分析“6·28”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金黔在线讯 7月2日,省委副书记、省委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组长王富玉,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副组长黄康生赴瓮安县就“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与瓮安县领导干部进行座谈。

大家认为,瓮安发生“6·28”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社会治安状况差。

对县城有组织的帮派虽有打击,但未从根本上铲除,“两抢一盗”、打架斗殴事件时常发生,年发刑事案件达600——800起,破案率仅为50%左右,发生的一些刑事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积案较多,群众缺乏安全感。

二是各种社会矛盾交织。

在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违章建筑拆除、矿权纠纷处理、国企改革改制中,出现了各种矛盾,一些部门在化解过程中,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灵活性不够,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诉求,部分群众有怨气。

三是对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

少数干部党性丧失,缺乏危机意识,难以树立正气,一些学校比较注重文化知识教育,但对思想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

四是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

一些部门和干部不敢面对群众,深入群众、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的力度不够,对群众的冷暖关心不够,在工作中不敢碰硬,怕得罪人,甚至存在执法不严,情大于法,以情代法的现象。

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王富玉要求,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6·28”事件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要广泛听取全县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瓮安628事件心得体会

瓮安628事件心得体会

瓮安628事件心得体会【篇一: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湖南商学院课程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班级指导教师职称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张文茜 131410003 公共管理学院行管1301班邬定国讲师2016 年 6 月公共危机管理案例分析——关于瓮安县群体事件分析(一)经济落后,民众生活水平低瓮安县坐落于中国最贫穷省份之一的贵州省腹地,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3.25%,第一产业比重占gdp的38.6%。

瓮安县水利资源丰富,正在建设的有国家重点工程构皮滩电站,同时瓮安也是矿产资源的富集县,全县煤炭总储量10.64亿吨,磷矿总储量6.5亿吨,铁矿藏量1500万吨,锌矿藏量60万吨以上。

农业县、水电站、矿产,在中国可以分别将它们理解为贫穷、移民、暴富阶层,因此瓮安是一个贫穷的县城,瓮安县群众长期以来对县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太低,生活艰难十分不满。

(二)政府威信力低事件发生之前,2007年9、10月,瓮安县城连续发生了四起爆炸案,至今未破案,此事让当地居民人心惶惶,一些居民直言根本不信任警察。

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三)少女之死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李树芬于2008年6月22日凌晨溺水死亡。

当日7时40分许,经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现场勘查、尸检、dna鉴定,认定李树芬系跳河自杀。

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被奸杀嫌疑。

6月25日,黔南州派法医复检,结论仍为溺水死亡。

死者家属要求公安部门责令当时在场人员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一)危机前阶段6月21日晚,李树芬在刘某做俯卧撑的时候“被水淹了”。

十几名消防队员打捞半个多小时未果,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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