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所得税管征问题的思考
国税发[2009]31号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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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 号)规定的方法及预计利润率预缴了 2008 年度的
税款,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务必要按《国税发[2009]31 号文》规定的方法及要求,计算预
一的,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 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
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
完工: 1、竣工证明已报房 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上述三
(五)明确了计税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
这是国税发[2009]31 号文的新规定,即企业在确定成本对象时要遵循: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权益区分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主管税务机关
。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
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其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
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
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除此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来自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同意。这是比较严格的管理规定,尽管看似没有实质内容。
(六)确定了成本分配方法
国税发[2009]31 号文对于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规定了四种分配方法
,具体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法。此外,国税发[2009]31 号
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扣除标准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从此内资、外资房地产企业委“外
”销售时,佣金的扣除限额统一为委托销售收入的 10%。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探讨

税 率( ) % 5 2或 4 3 3 2 0
0. 5
唐 产 税 房 产履价 房地产 开发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 奎业所得税
十人 所革 税 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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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 日期] 0— 0 0 2 1 1— 8 0 [ 作者简介] 路小平( 7一 , 江苏高邮 清华大学 1 8 )女, 9 人, 房地产 研究所 硕士 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 房地产经济学; 张
红(90 , . 17 一)女 河北大名人 ,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 究所讲 师, 经济学博士 . 主要研 宄方向; 房地产经济学、 房地产投责分析厦土 地经湃学。
房 产 税 房地产 出和 营 业 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 所得 税
印 花 税
租赁收 粗赁收 企业收
十人 收
合 同 变 易价
l 2 5 3 3
如
0. 3
占用的耕地 面积 1 1 元l 0
注 : . 进 凡 应接 规 定计 征 营 业税 的 , 应 同时 捶 实际 征 收 的 营业 税 为 计 税 依 据 . 所 在 地 区的 规 定 适 用 税 率 1 、 1上 均 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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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设 置 了主要 的税种 , 而在 房地 产保有期 闻设计 的税种 非常少 , 且免税 范 围极 大 。这种 典型 的窄税 基模 式造成 了严重的税负不公平状况, 也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设置 了障碍。一方面 , 房地产交易环节 的税 费过于集中势必将提高新建商品房的价格 , 从而带动整个市场价格的上扬。这种 高价格在偏离建安成本、 超出居 民可承受房价的范 围太远时, 就会造成商品房 的积压和空置 , 制约市场正常 的生产与再生产进程。 另一方面 , 房地产保有环节税费种类过少, 阻碍 了土地有偿使用市场 的建立与健全。对土地的保有税负过 低, 使得大多数由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仍然近似无偿地 被持有着。与此形成鲜明对 比的是, 进入市场流 通的土地却要因其流转和交易而承受过高的税负。这不仅抑制 了土地的正常交易 , 助长了隐性流动现象 的蔓延 , 还直接阻碍了划拨存量土地步人市场的进程 , 使得土地作为资产的要素作用无法得到发挥 , 土地 闲置 与浪费 的现 象 日趋 严重 。 3 内、 . 外资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不统一。目前, 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采取 “ 内外有别 , 两套税制并存” 的政 策 。具 体表 现在 以下 4个方 面 : () 1两套所得税制。对内资房地产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 而对涉外房地产企业开征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 国企 业所得 税 。 () 2两套房产税制和土地税制。对内资企业开征房产税 和土地使用税 , 而对涉外企业则只开征城市房 地产税 , 并且仅对房产征税 . 对地产不征税。
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思考

现代经济探讨#$$#年第#期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思考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思考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思考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思考黄建康内容提要:本文从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产业间的分布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了外商直接投资方向选择与我国引资目标为何存在错位,并就如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提出对策。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调整取向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正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支持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随着我国正式加入%&’,我国利用外资正处在一个崭新阶段,如何进一步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提升我国产业结构已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产业结构中的分布及存在问题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产业间的分布结构。
从表一中我们不难看出,其实我们利用外资效果并不理想。
第一产业是我国重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领域,但是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较低,至!(((年底仍仅有!)"*。
其原因在于农业开发投资大,回收期较长,利润率低,风险较大,这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所追求的短期盈利目标不符。
但同时也说明了我国农业开发条件较差,对外商的吸引力不大。
因此,我们在如何改善农业投资环境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从工业利用外资的情况来看,至!(((年底其比重较高,达++),*。
但我们结合实际投资情况来研究发现,该领域的外商投资一般是趋向于投资利润较高、回收期较短的轻工业项目和重工业中面向最入世与扩大开放终消费者的产品项目,例如,食品加工和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文化教育用品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等。
而对重工业中的基础工业和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项目投资不积极,比重较低。
而且,投资项目技术层次一般,例如外商投资比重较大的产业#按工业增加值计算$主要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等。
浅析“新政”对外商投资中国房地产业的影响

《 于规 范房 地 产市 场外 资 准入 和 管 理 的意 见》 1 关 ( 1 7
号文 件 ) 2 0 ; 0 6年 9月 1日, 国家 外汇 管 理局 等 部 门 联合发 布 了 《 于 规 范房地 产 市场 外 汇 管理 有关 问题 关 的通知》 4 ( 7号文 件 ) 2 0 ; 0 7年 5月 2 3日, 商务 部等 联合 下 发 了 《 务 部 、 商 国家 外汇 管 理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规 范外 商直 接 投 资房地 产 业 审批 和监 管 的通 知》 ( 0号文 件 ) 2 0 5 ; 0 7年 7月 1 0日,国家 外汇 管 理局 综 合司 对外 公布 了 《 于下 发 第一 批通 过 商 务部 备 案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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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 7月 儿 日,建设缩 小投 注 差 、 “ 禁止 固定 回报 ”将 延 长 投 资 回 , 报 期 , 加投 资 风 险 增 1 文 件 第 一 条 第 ( ) 规 定 , 商投 资 设 1号 7 二 项 外 立房 地产 企 业 , 资 总额超 过 1 0 投 0 0万 美元 ( 1 0 含 0 0 万美 元 ) 注册 资本 金 不得低 于 投资 总额 的 5 j 投 的, 0l ; 。 资 总额低 于 1 0万 美元 的 , 册 资本 金 仍按 现行 规 0 0 注 定执 行 。而 根据 现 行 有效 的 《 于 中外 合 资经 营 企业 关 注册 资 本 与投 资 总额 比例 的暂 行 规定》( 9 7年 ) 18 第 三 条 的规 定 : 0 0万 美 元 以上 至 3 0 10 0 0万 美 元 ( 含
、
对外 商投 资房 地产 业 方案 的影 响
1 高档房 地产 项 目受 限 . 继 《 商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录》 外 将“ 地 成 片 开 发 土 ( 限于 合 资 、 合作 ) 、 高档 宾馆 、 墅 、 档 写字 楼 和 ”“ 别 高 国际会展 中心 的建设 、 营 ”“ 型主 题 公 园 的建 设 、 经 、大 经营 ” 为 限制类 投 资项 目之后 , 0号文 件 再次 重 申 列 5 “ 高档 房地 产 ’ , 严格 限制 的外 商投 资行 业 。 资者 属于 投 在 投 资 时要 充 分考 虑 到投 资项 目的性 质 , 少政 策 风 减 险 。在 地方 政府 和 商 务部 双 重把 关 的前提 下 , 档房 高 地 产项 目的审批 将被 严格 控制 。
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解读,了解税收变动!

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解读,了解税收变动!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国家可以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财政收入的增加。
2023年将带来一系列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变动,这些变动将对国家经济和个人财务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2023年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进行解读,让我们一起了解税收的变动吧!1. 股息纳税政策的调整2023年,国家对股息纳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以往的政策中,个人投资者领取股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然而新政策则将股息纳税比例降低。
这一政策调整将促进投资者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人参与股市投资,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2.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为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2023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提高。
这意味着在征税前的收入额将会更高,超过起征点的部分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举措将减轻部分纳税人的税负,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
3. 房地产税政策的调整房地产税是近年来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
2023年,国家对房地产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在过去的政策中,房地产税主要基于房产的市场价值计算,但新政策将会根据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确定税额。
这将更加公平地反映房产对社会资源的占用程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4. 增值税的减税幅度增加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增值额征收的税种。
2023年,国家决定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值税的减税幅度将会进一步增加。
这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5.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吸引更多外商投资,2023年国家将继续推出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将包括减税、免税和优惠税率等方面。
通过给予外商更多的税收优惠,国家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6. 跨境电商进口税制改革随着跨境电商的迅速发展,国家对跨境电商进口税制进行了改革。
2023年,将实行更加简便、便利的进口税制,以促进进口电商的发展。
东莞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庄珠虹终稿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东莞以发展“三来一补”加工工业为主的产业模式,逐渐由落后的农业县迅速成长为国际制造业名城,创造了“东莞模式”。
随着世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迁,全球性金融危机所导致的海外市场需求的缩减和国内包括劳动力、土地、能源等在内的各种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冲击,使东莞外向型经济暴露出许多的问题。
其中,东莞外商直接投资也存在着产业投向不平衡,来源不够合理、技术溢出不明显、环境污染等问题,对此,东莞政府应该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制定环保法律法规等措施,吸引优质的外商直接投资资源,促进东莞经济的持续发展。
本文围绕东莞外商直接投资情况进行分析,深入研究东莞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更好发展的建设性对策。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ABSTRACT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Dongguan has gradually changed into an international manufacturing city from an undeveloped agricultural county by adopting a mode of “the three-processing and one-compensation” which is known as Dongguan’s distinguish characteristic. Dongguan’s export-oriented economy exposed more and more problem causing by the changes of macroeconomic, decreasing demand of overseas markets in consequence of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national rising costs including labor, land and energy as well as the negative impact of the appreciation of RMB. Among them,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lso has the following issues: unbalanced investment, irrational resources, unobvious technology spillove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so on. Therefore, Dongguan government should attract high-quality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sources to promote sustained development of Dongguan economy through upgrading industrial structure, developing production technology, improving investment environment and making environmental laws and regulations.This paper will analyze the situa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Dongguan, study the status quo thoroughly and find out the problem. Finally, the author is going to put forward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related to the better development of Dongguan economy.Key words:investment advantage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problems cause analysis countermeasure目录引言 (4)一、东莞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 (4)(一)东莞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 (4)(二)东莞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的行业 (4)(三)外商直接投资的类型结构 (5)二、东莞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6)(一)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投向不平衡 (6)(二)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不够合理 (7)(三)外商直接投资技术外溢不明显 (7)(四)外商直接投资对东莞环境造成了污染 (8)三、东莞外商直接投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8)(一)投资者追求短期利益,决策者目光短浅 (8)(二)地域渊源与投资环境 (9)(三)高素质劳动力的缺乏,技术含量低 (9)(四)环保标准与法规与其他地区和国家存在差异 (10)四、东莞外商直接投资进一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0)(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优化产业结构以及发展本地企业 (10)(二)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吸引 (11)(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外溢效应,需要人才培养和企业创新双管齐下 (11)(四)制定相关的环境法规,完善环保立法 (12)五、总结 (12)参考文献 (13)致谢 (14)东莞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凭借“三来一补”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迅速崛起,成为全球知名的制造业名城,东莞模式在给东莞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强了其对外依赖性。
关于统一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探索

资。
线 上展开竞 争 .做到 “ 内外无 别” 达到 国民待遇 原
则的要求 ;其次要使用统一的计税依据 ,以建立统 的所得税收法律体系 ,取消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
一
惠措 施 ,因为再 投 资退 税税 收优 惠实 际上是双 重优
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 “ 国民待遇”已在事实上成 超 为外商投 资企业 的经营优 势 ,这实 际上是对 内资企 业的歧视 。 ( )扩大了我国地 区、行业 问经济发展 的不 - 平衡。改革开放初期 ,我 国实行的是梯级发展 战 略 ,由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东部—— 中西部循序渐进,故而在税收优惠上也体现 了这一 要求。结果导致 了外商竞相 向东南沿海地 区的发 展 ,扩大 了中西部地 区与东 部地 区之 间的差 距 ,同 时两套所得税制 , 导致 了经济结构的失衡。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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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0 2 .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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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统 一 我 国 内外 资企 业所得 税 的探 索
吴 艳
( 吉林 商业 高等 专科 学校
改革 现行所得 税制 ,将 会 使沿海 与 内地 差距 更 大。 ( )加剧 了国 内产业 结构 的失衡 三
件很不一致 ,背离了WT O所要求的公平竞争基本
原 则 :从 长 远 看 ,它 也 不 于 利 我 国经 济 的正 常 发 展 。如 今 ,中国已经 人世 ,统一 内外资企 业所得 税 已经 是 势在 必 然。本文 就统 一 的原因及具 体构 想谈
项 目,多数为加工 行业 和 劳动密集 型项 目,属于先
房地产业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思考

和“ 等名 义 。 骗取税 23 从 政 府及 相 关部 门行 为 来 看 . 按项 目设立成本明细 .将 完工与未完工的 作建房 ” 外 商投资企业 ”
项 目成本混在一起 ,造成完 工项 目成本虚 收优 惠等 ,也都是房地 产业 偷逃税常用 的
增, 导致 企 业 账 面 亏 损 或 隐 瞒 巨额 利 润 ; 三 主要 手 法 。
法。 主要 表 现 为 : 一是 将 预 收 购 房 款 或 当期
企业 为 了 实 现 利 润 最 大 化 必 然 铤 而 走
主要表现 为 :一是 代政府有关部 门及 险。利益是柄 双刃剑 。 具有腐蚀性 , 过度地
如 市 售房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上 。作为调节利润 其他 企 业 收取 的 费用 , 煤 气 管 网 费 、 政 追求往往产生非 理性的偷逃税行为 。如果
减少销售部分的营业利润 . 逃避相关税收 ; 分税 种 。还 是 收入 总量 以及 收 入 结 构 都 有 任 意 减 免 地 方 性 收 费 项 目 或 降 低 收 费 标
多少 的工具 。 不及时结转收入 , 不及时 申报 建设 费 、 电 通 讯 配 套 费 、 屋 交 易 费 、 邮 房 水 偷 逃 税不 被发 现 , 然 大 赚 一 笔 , 必 即使 被 发 纳税 :二是收到银行按揭款时 ,长期挂在 电增 容费 、 有线 电视初装费 、 电话 电缆安装 现 了 、 处 了 , 只 是 补 足 税 款 。 纳 少 量 查 也 缴
账务处理上挂在 “ 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 入 或 直接 冲减 开发 成 本 , 致 营 业 额 减 少 . 观 故 意 , 且 房 地 产 业 所 特 有 的周 期 长 、 导 并 投 上, 不入 “ 投资收益” , 账 逃缴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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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所得税管征问题的思考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孝感实用会计实务相关内容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业所得税管征问题的思考总结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拉动内需,加大国内商品流通,而房地产业正是起到扩大内需的龙头作用,以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根据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房地产业发展将促进该产业税收的增长,那么当前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状况如何?我们对此展开了调查,并引发了以下几个问题的思考。
思考一:为什么外商投资房地产业一边大面积亏损,一边大规模资金投入
福州市城区现有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243户,1998年企业自报实现房产收入36763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仅305万元,亏损企业220户,亏损面达90.5%.而与上述情形形成反差的是,1998年福州市房地产业呈现复苏回升趋势。
中央取消福利分房政策、个人抵押购房贷款政策等相继出台,加上银行利率连续调低,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福州市1998年房地产交易量的大幅度上升。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由1997年的189户增至1998年的243户,投资总额由1997年的6.8亿元增至1998年的18.5亿元,增幅达172%.大面积亏损与大规模资金投入的矛盾,暴露出房地产业存在申报不实的普遍现象,对此,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收入不实。
据福州市房产交易所统计,1998年福州市区商品房交易金额为26.15亿元,以外商投资企业占全部房地产企业60%的比例,外资企业房地产交易额可达15.69亿元,而实际仅申报3.67亿元。
主要原因是多数企业认为,经营项目利润尚未形成,或预计该项目由于未售出部分的影响,可能造成经营亏损,因此,尽可能少申报收入。
其主要形式有:一是以新造房屋折价销售给拆迁户的,其所取得的收入不作“销售”收入,而是作为土地开发费用;二是售楼价格申报偏低。
如福州市二环路一带民用住宅楼市面售价一般为2000~2500元/平方米,但其房地产企业只申报1500元/平方米,计少报收入近300万元。
三是较多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这部分予收款长期挂在账上,不作收入。
二、成本虚列。
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企业结算未了结,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未按已售房面积、收入情况匹配列支成本;有的以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账,往往造成成本虚增。
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的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三、费用列支不合理。
我们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费用列支较高,尤其是交际应酬费,有的年高达数百万元;有的企业列支了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利率水平的借款利息或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
四、工程决算不及时。
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开发项目已完工且也交付使用,除部分商场未出售外,住宅有的已全部销售,该项目利润理应得到体现,但目前多数项目工程均未办理决算,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因而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
思考二:现行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中存在问题
一、税收政策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福建省现有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性文件是原福建省税务局于1993年5月制订的《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闽税外[1993]32号),该文规定:以同行业利润率水平核定预征企业所得税的作法仅限于中外合作房地产项目,其它期房项目一律要求根据企业收入、成本、费用情况计算其年度利润率,若出现亏损,则不能征税。
由于目前企业申报多为亏损,在税务机关尚未做到查账落实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面势必狭窄,税款也不多。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8月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53号),该文明确规定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预收款收入,当地税务机关可按预计利润率或其他合理办法预计应纳所得税额,按季预征,待该项房地产产权转移,销售收入实现后,再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按预缴的所得税额计算应补、应退税额。
该文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定具体的预征实施办法及预计利润率的确定方法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但我省尚未出台这一实施办法和
利润率确定方法。
因此全省制定指导性文件,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管征状况制定合理利润率报省局备案,这项工作已势在必行。
二、企业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征管缺乏力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大、周期长、利润反映不实,欠缴企业所得税,是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是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税收管征上的不足。
目前,税务机关对外商房地产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工作,主要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汇算及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进行。
日常的季度申报基本上根据企业申报数录入电脑。
而汇算期间由于时间紧,户数多,工作量较大,很少能到企业实地查看项目施工、销售状况,大部分以纳税人报送资料,税务机关案头逻辑审核为主,等项目结算后查账征收。
这不利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企业开发经营、亏盈状况等基本状况,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思考三: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管征
由于房地产业具有开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工程决算一般需跨好几个年度。
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我们认为应结合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实际状况,制定核定合理的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管征措施,其所得额的计算可分别处理如下:
一、现房销售所得额的计算
1.根据成本费用与收入相匹配的原则,销售收入以当期实际收取数确定,销售成本费用按单位售房面积的成本和费用,乘以实际销售的房屋面积,计算企业当期所得额。
另外,根据房地产业的特点,凡工程完工量90%的,税务机关可视其为现房。
2.现房销售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应及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应取得合法凭证。
凡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结转收入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期房销售所得额的计算”办法计算所得额。
二、期房销售所得额的计算
1.开发经营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写字楼、住宅、商住楼并取得期房预收款收入的,由企业根据所得税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自查。
凡企业自报销售利润高于4%的,按实际申报数缴纳企业所得税,自报销售利润低于4%的,一律按4%的销售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预征企业所得税。
2.开发经营9层及9层以下写字楼、住宅、商住楼并取得期房预收款收入的,由企业根据所得税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自查。
凡企业自报销售利润高于6%的,按企业实际申报数缴纳企业所得税,自报销售利润低于6%的,一律按6%的销售利润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预征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产权转移、销售收入实现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依照税法规定计算企业实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所得额,对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三、属下列情形,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审核后确属亏损的,可暂缓预征企业所得税
1.取得的预收款占项目预计总收入50%以下,并且工程完成工作量在50%以下的,工程项目分期开发的,须以工期为计算单位;
2.开发经营高层写字楼滞销,预计属于亏损的;
3.建设周期过长,利息支出庞大,预计属于亏损的;
4.因收过桥费等原因导致楼价下跌的;
5.其他经税务机关审核确有有利因素导致企业亏损的。
此外,税务机关需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日常征管和检查,具体包括:
(1)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与工商、房管等有关部门建立登记底册报送制度,杜绝管征漏户;
(2)进一步用活审核评税制,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出现异常的,要求企业提供资料或依法实地检查;
(3)建立重点税源跟踪管理。
对立项项目大、投资规模大的房地产企业应列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税源,做好日常管理和税源跟踪工作。
对已完成工程结算企业,重点税源管理员应及时敦促企业依法申请办理企业所得税结算,严防企业逃税;
(4)对发现纳税申报异常或其他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