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规范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填写,确保检验人员真实记载当时的检验情况,正确开具报告。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

责任人:主任,各室主管,中心化验室人员

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的分类:

1.1.1将检验记录分为理化检验记录、微生物检验记录二大类。

1.1.2 微生物/无菌检验记录分为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等记录。1.1.3 理化检验记录分为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工艺用水、环境、其它(试制品、退货)等检验记录。

1.2 检验记录的编号:每种检验记录统一编号,QJ-×××-00(第一版),不得重编、漏编、错编。

1.3检验记录的填写

1.3.1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1.3.2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需改正时应在改正处划线并在旁边注明正确内容、更改日期及更改人姓名。

1.3.3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1.3.4品名不得简写,规格、数量应注明单位。

1.3.5操作者、复核者应填写姓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1.3.6日期填写规范,一律横写,例如10月11日不得写成“1/10”。

1.3.7记录填写必须与其精度要求相适应。

1.3.8保留有效数字的规则是四舍六入五成双。

1.3.9有检验数据、计算式的必须准确。

1.3.10检验结果书写应与药典规定相一致,有判定依据,无漏项。

1.4检验记录的复核:

1.4.1记录填写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1.4.2复核内容:检验项目完整;书写工整、正确;检验依据正确;计算式、计算数值正确;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1.4.3复核后的记录有错误属复核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中心化验室主任开具并复核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由中心化验室主任编写。

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销毁

3.1检验记录完成后除纳入批检验记录外统一保存于中心化验室主任处,不能保存在个人中。3.2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保存三年。

3.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满一个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交质量部长批准后销毁。

检验记录书写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1、目的:建立检验记录书写规程,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 2、范围:本公司产品、原料、辅料检验记录。 3、责任人:QC检验员。 4、正文: 4.1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4.2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4.2.1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或装订成册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4.2.2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逐一查对检品的品名、批号、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4.2.3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卫生部颁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国家药品标准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和标准编号。凡按本公司GMP文件检验者,应列出文件编号。 4.2.4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4.2.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 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4.2.5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使用前的处理。

检验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 二、范围: 检验科各小组。 三、职责: 检验科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报告单回报时间控制及管理制度,保证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出。 四、工作程序: 1、检验报告单由实验操作人员完成后核对发出,住院报告单由报告单管理员送交 临床各科室,门诊报告单由报告单管理员凭门诊病历本发放。 2、检验报告发放时间,住院病人的检验报告按医务科规定的时间发放,门诊病 人按本院检验科公示的时间(见附件1、附件2)发放,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放时,必须向申请医生或病人说明。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来取报告单者,可以通过电话查询。 4、需要电话查询结果的,在取样时将电话和查询时间和取单凭证留给患者。 5、接到查询电话时,核对姓名、性别、年龄和取单凭证上的号码,准确无误时 方可发出口头结果,同时提醒患者方便时到取单处取化验单,实验结果以发出的报告单为准。 6、建立保密措施,所有报告单原始资料均应保存2年以上。 7、特殊情况时可为患者邮寄报告单,但要求病人写好邮寄信封及邮票。 附件1:门诊抽血各类检验取报告时间 ①血常规:≤30分钟; ②血沉:≤2小时; ③急诊生化≤2小时,普通生化项目2~6小时; ④凝血项目(PT、APTT、FIB、TT、)≤1小时; ⑤免疫、PCR、电泳等项目按抽血时通知的时间;

⑥一般细菌培养结果四天,血培养五天,也可在标本送检两天后与细菌室联 系,了解是否有细菌生长。 取报告地点:各类检验报告单到门诊大厅、二楼抽血室窗口。 附件2:门诊化验室检验项目检测与报告时间一览表 取报告地点:报告单均可于当日在一楼服务台查询,上午11:30及下午(15:30以后)时间请到一楼服务台查询。

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报告是我所的“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所的前途和命运。影响检验报告质量的因素有抽样、检验、审核、批准各个环节。为了保证检验报告的质量,为了提高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报告录入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上报人员、批准人员的责任心,也为了在检验报告出现问题后能及时查到出问题的环节和相关责任人,特制定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报告录入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上报人员、批准人员责任制度。 一、抽样人员责任制:抽样人员必须对抽样全过程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抽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认真学习所抽取样品的产品标准及其抽样规则,否则不能进行抽样工作。 2.首先确定被抽样品批量(对记数抽样的产品,要保证被抽产品为同一批次),严格按照产品标准中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对产品标准中无抽样方法的,要根据抽样标准(GB2828、GB2829)制定抽样细则,交由质保科备案后执行;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3.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中的产品名称必须是产品标准中的名称,不许使用简称、习惯用名称等。抽样单中的每一条信息(如:委托单位、受检单位、生产单位[是否确认]、检验依据、检验类别、产品规格/型号、产品等级、商标、抽样基数、抽样数量、生产日期、抽样日期等)必须认真填写,无信息的用“/”或“*****”表示,不允许空项。 4.对于送样检验的产品,由承检方代理人验明样品状态(检验样

品是否完好),然后按照检验合同书认真填写:产品名称必须是产品标准中的名称,不许使用简称、习惯用名称等。抽样单中的每一条信息(如:检验依据、检验类别等)必须认真填写,无信息的用“/”或“*****”表示,不允许空项,尤其对检验合同书中选择性条款必须实事求是的进行选择,并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委托方及承检方代理人签字。 二、检验人员责任制:检验人员必须对检验的全过程负责,同时对其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1.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产品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 2.根据产品标准确定检验项目。对于未全项认证的产品,不允许超项检验;若委托方有要求,应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给有能力的检验单位检验,在检验报告附页中的此检验项目要用“*”表示,同时填写偏离申请。 3.样品制备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随意。 4.检验过程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方法或产品标准中索引的检验方法标准进行,并对检验原始数据负责。 5.根据产品标准中的检验项目标准要求和检验结果进行比较,正确的给出单项结论。 6.认真填写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记录,未检定的仪器设备不允许使用。 7.原始记录要反映原始性,原始记录有错误时,要进行杠改,然后加盖检验员名章。 8.对于监检数据或利用企业设备所出具的检验数据,检验科室要对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文件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规范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填写,确保检验人员真实记载当时的检验情况,正确开具报告。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 责任人:主任,各室主管,中心化验室人员 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的分类: 1.1.1将检验记录分为理化检验记录、微生物检验记录二大类。 1.1.2 微生物/无菌检验记录分为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细菌内毒素检查等记录。1.1.3 理化检验记录分为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工艺用水、环境、其它(试制品、退货)等检验记录。 1.2 检验记录的编号:每种检验记录统一编号,QJ-×××-00(第一版),不得重编、漏编、错编。 1.3检验记录的填写 1.3.1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1.3.2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需改正时应在改正处划线并在旁边注明正确内容、更改日期及更改人姓名。 1.3.3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1.3.4品名不得简写,规格、数量应注明单位。 1.3.5操作者、复核者应填写姓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1.3.6日期填写规范,一律横写,例如10月11日不得写成“1/10”。 1.3.7记录填写必须与其精度要求相适应。 1.3.8保留有效数字的规则是四舍六入五成双。 1.3.9有检验数据、计算式的必须准确。 1.3.10检验结果书写应与药典规定相一致,有判定依据,无漏项。 1.4检验记录的复核:

1.4.1记录填写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1.4.2复核内容:检验项目完整;书写工整、正确;检验依据正确;计算式、计算数值正确;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1.4.3复核后的记录有错误属复核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中心化验室主任开具并复核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由中心化验室主任编写。 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保存、销毁 3.1检验记录完成后除纳入批检验记录外统一保存于中心化验室主任处,不能保存在个人中。3.2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保存三年。 3.3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满一个月后,应填写“销毁记录”交质量部长批准后销毁。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规程

1.目的:制订公司检验原始记录收集、整理及归档基本方法和原则。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原始记录(包括取样记录、检验台帐等)。 3.职责:QC及QC主管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内容: 4.1 填写要求 4.1.1 检验原始记录需用钢笔或圆珠笔(碳素)书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1.2 原始数据应在检测的同时记录,全部原始数据和计算应直接记入相应栏目内,所有仪器输出的数据、图表、图谱应注明品名、批号/编号、项目、日期并签名,附于记录中。 4.1.3 检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台帐;检验记录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编造数据。 4.1.4 记录出现错记时,在错误处划一条单线,不得涂改,以保证其清晰可辨,更正后签名,注明日期。 4.2 记录复核 4.2.1 检验原始记录完成后交第二人复核,复核内容为:操作是否执行中国药典标准或经批准的书面规程;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记录完整正确;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计算公式、计算值均正确;检验人签名准确等。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签名。 4.2.2 复核人对记录内容的审核负全责。 4.2.3 检验原始记录由检验人员保管,检验完成并经第二人复核后,与检验报告单一起交QC 室主任审查。 4.3 记录保管与归档 4.3.1 每种物料/产品的检验记录分类存放,在归档前由QC 自身管理,不得遗失。若检验记录遗失,需调查丢失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该批物料重检后发放报告单。 4.3.2 检验记录应分品种定期归档保存,归档时间如下: 4.3.2.1 成品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2包装材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3水质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4环境监控及卫生监控记录每月归档; 4.3.2.5原辅料检验记录每月归档; 4.3.2.6成品取样记录及检验台帐每月归档

GMP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药品GMP记录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涉及药品GMP 实施的相关记录。 1.记录样张下发: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空白记录印制 2.1 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专用样张复印,复印件应清楚。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处换领新样张;质量管理部文件管理人员除了在新样张上加盖记录生效时间外,还应加盖新样张开始使用的时间。对于修改记录空格大小,不改变内容与排版的,按换样张的方法处理。 2.2 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印刷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样张,样稿经使用部门确认、质量管理部审核后进行印刷。 2.3 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3.空白记录保管: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空白记录分发 4.1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2 检验记录:QC 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3 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记录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

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 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记录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5.记录填写 5.1 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5.2 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5.3 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 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5.5 日期的填写应包括年月日,其标准格式为 XXXX 年XX月XX日,如:2010 08月18 日,不得少写、简写。 5.6 产品和物料的名称应按企业内控质量标准规定的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写、别称、习用名与地方名称。 5.7 数据的修约应按照GB/T 8170 的规定进行,即“4舍6入5留双”;数值有效位数的保留应与标准一致,如马来酸氯苯那敏的含量标准规定为“按干燥品计算,含 C16H19ClN2C4H4O4 不得少于98.5%。”,则最后填写的数据应填写为“99.1%”,如果填写为“99%”或者“99.13%”则均为不规范。 5.8 表格的填写应规范,当无内容时,相应的空格用左下至右上斜线的划掉;内容与上项相同时,不得使用“…”或“同上”表示。 5.9 出现操作失误、数据偏差或其他生产异常时,应在“备注”栏、“偏差说明”栏或者记录的最后等适宜的地方说明真实情况。 5.10 填写完的记录应干净、整洁,无污迹和涂改痕迹。 5.11 记录的填写每一页不能出现多于3处涂改或错误,超过3处需重新誊写,原有记录不得销毁,应当作为重新誊写记录的附件保存。 6.记录归档 6.1 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各工序负责人在生产任务完成后,当班整理好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车间QA 审核,QA 审核合格后的记录交车间批生产记录汇总

检验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弥勒轨枕厂检验管理制度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分发日期: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5日发布2014年6月25日实施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编制依据 (3) 3、总则 (3) 4、工序检验制度 (5) 4.1检验原则 (5) 4.2模具工序检验 (6) 4.3钢筋桁架检验 (8) 4.4混凝土工序工程 (8) 4.5中间工序检查 (9) 4.6混凝土养护和轨枕脱模 (10) 4.7三级质量检验制度 (11) 5、成品检验制度 (11) 5.1质量要求 (11) 5.2检验方法 (14) 5.3标志与制造技术证明书 (20) 5.4成品枕存放 (20) 5.5运输和装卸 (20) 5.6质保期 (22) 附表:轨枕成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表 (23)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制造工程中的工序检验、成品检验涉及的检验项目、检验指标、检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云桂铁路SK-2型双块式轨枕制造过程中的检验。(以下简称轨枕)。 工序检验及成品检验归口管理部门为轨枕厂安质部。 2、编制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双块式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混凝土轨枕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8]74号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客运专线扣件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函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3、总则 3.1产品质量检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3.2厂长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质量负责人,安质部质量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质量检验、监督职能。质检工程师、质检员与兼职质检员对轨枕厂的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验试验人员明细如表3-1: 表3-1弥勒轨枕厂检验试验人员明细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三职责 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 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四管理规定 1 原始记录 ①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 ②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③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④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a)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 b)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方; c)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文; d)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 ⑤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 ⑥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测报告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2 检测报告 ①检测报告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为准,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涂写; ②检测报告单应打印清晰,内容完整;结论确切,全部数据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③检测报告单应与原始记录一同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方可生效; ④对有异议的检测报告单,应按有关规定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处理; ⑤审核后的检测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个人),一份交由抽样科室存档备查,一份随同原始记录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 五附则 1 本制度有本所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未明确事宜由本所管理层研究决定。 3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由本所管理层适时调整。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检验记录管理规程,确保记录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适用范围:所有原始检验记录 责任人:质量管理部主任、检验员 内容 检验记录属报告的依据,是检验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产品质量特性、状况的真实反映,检验记录必须原始、真实、完整、清晰。 1、检验记录样稿设计 依据药典标准和行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和检验记录的内容,设计记录样稿,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2、检验记录印刷 2.1、印刷记录,先填写印刷申请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附上检验记录样稿,交采购贸易部,由采购贸易部指定印刷厂印刷。 2.2、印刷厂返回样稿后,核对无误后,可按要求数量印刷。 3、印刷后的记录应有专人清点、验收、保存、发放。领取时登记数量、时间、签名。 4、检验记录内容 4.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和来源。 4.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4.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4.5、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4.6、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4.7、检验日期。 4.8、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4.9、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5、填写记录要求 5.1、用钢笔蓝黑色墨水填写,以正楷字为标准,字迹清晰,色调一致。 5.2、内容真实,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不得随意擦抹涂改,不得撕毁。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并将正确值写在其旁边,改动人应签名或盖章,注明改动日期。 5.3、按检验周期规定,及时填写好记录,并出具报告书、存档。 6、记录管理 6.1、检验记录由专人核对、整理,并根据原始记录做台帐、归档备查。应存放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等适宜的环境中。 6.2、应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检验记录保留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6.3、所用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管理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实验室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三、职责 实验检测人员 四、内容 1.检验记录 1.1 检验记录为检验所得的数据记录及运算等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准确、真实、及时。 1.2.检验记录书写要求: 1.2.1 检验记录内容必须真实,记录及时、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1.2.2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字迹清楚,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划去后的字应可辨认,书写正确信息后签注姓名和日期。 1.2.3有判定依据、无漏项。检查记录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行复核。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 1.2.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2.1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名称); 1.2.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1.2.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1.2.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1.2.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1.2.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1.2.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1.2.8.检验日期; 第 1 页共2页

1.2.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2.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2.检验报告 2.1检验报告必须有质量控制部部长签字。 2.2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质检公章方可生效。 2.3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检验报告中应有检验单号。 2.4检验单号统一编写。 第 1 页共2页

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和处理制度 一、试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对事故的处理,审批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核实,预测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意见。 二、检测事故分为以下11种类型:人员伤亡;样品丢失损坏;仪器设备失准/损坏;违反操作规程;环境失控;应用方法错误;检验数据错误;使用外来材料质量问题;停电/停水;分包检测失准;人员作业水平不够。 三、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填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记录,如实描述事故情况,划分事故类型。 四、质量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五、试验室主任依据质量负责人的调查和分析,批准纠正与预防措施;发生事故的部门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跟踪验证;在确认验证有效时,恢复检验活动。 六、样品异常情况处理 ①委托送样的样品,不符合送样要求的,样品不予接收,并向委托人讲明原因。 ②现场抽样的样品,不符合抽样规定的,由抽样人员重新抽样。 ③样品因保管不善或非正常检测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应重新抽(送)样。 ④凡因检测工作的失误或样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在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经重新取样检测全部项目,检测报告以重新检测的数据为准。 七、仪器设备损坏或精度下降的处理 工作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精度下降,操作者应停止检测,并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状况进行调查,进行必要的检修或重新检定;仪器设备经检修,检定证明精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投入使用;每次仪器设备损坏等情况的处置措施均应详细记录。 八、环境条件偏差的处理

检验报告单管理规范

检验报告单管理规范 1、目的: 建立检验报告单管理规程,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包装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责任: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QC负责人、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检验报告单的内容 4.1.1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逐项填写检验报告单,内容完整无误。 4.1.2检验报告单的检验结果、数据应客观、真实、准确、无涂改。 4.1.3根据检验结果,写有检验结论,并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名。 4.1.4检验报告单应编码管理。 4.1.5如涉及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验,应符合委托检验的管理,同时应在检验报告单中予以说明。 4.2检验报告书的审核 4.2.1包装物料检验报告单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或质量控制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审核签名放行使用。 4.2.2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或质量控制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审核签名放行使用。 4.2.3成品检验报告单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后,交由负责产品放行的部门。

4.3检验报告单的发送 4.3.1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出具合格证并一同发送相关部门。 4.3.2由质量管理部审核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出具不合格证,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决定,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4.4检验报告单的保存 4.4.1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本部门按编码保存一份备查。 4.4.2原材料、成品检验报告单、分别由原材料库、成品库保存一份。 4.4.3车间生产完毕,所用原材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单并入生产批记录保存。 4.4.4其它检验报告单分别由相关部门保存备份。 4.4.5所有检验报告单保存期限为三年。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全套)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全套)

总目录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001 0、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01 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01 0、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001 0、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001 1、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查用表------------------------------------001 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重复使用的钢板桩)------001 1、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混凝土板桩制作)--------001 1、降水与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地下连续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地基基础工程)----------------001 1、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沉井(箱)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钢及混凝土支撑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1、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01

检验报告审核制度

检验报告审核制度 1 目的 对检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 程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向患者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验报告。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出具的各科检验报告。 3 检验报告内容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1)医院名称与报告标题。 2)被检者姓名、年龄、门诊/病室、床号、病历号。 3)送检验品号(唯一识别号),送检医师,样品性质, 对不符要求样品的状态描述。 4)检验项目名称(英文缩写名,中文名),检验结果、 结果单位、参考值。 5)报告日期、时间,报告人,审核人。 6)仅对被检样品所检项目负责的声明。 4 检验报告的格式 1)检验科主任设计各类检验报告格式。

2)根据各专业技术特点编制检验报告。 3)各类检验报告需满足第 3 个要求。 5 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和存档 1)检测人员必须根据室内质量控制数据确认所检验项目 结果受控。2) 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验样品与检验报告一一对应的唯 一性。3)检 测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 性。有疑问时进行复检。复检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 合要求,样品与样品是否对应,重作检测。复检后仍有疑 问需报告审核人处理。4)检测人 员核查后在报告人栏签名。 5)审核人必须核查整批检验结果的质控数据,判断是否 在控及误差的可接受性。 6)审核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分析可疑结果原因, 确定复检方案,督促复检。7) 复检后仍有疑问,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组织复检。必要时 科主任联系临床科室查寻异常原因,确认复检结果,发出 报告。 8)审核合格,审核人签名,发出报告。 9)检验科报告的电子版由检测人员输入微机。签名贮存。

记录管理规程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记录的下发、印制、保管、分发、填写、归档、保存与销毁等的基本程序与要求,确保记录使用规范。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实施的相关记录。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2.质保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情况。 4.规程 4.1.记录样张下发 体系文件管理员在文件下发时,应提供用于使用的记录专用空白样张,并加盖受控章,作为受控标示。体系文件管理员在新记录执行的当天,应收回所有过期的空白记录,并按《文件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处理。 4.2.空白记录印制 4.2.1.少量使用的记录,由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用有受控标示的专用记录样张复印,复印件应能清楚的识别记录受控标示。当专用样张破损或者复印件不清楚时,部门管理文件人员应凭旧样张到体系文件管理员处换领新样张。 4.2.2.对于大量使用的空白记录,使用部门将设计好的样张交由体系文件管理员备案存档,需要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最终使用部门将受控后的样张及请购单一起交由行政部进行印刷。 4.2.3.如果纸质记录存在某方面限制,而导致无法正常进行书写的现象,记录使用人员可以申请使用电子记录。记录填写完成后需打印出来到体系文件管理员处加盖受控章,否则判定此记录无效。 4.2.4.各部门不得私自打印空白记录使用。 4.3.空白记录保管 空白记录复印或者印刷后由使用部门文件管理人员集中保管。 4.4.空白记录分发

4.4.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车间管理人员在下达当班生产任务时,同时将该批相关的批生产记录下发给生产工序负责人。 4.4.2.检验记录:质保部主管在分配检验样品时,同时将相关的检验记录分发给检验员。 4.4.3.对于装订成册的记录,部门文件管理人员第一次只发一册,记录填完后,记录使用人员凭使用完的记录换领新记录。 4.4.4.对于大量使用的通用的无法准确计数的空白记录,如物料卡,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可按大致使用一定周期的数量发放,如一周。 4.5.记录填写 4.5.1.填写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不得提前填写、事后回忆或臆造。 4.5.2.填写记录应使用黑色中性笔(退料单可用红笔),字迹应工整、清晰、无错别字。 4.5.3.记录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填写发生错误时,在错误处划一短横线,在旁边更正并签名,注明更改日期,错误部分应清晰可辨认。例:214 215 张三 2010.08.18。 4.5.4.记录的签名均应签写操作者、复核者的全名,不得简写。 4.5.5.记录编号的填写其标准格式为部门代号-XXXXXXX,其中“XXXXXXX”由七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前两位为年份,三四位为月份,后三位为该月的流水号,如ZB-2008001:表示质保部2020年8月第1份记录。部门代号表如下:

检验科报告单管理制度

文件审批者:发布日期:

操作者从事本项工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并掌握本手册的内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学习者: 休订书册与增补程序内容与日期: 学习者: 休订书册与增补程序内容与日期: 学习者:

ZD_04-1 XX县中医院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 [目的] 使检验报告单能够及时、无遗漏发送到各临床医生或患者手中。 [适用范围] 检验科、临床科室、患者、后勤服务中心 [该SOP变动程序] 本标准程序的改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科主任批准签字。 [检验报告单的发送] 1.门诊检验报告单由病人到检验科拿取,住院检验报告单由检验科根据病区进行分类后由后 勤服务中心人员发放至相应病区,由病区医护人员接收。 2.住院报告单在下午2:30(冬)或3:00(夏)之前送至各病区。 3.各检验小组在上午下班前将各自所出报告单按病区分别放置,当天中午值班人员核对各报 告单与分发病区是否相符,将各病区化验单在分发报告登记本上登记。 4.检验科人员分发检验报告单必须在发送清单上签名示发送人,并写上发送时间,后勤服务 中心工作人员将报告单及发送清单送达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必须在发送清单上签名示接收人。 5.住院报告单除急、危、重外,不得由病人或家患到检验科取单;危急重情况下需病人或家 属到检验科取单的,应电话通知检验科确认并许可后方可。 6. 科室设专人发放报告单(XXX)。 7.如对检验结果有疑义,请在报告单发出三天内与检验科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记录】 [检验报告单分发登记本]

ZD_04-2 检验报告单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目的] 使检验报告单有专人发放、管理,保持存放完整及清洁。 [适用范围] 检验科 [该SOP变动程序] 本标准程序的改动,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员提出,并报科主任批准签字。 [职责] 1.负责所有检验报告单的分类,按门诊、住院;按病区等进行分类存放。 2.每日对门诊检验报告单进行整理,同一病人检验报告单集中装订。 3.负责核对取报告单病人身份进行检验报告单的发放,发放时注意再次核对病人信息及检验 报告单上的信息。。 4.保持检验报告单的完整和干净,对于损坏的报告单及时重新打印更换。

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

福建*************公司GMP文件 文件名称: 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文件编号: SMP-ZL-QC-010-0O 起草人日期年月日第 1 页,共2页 审核人日期年月日分发号 批准人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颁发部门质量部分发部门质量部 1 目的:通过建立批检验记录归档管理规程,规范批检验记录的归档管理工作。保证记录准确无误,正确使用,及时收集归档,妥善保存,保证达到对每批产品都具有质量、数量的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适用所有与检验有关的记录、台帐等。 3 责任者:质量部 4 管理内容: 4.1批检验记录包括:该批成品的检验记录、中间品检验记录和报告书及该批产品所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检验报告书。 4.1.1成品检验记录应包括:各有关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成品检验报告书、请验单。4.1.2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应包括:各规定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请验单。 4.1.3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记录应包括:各规定项目的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 (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请验单。 4.2质量部门接到车间(仓库)的请验单后,取样员应速到规定地点进行取样,并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及请检日期,无误后将请验单和检品交QC主任安排检验。 4.3各检品的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员须将检验记录和请验单一并交QC主任按上述规定进行整理并打印报告书,全部项目完成后交QC主任进行审核;成品及药品原料药符合规定要求后由QC主任交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核签署。 4.4经质量管理负责人签署的报告书,经QC室盖章确认后,由指定人员进行复印,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一份,一份交请验部门。原件由本部门存档;成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三份,一份交请验部门,一份交成品库,另一份交公司档案室保存。原件由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ZJ-01-2014 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1报检过程 1.1采购物资——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及采购订单或供货合同核对供方送货信息(包括产 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包装),通知仓库人员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进行点收并放置“待检区”,大件物资不能放待检区的可做待检标识,仓库按《库房管理规定》确认无误后签送货单,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钢材类需要在卸车前确认质量的,可不做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立即检验。 1.2外协物资——车间根据外协计划或生产要求核对外协加工的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 确认无误后,放置生产过程“待检区”并填写《报检单》送质检科报检。 1.3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销售内勤根据物流送货单与售后人员、销售人员或客户确 认客户来料、售后换回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编码、物资来料原由,填写退货清单送质检科,由质检科出验证报告提交销售内勤和生产科,作为物资入库或维修依据。 说明:以上外协物资是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生产过程中的外协物资,供应商按图纸直接提供的或需要办入库手续的外协件按采购物资处理。 2检验过程的实施 1)检验人员根据报检物资准备相应的原料料检验规程、所需要的检测量具及仪器,保证测 量结果的准确性。 2)检验人员在对采购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等进行初检后, 依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对报检物资进行检验。 3)对于超出本公司检验能力的项目,根据采购合同或质检科提出要求供方提供相关产品合 格证明,本公司检验人员对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外观状态、供应商合格凭证等进行验证。 4)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类及用于公司生活、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检验范围。 5)工装夹具工具仪器等生产设施由使用申请部门验收无误签字后,仓库直接入库。 3对检验结果的处理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一、检验报告的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检验报告应逐栏填写,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三、检验数据填写要标准,结论要明确,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人、校核人、签发人逐级签认。审查无误后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CMA章发出。 五、检测报告一律采用与原始记录相同的编号。 六、存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起,交由资料员登记存档,要查阅检测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七、已发出的检验报告需要更改时,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更改。 检测原始数据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格式依据标准、规范、规程办法和技术条件制定。 二、填写原始记录,不得用铅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纸面整洁。 三、原始记录应按表格内容逐栏填写,做到真实完整,空白栏应划斜线占空。 四、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原始记录填写完并由记录人签字后,交由校核人员进行校核并签字。 六、原始记录不准涂改、刮改,只准划改,划改处由划改人盖上红印私章。 七、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一起,交由资料员存档。 八、原始记录的查阅应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检测仪器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设备管理应按照制度进行。 二、保持检测中心测试手段保持处于最佳状态,使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频率达100%,在用仪器设备的合格率达100%,确保试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和科学。 三、检测设备仪器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周期检定、自检及故障维修事宜,设备使用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四、试验检测仪器自验收之日起,进行分类编号、上帐、建档。

五、设备档案资料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必要时,可用复印件。 六、设备的维护工作由使用人负责,其检查考核由设备管理员进行。 试验检测安全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二、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三、加强仪器设备检测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四、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五、配备满足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 六、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七、操作中如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于故障应及时排除故障。 八、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九、试验完毕和下班时,应切断不用仪器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管理由检测中心资料员负责。 二、技术档案保管期限: 1、试验方法标准,试验规程,检测规范,检测方法(国外的、国内的、自编的)长期存放。 2、设备仪器说明书,计量检定合格证,验收、维修、使用、报废记录,长期保存。 3、试验仪器、设备汇总表,台帐、长期保存。 4、各类检测原始记录,委托单和检测报告、保存至该项目结束后一年。 三、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是检测公司的技术机密,应妥善存放。 2、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检测中心计量管理制度 一、检测中心质量负责人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二、所有出据测试数据的仪器设备的量值传递,必须有正确的溯源。 三、所有计量设备、计量仪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周期检定设备,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目的:为按要求管理记录,特制定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范围:药品生产过程中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传递、填写、审核、批准。 职责:生产部部长、质量部部长、生产主管、技术员、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QA 质监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 1.生产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1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真实反映,由配料→制造→成品入库各工序生产记录组成,其内容包括待生产药品的名称、编码、规格、批号、批配方、各工序操作指令和关键工艺参数、物料消耗定额、各类记录(清场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复核记录、物料发放或接收记录、物料平衡记录、异常情况调查或处理记录等)。 1.2 生产原始记录: 生产原始记录是某工序生产岗位操作的详细记录,是生产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的基础资料,其内容包括某批药品在工序生产的时间、操作内容、操作工艺参数记录、操作人员、物料发放或接收数额等。 2.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程序: 2.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药品《工艺规程》的一部分,由生产部制定 随《工艺规程》审核、批准。 2.2 生产原始记录属岗位操作记录,由车间主任和技术员根据各工序操作 要点、工艺参数等内容设计、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生产部部长批准。 3.生产记录的管理: 3.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包涵药品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属“受控文件”,应加强管理。 3.2 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属岗位通用生产记录资料,空白原始记录由生产部保管,随药品批生产记录下发各岗位。 3.3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生产主管按生产计划将产品批号填入待生产药品的批生产记录中,发放给车间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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