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国内研究综述
群体性事件研究述评

群体性事件研究述评作者:刘潇雅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5期【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属于西方的集体行动范畴。
西方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有传统范式、现代范式和新社会运动范式三种范式。
国内多从性质、特征、引发机制和防治措施对群体性事件进行研究,基于群体性事件的个案实证研究以及建模并不多。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国外理论;国内研究国际学界所使用的与群体性事件的相似性概念有集体行动、集群行动、社会运动、抗争政治、骚乱、暴动、革命等。
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群体性事件可归入集体行动的研究范畴。
一、国外理论综述西方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有传统范式、现代范式和新社会运动范式三种范式。
(一)传统范式:社会运动理论的社会心理学视角研究传统集体行为理论关于集体行为参与者微观动机基础的两个基本假设是:集体行为的参与者是非理性的,情感在集体行为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研究的鼻祖勒庞整个理论的核心是心智归一法则. 布鲁默提出了由集体磨合、集体兴奋和社会感染三个步骤组成的循环反应理论。
特纳租出集体行为的产生需要某种共同的心理,如共同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或共同的愤怒。
20世纪上半叶,斯梅尔塞提出社会运动理论,提出结构性诱因、结构性怨恨、一般化信念、触发性事件、有效的动员、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六个因素共同决定了集体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产生。
(二)现代范式: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现代范式否认心理、情感因素的重要性,认为集体行动是社会生活的常态延伸,理性策略为其本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积极分子是参与主体。
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为这一范式的代表。
资源动员理论的代表人物是麦卡锡和左尔德。
他们认为:“二战”后社会运动总量在美国得到很大的增加,而且在趋势上朝专业化与资源动员方向发展。
政治过程理论是目前在西方占据主流地位的社会运动理论。
政治过程理论强调社会运动是政治性而非病理性的行为,同时重视组织、社会网络、机会和策略这样的中观和微观条件对社会运动起源和发展。
群体性处理情况汇报

群体性处理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团队面临了一系列群体性处理情况,我将在此向大家做一份汇报。
首先,我们团队在处理客户投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我们针对每一份投诉都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其次,团队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表现出色。
在面对一些意外情况时,我们团队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确保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另外,团队在协作处理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协作更加默契,共同完成了一系列重要任务。
在处理客户投诉方面,我们团队重视每一份投诉,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宝贵的财富。
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跟进投诉进展,积极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还加强了对客户投诉数据的分析,发现问题的根源,并及时进行改进,从而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我们团队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明确各岗位责任,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
我们还加强了团队成员的应急意识培训,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在协作处理方面,我们团队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建立了良好的团队氛围。
我们通过定期的团队建设活动,增进了团队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提高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我们还加强了团队协作的培训,提高了团队成员的协作能力和效率。
总的来说,我们团队在群体性处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应对各种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以上是我们团队最近的群体性处理情况汇报,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共同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综述

其三是附和围观者 ,他们往往和事件本身并 雄情结 ; 四,盲 目 其 从众心理 ;其五 ,法不责众
无直接利益关系, 其参与到事件 中大多是基于以下 心理 。
四种 情况 :一是 利 益认 同心 理 ;二 是 同情 心 理 ;
心理 。
在 笔者 看 来 ,这 些 特 征 主要 是 指 的前 文所 说
作者简介 :张道军 ,江苏泗洪人 。解放军南京 政治学 院 2 1 级军事心理学研究生 ,研究方向为军人心理教育与疏导。 00
2 2
社会心理科学 第 2 卷 总第 16 6 2 期 21 年第 8 01 期 总第 99 1 页
・ 论研究 ・ 理
阮锦平 从群体性事件的性质上进行了表述 , 为。从社会学角度来看, 是指 由社会原 因而引起 的, 有众多人参加的, 并且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 , 即群体性事件是新形势下人 民内部矛盾的特殊表 必须及时采取紧急措施予 以处置 的重大社会性事 现形式 , 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主体的群体性 ; 二是主观方面的 目的性 ;三是客观方面的危害性 ; 件。 也有学者从心理学角度进行 理解 ,如颜 坷 、 四是事件发生的突然性 ;五是事件原 因的复杂性 ;
对相关研究的不足之处提 出了疑问和建议 ,以期对 当前类似事件的应对有所借鉴及 对后继研 究有所启 示 。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社会心理学 综述
2 1 年 2月 1 日,在 中 央 党校 举 行 的 省 部 学术界对群体性事件都给予了高度关 注 ,尤其是 01 9 级 主要领 导 干部 社会 管 理及 其 创 新 专题 研 讨 班 开 学 界进 行 了 比较全 面 和深 入 的研 究 。笔 者 通 过 文
散 性 ;五是 处置 的艰难性 ;六是 环境 的复杂 性 。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综述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综述.docx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研究综述随着社会媒体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愈发明显。
所谓网络群体极化,是指网络上的人们在某个特定的议题或事件上,围绕着反对或支持的两极观点,逐渐形成严重的立场对立和敌对情绪。
本文将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定义、影响因素、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四个方面进行综述。
一、网络群体极化的定义网络群体极化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人们基于其惯有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在特定的话题及环境下逐渐形成两极化、极端化的立场。
常见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包括但不限于:社群分裂,言语暴力,恶意攻击和污名化等。
二、网络群体极化的影响因素1.社交网络使用行为:多次的与同一立场的人互动,影响了人们对其他观点的理解和接受度,倾向于接纳一定的信息和观点,进而深化个人立场。
2.信息过载:人们进入过多的信息噪声或者信源的偏颇导致了定向的信息获取,最终加重了个人对同一立场观点的信任度。
3.认知偏差:对不同信源的信息评价和讨论会因人们先验的基础知识和情感偏见而存在偏差,提高了定向和极端信仰的可能性,加速了群体之间的对立。
三、网络群体极化的研究方法网络群体极化的研究方法包括:实验、问卷调查、网络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
其中网络分析可以用于研究网络社区的形成和稳定性分析,包括社交网络、微博网络、新闻网络等。
而社会网络分析则可以用于研究网络中的影响者和指示者,以及群体之间的联系和信任度等。
四、网络群体极化的研究结论1.社交网络使用行为与网络群体极化存在密切关系。
同一立场的人们在一个相对闭环的社交网络内互动,相信分享同样立场的提供的信息,加深他们对同一立场观点的信仰。
2.不加限制的场景下,信息过载对网络群体极化的产生影响较大。
由于信息过剩,人们趋向于接受过去的信息,而不是采纳新的、与自己立场不同的、更准确的信息。
3.不同个体的认知偏差和价值观决定了群体之间的异化和极化。
仅靠简单信息的推送制动不能根治群体极化现象。
综上所述,网络群体极化是网络空间中的重要现象,其对个体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转型期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多源流分析

转型期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多源流分析摘要: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冲突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呈现多发态势,参与人数、发生频率逐年增长,冲突程度日益加剧。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对社会秩序、稳定产生极大冲击,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影响。
社会群体性事件具有复杂系统的非线性特征,线性的分析模式无助于深入理解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理。
运用非线性的多源流理论分析群体性事件中问题源流、社会心理源流和政治源流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群体性事件;问题源流;社会心理源流;政治源流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6-0056-02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发表的《社会蓝皮书》表明,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由1万起陡增至6万起,相对于十年前增加了500%;参加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307万,增长了320%。
群体性事件作为社会冲突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呈现多发态势,参与人数、发生频率逐年增长,冲突程度日益加剧。
一、社会群体性事件研究综述(一)社会冲突的研究视角运用社会冲突的视角的学者认为社会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他们关注社会群体性事件中冲突主体的社会地位、冲突的形式、冲突发生的领域及其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群体性事件的冲突类型主要是经济型直接冲突和社会型间接冲突。
”[1]冲突的内容是围绕利益而展开的[2]。
参与冲突的主体多属于弱势群体。
社会弱势群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角[3]。
由于社会结构转型引发社会分层加剧,涌现出大量的诸如贫困农民、城市失业和下岗工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4]。
弱势群体由于其贫困性、边缘化、被剥夺感强烈,他们容易成为“木桶中的短板”,一旦遭遇严重分配不公,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结构的研究视角由于转型期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兼具政治、法律双重属性,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处在为与不为的两难选择之中[5]。
研究评述范文

研究评述范文篇一:研究综述范例1研究综述案例社会工作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应用研究近年来,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治理和建设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
众多研究表明,这些问题集中体现为:农民支出居高不下,乡村集体经济薄弱,普遍负债;村民自治和民主建设与制度设计尚有距离,甚至出现恶化和瘫痪现象;尤为突出的是,干群冲突和各种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张厚安等,2000;于建嵘,2001;应星,2001;曹锦清,2001;肖唐镖,2003;贺雪峰,2005)。
乡村治理陷入困境或危机,直接关系到亿万农民的生存与发展,也影响到中国社会整体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改革或创新乡村社会的治理机制,进而构建一个和谐的乡村社会,迫在眉睫。
乡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可以有多种路径。
目前学界对此的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一个是基层组织的角度,一个是农民的角度。
对于前者,总体上看,由于基层组织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乡镇公共管理体制也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赵树凯,2003;党国英,2007),因而“基层组织的改造已经是化解乡村冲突、改善乡村治理的核心环节”。
对于后者,学界提出了使农民组织合法化、构建和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等建议(于建嵘,2001;程同顺,2003;张鸣,2005等)。
创新乡村社会的治理机制,社会工作是上述两种思路之外的又一条可行路径。
一般认为,社会工作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并顾及到所有成员的需求,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协助个人、家庭、团体或社会发挥潜能、调整群体间关系,解决或预防各种社会问题而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与帮助。
其最终目的在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的发展。
就方法而言,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实务有社区工作、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三大支柱,并且可以针对个体、家庭、团体、组织和社区等不同的对象同时实施(苏景辉,1996;殷妙仲,高鉴国主编,2006)。
其中,“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目标是藉由社区人民参与来改造社区,使社区变得更好”。
国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与处置实践述评

国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与处置实践述评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国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及处置实践进行综合性述评。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均呈现出增长的趋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
本文将从理论研究和处置实践两个方面,对国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评价,以期为我国在群体性事件应对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
在理论研究方面,本文将重点介绍国外学者在群体性事件定义、分类、产生原因、影响因素以及演变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通过梳理和分析这些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和规律,为后续的处置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在处置实践方面,本文将关注国外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时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
这些实践案例包括预警机制的建立、事件处置的流程设计、跨部门协同作战的机制建设等方面。
通过深入剖析这些成功案例和失败教训,我们可以为我国的群体性事件应对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本文将系统评价国外在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和实践处置方面的成果,以期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文也期望能够引发更多的学者和实践者关注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应对工作,共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国外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在国外的学术研究中,群体性事件被广泛关注并深入探讨,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的观点。
这些研究主要从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角度,对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发展、影响及处置策略进行了深入剖析。
社会学视角下的研究主要关注社会结构、文化冲突、利益分配等因素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因。
而文化冲突则可能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和紧张,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政治学角度的研究则更加侧重于政治制度、政策执行、权力关系等方面。
有的观点认为,政策制定的不公或执行的不当可能会激起民众的不满和抗议,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权力腐败、政治信任缺失等问题也可能导致民众通过群体性事件来表达不满和争取权益。
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

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摘要:在未来的这一段时期,是我国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可能由于因各类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
可以预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群体性事件将呈上升态势,在一些地方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的问题。
本文主要综述了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为未来社会的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所益助。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利益弱势群体发展趋势1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由于认识角度的差异,目前,学术理论界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刘晓梅研究员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指出群体性事件既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与处在既定社会规范制约下的群体行为相对而言的集群越轨行为。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则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指出群体性事件是“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由部分公众参与并形成有一定组织和目的的集体上访、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
”陈奇从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静坐、集会、游行、上访、罢工、罢课、罢市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甚至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位,阻断交通,乃至采取打、砸、烧、杀等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赵守东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由社会群体性矛盾引发的,不受既定社会规范约束,具有一定的规模,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2我国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于国内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研究现状,学者观点也有不同。
有学者认为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从切入视角上看,表现出逐步纵深推进的特点。
从研究范围、研究方法上看,既有对全国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的整体考察,又有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群体性事件的局部探讨:既有宏观对策分析,又有个案实证分析,表现出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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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群体性事件的国内研究综述作者:蔡维波作者单位:贵州大学马列主义教学部刊名:法制与社会英文刊名:LEGN SYSTEM AND SOCIETY年,卷(期):2010,""(25)被引用次数:0次1.陈月生群体突发事件与舆情 20052.陈晋胜群体性国件研究报告 20043.胡鞍钢地区与发展-西部开发新战略 20014.中国行政学院课题组我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要特点原因及政府对策研究 2002(5)1.期刊论文李鹃.Li Juan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9)处置群体性事件是需要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的一项社会工程.彻底解决群体性事件不仅要使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发展,而且要强化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法理念,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2.期刊论文缪金祥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2)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张力的增大、人们需求增长与需求满足滞后之间矛盾的激发、个人社会挫折感和社会不公现象,引发现阶段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应采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加强法制建设,把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轨道;拓展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综合治理等措施.3.学位论文汤利峰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分析200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
我们的当前工作必须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防范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
它不仅仅涉及到改制企业资产属性的转换,而且还涉及到企业职工身份的转换。
同时,还涉及到新旧利益格局的转换。
国有企业改制对原利益格局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
企业的股权有国有部分地甚至全部地转换为非国有,而职工的身份也由事实上的国有固定工转为市场合同工。
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很大进展,成效非常明显。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并逐渐形成普遍性和社会性,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来愈多,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当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群体性、组织性、效仿性、破坏性、反复性的特点。
由于改革措施还不够配套,规则还不够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没有完全到位等诸多原因,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
特别是对职工利益的侵害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针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即职工思想观念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改制中的腐败问题,职工利益不够重视问题,应分别给予纠正,职工思想观念要转变,要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社保要为国有企业改制先行,要建立针对腐败的惩防体系,让职工参与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改制中所凸显出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合理解决,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从预防入手,化解入手,全面建立起长效防范机制,也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
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但是,只要我们能够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改制,防患于未然,抓好长效预防机制,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以人为本,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让职工群众能够共享改制成果,那么,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就一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4.期刊论文章春明.刘华城市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症结及思考-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1)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当前产生群体性事件的症结:1、企业改制中下岗人员和困难群体继续增加;2、劳动力就业形势严峻;3、社会保障制度滞后;4、以矿兴市(镇)的城镇有的面临资源枯竭.措施:1、大力发展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努力扩大就业;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3、未雨绸缪,为我省以矿兴市的城镇找出路,使维稳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5.学位论文谷水冰焦作高新区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的经济与社会问题研究2007焦作高新区自2000年5月29目成立以来,市政建设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由原来的一个乡转变为现在初具规模的城区,在高新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也被快速征占。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就业的主要岗位和收入的主要来源。
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保障。
加上较低的征地赔偿标准、就业安置不完全、整体谋生能力差、社会保障滞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导致经常出现群体性事件,产生诸多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也影响了政府形象,使工作受阻。
本研究通过对焦作高新区的现状分析,得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一是特殊的征地制度缺陷,二是特殊的政府工作模式失去了对基层农村工作的过多关注,三是损害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后没有后续保障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从焦作高新区实际出发,提出要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走市场化道路,让农民有充分的参与过程,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二是引导农民与进区项目合作开发,共同分利;三是明确征地补偿费中政府、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关系,严格控制用途;三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理顺行政体制,注重加强对基层的组织领导,投入较大的精力和费用,首先解决好农村、农民问题,然后再发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
6.期刊论文吴正海.张王定.WU Zheng-hai.ZHANG Wang-ding我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研究-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7,21(4)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组织化倾向明显、联动性增强、诱因更加复杂.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各种社会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而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基层工作薄弱、官僚主义作风、参与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别有用心者煽动等因素是其发生的直接诱因.要处理好群体性事件,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矛盾隐患;必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化解矛盾能力;必须提高群众素质,疏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社会宣泄机制;必须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区分性质,及时妥善处置.7.学位论文孙鹤汀征地纠纷的政治分析——以Q市H区城郊村为例2009近年来,因征地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已经成为目前农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之一。
在中国,土地问题历来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
由政府征地引发的纠纷集中反映了政府与被征地农民的关系,从而具有超越经济和社会性的政治意义。
基于此,本文以Q市H区为例,对因征地引发的纠纷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运用政治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其性质、根源和后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第1章首先从国家权力与农民权利关系的角度系统地梳理了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征地制度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国家推行的土地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民对新政权的认同、参与和支持,这使国家政权获得了空前的合法性。
在土地改革的进程中,为了解决国家建设用地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出台了有关土地征用的法规。
这些法规虽然对征地的程序等规定的非常简单,但是明确了对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者实行土地调换,并且注重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安置,体现了对私有土地产权的尊重。
随着形势的发展,土地改革所形成的“耕者有其田”很快被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制所取代,农民对土地的自主权被剥夺,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造成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紧张。
1960年代初国家调整了土地政策,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民的自主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生产积极性有了提高。
这一时期的征地制度以保障被征地者的利益为首要条件,在征地程序中强调被征地者的参与。
改革开放后,国家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在《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
这极人地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改善了农民与国家的关系。
在征地制度中国家强化了非农用地的管理权限,对征地补偿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征地的强制性大大加强,被征地者的政治参与力度下降。
第2章首先对调查个案征地纠纷的情况作了总体介绍,然后对征地纠纷进行了分类。
调查发现,1990年代末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张,H区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
被征地农民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社区组织、开发商、基层政府等)因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有关权益问题发生的争执、矛盾或纠纷也随之而来,并呈现出增长态势,已经成为当地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
从纠纷主体的角度看,H区的征地纠纷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被征地农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的纠纷。
这类征地纠纷所占比例较大,约为征地纠纷总量的45%左右。
纠纷主体是被征地农民和社区干部,纠纷方式一般表现为干群当面争执、联名信访、集体上访、冲击政府等,纠纷原因多是由于社区组织或干部侵犯被征地农民土地权益而引起,因而极易引起民愤,产生群体性事件。
二是被征地农民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这类征地纠纷所占比例大约为征地纠纷总量的30%左右。
其纠纷主体主要是被征地农民群体(或少数个体)和开发商;纠纷方式多表现为聚众阻挠施工、阻塞道路、群体械斗等,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缺乏诚信等。
三是被征地农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
这类征地纠纷所占比例大约为征地纠纷总量的25%左右。
其纠纷主体主要是被征地农民群体(或少数个体)和基层政府;纠纷方式一般表现为联名信访、集体上访、聚众阻扰施工、冲击政府等,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低、落实不到位等。
第3章首先分析了征地纠纷的性质,然后从利益的角度分析了产生征地纠纷的根源,最后指出了征地纠纷的政治社会后果。
征地纠纷的实质是政治问题,反映和体现的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问题。
因为一是在当代中国,土地问题的实质仍然是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问题。
二是尽管在征地纠纷中被征地农民、社区组织、开发商和基层政府等当事人之间表现出多维复合关系,但最终都演变为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和冲突。
这是由现行征地制度决定的、无法化解的结构性矛盾。
在现行制度下,凡是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用地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请求政府动用征地权,通过“征收”这一行政化的手段进行。
这种制度安排的结果是政府和农民在征地问题上直接发生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