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2020.7.4

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2020.7.4
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2020.7.4

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

一、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需要惩戒”。

什么是“惩戒”?在《辞海》中“惩戒”的解释是:“惩治过失,警戒将来。”它与体罚、心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其作用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教育为什么需要惩戒?理由有三:

一、惩戒是为了让学生不再犯错。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戒,并非是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为了要使他们不再犯错。”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人就不能没有惩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

二、学生的认知特点决定教育需要惩戒。惩戒有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认识、情感和行为。

三、惩戒是教育的辅助手段。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戒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老话说:宽是害,严是爱,惩戒的背后是老师对学生真挚的关爱,因此,正方认为教育需要惩戒。谢谢大家!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各位领导、老师、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不需要惩戒!理由有三:

一、惩戒损伤尊严影响健全人格形成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的核心就是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但当前,教育观念滞后、方法简单粗暴的父母师者大有人在,他们的教育方法,必将

给孩子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二、教育惩戒是一种消极手段

教育惩戒是一种消极手段,具有较强的破坏性,而不是建设性。只能限制负能量,不能激发正能量,惩罚通常是事后而为,缺乏事前的导向性,无法真正地解决问题。

三、正面教育更有利学生的发展。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撼比惩罚更强烈。”古人云:“数子十过,不如奖子一长“。教育要以理解、尊重学生为前提,本着允许错误、理解错误、原谅错误的工作思想,从尊重学生的人格出发,不进行惩戒,而是创造性地采取多种积极形式,引导学生主动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谢谢!

二、攻辩环节

攻辩阶段:

正方二辩提问:

如果教育不需要惩戒,那么对于屡次教育不改的学生,就任其发展了吗?

反方四辩(答正方二辩)尊敬的对方辩友,我方的观点仍然是教育不需要惩戒。因为,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进行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孩子做错了事,他已经吃了不少苦头。良心谴责比任何惩罚更厉害,此种情况下,如果再惩罚孩子,只能增加孩子的逆反心理,让孩子和老师对着干。一个孩子一旦失去了自尊心,没有了羞耻感,那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反方二辩提问:在此,我想反问对方辩友,如果运用惩戒,那如何体现素质教育倡导的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等这一主导思想?

正方三辩应答:我认为,惩戒与师生平等,民主并没有直接的矛盾,严厉是

最高层次的爱,教师的惩戒是源于对学生爱和责任,只要惩戒时我们以爱为前提,考虑到孩子的承受能力,身心差异。那么我们的惩戒就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更体现了教育中的师生平等。

正方三辩提问:孩子的成长就是一个不断犯错、纠错的过程,仅用赞扬和宽容,能让孩子纠错吗?

反方二辩应答:苏霍姆林斯基青年时期当老师时,班里顽皮、活泼的斯捷帕无意中碰折了全班钟爱的玫瑰花,青年苏翁大声斥责,并在班级看护玫瑰的活动中排除他,该生不再淘气。正当苏翁觉得教育产生效果时,他与斯捷帕单独相处,并无意中邀孩子去草地上采花时,孩子先是苦笑、落泪,然后径自跑去!青年苏翁惊愕之余意识到,责罚对孩子而言,心里会是多么的难受呀!由此可见,教育不需要惩戒,需要的是理解和尊重。

反方三辩提问:对方辩友好。在现实中,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往往不自觉地使用侮辱性的言辞甚至是体罚,在这种体罚下,学生只能沉默,伤心,痛苦,心理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我们知道“亲其师而信其道”,请问对方辩友,学生带着这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又如何“信其道”呢?

正方四辩回答:对方辩友,关于你方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方一辩在理论时已有答案,惩戒”是惩治过失,警戒将来。惩戒与体罚有着本质的区别,教育惩戒是一把无形的“戒尺”,“惩”是为了“戒”,是为了还儿童一个完整的教育,促进儿童生命的完整成长。我方认为,惩戒的重点在于戒而不是罚,请你方不要混淆概念。

攻辩小结:

正方三辩攻辩小结: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敢管学生的老师恰恰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惩戒只是手段,目的是让学生遵守规则,改过

向上。频频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警示我们,不痛不痒的批评教育难以起到纠偏纠错的效果,对未成年人要宽容,但不等于纵容,适当的惩戒就是告诉学生,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今天老师管不了你,明天社会会好好管你。有了管教,方知敬畏。因此我认为,教育需要惩戒!

反方三辩攻辩小结:对学生身体的惩罚,已受到国家的明令禁止;然而对学生心灵的惩处,却象幽灵一样在校园徘徊。心灵惩罚也是一种惩戒,而它对学生身心的伤害却极为严重。惩戒的本意是帮助孩子纠错,让孩子接受教训。然而,美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教育家博士通过研究发现,“惩罚并不能阻止不良行为,它只能使行为者在犯错时变得更加小心、更加巧妙地掩饰以及更有技巧而不被发现。小孩遭受惩罚时,他会暗下决心下一次要更小心,而不是要更诚实、更负责。”

爱心教育能培养健全人格,惩罚教育易歪曲人格。绝大多数未成人犯错不是惩戒不够,而是缺乏爱的教育。绝大多数屡教不改的惯犯都是因为在小时候缺乏关爱,惩罚教育是责备处罚。爱心教育重在源头对孩子进行合理引导,这才是教育的本质。

三、自由辩论:

正方二辩:学生教育离不开惩戒。如果教育缺少了惩戒,我想请问:学生考试作弊,损坏公物、屡次旷课逃学时该怎么办?如果陶行知的“四颗糖”对于任何学生都管用的话,为什么国家要制定“高考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无故旷课开出学籍”的惩戒措施呢?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提到高考,而我们从事的是小学教育,对于小学低年级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与行为习惯十分重要,而保持儿童对世界的好奇心和对学习的兴趣更为重要!爱与关心永远比指责与批评更有效教师的优雅与温和远比大声呵斥更让孩子心存美好。正如苏霍林斯基所言:我们要像对待荷叶上的露珠一

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孩子们的心灵。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你好,请听清楚我方的问题,如果教育不需要惩戒,国家为何还要制定惩戒制度?

反方三辩:如果每个老师都能真正理解孩子、尊重孩子,都能找到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充分理由,都能找到教育的最佳契机,都能找到孩子乐于接受的教育方法,都能从每件事中发掘出教育智慧,都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都能把劣势转化为优势——那么,惩戒制度也就形同虚设!

正方二辩:如果我们的孩子一味的生活在肯定、赞扬、呵护的环境中,拥有一颗玻璃心,抗挫折能力从哪里来?树小扶直易,树大扳伸难!儿童还小,可塑性强,所以当儿童犯了错误,我们就应当理直气壮的加以管教,实施教育惩戒,把儿童的不良行为扼杀于萌芽状态,这样才更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

反方一辩:如果孩子总是生活在一个充斥着批评、打击、失败和拒绝的环境里,他就会自暴自弃,胆小怯懦。相反,如果孩子总是生活在充满鼓励,赞美、成功和接纳的环境中,他就会更有自信心,会努力进取,因此,宽容比苛责更具教育效力!

正方一辩:对方辩友请注意,我方提到的惩戒,并不是为了苛责孩子,但是在实际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总有个别学生行为自由散漫、甚至过于张扬随便,很难进行说服教育,但是老师不敢大胆进行惩戒,只能温柔感化,这导致有些学生的不良行为无法得到及时纠正,甚至助长了某些学生的不良习气,这极大地影响了教育教学的效果,因此,适当的惩戒必须有,在和风细雨、温柔感化不奏效的情况下,我们就很有必要用惩戒的方式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领!

反方二辩:对方辩友,我方注意到,学生心境平静时呼吸为20次/分钟,而在教师的责骂声中呼吸高达40-50次/分钟。由于心理惩罚的刺激,造成机体的

正常功能发生紊乱,产生毒素,从而导致疾病,进而导致变态心理,不利于学生良好性格的形成和培养。实践告诉我们,对教育对象过于严厉,经常训斥、打骂、进行心理惩罚,那么,其对象的性格发展会出现变异,容易养成孤独、抑郁和执拗的性格,且缺乏自信、自尊,行为冲动,甚至变得冷酷、残忍,这难道就是你们想要的结果吗?

正方四辩:对方辩友,孟子曾发出“教亦多术也”的感慨。说明古人已经意识到了,教育的方式也不是单一的。如磁石的两极,教育惩戒和教育激励是完整的教育应有的要素。一味强调前者,“糖衣炮弹”便是健全人格塑造中的“温柔杀手”,我方相信,挫折是孩子成长的壮骨剂,没有惩戒的教育,会使孩子成为经不得丝毫风吹雨打的“软骨病患者”。

反方四辩:苏霍姆林斯基在《要相信孩子》一书中谈及惩罚教育他认为,在面对犯错的儿童时,不要轻易惩罚儿童,不要急于惩罚儿童,惩罚手段的使用是为教育犯错的儿童,只要是非蓄意的,就不应该给予惩罚。

正方一辩:对方辩友,据我所知,苏霍姆林斯基也并不是不惩戒学生。他的学生里有个任性、胡闹、一点也管束不住自己的男孩子,他常常无缘无故地打别的同学,弄脏女孩子的衣裙。他决定对这个孩子进行惩罚,他用一根绷带,缠住罗曼的手掌和手腕,然后把他的手牢牢地绑在衣袋里,为了不使他一个人觉得孤单,苏霍姆林斯基又用同样的办法让同学们绑住了自己的右手,苏霍姆林斯基在他设计的惩罚里倾注了对学生的满腔的热爱,这种别出心裁的惩罚是一种“热情的惩罚”,更是一种高明的惩戒!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你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教师都拥有大师一般的智慧,在实际工作中,惩戒往往简单表现为大声训斥,而大声训斥是对儿童所做出的最简单粗暴的反应,会丧失正常人的情感,会把儿童弄得惊慌失措,会使儿童迟钝

麻木。大声训斥之后,儿童丧失了接受能力,久久还处在大声训斥的阴影之下。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让教育的效果更加弱化吗?

正方四辩: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格健全、情操高尚、能适应环境的、有责任心的社会人。在学校教育中,当学生出现问题行为时,通过合理的教育惩戒就是从一个侧面告诫学生:生活是有“游戏规则”的,不遵守“游戏规则”,就要受到惩戒。合理的教育惩戒能使学生心灵受到震撼,精神得到升华,而不至于在赞美声中丧失真正的自我。所以,合理的教育惩戒是必要的。

反方四辩:我方坚持认为,没有爱战胜不了的困难,没有爱融不开的坚冰,没有爱打不开的心锁,没有爱逾越不了的鸿沟。高明的老师一般不会惩罚孩子。因为惩罚,实际上剥夺了孩子从内心深层对自己错误行为的反省过程,而这个过程对孩子的成长是至关最重要的,也是弥足珍贵的。

四、总结陈词

反方四辩:我方坚持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因为惩戒教育,往往是“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代名词。因惩戒教育而引发的惨案难道还不足以为我们敲响警钟吗?惩戒可以限制人们不好的行为,但只能限制和警示人们不犯错、不行恶而已,但激励则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们向善的力量。惩戒是消极的,只能限制负能量而不能激发正能量,而激励则可以激发人的正能量。“没有爱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是苍白无力的教育。”这句至理名言道出了教育的真谛。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要用爱心去感染每一位学生,以一颗智慧之心,仁爱之心,包容之心去拥抱我们的孩子,让孩子在爱的环境中成长为懂得付出爱、懂得感恩的人!总而言之,我方的观点是教育不需要惩戒。谢谢!

正方四辩: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始终认为教育需要惩戒。“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

心”。如果没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没有一套相应的措施去惩戒学生,就像社会发展没有法律保障一样,后果不堪设想。基于以上观点,我方坚持认为:

1.学生的个体差异决定教育需要惩戒。对那些学生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学生,此时适度地运用惩戒手段就尤为重要。

2.目前中国的教育环境决定教育需要惩戒。教育就应该跟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社会应该相信教师起码的素质,承认教育需要惩戒,这是对教师的一种尊重。

3.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决定教育需要惩戒。

教育离不开适当的惩戒,小惩是为了大戒。而现实的中国教育中缺乏的就是惩戒,真正的尊重学生,应该是在学生迷失方向时对其当头棒喝,使其警觉,使其猛醒。当然,教师要提升自己的教育技巧和素养,严格区分体罚和惩戒的界限,也就是说,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教育手段,应该坚持尊重、热爱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实施合理惩戒。

因此,我方观点是教育需要合理惩戒。谢谢!

浅谈教育惩戒

惩罚要适时适度得法 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适时是指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适度是指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孩子作业完成得不好就罚他重做十遍、二十遍,搞清洁卫生不认真就罚扫地一个月等做法,都是没有把握好惩罚的度。得法是指实施惩罚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宜采用温和式的惩罚;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宜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宜采用谈心式的惩罚。得法还指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较平和地接受惩罚。(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南小学李德超) 师爱解开惩戒难题 今年9月1日施行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中虽然没有提到“不得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但教育惩戒最起码应当符合

上述法定要求。看了《中国教育报》10月30日的报道后,我似乎发现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之间的区别,或者说是发现破解教育惩戒难题的钥匙,那就是师爱。作为一线教师,每天要面对那么多的琐碎事情,不可能真的能把每一次教育惩戒都打磨成教育艺术,但至少在实施惩戒前,可以先想想自己带有善意和爱心的惩戒能不能唤醒学生的善意和爱心?千万不能只看一时的成效,暂时的成效也许会掩盖心灵长久的伤害。(江苏省扬中市新坝中心小学陈健) 可不惩戒时绝不惩戒 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学生,有的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喜欢给学生来个“下马威”,或当着大家的面“杀鸡儆猴”,要不就是训得他晕头转向,然后写下保证书,而我却喜欢“不惩戒”。有人会担心我这么做,学生们还不闹翻了天。事实上,这种担忧是多余的,因为我们的学生能做到相互提醒,犯错误越来越少。纵然某个学生又出现不好现象,大家也能宽容他。这又是一种多么难得的品质。教育要真正渗透到学生的灵魂中去,是不能依靠硬邦邦的禁止和惩戒的,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浙江省上虞市实验小学任伟良) 惩戒“利器”还需慎用

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西乡县莲花小学熊友学 我对苏霍姆林斯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的论断深信不疑,几十年来,我一直遵循这一原则,也从中获得了许多慰藉。聊天时,我记得曾经给一位领导说过,每接一班学生,我很快就能爱上他们,不管他们有多调皮。这话听起来矫情,实际是我真实情感的流露。 可是,近年来,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后面,还应该加上一句——“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意识来源于我亲自经历过的事实。 选择了住宿,但不按照住宿时间作息。晚上不睡,说话、打闹、看手机;早晨不起,一遍一遍的铃声人家充耳不闻,更不管什么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时间到,宿舍大门锁了,该上课了,那位、那几位宝贝还得我亲自去接。问为什么被锁,答曰:今天该我值日,他们不起,我没法值日。那表情,那阵势,在向我传达这样一个信息:这事儿不赖我,你看着办。事情俨然是我错了,我不该找他、他们问话,倒是应该去找那不起床而影响我值日的同学。 这些孩子身上明显表现出了无视纪律、目无尊长、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他们的思想上没有规则意识,学校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规定,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老师发给他们的印在纸上的作业,谁会拿它当回事呢?不让带手机,我照带不误;不让随便扔垃圾,我把泡泡糖吐在地上又何妨;我就不听课,去厕所可以吧,看你耐我何? 面对个别孩子的放肆,我气愤,更多的是担心。现在,你是一个学生,对于你的放肆,学校给予了你足够的宽容。如果你把这种宽容当成肆意妄为的背景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肆,那是相当危险的。几年以后,你就要走向社会,说实话,社会可不会容忍你无法无天。 由此反映出一个可怕的现象是:老师的地位在下降!实质上是,教育在沦陷! 古代上学,老师和学生都是坐着的,学生站立侍候在左右,提出疑难,询问道理,弯下身子侧着耳朵请教。现在,是学生坐着,老师站着。如果老师上课坐一坐领导就会批评,而上学生站起来就是惩罚。多年来,各学校都在响彻一个口号: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当学生成了上帝,那我们只有顶礼膜拜了。更有甚者,教育界还流传着另一个口号: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学不好的学生。呵呵,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口号的实质贬低了老师,宠坏了学生。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

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2020.7.4

辩论:教育是否需要惩戒 一、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立论陈词):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需要惩戒”。 什么是“惩戒”?在《辞海》中“惩戒”的解释是:“惩治过失,警戒将来。”它与体罚、心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其作用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教育为什么需要惩戒?理由有三: 一、惩戒是为了让学生不再犯错。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戒,并非是因为他们犯了过错,而是为了要使他们不再犯错。”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人就不能没有惩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孙云晓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教育。” 二、学生的认知特点决定教育需要惩戒。惩戒有助于学生分辨是非善恶,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认识、情感和行为。 三、惩戒是教育的辅助手段。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合理的惩戒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老话说:宽是害,严是爱,惩戒的背后是老师对学生真挚的关爱,因此,正方认为教育需要惩戒。谢谢大家!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反方一辩【立论陈词】:各位领导、老师、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的观点是教育不需要惩戒!理由有三: 一、惩戒损伤尊严影响健全人格形成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的核心就是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但当前,教育观念滞后、方法简单粗暴的父母师者大有人在,他们的教育方法,必将

给孩子的心灵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二、教育惩戒是一种消极手段 教育惩戒是一种消极手段,具有较强的破坏性,而不是建设性。只能限制负能量,不能激发正能量,惩罚通常是事后而为,缺乏事前的导向性,无法真正地解决问题。 三、正面教育更有利学生的发展。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撼比惩罚更强烈。”古人云:“数子十过,不如奖子一长“。教育要以理解、尊重学生为前提,本着允许错误、理解错误、原谅错误的工作思想,从尊重学生的人格出发,不进行惩戒,而是创造性地采取多种积极形式,引导学生主动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谢谢! 二、攻辩环节 攻辩阶段: 正方二辩提问: 如果教育不需要惩戒,那么对于屡次教育不改的学生,就任其发展了吗? 反方四辩(答正方二辩)尊敬的对方辩友,我方的观点仍然是教育不需要惩戒。因为,如果站在孩子的角度进行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孩子做错了事,他已经吃了不少苦头。良心谴责比任何惩罚更厉害,此种情况下,如果再惩罚孩子,只能增加孩子的逆反心理,让孩子和老师对着干。一个孩子一旦失去了自尊心,没有了羞耻感,那将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反方二辩提问:在此,我想反问对方辩友,如果运用惩戒,那如何体现素质教育倡导的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等这一主导思想? 正方三辩应答:我认为,惩戒与师生平等,民主并没有直接的矛盾,严厉是

2018年小学语文论文教育需要惩戒不是要禁止而是要规范_人教版新课标-文档资料

小学语文论文-教育需要惩戒——不是要禁止而是要规范人教版新课标 教育需要体罚 反对体罚的意见主要是指责,只关注体罚了会怎么样?而不考虑不体罚会怎么样?不体罚又怎么办?其实,教育需要体罚,是教育的职能和本质所决定的。 (一)教育职能决定教育需要体罚 教育的职能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就是学生社会化的过程,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将少年儿童逐步社会化,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就是学校教育的目标和要求。社会要求每个公民具有法律意识,要遵纪守法,要遵守公共道德规则,学校就应该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生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是法律的雏形,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是实践法治的初级阶段。成人社会有各种法律法规,对违犯法律法规的惩罚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制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致剥夺生命等等,以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成人是懂道理的,也是容易教育的,但也要有徒刑,要有监狱,甚至枪决,以对那些触犯刑法的人实施惩罚,让他付出代价,并教育他人。难道蹲监狱服劳刑被枪决不是体罚吗?难道对于还不甚懂道理更难教育的未成年人光凭说服教育就可以吗?还不需要体罚吗?体罚就是学校里的最高处罚,有关体罚的规定就是学生行为的底线。对学生的体罚不仅是对学生违纪的一种惩罚,也是对学生的一种法治教育,一种社会化的过程。当然,与成人社会一样,蹲监狱服劳刑被枪决不是目的,而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保证,体罚学生也是维护学校秩序的保证。我们需要培养学生的敬畏感,一种对天理圣明、法律、师长的敬畏感。没有体罚,学校何以培养学生的敬畏感?全面反对体罚的做法,不但使教师的权威消解,也会使学生毫无敬畏感,欲所欲为。那种毫无敬畏感欲所欲为的人才是真正可怕的,真正有害于社会的。我们总不能指望学生在毕业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那天一夜之间就有了法律意识,有了敬畏感,就能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二)教育本质决定教育需要体罚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家杨贤江在《新教育大纲》中指出:“教育为‘观念形态的劳动领域之一’,即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他认为:教

最新教育需要适当惩戒作文

学生被老师扇耳光,被老师逼迫去打扫厕所等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地被曝光。老师对学生们进行这样的惩罚,是令人憎恶的。但是,学生殴打老师,甚至持刀杀害老师的新闻也屡见不鲜。所以,我认为惩戒是必须的,但惩戒需适度。 惩戒是什么?它不是体罚,更不是老师用来折磨学生的工具。它应该是一种管理学生,规范学生行为的措施。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学生进入了学校,就应当被约束,被规范。学生犯了错,老师应适当提醒,防微杜渐,而不是等到发生了极端事件发生后,再去挽救。因为,那时候的挽救,已经是悲剧了。 学校或老师应当如何控制惩戒的力度呢?俗话说,有再一再二,无再三再四。既给机会,又不纵容,这就是惩戒的最好尺度。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青春年少的未成年人呢? 当学生第一次犯错时,老师可以适当提醒。这样做,既不会让他滋生对老师的厌恶之情,又可以使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他继续犯同样的错误,就可以对他进行适当的处理。 有时候,即使老师对犯错学生合情合理地进行处理,依然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某市一家医院凌晨接到一位割腕自杀的男孩,原因竟然是老师提醒他不要在校内玩手机。老师一句简单的提醒,居然酿成了悲剧。 难道学校对玩手机的孩子们放任不管吗?当然不行。 这起悲剧告诉我们,告诉学校,除了把握好惩戒的力度外,还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我认为,很多悲剧的发生,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的原因,还有家长对孩子们过分的宠溺啊! 我们可以想想,为什么很多学校和老师宁可背负骂名也要去惩戒学生呢?因为惩戒是有作用的。通过惩戒一两个学生可以规范大多数学生的行为。惩戒的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的良好习惯,所以惩戒是必须的。如果放任学生们随意干自己想干的事,那学校和老师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 没有惩戒,部队里面的军人在与敌人打仗的过程中,早就当了逃兵;没有惩戒,马路中央早就乱成一片。惩戒就是一道防线,一座界碑,越过了线,就要受到惩罚。 但是,学生毕竟还是学生,惩戒虽好,但不可过度啊。 新时代的来临,中国展现一个新的面貌,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历史,而以科教兴国出发,教育乃为复兴民族实现中国梦至关重要的一环。

教育惩戒需要法律保障

教育惩戒需要法律保障 惩戒,本应该是教育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一个时期以来,惩戒总是和惩罚、体罚等词混为一谈,加上因“惩”而导致的“校闹”现象屡见不鲜,使教育管理者承担了极大的压力与风险,所以很多时候大家是谈“惩”色变。可是,冷静思索后我們就会发现,没有惩戒的教育很多时候是软弱无力的,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走出国门后,我们常常会感叹某国的国民素养之好、规则意识之强。事实上,大凡国民素质较高、规则意识较好的国家,惩戒的作用都功不可没。例如,新加坡的干净整洁很大程度上与惩戒有关,甚至可以说,新加坡的干净是“惩戒”出来的。 所幸的是,有识之士已经意识到我们的教育中“惩戒缺失”所导 致的问题的严重性。20xx年3月20日,青岛市政府发布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中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即是“惩戒”写进规章开先河之例证。然而,要真正让教育惩戒的鞭子落地,如果没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做保障,很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 第一,教育惩戒须有法律层面的保障。在越来越注重依法治教的 现代社会,法律法规既是教育管理者行动的准则,又是教育管理者的

强大后盾。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做保障,仅有一纸地方性的规章,教育惩戒的鞭子免不了会伤及教育管理者自身,期望教育惩戒立竿见影的效果无异于水月镜花。 第二,教育惩戒尚需具体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只有一句含糊的“适当惩戒”,教育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无法操作和实施。这样的规定,免不了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在有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地方性的规章还应对“适当惩戒”作出具体的规定。有了明确的操作指向性,教育惩戒才有的放矢。 第三,教育惩戒尚需社会的认同。缺乏社会认同的惩戒弄不好就 会让教育管理者深陷舆论的漩涡。因此,社会对惩戒的认同是教育惩戒能否落地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在引导全社会关注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并有地方性的相关配套措施。只有完善机制,才有可能使教育惩戒落到实处。

(最新)教育需不需要惩戒-教育理论

---------------------------------------------------------------最新资料推荐------------------------------------------------------ (最新)教育需不需要惩戒-教育理论教育需不需要惩戒近年来,我国教育界普遍倡导激励教育,强调家长、教师都要以平等的姿态和学生对话,尊重孩子,给孩子创造一种宽松自由的气氛。 这样一来,激励教育、赏识教育是否意味着不能批评学生?教育到底需不需要惩戒?如果需要,教师该如何惩戒?惩戒的边界在哪里?一、实施惩戒教育的必要性曾记得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校教育研究部主任刘京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教育惩戒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健康和谐发展。 是的,现今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这不仅意味着要传授知识,而且还要按照社会行为准则规范学生的行为,因此教育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学生适应集体领域和社会规范,懂得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所以说,惩戒教育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惩戒教育缺失就会引起学生、老师、家长的行为失范。 1.惩戒教育缺失引起学生行为失范。 随着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工作十不准》《教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继推出,将我们这些可爱的祖国花朵呵护得无微不至。 一时间惩戒和体罚成了教育的忌讳,令人谈罚色变,惩戒教 1 / 6

育也成了无人敢碰的高压线,学生也恰恰抓住了大多数老师的这种心态,以致行为失范。 我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多数孩子学习习惯很差,能够在课堂中把一节课平安讲下来的老师就已经很优秀了,其中一些新教师和课堂调控能力较差的老教师对课堂中调皮捣蛋的学生真是没办法。 还有一些学生无故旷课达到好几十节,学校先是口头警告,再是纪律处分,就是不能突破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学的界限,学生也似乎看准了这一点,才会肆无忌惮地无故旷课。 更有甚者是学校中出现的敲诈勒索,为义气、为爱情而展开的打架斗殴事件屡见不鲜。 以上的这些学生的行为固然有他自身的原因,但却有相当部分归结于惩戒教育的缺失。 其实,真正的现实社会是残酷的,为了确保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的严肃有效,于是就充满了惩罚,如果孩子从小就不能学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他们又该如何去适应今后必然面对的充满惩罚的社会?正因为如此,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 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 2.惩戒教育缺失引起教师行为失范。 2008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 点多钟,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

浅谈新形势下的学生惩戒教育

浅谈新形势下的学生惩戒教育 发表时间:2011-05-10T15:08:50.957Z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0年第12期作者:梁建敏 [导读] 摘要:当前学生难教和孩子难管是老师及家长的共识。 梁建敏(烟台风能电力学校山东烟台265309) 摘要:当前学生难教和孩子难管是老师及家长的共识。在惩戒教育走向极端化的今天,我们拟通过浅谈惩戒教育的作用和误区,论证惩戒与体罚的区别,积极探索惩戒教育的原则和方法,使惩戒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让惩戒教育更加有效及合情、合理、合法。 关键词:新形势学生惩戒教育 当前,社会对学校的期望越来越大,家长对学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却越来越难。面对学生“辱师门”、“弑师案”的曝光,面对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如何看待惩戒教育已成为家长、学校和社会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惩戒教育的作用 惩戒教育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它能起到片面地使用赏识教育所达不到的效果。在禅宗教育中,“当头棒喝”是令人幡然醒悟的有效举措。在《论语》中,“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的教育观点,是惩戒教育的最高境界。 在我国的教育历史上,“戒尺”、“教鞭”曾发挥过一定的作用,曾让那些顽皮的孩子弃“恶”从善,让那些桀骜不训的学生变得知书达理,“严师出高徒”成了学艺者的忠实信条。 二、惩戒教育的误区 一是学生与家长的误区。 众星捧月般的家庭生活滋长了孩子“唯我独尊”的霸气,娇生惯养的生活方式扼杀了孩子的适应能力。面对家庭中的“小公主”、“小皇帝”,家长们说不得、骂不得,更是打不得。在学校生活中,当孩子受到老师的严厉批评时,孩子受不了,家长不理解,更有甚者会以《未青年人保护法》来要挟老师,对学校兴师问罪。 二是老师的误区。 一方面,在“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高压线下,教师把惩戒教育视为禁区,不敢越雷池半步,对“问题学生”不敢管、不去管也不愿管;另一方面,对“问题学生”恨铁不成钢,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出现“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现象。 三是学校的误区。 在生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学生就是上帝”、“留住学生就是留住财富”已经成为招生难的学校的价值取向和思维定势。在“取消留级制度”、“学校不能轻意开除学生”的教育形势下,学生似乎成了教育产业中的“免检产品”,迁就学生是许多老师和学校的无奈之举。 在现实生活中,失去客观限制与主观约束的学生,课堂上出现大闹天宫和师生间长幼无序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惩戒与体罚的区别 惩戒教育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将激励赏识与批评惩戒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惩戒不是体罚,惩戒旨在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错误,从而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而体罚是教育者个人情绪的宣泄。惩戒是无损身心健康的适度处罚,体罚则是对身体的恶意侵犯,它们的教育手段、效果和目的都不相同。 四、惩戒教育的原则 一是惩戒教育要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 在实施惩戒教育中,要从关爱学生出发,不以泄私愤而惩戒,不以惩戒为终极目的。否则,学生会产生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学生顶撞老师的现象。 二是惩戒教育要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 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要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为前提,纠正、矫治其不良行为,切勿对不服管的“问题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我们要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是惩戒教育要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惩戒教育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在沟通中消除误解,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让家长知道惩戒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是实施惩戒教育要把握一定的度。 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要根据事情大小、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差异新情况等方面进行惩戒教育。 五、惩戒教育的方法 1、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要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 2、惩戒教育与学校的纪律处分并轨实施。在受处分学生中进行惩戒教育,能让违纪者吸取教训、痛改前非。 3、惩戒教育与学生的毕业、就业挂钩兑现。把惩戒教育与学生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能增强惩戒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在惩戒教育之前,要与学生谈心,让学生有思想准备,能够接受惩戒教育。 5、在惩戒教育之中,对学生的情绪变化要及时给予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防止学生产生偏激行为。 6、在惩戒教育之后,要做到不放弃、不抛弃,反复抓、抓反复,及时与学生进行思想沟通,引导他们尽快走出惩戒教育的阴影,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涓滴不塞汇成汪洋,两叶不拔将用斧柯。放弃惩戒的教育是一种片面的教育,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育更是一种违法的教育。在人类社会进步的今天,只要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关于惩戒教育的问题”必将迎刃而解。

教育需不需要惩戒

教育需不需要惩戒 导读:本文是关于教育需不需要惩戒,希望能帮助到您!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也就是发生在前两天的事。 手机响了,是一个学生家长打来的。 “谭老师,这事你必须和我解释清楚,否则我告到你们校长那儿去……”家长的语气很不好。 怎么回事?我的心顿时崩紧了。待我问清才知道是这样一回事:今天他的孩子在在学校里打闹时,撞了一个同学头上一个包,被我批评了几句。孩子受了“委屈”,回家后又哭又闹!孩子的理由是平时别人欺负了他,没有人跟他赔礼道歉,今天他打了别人老师竟批评了他;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他竟说我打了他!这孩子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看到他那哭闹的样子,非常心疼,一听说老师打了他,生气极了,便找我麻烦来了…… 处理完这件事以后,我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下来。难道这事我做错了吗?凭良心说,对这学生我就连过重的话都没有批评,并没有伤极自尊心,更何况是动手打他呢?可我们的学生怎么呢?他们长期生活在“甜蜜“的世界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差,当遇到一点挫折,有一些不如意时,就变得非常的脆弱,有时甚至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我的这个学生一样,我批评他,他心理不平衡,还在家长面前捏造事实——老师打了他。 是的,教育学生时要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这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我们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在今天的教育界,“赏识教

育”“爱心教育”“激励教育”成了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我们教师最敏感和困惑的问题,加上媒体、家长、社会对这事的关注,我们在教育学生时慎之又慎,唯恐被扣上“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帽子。可是面对教育的现状,我们是不是应该深思一下呢?在教育学生时是不是只一昧地表扬孩子的优点:“你真棒!”“你做得真好!”当孩子犯了错误时,怕伤了孩子的自尊心,连一句批评的话也不能有? 我反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对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是一种相当在的伤害,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但是我认为,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坎坎坷坷,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误入岔道,走入歧途,最需要人去帮助,去训导,去惩戒。教育就是唤醒人,就是使人健康成长。一般来说,孩子犯了错误,恰恰是教育的最佳时机,此时,给予孩子们恰当的惩戒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在澳大利亚有一家私立学校,该校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早晨几点起床,一定要把被子都叠好,然后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三次没有叠好被子,周六就会没有假放,要到农场劳动去。这就是一种惩戒。惩戒不是打,不是辱骂,它并不等于体罚,它是一种教育手段,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 可是,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如果教育惩戒的度没有把握好,就会适得其反,也就失去了教育的真正意义。有时惩戒就会变成体罚,就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对于这样的教育惩戒我们真的应该大呼一声“狼来了”。那怎样的惩戒才不过度呢?我觉得我们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四条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五条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

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 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学生教育中需要爱的惩罚 沛县树人小学:邹晋 内容摘要:随着新课改的浪潮的不断推进,教师们更多的重视对学生的"赏识"和"激励",赏识教育成为当前学校教育的主流。教室里表扬声不断,学生们笑容满面,家长满意度也有所提高。难道惩罚作为古老的教育手段沿用至今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吗关键词:爱的惩罚惩罚制度教师学生 一、是否需要惩罚 随着新课改的浪潮的不断推进,教师们更多的重视对学生的"赏识"和"激励",赏识教育成为当前学校教育的主流。教室里表扬声不断,学生们个个笑容满面,家长满意度也有所提高。难道惩罚作为古老的教育手段真的要退出历史的舞台吗难道使用惩罚的教师都是师德和教育水平低下、粗暴的的教师吗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合理的处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制和战胜引诱的能力。”现在的学生生活在一个自由度较大的环境中,他们不喜欢顺从权威,因而现代教育提倡人性化,提倡“赏识与激励”。要让学生充分认识错误,心灵受到震撼,故应首选显爱的惩罚。 杜威是以主张尊重儿童而着称的现代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但他仍然认为:儿童是一个人,他必须或者像一个整体统一的人那样过他的生活,或者忍受失败和引起摩擦,儿童必须接受有关领导能力的教育,也必须接受有关服从的教育。杜威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

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国家二级咨询师郭爱桂:惩罚可以是减少零花钱等物质上的惩戒,也可以是诸如减少孩子看动画片时间等精神上的惩戒,还可以是体罚等身体或心理伤害方面的惩戒。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惩罚是把双刃剑,是一种有难度的教育技巧,倘若掌握不好分寸,就有可能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当代教育家顾明远先生认为:学生是需要严格要求的,犯了错误也应该批评甚至严厉批评,不能放任不管,或者一味迁就。但是要求和批评都是在尊重学生人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尊重学生,认为他是会改正错误的,然后再批评他,他就会理解并接受你的批评。惩罚,只有当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才会有效。 许多教育发达的国家明文规定教师可以使用惩罚,例如,韩国允许教师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英国允许教师对8岁及以上的学生进行打手心的惩罚(百度)。 鉴于以上,教育学生使用惩罚是有必要的。其实,惩罚是一把双刃剑,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我们许多一线教师也都曾有过成功的惩罚经历。惩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有其特定的意义。 第一,通过惩罚,可以制止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为其他学生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维护他们的学习权利。

惩戒教育

惩戒教育 惩戒教育是相对于赏识教育、奖励教育而言。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惩戒教育”则是学校和教师依法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学校和老师用适当的惩戒手段让他们知道犯错误应该承担责任,哪些“高压线”不能触,从而止于犯罪的边缘。本人结合多年的教育教学的实践和经验的浅显总结,教育需要惩戒,并谈谈惩戒教育的策略。 一、教育需要惩戒 当前,我国教育领域普遍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等,强调社会、家长、学校、老师要尊重学生,爱学生;要打破师道尊严,给学生以平等交流的机会;学生需要的是表扬、奖励、激励和肯定。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当学生犯了严重的错误,该拿他们怎么办?激励和赏识是否意味着不能批评?在提倡和要求这些的同时,是否还缺少点什么?即需要不需要对学生进行惩戒。 (一)尴尬的教育现实需要惩戒 有人认为,通过惩戒实施的教育不利于学生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不利于学生完善的个性的形成和健康心理的培养,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教育作为人与人的交流,需要一种激励,一种保护,一种关爱和一种宽容。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我们去呵护,同时也需要我们对

他们“修枝去杈”,在学生的错误面前,一味地姑息和软弱才是教育的一种巨大的失败。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温情教育无法“包治百病”,必要的惩戒教育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 案例一:某省会初级中学一名女生,因与校外人员谈恋爱,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教师知道后,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该女生却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后因失恋,竟在家中偷偷吞服大剂量安安眠药。幸亏发现及时,经抢救脱离危险。 案例二:某市初级中学一男生,因迷恋上网,上课昏昏欲睡,作业经常不交,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老师教育、教育再教育,可该生屡教屡犯,令老师非常头痛,无可奈何。当班上同学劝说该生要听老师话时,该生竟说:“老师不过说说而已,不痛不痒,他能拿我怎么样?” 案例三:南方某省会城市初级中学两名男生,放学后就去玩电子游戏,把钱花光了,就开始拿东西抵押。老师多次劝阻教育他们,他们不但不听,反而去偷东西,越偷胆子越大,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以上触目惊心、令人沉痛的案例告诉我们,爱学生是必须的,但爱要有尺度。学生需要的是表扬、奖励、激励和肯定,但强调学生张扬个性的同时,还必须强调以遵纪守法、尊重他人、遵守社会公德为前提。应该教育和鼓励学生对自己的过失或错误行为产生的后果有承担责任、接受惩戒的勇

理性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

理性教育需要适当的教育惩戒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有一句名言:“适当的惩罚,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教育者的义务。”他说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适当保留对学生的惩戒,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也能有效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学习态度与行为规范。教育惩戒需要讲究原则和艺术 一般认为,教育惩戒是以教育为前提,以惩罚为手段,以不损伤学生的身体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的一种教育方式。教育惩戒通常包括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学校惩戒是指学校行使的如记过、警告等处分,或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授权批准的停学、退学、开除等能带来一定法律效力的处罚。教师则是学校惩戒的具体执行者,主要是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惩罚,如训诫、斥责、惩罚性值日、惩罚性更正作业、减少或取消某项权利等。教育惩戒,在行使过程中兼具教育与制裁的双重性质,目的在于教育和戒除,而非单纯的惩罚。由此,在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时,就要讲究一定的原则和艺术。 教育惩戒要遵循适时、适法、适度原则。“适时”要求教育者在实施惩戒的时间上选择最佳时机。一般来说,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当给予及时惩戒,以使其产生最大的心理“赎罪”感,并加深对错误的认识。“适法”要求教育者根据惩戒对象及其错误程度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不当的惩戒易使受惩者“不服”,从而难以产生“戒”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适度”则要求教育者在惩戒力度上把握好分寸,宁可不及,不可过度。 教育惩戒是一把“双刃剑”,需要教育者具有相当的教育艺术和智慧。一次有效的、成功的、具有激励性质的惩戒,可以促进一个人,使他一生受益,将他引向成功;一个伤人自尊、令人消沉的批评,则会让一个人从此一蹶不振,失去前进和向上的动力,从而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正如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所说:“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但他们之所以受罚,并非因为他犯了过错,而是为了使他不再犯。”教育者在对学生施行教育惩戒时,要心平气和,而不要大声呵斥。施行教育惩戒必须具有一贯性,如果教育者放弃了对一些违规行为的惩戒,那么惩戒在学生中的威信就会降低,而且,如果其他学生也注意到这种不连贯性的话,更多的错误行为就有可能发生。如果能做到教育惩戒与奖励并重,就往往会产生戏剧性的教育效果,使学生的印象更为深刻。

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的合法性及其在教育中的适用 2011-04-09 10:15:19 晴 (1)教育性原则。要将学生真正当成“人”来看。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 很多时候,我们对学生并不够尊重。 (2)教育惩戒的平等原则 老师经常用有色眼镜去看待学生。而不是真正的平等。要将“学生 所犯的错误行为”与“犯错误的学生”分开来。不能等同起来看。 (3)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是平等原则的一个延伸。不能因学生在家不孝敬父母而让学生退 学。不能因一个人犯了错误而罚一个班(组)。 惩戒概念,是指具有惩戒权的主体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品德行为 作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其目的在于控制或促使改正不良品德行 为。而教育惩戒则是在教育过程这一特殊、具体的情境中的一种 惩戒,是学校或教师惩戒违反校规的学生的权力。教育惩戒权是 教育权力的一个下位权力。n1.扬善惩恶是教育惩戒权的人性 动因。n2.惩戒既是教育学生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持学校教育教 学秩序的重要管理措施。n3.惩戒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充分实现 的可靠保障.

教师要合理合法的惩戒学生 杨芳群 在当今中小学教育界,“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等,成为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而与此同时,惩戒似乎成了教育教学中教师们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校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地在向教师们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似乎不应该有惩戒。 近年来,中国教育界在反思尊重学生的过程中,又走进了重表扬轻批评的误区,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无批评教育”。的确,教育以表扬为主,正面引导,这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但是,以表扬为主,并非以表扬为唯一的、全部的方法。教育是讲究分寸的,适当为佳,过之或不及均不能取得理想效果。我们看到,与表扬相对的批评,与奖励相对的惩戒,对于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学生具有特殊的意义。 完整的教育不能没有惩戒,马卡连柯也说:对学生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而且也是必要的。“惩者以正其心也”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使其全面发展,惩戒是为了让学生知道,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事后应该承担责任。 那什么叫“惩戒”呢?——惩戒,顾名思义,包括“惩”和“戒”两层含义,“惩”即处罚,是一种手段,“戒”是警告,劝戒以使其改正错误,是这种行为期望达到的目的。一句话,惩戒意味着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教育惩戒除了也具备这种统一之外,更为重要的它是一种教育方式,虽然是一种特别的教育,但在本质上同期望、激励、表扬等方式一样指向学生的进步。 相应的,教师具有对学生的惩戒权,来源于对学生的管理、指导权,是教育教学的重要权利,可是结合我们的实际,我们的老师有时做得并不够,有的老师对学生很纵容、放任,即使是批评,也只是面向大多数轻描淡写、说现象;有的老师在学生犯了错误后,他也不管,弄得班风不正,班上没有正气,邪气自然上升;还有的老师他上课有人睡觉、有人迟到、有人讲话、有人吃零食,他都不激动,只顾讲自己的,还笑称自己已一点脾气也没有,事实上,学生对这样的老师并不领情。无怪乎,长期在这样的班上学习的有正义感的同学便坐不住了,有同学甚至要求我们的老师发发火,行使批评学生的权力。 造成有的老师对学生放任不管,不愿惩戒学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怕惹麻烦,怕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所以一些老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取不作为的消极态度。可是,当老师的都知道,对那些特别差的学生,老师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惩戒手段,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一小部分“捣蛋者”的行为,那么最终受害的可能是大部分好学生。所以,教育不能没有恰当的惩戒。 惩戒手段虽可应用,但需慎重,因为教师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多发生在对学生的惩戒中。所以,要讲究惩戒的艺术,因此,使用惩戒一定要慎之又慎,把握好一个“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为施惩方的老师要明确体罚和惩戒的差异。教育惩戒是指老师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教育惩戒首先应该是教育,其次是处罚,属于批评教育的一种方式,对学生处罚合理合法,就不属于体罚范围,惩戒的目的是让学生心悦诚服地不愿再犯类似的错误。体罚是惩戒中最极端的一种,既不能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又严重违背教育人道主义根本原则,因而是违法行为。体罚是给予学生身体的痛苦或疲劳的惩罚或者是剥夺学生应有的权利,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侵权行为,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两者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否侵犯了学生个体的权利。二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讲究艺术、技巧。因人施惩,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批评,回家自杀了,有的学生被老师当众羞辱,知耻后勇,走上了成功之路,同样的惩戒却有不一样的结果。因此,惩戒学生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注意根据受惩者的性格因素、身心特点的差异进行惩戒,只有基于尊重的惩戒,抱着爱学生的态度对犯错误的学生的惩戒,才是学生能接受的惩戒。 三是惩戒要符合相关程序和规范,并做到公开、公正。程序是为了保护个体免受专断或非法的管理行为受侵害而设定的一种保护措施,它要求惩戒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作出决定的步骤和手段要公平,特别是作出诸如停学、留察、劝退、开除等较为严重的惩戒决定时,要尽一切可能使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做

高考语文满分作文范例及解析--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有必要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材料一: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其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 材料二: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鲁迅写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 材料三: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轻傅;贱师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 ——荀子《荀子·大略》 关于“教育惩戒”,你有怎样的看法和思考?请结合以上材料,联系当今生活和社会教育现状,谈谈你的认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不得抄袭和套作,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试题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一中(西校区)2020届高三12月月考(上学期第二次)语文试题 【答案解析】 范文示例: 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有必要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权实有必要,也本应如此。中国古代教育中,惩戒权从来不是问题。《尚书》就记载了“朴作教刑”的教育理念,“朴”就是鞭打的意思。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也记载,老师有一条戒尺,也有罚跪的规则。虽不常用,但教育是有惩戒的,老师是有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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