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10〕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硕士学位

南工(2010)研字第20号关于选拔2010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适应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我校决定继续推荐和选拔一批基本素质好、业务基础强、品学兼优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对象为相关学科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选拔的条件必须符合教学[2009]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二、选拔程序和时间要求1、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三),然后向博士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2、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者成绩进行审核。
3、硕士生导师对申请者在校期间的学术潜力、能力和素质作全面的评价。
4、为利于选拔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鼓励同门类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推荐,并在审核环节给予优先考虑。
5、各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综合面试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打分,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并报研招办备案)。
6、在5月15日前,各学院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包括纸质和使用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报送研招办。
考核及面试成绩(百分制)请各学院汇总后在五月底前报送研招办。
7、研究生部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规模与普通招考情况后确定录取名单,报请校长批准,并列入博士生招生计划。
8、凡被批准、列入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的硕士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部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届时将由学院通知网报时间。
希望有关学院认真抓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宁缺毋滥,严格审查和考核,以确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附件三:2008级确定为硕博连读的免试研究生名单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2010年4月30日(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生招生单位:现将《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博士生招生质量,重点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2010年博士生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基础上,把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要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中之重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予以进一步强化。
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局(司),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
现将两个文件印发,请遵照执行。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充分认识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
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证体系。
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
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
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
积极探索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健康、积极地发展。
附件:一、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附件一: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1999年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硕士生复试的基本要求(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单位均应对拟录取的硕士生进行复试,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符合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准予复试。
1、报考经济学、法学、管理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均不低于57分。
2、报考文学(不含艺术学)、工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均不低于52分。
3、报考哲学、教育学(不含体育学)、历史学、理学、医学(不含中医学)、军事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均不低于50分。
4、报考农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报考中医学、体育学、艺术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均不低于45分。
5、报考地处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九省区招生单位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均不低于45分。
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9.20•【文号】教研函[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教研函[2010]3号)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促进研究生学术交流,营造研究生教育创新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以下简称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开展全国性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扩大院校之间、学科之间、研究生之间交流,创新培养模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学术交流平台的意义和作用目前,我国在校硕士研究生115.6万人、博士研究生24.7万人,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
尽快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总体水平,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必须以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思维活跃、充满激情,为广大研究生提供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机会、营造多样化的学术氛围,是研究生茁壮成长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针对研究生举办的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等项目的实践证明,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不同高校的学科优势,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设立高起点、大范围、多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对于研究生丰富知识,促进交流,拓宽视野,砥砺思想,激发热情,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设立全国性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对于促进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不同区域、不同院校、不同学科之间研究生的广泛交流,拓展研究生的学术空间,活跃研究生的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研究生创新氛围,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学术交流平台的基本内容学术交流平台,包括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两种形式。
教育部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教学司〔2009〕22号】

行什么丰胸产品效果好丰胸效果如何收集整理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09‟22号各省级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特别是要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进一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并做好专业目录编制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经商我部发展规划司,201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在编制专业目录时按46.5万名安排,与去年持平。
各招生单位在编制专业目录时,招生规模原则上先按2009年前期下达规模数和后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录取数之和安排(专业学位实际录取数超过计划的按计划数安排),其中2009年后期新增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2009年前期计划中招收专业学位的计划数仍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同时各招生单位要从以往安排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划出5%到10%的比例行什么丰胸产品效果好丰胸效果如何收集整理安排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
二、招生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设臵(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1.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启用†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的通知‣(教学司…2006‟20号)要求,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招生单位的同一院(系、所)只能使用与该学科、专业名称相对应的一个专业代码。
上述代码册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0280)、法律硕士(030180)、软件工程硕士(081280)、建筑学硕士(081380)、教育硕士(040180)以及后增的公共管理硕士(12048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50180)等专业学位代码2010年起不再使用。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1]〔20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自2004年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农村学校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结合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养和服务方式从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并与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签约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
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各地要将实施“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紧密结合。
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一是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
聘为特岗教师的,先到设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
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对于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三年聘期内年度(或绩效)考核至少一年优秀并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表现突出特岗教师,经任教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培养学校单独考核,符合培养要求的可推荐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可按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院(系、所):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一)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二)。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联考考试费用。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和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当天网报的考生只能在第二天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各省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http///zz10.html)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7月1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2010‟3号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
复试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所有录取的考生必须经过招生单位复试。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及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各招生单位应按照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
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以下简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分别确定本单位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我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三)北京大学等34所进行自划线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自行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我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或,以下简称研招网,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经我部批准,各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出台加分政策、扩大加分人员范围或提高加分分值。
二、调剂工作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
要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实际情况加强宣传,使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和了解专业学位;要建立有效的调剂工作机制,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引导、帮助考生顺利进行调剂。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0504]、中医学[1005]、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MBA、MP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两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
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为方便考生调剂,各招生单位应及时开展复试工作,并公布复试结果,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20日前完成。
2.各招生单位应在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帮助文件)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3.调剂工作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调出单位应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4.各招生单位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
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三、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招生单位可允许其破格参加一志愿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不得跨校进行。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二)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把好录取质量关,合格生源充足的单位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单位不得片面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降格以求。
(三)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以下简称破格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国家下达给本单位硕士生招生总规模(教发…2010‟1号下达,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3%。
在充分调剂外单位生源后,拟招生人数仍达不到国家计划数的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省级招办同意,上述比例可超过3%,但录取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计划数。
(四)省级招办要加强对本省(区、市)各招生单位破格录取工作的监督,凡破格录取数拟超过规定比例的,审核时应从严掌握(具体办法由省级招办自行确定)。
破格录取总数拟超过本省(区、市)所有招生单位(自划线高校除外)硕士生招生总规模3%的省(区、市),省级招办应于4月15日前报我部审核备案。
四、招生计划的执行
(一)各招生单位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招生总规模。
(二)学术型招生规模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专业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合格生源数量较多的招生单位可申请增加专业学位招生规模,学术型招生规模原则上不做增加。
确需增加专业学位招生规模的由招生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招办申报,省级招办根据本地招生单位招生总规模完成情况向我部提出调整意见。
(三)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今年的招生总规模。
录取的单独考试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的学科门类比例符合有关要求。
要积极实施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专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录取,未完成部分不得挪用。
(四)破格录取比例超过3%的招生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增加本招生单位招生规模,破格录取比例超过3%的省(区、市)原则上不得申请增加本地区招生规模。
各省级招办对本省(区、市)招生单位招生规模的调整意见于4月25日前报我部,由我部审核,审核前不得自行调整。
招生单位在我部同意调整规模下达之前,不得在本单位招生总规模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五、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严肃纪律
(一)各省级招办要切实加强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招生录取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招生单位认真学习掌握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和本通知各项规定,提高招生单位的政策执行力;加强对招生单位的业务指导,提升招生单位的管理水平;组织力量对招生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重视发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集体负责、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
要制订科学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要严格按照复试、录取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
对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在考试、评卷中发现的考生违规、作弊的情况,要认真复核有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加强复试,防止弄虚作假的考生蒙混过关。
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生单位要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三)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得擅自招生和违规设立校外教学点。
对违反规定的招生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等相关处理措施。
(四)2010年仍将采取远程网上辅助检查和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相结合的录取检查方式,检查内容主要是招生
单位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招生单位亦不得再进行补录。
附件:
1.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2.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