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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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单

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单
(退还多缴款、缴欠款)
8、教务处教材科(1号楼305)
(核对教材费用)
9、教务处教务科(1号楼311)
(交学生பைடு நூலகம்、交离校手续办理单)
说明: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需要归还体育器材、图书,缴纳团费、贷款还款网络确认,结清教材、财务费用等。
学生办完以上手续后,必须将“离校手续办理单”交到教务科(1号楼311),方可办理后续事宜。
学生离校手续办理单
院部班级
姓名学号性别
1、院部(盖章)
2、体育部(8号楼)
(体育器材归还审核)
3、图文与信息中心(3号楼115)
(图书借还结清审核)
4、学务中心宿管科(11号楼)
(核对宿舍物品)
5、安全保障与后勤管理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
6、学务中心、团委(1号楼二楼)
(交团费、贷款还款网络确认)
7、财务处(1号楼四楼)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清单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清单
需办事项:
①退住手续.
年月日
9.学生处(春晖楼A座二楼)
需办事项:
①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离校相关手续(学生处资助中心227);
②停发连续性奖励或资助(学生处资助中心227);
③办理学生档案转出手续(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223)或档案自带责任自负;
④注销学生证(学生管理办公室227)。
年月日
:备注:所有手续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此表最后交回学生管理办公室(春晖楼A座二楼227)。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清单
院、系:
班级:
姓名:
学号:
辅导员:
1.财务处
(春晖楼B座四楼)
需办事项:
①办理学费、住宿费相关手续.
年月日
2.教务处
(春晖B座二楼206室)
需办事项:
①办理结业、肄业相关手续.
年月日
3.校园卡办公室
(春晖楼B座一楼)
需办事项:
1办理校园卡费用清退手续.(本人银行卡切勿在离校前注销)
年月日
4.保卫处
(开元楼102室)
需办事项:
①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年月日
5.团委
(综合食堂三楼305室)
需办事项:
①团员办理团组织转出手续.
年月日
6.组织部
(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楼126室)
需办事项:
①党员办理组织关系相关转出手续.
年月日
7.图书馆
(图书馆一楼大厅)
需办事项:
①归还书籍.
年月日
8.公寓中心
(7#公寓135室)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目录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入学与注册 (1)学制、学分与学分绩 (2)义务、权利、考勤 (2)考核与成绩记载 (3)补考、重考、补修、自修、提前修课 (3)降级、退学 (4)休学、复学 (5)肄业、结业、毕业、提前毕业 (5)学士学位授予 (6)转专业、转学 (6)附则 (7)附件1《学生学籍异动表》 (8)附件2《学生转专业、转学申请表》 (9)附件3《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10)附件4《学生修课申请表》 (11)附件5《学生修课通知单》 (12)附件6《缓考申请表》 (13)附件7《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4)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的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程序录取的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时间以取得学籍时间为准。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校生每学期必须按校历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学生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须缴清规定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后方可注册。

转学、退学学生离校程序单

转学、退学学生离校程序单
转学、退学学生离校程序单
学院:专业:学号:姓名:
主办单位办理事项
主办单位办理事项
1.学院
结清学杂费、教材费
办理本学院有关手续
(盖章)
月日
2.教务处
注销学生证
(盖章)
月日
3.图书馆
归还图书
借阅证、借书卡
(盖章)
月日
4.校医院
交回医疗证
(盖章)
月日
5.后勤集团
宿舍方凳、通信线路、插座等物品验收合格
(盖章)
学生工作处印制
月日
物业管理公司
宿舍方凳、通信插座等物品验收合格
(盖章)
月日
6.财务处审核
结清学杂费
(盖章)
月日
7.招生就业处
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盖章)
月日
8.教务处
出具学习证明
(盖章)
月日
注:1、主办单位办完手续后须在相应栏中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业务章无效);
2、缺少有关材料或手续不全的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3、学院统一保存本单备查。

科技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

科技学院学生离校手续单
制表:教务处
附件:
离校手续单所涉及部门办公地点一览表
部门
办公地点
备注
辅导员
辅导员办公室
所在院系
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
图书馆
图书馆8楼
教具库
经济管理大楼E409或E512
组织部•团委
容园学生服务中心104
计财处
经济管理大楼E115
膳食中心
容园食堂2楼
保卫处
办公楼123
物业验房
学生佰舍1楼前台
学工部
公寓事务
重庆科技学院
学生离校手续单(修订版)
201年 月 日
学生 姓名
学院
离校 原因
班级
部门
办理情况
负责人签章
日期
辅导员
(注明学生在校起至时间)
所在院系
(确认学生在校起至时间)
图书馆
教具库
组织部•团委
计财处
膳食中心
保卫处
物业验房
学工部
公寓事务
学生管理科
教务处
教材
教务科
备注
此单由离校学生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最 后退学学生将此单交教务处教务科,休学或因其他原 因中途离校的学生将此单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人文社科大楼H105
学生管理科
人文社科大楼H112
教务处
教材
石油大楼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16
教务科
人文社科大楼H114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目录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1)入学与注册 (1)学制、学分与学分绩 (2)义务、权利、考勤 (2)考核与成绩记载 (3)补考、重考、补修、自修、提前修课 (3)降级、退学 (4)休学、复学 (5)肄业、结业、毕业、提前毕业 (5)学士学位授予 (6)转专业、转学 (6)附则 (7)附件1《学生学籍异动表》 (8)附件2《学生转专业、转学申请表》 (9)附件3《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10)附件4《学生修课申请表》 (11)附件5《学生修课通知单》 (12)附件6《缓考申请表》 (13)附件7《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14)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的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程序录取的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准予注册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向学校教务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时间以取得学籍时间为准。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校生每学期必须按校历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经办人:
xx建筑大学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学号:
各有关单位:
兹有学生,系学院专业班级学生,该生因□参军□退学□转学□毕业 等原因终(中)止学业,办理离校手续,请为该生办理手续后,在相应的方格内盖章或签字。
教务处
二O年日
① 图书馆
(盖章)
(交还所借书刊和借书证)
经办人:
② 校医院
(盖章)
(交还医疗证)
经办人:
③财务处
(盖章)
(办理学费核查手续)
经办人:
④ 学工办
(盖章)
(办理有关手续)
经办人:
⑤团委
(盖章)
(办理团员关系迁移手续)
经办人:
⑥保卫处
(盖章)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经办人:
⑦宿舍管理科
(盖章)
(办理退宿手续)
经办人:
⑧学院
(盖章)
(办理有关手续)
经办人:
⑨教务处
(盖章)
(交还学生证、校徽。办理相关离校证明材料。回收离校手续通知单)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保卫处
大活中心112
89716110
办理户口关系,入学时未迁入户口的学生由本人签名
团委
大活中心211
89716051
转移组织关系
学工处
大活中心209
89716051
助贷款
大活中心招生办公室
89716166
归还学生证
大活中心211
89716051
学生档案
教务处
行政楼9楼901
89716027
结算教材费
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编号:
姓名
性别
学号、专业
本人联系方式
辅导员姓名、手机
退学原因
签名:
年月日
请下列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单位
办理地点
有关手续
经办人签字
备注
宿舍物业
本宿舍楼管理处
退宿,移交钥匙、家具等公物
后勤管理处
一卡通卡务中心
食堂一楼
一卡通结算、退还
图书馆
图书馆三楼咨询办证室89716029
清还图书、交还借书证
学籍、办理相关证明
财务处
行政楼9楼财务处
89716016
结算学杂费、住宿费
辅导员
辅导员办公室
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将此手续单交学工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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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学年第学期学生退学离校手续单
姓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性别
学号
所属学院
专业、班级
部门
办理内容
经办人签字
部门
办理内容
经办人签字
团委/组织部
组织关系
学工处
贷款事宜
招生就业处/
所属学院
档案迁移
网络中心
网络账号
销户
图书馆
退还图书
教务处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办公楼B110)
教材事宜
后勤处
公寓中心
(4号学生公寓)
退宿
后勤处
卡务部
(颐园餐厅一楼南门厅)
一卡通业务
保卫处
户籍科
户口迁移
计财处
收费科
学费、住宿费
结算
注:此表所列手续办完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办理退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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