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甜油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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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XX调味品有限公司XX—2022《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代替XX-2019《食用调味油》,与XX-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微生物指标:根据GB 29921-2021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采样方案和限量进行调整;——贮存:增加了常温贮存条件;——保质期:修订了表述方式。

一、主要原辅材料要求具体见标准文本4.1的要求。

二、感官要求按产品正常应有的色泽、气味与滋味、组织形态及杂质要求进行规定。

三、理化指标1、指标项目根据《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附表设置。

2、水分及挥发物等指标按产品实际特性进行规定。

3、酸价、过氧化值根据GB 2716进行规定。

4、铅、镉、镍、总砷、苯并[a]芘依据GB 2762的限量进行规定,且铅严于GB 2762要求。

6、鉴于食用调味油中蔬菜等添加量极少,故未依据GB 2763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限定。

四、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依据GB 29921,同时参照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规定执行。

五、试验方法感官指标按感官进行检验;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检验。

六、标准结构标准结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企业标准在征求公司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形成公示稿,上传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公示期满后,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针对其内容进行说明或者修订,从而形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示情况表上传,完成备案正式向社会公布。

企业标准编制小组2022年11月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其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其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解释、备案、跟踪评价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解释、跟踪评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日常工作。

第四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及原料的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配套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已经制定食品安全产品标准或者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已经涵盖食品类别的,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六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公布、复审、跟踪评价等程序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计划应当书面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立项。

第八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由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三部分组成。

汉语拼音字母“DBS”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号。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编号示例:DBS××/×××-××××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第九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报送文件;(二)标准文本;(三)编制说明。

第十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备案的地方标准征求评估中心意见。

对符合法律和本办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予以备案;对违法法律法规或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抵触的,不予备案,书面反馈审查意见。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本标准不存在低于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推荐性标准的情况。
4、食品添加剂:按GB2760的规定执行。
二、检验方法
1、感官要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方法进行检验。
2、理化指标:水分按GB5009.3规定执行;食盐按GB5009.44规定执行;酸价按GB5009.229规定执行;谷氨酸钠按SB/T10371-2003中5.2.1规定执行;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执行;铅按GB5009.12规定执行;镉按GB5009.15规定执行;总神、无机神按GB5009.11规定执行;亚硝酸盐按GB5009.33规定执行;其他污染物按GB2762规定执行;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规定执行;副溶血性弧菌按GB4789.7规定执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按GB4789.30规定执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按GB4789.6规定执行;采样和检验后样品处理按GB4789.1执行。
3、食பைடு நூலகம்添加剂: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企业标准的制定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企业标准中所引用的标准现行有效,其内容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强制性标准无抵触。
铅指标W0∙8mg∕kg,严于GB2762的20%,其他参数等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本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原因: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一■、产品指标:
1、感官要求:按产品实际情况确定了复合调味酱的感官指标,对其色泽、组织形态、气味与滋味、杂质做了规定。
2、理化指标:
2.1水分、食盐、酸价及谷氨酸钠按照产品特点、生产工艺及检验试验的结果而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食品安全标准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是在国家尚无该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下,为保证产品质量,指导企业生产,根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现就标准编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写格式依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而制定。

二、产品配方如下:(详细列出,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及用量)
三、产品生产工艺:详细列出
四、本标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企业标准内所有指标,包括理化、微生物指标)、限量及制订依据:
五、修订指标的说明(若无修订指标,可删掉此项):
六、企业标准比较情况说明:详细说明企业标准制定过程中与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及国外标准比较情况。

七、参考的国内外相关标准或有关资料(详细列出引用的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标准不用列出)。

如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制定的企业标准,须附所采用标准原文及译文各一份。

如:GB 15266-2009 运动饮料……
单位名称
编制日期。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烟台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起草单位、起草人、审定人(二)简要起草、审定过程如,为了……,我公司生产××食品,由于该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没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的规定,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特制定该食品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二、食品类别说明有相关食品分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说明该食品在这些标准中所属的类别;没有相关食品分类标准的,应根据企业标准中“术语与定义”的表述自行确定食品类别。

使用了对确定安全性指标有特殊意义的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的,应进行详细表述,如苹果、山楂、酸水解植物蛋白、氢化植物油,罐头加工工艺,熟肉制品的熏、烧、烤工艺,水产制品的熏、烤工艺,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

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 × ×,食品分类号为× × ×。

如果没有此食品则表述为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分类系统中没有包含此类食品。

例1,“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为12.10”;例2,“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蛋黄酱,食品分类号为12.10.02.01”。

在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 × ×,如果没有此食品则表述为在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分类系统中没有包含此类食品。

.在GB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分类系统中属于× × ×,如果没有此食品则表述为在GB29921《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分类系统中没有包含此类食品。

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编制说明

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说明(一)任务来源复合调味料列入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河南省卫生厅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001),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简要起草过程1、标准任务下达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制定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5月组建了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标准工作小组,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河南省复合调味料生产、应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复合调味料产品的生产水平和经营情况,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以及与安全性相关的质量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形成了标准草案。

之后,工作组组织各起草单位对标准中制定的判定值和试验方法进行了对比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同时广泛征求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的各类专家学者对标准草案的意见。

(三)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莉、李小艳、杨西安、胡加彬、李双亮、赵光辉、王巧玲、张慧、赵军强、韩小松。

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行业内征求意见和标准送审等。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本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省复合调味料生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标准予以制定。

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DBS32 016-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甜油(调味品).pdf

DBS32 016-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甜油(调味品).pdf

DBS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S 32/016—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甜油(调味品)
2018-12-29发布2019-12-29实施
前言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甜油(调味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甜油。

2 术语和定义
2.1 甜油(又称白汤或面抽油)
以小麦粉(或小麦)主要原料,采用传统微生物酿造工艺,添加食盐调配,再经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液体调味品。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调味品的规定。

3.5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调味品(酱油、醋、酿造酱)的规定。

3.6 微生物限量
3.6.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即食调味品(酱油)的规定。

3.6.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3.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调味品(酱油)的规定。

4 标志
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GB 7718及GB 28050的规定,还应标明还原糖的含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用油脂制品编制说明

食用油脂制品编制说明

食用油脂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制说明质检总局为了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制体系,规范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决定制订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我中心按照质检总局《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制计划》和福州会议精神的部署,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了此次编制实施规范工作是改革和完善质量监督抽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政务公开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中心在中心领导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多方面的考查调研和对标准的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了食用油脂制品产品实施规范。

1范围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0年指南)》和《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编制计划》规定编制。

食用油脂制品是指经精炼、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不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

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

在监督抽查范围中将主要的产品类型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涵盖了。

2产品分类食用油、脂及制品主要包含三类: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产品。

食用油脂制品分类代码延续食用油、脂及制品,为102.2。

3 术语和定义本规范给出的术语定义包括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打发、粉末油脂。

其中食用油脂制品引自于《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打发分别引自于相关产品标准和卫生标准。

而粉末油脂没有依据标准,其来源于文献资料。

4企业规模划分截止2010年3月31日,我国获得生产许可的食用油脂制品生产企业有12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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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甜油(调味品)》
编制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起草人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甜油》列入201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为JSSPDB-2014-004。

主要起草单位有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江苏省调味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仓义鹏、姜雪、徐春祥、谢韩、孟东、赵素萍、杨中梁、苏媛媛、司波、刘小勤、吴小松。

(二)简要起草过程
1、标准任务下达后,于2014年8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项目启动会。

2、对甜油产业状况进行了预调研,听取企业介绍生产情况,征求专家意见,讨论标准制定中的有关事宜。

向监管部门、生产加工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征询本标准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3、查阅文献报道,比对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研讨会,分析并提出标准制定意见,确定制定方案。

4、开展生产单位现场调查。

针对相关指标进行样品采集与监测,汇总现场调查信息和样品监测数据,确定标准的项目和指标,形成标准草稿。

同时在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上采集甜油样品,进行数据的核实与验证。

5、召开标准制定工作组讨论会,分析采纳行业建议和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6、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相关专家、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召开标准工作组讨论会,修改了征求意见稿,形成标准公开意见征集稿。

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甜油,该产品在江苏省淮安地区又被称为“白汤”,连云港地区
称为“面抽油”。

(二)术语和定义
甜油是指以小麦粉(或小麦)、水为主要原料,经蒸料、制曲、发酵、淋油,添加食用盐等调配,再经灭菌、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液态调味品。

(三)各项指标的确定
1、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2、感官要求
根据传统产品的实际情况,综合调查甜油产品的实际情况,确定色泽、香气、滋味和组织形态作为感官的指标项目并提出相应的要求。

3、理化指标
(1)氨基酸态氮:为本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甜油鲜味的主要来源,该指标越高,鲜味特征越明显。

根据传统甜油的检测数据,设定氨基酸态氮指标值≥0.12 g/100mL。

(2)还原糖:为本产品的特色成分。

甜味是甜油的一个重要特征,原粮发酵会产生还原糖,造就了甜油的独特风味。

根据传统工艺甜油的检测数据,设定还原糖指标值为≥5.0 g/100mL。

(3)食盐:在甜油的生产工艺中有食盐调配这一道工序,适当的食盐会增加甜油的风味,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保存期限。

食盐含量过低,发挥不了甜油产品的特色调味作用,并且不易保存;食盐含量过高,不利于消费者身体健康。

根据传统甜油的检测数据,设定食盐指标值10.0~30.0 g/100mL。

4、污染物限量
本产品的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调味品的规定。

5、真菌毒素限量
本产品的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菌毒素最大残留量》中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调味品(酱油、醋、酿造酱)的规定。

6、微生物限量
本产品的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即食调味品的规定,其中沙门氏菌n=5,c=0,m= 0/25 mL;金黄色葡萄球菌n=5,c=2,m=100 CFU/mL,M=10000 CFU/mL。

同时根据检测数据,设定了其他微生物限量并采用三级采样方案,其中菌落总数n=5,c=2,m=5000 CFU/mL,M=50000 CFU/mL;大肠菌群n=5,c=2,m=10 CFU/ml,M=100 CFU/mL。

7、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中液体复合调味料的规定。

8、标志
预包装产品标签除应符合GB 7718及GB 28050等规定,还应标明“还原糖”的含量。

三、国内外标准比较情况
(一)国内相关标准
甜油在调味品中自成一体,使用方法如同酱油,但风味独特,使用甜油烹调的菜具有地方特色。

目前,苏北的徐、淮、连、盐、宿及周边省区的甜油生产企业众多,但是生产规模大小不一,分布不均衡。

由于其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在其他调味品中无法归类,因此甜油企业多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但是各个标准不统一,质量相差较大,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

甜油的项目和指标主要执行、参照GB/T 18186《酿造酱油》、GB 2717《酱油卫生标准》、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二)国外相关标准
甜油产品为江苏地区极具地方特色的传统食品,未查询到国际有关甜油的技术文献资料。

四、其他需要在网上公开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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