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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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一)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由有关业务机构进行前期论证调研并负责起草,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能的,还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送审稿及其书面说明、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报本机关政策法规机构审查。

(三)政策法规机构收到有关机构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后,应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必要时可以采用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基层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草案审议稿。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审议稿,由政策法规机构作出说明,经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提出意见的,由办公室会同政策法规机构进行必要的修正,形成审定稿。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规范性文件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

(六)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当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或者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不具有约束力,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自公开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溯及既往的条款,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机关办公地点设置规范性文件查阅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查阅服务。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绝不可以偷懒,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定程序,才能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和及时的发布。

以下是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大致思路。

首先,政府机构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等相关事项,以便日后制定规范性文件,如设立职能部门、建立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组织机构等。

其次,研究机构应当负责对拟制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细致的研究,以确定其内容准确和完整、适用性、兼容性等,并向政府提出建议供审批。

再次,政府机构应当召开审批审核会议,就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讨论,充分认识其内容、实施对象、对社会影响等问题,并审核研究机构提出的制定方案。

此外,政府还可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以确定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性。

可以通过网络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介绍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等。

最后,政府应当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

总之,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仅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更可以让公众有机会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从而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平。

规范性文件程序

规范性文件程序

规范性文件程序是指针对某一领域、行业或特定事项制定的法规、政策、标准等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文件。

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为它不仅可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的相关问题。

一、的制定的制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

制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包括立法程序、公众意见征集、决策协商、颁布和实施等方面。

同时,不同类型的制定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基本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它们的法律效力和规范范围也不同。

因此,对于制定,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实际情况和操作性等问题。

二、的适用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国务院关于法规制定的规定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和工作程序;(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反映行政管理工作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四)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不适用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和规范,避免乱用政策文件或滥用行政权力。

三、的改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被提上了日程。

在这个背景下,对的改革和完善凸显了重要性。

一方面,要强化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制定和执行的科学性,理顺各个环节的关系,做到权责一致,同时加快行政机关的改革和职能转变,提高效率和素质。

总之,的制定、适用和改革都需要注重细节、周密思考和多方协商,以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社会进步发展。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一、定义规范性文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单位内部文件试图规范本单位各种活动的对象,其内容必须具体细致,字里行间都充满着倡导的精神,达到鼓励、控制、约束的目的,其法律效力被授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规定开制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部门用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制定程序1.制定规范性文件,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1)拟定、发布:拟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在本部门网站上,以供社会各界和本部门审查拟定的文件,确保在发布之前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

(2)专家论证:以全体员工、外部专家为主,全体员工及专家经过讨论后,就拟定文件的具体内容等进行论证,确保拟定文件的真实有效性。

(3)审核、发文:经上级领导审核后,由发文单位正式发文,发文单位应保存文件的相关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公文信息。

2.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应当及时发布将拟定文件公开发布,以便为社会公众了解本部门的政策、执法情况,增强对本部门的社会效益指标的认知和信任。

三、执行机制1.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应当以司法、公安等政府行政部门为主,以文件赋予的权限执行,如有不当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恢复公平、合法的行为准则。

2.具体的执行机制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文件的执行范围及层级也应当规定明确,以确保规范文件得到准确、及时、有效地执行。

3.同时,发文单位也应密切跟踪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情况。

四、考核机制1.严格考核执行机构的执行情况,健全考核机制,调动执行机构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准确、完整地执行。

2.对有违约行为和不执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让违约示警成为受到社会大众重视的行为准则。

3.定期检查,提高社会各界考核和监督的能力,让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执行。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凡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主办处室起草,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审核,并使用统一的正式拟稿纸。

二、凡上报并以市政府(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后报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由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

三、凡以本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后,经局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同意,由局领导签发,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编号后印发,如涉及两个处室的先由主办处室负责与涉及处室进行磋商。

四、凡与外单位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由草拟处室起草,交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送局长签发后,再送涉及单位会签。

五、局办公室对拟发出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文体式进行把关;督察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出之日十五日内应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备案。

六、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应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列入年度制订计划。

七、规范性文件的校对,由草拟处室负责,打印、装订、分发由局办公室负责。

4、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内控制度为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集体研究的作用,在原XX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集体审议制度基础上细化并修改完善形成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XXXX负责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

二、制定原则1、坚持改革引领。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2、坚持分类施策。

行政许可类事项坚持依法行政,在确保规范性、严肃性的前提下优化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备案类事项充分体现便民高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什么区别标题: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管理和行政工作中,常常会涉及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虽然这两者都是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但它们在性质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探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管理工具。

一、规章的定义和特点:1.1 规章是指由政府、组织或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管理规定。

1.2 规章通常是根据法律、法规或章程等上位法规制定的,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1.3 规章的适用范围一般较窄,针对特定的行为或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特点:2.1 规范性文件是指为规范某一领域或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文件。

2.2 规范性文件通常是由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3 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较广,可以涵盖多个方面或对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3.1 规章的制定一般需要经过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的审议和批准,程序较为繁琐。

3.2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相对灵活,可以由相关部门或组织自主决定,程序相对简单。

3.3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也有一定的程序和程序要求,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监督:4.1 规章的执行一般由相关的行政机关或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纠正。

4.2 规范性文件的执行需要依靠相关部门或组织的自觉性和配合性,也可以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

4.3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监督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关系和作用:5.1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是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有规范行为、维护秩序和保障权益的作用。

5.2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常常相互补充和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5.3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泰安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泰安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泰安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泰安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规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与所依据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公众有重大分歧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五条法规科负责对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建议,由局领导或机关职能处室在每年年初提出。

法规科审核汇总立项建议,编制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经分管局长批准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由相关职能科室按时间进度要求负责起草草案。

草案经分管局长审定同意后,送法规科论证、审核。

审核无异议的,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复核,复核无异议的报局长审签。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在领导签署并编制文号后、正式印发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登记申请书、拟发文文本、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载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

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3年至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1年至2年。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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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
(一)起草者的确定 1.指定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部门联合规范性文 件,由主办部门指定其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 2.委托专家起草或者专家参与起草。 (二)起草程序: 1.调研论证,必要时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广泛听取意见。 3.部门充分协商。 ★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事项,或 者涉外、涉港澳台事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还需要经过以 下程序: 1.请示政府同意; 2.在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 3.举行听证会听证; 4.组织专家论证。 22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市(县/区)人民政府: □□□□□厅(委/局/办)起草的《□□□□□□□□(送审稿)》已 经我办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查过程 □□□□年□月□日,□政府(局/委/办)办公室将 《□□□□□□□□(送审稿)》送我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接到送审稿后, 我办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对审查过程和所做的工作作出描述)。 二、合法性情况 (1)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送审稿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应当建议不予制 定该规范性文件;(2)制定程序不合法应当补正。应当公布征求意见稿但尚 未公布、应当听证但尚未听证、应经专家论证但尚未论证的,建议退回起草 单位补正程序; (3)个别具体规定不合法的,应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具体分 析,并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建议。 三、登记、编号和公布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并经市(县/区) 长签署后,我办将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湖南省规范 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登记、编号和公布。 (公章) □□□□年□月□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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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09-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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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1. 引言
规范性文件是指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运作或者涉及组织对外提供的服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的文件。

制定这些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内部要求,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风险和促进持续改进。

本文将介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2. 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2.1 确定需要制定的文件
首先,组织需要明确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类型和内容。

这可以通过对组织内部的工作流程、风险点和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估来确定。

例如,组织可能需要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安全操作规程、服务级别协议等文件。

2.2 收集相关信息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之前,组织需要收集与文件制定相关的必要信息。

这可能涉及到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文件等进行调研和分析,以及对组织内部的工作过程进行了解和收集相关数据。

2.3 制定文件草案
在收集了足够的信息之后,组织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草案。

草案应该基于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草案应该包括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要求和流程等内容。

2.4 内部审查和修改
制定草案之后,组织需要进行内部审查和修改。

这个过程可以包括组织内部各个部门的意见收集和讨论,以及与文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和建议的采纳和处理。

通过内部审查和修改,可以确保文件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5 颁布和实施
经过内部审查和修改之后,组织可以将规范性文件进行颁布和实施。

颁布可以通过在组织内部进行公告或者发布文件的电子版等方式进行。

实施过程中,组织需要确保文件被有效地传达给相关的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沟通,以保证文件的执行和遵守。

2.6 监督和改进
一旦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组织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来评估文件的实施效果和合规情况。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认证、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

同时,组织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改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3. 结论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对于组织的运作和管理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需要制定的文件、收集相关信息、制定草案、内部审查和修改、颁布和实施、监督和改进等步骤,组织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有效性,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降低风险,并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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