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育科
研能力E
①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达1篇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二等奖以上)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
③出版过个人专著(含课外读物及参编2万字以上的中小学教材、教参,不含解题型或升学指导型读物)。
必具
必具
必备条件
县 级 骨 干 教 师 评 选 标 准
教育
教学成绩︵近五年来︶
公共选项B
①近10年来,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表彰部门仅限于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和各级政府;表彰称号仅限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劳动模范”、“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好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特岗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须附获奖证书原件);②近10年来,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和教学设计)。
(B+B1)必具其三
(B+B1)必具其二
职业学
校专业
课教师B2
①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业务专项比赛,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②在中职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至少1次(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③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探索有效的课堂教学方式,承担校际公开课、示范课2次或县级1次以上。④被评为“双师”型教师。⑤所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次至少1次。⑥创作的作品被县级专业机构收藏、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计项目采用1件以上;或在学校举办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方案背景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表彰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学科影响力,市教育系统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标1. 表彰在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
2. 表彰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
3. 倡导学习型、创新型教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1. 学科带头人:(1)具备正高级职称,或者副高级职称并有博士学位。
(2)在学科研究方向上有卓越的贡献,领衔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发表优秀论文。
(3)在学科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地位,承担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和任务。
2. 骨干教师:(1)具有中高级职称。
(2)教学水平高,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显著。
(3)参与学科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或教学团队建设。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内推:学校领导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科建设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市级推荐:学校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给市教育局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公示。
2. 考察阶段:(1)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了解其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科建设情况。
(2)教学观摩:候选人参加市级或区级的教学实地观摩活动,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理念。
3. 评选阶段:(1)综合评分:根据面试和教学观摩的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分。
(2)公示评议: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
(3)表彰奖励:结合评选结果,对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选标准1. 学科带头人:(1)学术影响力: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
(2)科研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成果。
(3)学科建设:对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竞赛和学术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加快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汰劣”的原则,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任职期均为三年。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受到其他专门表彰。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利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并且已经担任过或者正在担任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取得过较高荣誉。
5、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并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者参编教材l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并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7、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能主持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骨干教师评比条件

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二、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教学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教育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同行的公认。
(3)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取得《教师信息技术运用合格证书》。
(4)学科带头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小学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骨干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中学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4年以上,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其以学历和小学一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教学工作量饱满,中职学校每周不少于10课时,中学每周不少于12课时,小学、幼儿园不少于16课时,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
(7)学科带头人须1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
2、农村学校(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1)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等级奖。
(2)辅导青年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以上等级奖。
(3)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省级1篇)以上(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其中市级一等奖以上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肃州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一)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
2、教师自己申报与学区(学校)推荐相结合。
3、师德、能力和业绩并重。
(二)评选条件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新课程达标创优活动达标教师。
(3)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应具有所任学科本专业专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中学三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二级以上教师资格。
(4)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5)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培训证书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6)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7)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能熟练驾驭课堂,近五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学区(学校)乃至全区居领先水平。
数、理、化及英语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近五年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8)近五年在片区以上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区(中学)组织的优秀课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9)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参与的教育科研课题通过区级以上鉴定或获奖,或近五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2、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是针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本校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
2.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2)教学水平优秀,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5)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评选程序1.评选程序包括自荐、初审、面试和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自荐阶段:教师自愿申请参与骨干教师评选,并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的资料。
3.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4.面试阶段:按照评选条件确定的比例,通过面试来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综合评定阶段:根据自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等,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得分,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评选结果及管理1.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2.骨干教师管理: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晋升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机会,同时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上起到榜样作用,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3.周期性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激励机制1.薪酬待遇:骨干教师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津贴。
2.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荣誉表彰: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总之,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抚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方法

抚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方法近年来,抚州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抚州市教育局制定了一系列科学、公平、公正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方法,下面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实践,详细介绍抚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法。
一、选拔依据根据《抚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2. 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3. 教师个人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
二、选拔条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具有正规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位等级;2. 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3. 具有较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尊重;4.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一定的成绩和成果,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5. 在教学工作中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选拔程序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名推荐: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对将被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筛选,推荐具备选拔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
2. 考核评价:选拔委员会对被提名的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 公示投票:将通过考核评价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由全校师生对其进行投票评比,得票数排名靠前的教师作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四、选拔结果对于成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教师,学校要及时对其进行宣传,对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鼓励他们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结语抚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方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性,推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希望抚州市的教育部门继续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的新方法,为抚州市的教育教学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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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
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
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
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
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第四章评选原则与程序
第九条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民主推荐、公平竞争、公开选拔。
第十条推荐。
凡符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充分考虑申报人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和知名度,向县主管部门推荐。
第十一条考评。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由县教育局组建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考评确定候选人。
第十二条审定。
将专家评选委员会确定的候选人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通过网络和报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无异议者由县人民政府发文授予称号、颁发证书。
第五章职责
第十三条学科带头人职责
1.承担本学科(专业)的一线教学任务和教育科研任务,并结合教学研究活动,带头上好示范课。
每学年至少在县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或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不少于2次。
2.承担对本县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指导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
积极参加支教和送教下乡活动,每学年至少指导和培养3名青年教师为县(市)级以上骨干,每学年应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论文评比等学术研究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积极参加教育课程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参与县级以上教改或科研项目,主持县(市)级研究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
每学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
4.承担学科教师培训任务。
在本人的教改教研课题基础上,开发地方教师培训课程及课程资源,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或承担教师培训机构安排的培训课程,按有关要求完成教师培训任务。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职责
1.承担本学科(专业)的一线教学任务和教育科研任务,积极参与教育课程改革,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
每学年必须在县(市)级以上范围上研究课或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2.承担对本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的帮带任务,并积极承担支教和送教下乡任务,每学年至少帮带2名青年教师,所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年应在县(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或论文评比等学术研究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县级科研课题并承担子课题或主持县(市)级以上科研课题1个及以上。
每学年须在县(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编制可供同行借鉴的教学案例2个以上。
第六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成立思南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部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届保持称号3年,实行动态管理。
从第四年起,自动取消所获称号及相应待遇。
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参加新一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
第十七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考核工作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并按学年建好管理档案。
第十八条年度考核合格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优先聘为县教研室兼职教研员,优先外出培训进修、考察学习;年度考核优秀的学科带头人享有县域内特级教师的待遇;年度考核优秀的骨干教师,享有县域内本人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待遇。
任期内获县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县级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任期内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
3.任期内调出本县或调离教育教学、教研岗位的。
4.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
第七章、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细则、年度考核细则由评审领导办公室另
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各乡镇教办、中小学:
现将《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讨论,并于2012年5月6日前将修改意见交到县局教研室张钟富主任处。
思南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高标准、严要求”为导向,建立“优胜劣汰、宁缺勿滥”的竞争激励机制,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实绩显著、有影响力和群众公认度高的一线名师选拔出来,为学科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发挥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依据《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一、学校初选
申报者向所在乡镇教办或初级中学、中心校(以下简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对照《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评选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呈报县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试侯选
对初选人员由县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知识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