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排污收费制度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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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征收和支付排污费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三条原则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应当坚持“污者付费”、“责任在企业”、“节能减排”和“优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征收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类型、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途径等因素确定。

第二章征收第五条征收范围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应当包括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等环节,征收涵盖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另行规定。

第六条征收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排污费的征收机构,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企事业单位进行征收。

第七条征收依据排污费的征收依据应当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检验结果和排污费征收标准计算的结果。

第八条征收时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征收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征收,并及时向征收对象公示。

第九条缴纳方式排污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并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确保缴纳的排污费用适时足额上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范围排污费的使用范围应当包括污染物治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使用计划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排污费使用计划,确定排污费的使用对象和具体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使用程序排污费使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的要求进行,确保排污费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使用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门机构对排污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第十四条排污费的管理排污费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确保排污费的及时足额征收和有效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监督机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的监督机构,可以委托法律、行政和环境监测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许可、备案和监管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日益突出,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从简单的审批制向许可制转变,强调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排污单位需要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要求,排污单位必须提交详细的排放计划、排放标准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建立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制度,排污单位的许可信息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评制度、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许可制度等的衔接机制,形成环境管理的连续性。

再次,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经过近20年的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方面,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降低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程度,减少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该制度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同时,该制度的公开透明性,也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它在控制和管理排放污染物、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加强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公众参与的机制等,以进一步提高其实施效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许可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控和监管,以实现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

一、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量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对空气、水资源和土壤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不断加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许可证的发放,可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污染源控制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减少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由于许可证制度要求企业在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取得许可证,若企业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限值,将会受到惩罚和罚款,从而形成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戒机制,进一步促使企业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排污行为。

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包括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许可条件的规定、监督检查和惩罚措施等。

1.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指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判定企业是否符合排污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发放排污许可证。

许可证的管理是指各地环保部门对已经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和监控,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许可条件的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基于企业对环境治理和监管的能力和条件进行评估的,并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和污染源特性,制定相应的排污许可条件。

许可条件通常包括排放限值、污染治理设施的配置和运行要求、监测报告的提交要求等。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实现环境保护的要求。

排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费流程说明

排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费流程说明

一、排污收费项目附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排污收费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根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的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制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第二条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7《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8、《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9、《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财综[2003]43号)13、《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64号)10、《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87号)11、《关于排污费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保总局财建[2003]284号)12、《关于做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03号)13、《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206号苏财综[2007]40号)14、《关于调整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0]306号苏财综[2010]64号)三、收费程序1、企业排污申报登记2、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审核3、环保部门排污量核定4、送达排污费征收文书5、企业缴纳排污费6、环保部门银行对账7、排污费解缴国库。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标准

排污收费收费依据、标准一、收费依据《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四部委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二、收费标准(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1、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3、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4、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一、排污费的征收对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排污者,应当缴纳排污费。

而对于非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如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等费用的,不再缴纳污水排污费。

另外,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

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二、排污费的征收方法排放水、大气、固体污染物按照排污就收费的原则征收排污费;排放噪声污染按照超标声级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收超标准排污费。

排放废水和废气实行总量多因子叠加收费,即将排污口排放的各种污染物量折合成为当量值,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再将各种污染物的当量值合计计算排污费。

对于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排污费仍然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征收(《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限期治理的决定权限和违反限期治理要求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而对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当量值加一倍计算征收排污费。

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排污即收费的原则:针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2、强制征收的原则、强制征收的原则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4、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照规定缴纳,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5、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按月征收或按季征收6、政务公开的原则: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告。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一、案例介绍位于长江三角洲的江苏省,经济发展迅速,用电需求量与日俱增,扩建、新建电厂的呼声越来越高。

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就是因苏州市用电需求缺口较大而兴建的重点发电工程。

由于公司需要扩建发电供热机组,因此每年将增加20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

在建厂期间,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虽然安装了二氧化硫的脱硫装置,仍然还有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标的缺口没有解决,导致工程项目建设一度停滞。

而南京的下关发电厂由于引进了先进的芬兰治理技术,使下关电厂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硫实际量比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减少了3000吨。

一个因扩建将造成排污量突破许可指标的上限,一个因脱硫成功实现了排污量指标剩余,面对两个不同地区的发电企业,经江苏省环保厅协调,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两家企业最终达成了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异地交易。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每年从下关发电厂购买1700吨的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并以每公斤1元的价格,向下关发电厂支付170万元的交易费用。

两个公司通过排污权交易,在没有排污超标的前提下满足了各自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峻的环境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都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实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采取浓度、总量和质量相结合的综合控制手段来进一步实现污染减排的任务。

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实际执行中演变成“付费即可排污”的后果,无法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有效控制,环境质量难以改善。

惟有探索市场对环境资源的配置、保护机制,方是治本之道。

我国各地都相继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制度办法,如湖州市政府出台的《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都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从而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工作步入正轨。

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

1.提出和试行阶段(1979-1981年)
• 1978年12月,中央批转了原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首次提出 在我国实行“排放污染物收费制度”。
• 1979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 费制度。
2.建立和实施阶段(1982-1987年)
(二)排污收费基本程序
申报登记审核
排污收费计算
1
2
排污申报登记
3
4
申报登记核定
5 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5.排污费征收
(1)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与公告
•根据计算的确定排污费征收额,经签发后,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作为排污者缴 纳排污费的依据。同时应建立排污收费台帐,还应采用报纸、电台、互联网及公示牌等形式向社 会公告排污费数额,接受社会监督。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kg )
b. pH 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污染当量(月 / 或季) =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t )
c.色度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色度污染当量数(月 / 或季) =污水排放量( t/ 月或季) × 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 t 水、倍)
• 排污者拒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和诉讼,可在诉讼期满后的 180 日内可直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排污费核算
4大类、118项因子的收费项目 1.按污染介质分类 “4大类”:水、气、声、危险废物。
2.按污染物因子分类
118项因子 (1)水污染因子
65项污染物和畜禽养殖场、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业和医院等4个特征值收费项目。 (2)气污染因子
(7)对征收冷却水和矿井水排污费应扣除进水本底值。 (8)对同一排污口中的COD、BOD和TOC,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9)对同一排污口的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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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计算方法及收费标准
将每个排放口排放的每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换算成污染当量数,再把所有的污 染当量数相加,得出该排放口总污染当量数,用总污染当量数乘污染当量收 费单价,即得出应缴纳的排污费额。 污水排污费计算方法为:污水排污费收费额 =0.7元*前三项污染物的污染当 量数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 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为: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 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排污费计算方法为:废弃 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三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量计算征收,每一 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 我国自实行排污收费制度以来,这项制度在促进企业污
染治理,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
严格环境监测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我
国在2003年颁布的《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进一步规 范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使排污收费制度有了 新变化,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经排污费纳入财 政预算,增加个体工商户为收缴对象等。这些都为我国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污染防治
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
向环境直接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征收一
定费用的法律制度。

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资源,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
的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排污收费制度的分析
• 1.(征收方面) 在我国的排污费各级政府都有权利征收,其收费制 度的不合理,使排污征收出现了很大的随意性,也就避免不了出现 少征,漏征的现象。 • 2.(管理方面)排污费往往不能收到应整治查收的单位,妨碍了环 境保护资金的收集和环境设施的投入。在管理方面存在着对于违规 设置的排污口监察不到位,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 • 3.(技术方面)很多的单位企业逃避处理自己产生的污染物的原因 是由于处理技术落后,费用高昂。
应当确立排污收费,超标处罚原则; 研究调整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治理积极性; 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 加大政府的监督力度; 对政府征收的排污费去向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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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的体现,可以使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排污费征收项目
1.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计 征排污费。 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缴纳排污 费 3.对环境噪声污染超标,且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计征 噪声超标排污费。 4.对没有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设施或场所,或者贮存、处置 设施或场所不符合环境标准的,计 征固体废物排污费。
• 排放许可制度实施程序:
• 1.排污申报登记
• 2.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
总量削减指标
• 3.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 4.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 轨道,把各种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 家能够有效地进行环境与资源管理。 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办法。 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有损环 境的活动。
• •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优缺点分析
• 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存在问题: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 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但目前适用 的法律来看,我国还没有确立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款。 • 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具体的步骤和措 施 •法律责任不明确,执行和处罚的力度不够 •排污许可证制度公众参与机制缺失
环境法学讨论课题 2013级环境工程134班 组员:裴睿涵 李碟 李雨鑫 张萌 王好韩 翟鹏
•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凡是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 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申领排污 许可证手续,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获得排污许可证后 方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制度。 •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排污许可证为主线,将现行各项环 境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具体要求,集中通过排污 许可证实行“一证管理”,目的是实现对排污单位综合、 系统、全面、长效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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