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_规章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政策

THANKS
感谢观看
目的
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通过长期积 累,为职工提供住房资金支持, 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提高职工 居住水平。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住房公积金制度起源于20世纪90年 代初,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产 生。
发展历程
经过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不 断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成 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提高了职工的居 住水平,增强了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
02
住房公积金政策
政策制定与调整
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状 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住房公积金政
策。
政策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 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职工住房需 求。
民主决策
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应广泛 征求意见,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扩大覆盖面
将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逐步 扩大至包括非正规就业群体在
内的全体劳动者。
统一缴存比例
通过立法手段规范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比例,确保公平性。
放宽资金使用限制
允许职工在更多住房消费场景 下使用住房公积金,如租房、
装修等。
提高管理透明度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社
会参与度。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 ,但具体利率根据国家政策和 市场情况调整。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 借款用途等因素确定,最长可
达30年。
使用规定
购房使用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自住房,包括商品房、二 手房等。
租房使用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德阳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德阳住房公积⾦新政策的详细解读近⽇,我市出台了《关于进⼀步加强住房公积⾦管理切实推进住房公积⾦个⼈住房贷款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办法》,并对《德阳市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进⾏了修订,进⼀步规范住房公积⾦提取管理,保护⼴⼤缴存职⼯的切⾝利益。
新政从多个⽅⾯放宽了个⼈住房公积⾦贷款和提取条件,市住房公积⾦管理中⼼相关负责⼈通过本报为⼴⼤市民解读新政。
贷款亮点⼀:提⾼最⾼贷款额度降低⾸付⽐例贷款最⾼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套房⾸付⽐例由30%降低为20%,“原来只有90平⽶以下的房⼦可以申请⾸付两成,现在不受⾯积限制了。
”该负责⼈说。
过去,对⼆套房的认定标准为“既要查房⼜要查贷”。
新政明确已结清原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购买改善性普通⾃住住房贷款为⼆套房,即“只查贷不查房”。
亮点⼆:增加单笔贷款额度新政执⾏后,单笔贷款额度⼤幅提⾼。
此次公积⾦中⼼调整了申贷调控系数,职⼯申请的贷款额度最⾼可增加10万元。
亮点三:异地缴存户德阳购房全国推⾏,取消户籍地限制放宽省外异地缴存户德阳购房条件。
原来规定,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6⽉及以上的,户籍在德阳才可在德阳使⽤住房公积⾦贷款购房。
现在取消了户籍地限制。
提取亮点⼀:放宽还贷提取条件原办法规定“⽤商业贷款⾸次购买⾃住住房或原购⾃住住房(房改房)⾯积未达到90平⽅⽶的”偿还贷款可办理住房公积⾦提取,新办法取消了提取公积⾦还贷对房屋⾯积的限定。
亮点⼆: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新办法将租房提取公积⾦的缴存年限由⼀年以上缩短⾄三个⽉。
其中,廉租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按实际费⽤提取,商品房年提取额不超过1万元。
亮点三:扩⼤离职提取范围新办法放宽了缴存职⼯离职提取公积⾦的条件,除进城务⼯农村劳动者离职可提取公积⾦外,新办法规定⾮德阳市户籍劳动者离职也可提取公积⾦。
此外,德阳本市城镇户⼝职⼯与所在单位终⽌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满50周岁、⼥性满45周岁,且家庭⽣活困难的,也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定规定与配套政策

异地贷款政策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 地区购房,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
监管与风险防范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确保 资金安全,防范风险。同时,加 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
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04
实际操作指南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办理
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 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 金账户。
审核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03
贷款额度与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购房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最长贷款期限
一般为30年。
05
常见问题解答
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 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完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住房公积金性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 助性、保障性。
发展历程及现状
发展历程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上世纪90 年代,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渐成为我 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 房公积金制度,包括缴存、提取、贷 款等方面,为广大职工提供了重要的 住房保障。
01
02
03
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 贷款,支持职工购房。
贷款额度调整
根据职工缴存年限和缴存 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 款额度。
贷款期限延长
对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可 适当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 期限。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二)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
办法》(二)
1. 缴存规定:
- 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职工每月应缴存工资的8%作为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在工资发放
时代扣代缴;
-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
2. 提取规定:
- 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大病医疗、子
女教育、退休、失业等;
- 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3. 贷款规定:
- 职工可以在缴存一定年限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 贷款额度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当地房价的70%;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4. 管理办法:
-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 管理办法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管理办法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监督措施。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很多用途,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很多用途,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住房公积金政策,让自己的钱得到应有的利用。
那么在公积金有哪些政策发生改变?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
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指导意见强调,打牢数字化发展的数据和平台基础。
建立健全让数据用起来的机制,依法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推动实现各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数据共享“立交桥、高速路”,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旭东说,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1.64亿,到2025年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基本确立后,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等规定必须当面办理的服务事项外,其他业务基本能够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

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公积金是一种长期资金,平时按月缴纳,日积月累,慢慢就成为一笔不小的资金。
当人们生活中需要的时候,公积金的作用就能体现出来。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希望大家喜欢!2023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如何提取公积金呢?首先你必须要向申请者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单位审核相关证明后,单位填写符合提取条件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之后职工(或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单位所对应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所需的专用章。
最后的时候,职工(或经办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的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单位相关账户,并且由单位来取出该住房公积金然后才能够支付给职工。
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具体人员要求购买、建造或修缮住宅类房产;将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屋贷款;退休及失业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的离休人员;户口迁出或出国定居人员;没有房产产生的的租房费用;职工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应余额。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资讯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

资讯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2023年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欢迎学习,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3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积金买房的使用方法1、假如买房人是购买不限贷不限购的房屋的话,则可以一次性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进行买房。
假如买房人是办理商业贷款进行买房的话,则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或者是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2、假如买房人是办理组合贷款来进行买房的话,则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假如买房人自己没有办理房屋贷款的话,则可以把自己父母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买房。
3、假如买房人自己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的话,那么当自己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以后,就可以把自己父母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
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在异地如何办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近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将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港澳台除外)。
据了解,凡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抚州户籍职工,住房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抚州购买自住商品房(含自住二手房),可获得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在抚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买或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含自住二手房),也可向抚州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附上政策全文抚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一、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9】135号)和省住建厅《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省内“一体化”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赣建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为统一规范开展好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业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称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抚州市行政区以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缴存职工、户籍及购买的自住房在抚州市行政区内(省内不限户籍),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
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是指在我市缴存职工,在抚州市行政区以外地区购房或贷款购房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业务。
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和办理异地购房或购房还贷提取的业务,统一按本细则操作实施。
四、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一)对象及条件申请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缴存地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含)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者;2.户籍所在地为抚州市行政区内(省内的除外);3.所购买的自住房(含再交易房)在抚州市行政区内,但不包括在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及小产权房;4.在异地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者;5.能提供1—2名具有本市城市户口且具备民事行为和经济承担能力的担保人;6.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_规章制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05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关于调整潍坊市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示政策调整的内容: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下同)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二、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
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增加承诺人选择。
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
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
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
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
现规定执行的“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统一调整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五、放宽月收入的认定。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
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六、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
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特别提示:按照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的,在正常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变更抵押物,须提前偿清全部贷款才能解除抵押,然后再以变更后的抵押物重新申请贷款,办理抵押手续。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慎重选择抵押物。
七、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政策。
取消《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相应情形下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由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借款人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的规定。
借款人可选择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也可以选择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潍坊市将于5月1日起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正式通知将在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后公布。
为便于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预先了解政策变动情况,现发布提示性公告。
具体规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关于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提示政策调整的内容:一、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一)本人及配偶无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二)本人及配偶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
(三)未发生过购房提取、还贷提取且未取得过公积金贷款的。
二、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如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租完税发票可以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如不能提供的,每年职工及其配偶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
三、提取材料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住住房的证明;在市区各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无自住住房的证明;在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建立缴存登记关系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住住房的证明。
(二)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三)无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四)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如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应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如按每年租房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提取的,仅提供上述(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公积金中心应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并取消职工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推荐阅读:天津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贷款新政策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新政策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全文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全县防汛减灾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会议主持词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相关内容:2020年温州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
公积金政策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大家所共同关注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温州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今年火热的楼市,有来自公积金的不少助力。
...
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呢,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
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
教育部的最新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最近,国家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有关高考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瘦身与自主招生三个重磅文件,引起社...
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重磅消息】
教育部对幼升小到高考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重磅消息】,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最新热点】
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引起了社会上的关注,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教育部最新政策出台【最新热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最近,国家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有关高考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加分项目瘦身与自主...
2020年国家教育部最新政策
教育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国家教育部最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1、高考加分项目历史上最大幅度缩减,分数更重要了。
...
2020年买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买房补贴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买房补贴政策有哪些,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9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
学校后勤管理制度2020
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学校后勤管理制度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校园文化建设制度1、全体教职工要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20年社保基金条例
社保基金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社保基金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近日,国务院新规定调社保基金入市规则,强化了审计监管措施。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