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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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

公文写作规范——数字、标点符号和单位用法一、关于数字的用法(一)多位数的写法。

整数部分每三位一组,即从小数点为中心,从右到左以半角“,”分节,小数部分不分节。

四位以内的整数可以不分节。

如:62,400.1256。

(二)数值范围。

在表示数值范围时,采用“~”连接。

示例:-20~-8℃12,400~20,000元1~6岁注意:前后两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相同时,在不造成歧义的情况下,前一个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如果省略数值的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会造成歧义,则不应省略。

如:9亿~16亿,不写为9~16亿。

(三)含月日的专名。

含有月日的专名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采用间隔号“·”将月、日分开。

示例:“3·12”中国植树日“5·1”国际劳动节(四)年月日的数字用法。

年月日的表达顺序应按照口语中年月日的自然顺序书写。

示例:2008年8月8日。

年月可用“-”替代,但年月日不完整时不能替代。

8月8日不能写为8-8,2008年8月不能写为2008-8。

四位数字表示的年份不应简写为两位数字。

如:1990年不能写为90年。

月和日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如:2008-08-08。

二、括号的运用括号的主要形式有:圆括号“()”、方括号“[]”、六角括号“〔〕”和方头括号“【】”等。

标示发文字号中的发文年份时,应用六角括号。

如:xx办发〔2021〕3号标示注释内容或补充说明,均用圆括号。

示例:1.XXX医院拥有中高级医师(含已退休)67人2.联合下发了《x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使用计量单位的要求新《条例》明确要求,计量单位的用法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即按照《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3101-93)和GB312—93(全部)等标准的规定来使用。

例如:质量单位应使用千克,而不用市斤;长度单位应使用米,而不用尺等。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1、公文中的数字,一般统一用阿拉伯数字,词语或缩写形式表示,即不用汉字表达。

2、当数字小于十时,比如一、二、三、四等,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但词语形式可
适当使用汉字。

3、对于公文中使用较多的量词如“十”、“百”、“千”、“万”、“亿”等,一
般用汉字或缩写形式表示,可以是汉字表达“十”、“百”、“千”、“万”等“w”亦可。

4、当数字大于九时,尽量使用“0”来表示“零”,例:30.0万元,20.00万元等。

5、当数字中的小数位出现零时,应保留,并显示两位小数,如20.00元,20.08元等。

6、为了便于更快识别,千位以上的数字,应以可读的逗号分隔,例:1,000元,
8,800元等。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公文中的数字

公文中的数字

公文中的数字第一篇:公文中的数字一、总的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

二、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年份要写全数,不能简化、省略。

例如:公元前18世纪;20世纪80年代;2006年12月31日;13时40分50秒;2007年。

(二)计数与计量和统计表中的数值。

如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20;-25;1/15;1.26;12%;2:4。

(三)代号、代码和序号。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鄂财[2007]19号文件;37/38次特别快车;期刊号CNll 一1000/D;邮发代号37—1;95号汽油;HP-5100型打印机。

(四)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江泽民的《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一文,见《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01页。

三、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一)公文中作为定型的词、词组、惯例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词素须使用汉字。

例如:一律;一方面;十滴水;四氧化三铁;第四季度;八国联军;第三世界;八九不离十;相差十万八千里。

(二)概数和约数1、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慨数时,应使用汉字,并且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隔开。

例如:三四天;五六米;七八十岁;一二百套。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

例如:十几天;几十年;一百几十次;几十万分之一。

(三)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也可以用汉字,但要注意照顾到上下文的统一。

例如:一个人;四本书;六辆车;读了十遍;八个百分点(四)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须使用汉字。

(word完整版)公文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word完整版)公文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

文章中数字序号使用顺序我们在写文章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用得好,能使我们的文章有条有理,眉目清楚;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

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

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

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了一些别的资料,在此谈谈数字序号的用法。

一、阿拉伯数字后面用黑圆点;二、汉字数字后面用顿号;三、“第一"“第二"“第三”后面用逗号;四、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五、“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六、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七、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一"“二"“三"——“㈠"“㈡"“㈢”-—“1" “2”“ 3"-—“⑴"“⑵”“⑶”——“①”“②”“③”等。

常见不规范之序号有:正确的用法如下:在论文中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但目前教师撰写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

下面就论文中几种常见的序号写法作一说明:一、正文层次标题序号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

如一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一、二、三……,二级标题序号可用汉字加括号(一)(二)(三)……,三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1、2、3……,四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1)(2)(3)……,五级标题序号可用阿拉伯数字加右括号1)2)3)……,若还有六、七级序码还可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

注意加了括号的序号后就不要再加点号了。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

公文写作中数字的用法

公文写作中数字的用法

国家机关公文写作中数字使用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中的数字,除了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下面,我就实际应用过程中应该怎样执行这一原则,从几个方面做一叙述。

一、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情况根据《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阿拉伯数字是指“0、1、2、3、4、5、6、7、8、9”等。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秒,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221年、20世纪80年代、1949年10月l日、15时20分45秒等。

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 1980—1995年不能写作1980—95年、2005年,不应简写成05年。

(二)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整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等)。

例如:1302,1/16,4.5倍,34%,3∶1,45万元,500多种、60多万斤等。

(三)物理量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300kg、l5cm、35℃等。

如果是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元,11个月、l00名。

但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表示。

如:200kg(200千克)。

(四)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38915部队、总3211号、国办发〔2010〕号文件、T37/T38次快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0号汽油、维生素B1等。

(五)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列宁:《新生的中国》,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22卷,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六)表示数字的范围也有写法的讲究。

例如:3万~8万,不能写成“3~8万”;5%~15%不能写成“5~15%”。

应用时应注意:第一,一个数值的书写形式要照顾到上下文。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

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方法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进行公务活动、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权威郑重,严肃规范,而数字以其清新的视觉感、震撼的冲击性、强烈的说服力和简洁鲜明成为公文中经常使用和出现的一种文字,数字在公文中应当规范有效地使用。

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语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 0、1 、2、3、4、5、6、7、8、9”等。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如“ 2008 年”写作“ 08 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 ,“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 ”,“一年4 季”,“ 1,300,000,000 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

三、汉语数字规范使用方法(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第二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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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数字概述数字主要包括汉语数字和阿拉伯数字两种。

其中,汉字数字通常是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其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数字,阿拉伯数字主要指“0、1、2、3、4、5、6、7、8、9”十个数字。

不论是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都具有严格的规定和统一的用法。

二、公文中数字使用的常见瑕疵在公文创制中,由于写作主体对数字使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规范意识、标准意识不强,审核程序不严格、不规范,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错用、滥用、误用、混用及表达不够精练等数字使用不规范情况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普遍存在,如“2008年”写作“08年”,“七八天”写作“七、八天”,“腊月十五”写作“腊月15”,“一年4季”,“1,300,000,000人”等等,这些数字的不规范使用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章的质量和发文机关的形象,汉字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亟待重视和加强。

三、汉语数字的规范使用(一)长期已来约定俗成的定型的词语、词组、成语、短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一概、九州、三翻四次、八仙过海、零点方案、二一添作五、见其一未见其二、不管三七二十一、九牛二虎之力、行百里者半九十,等等。

(二)星期、季度的表述及规范化简称、统称用语需使用汉字型数字,如:星期一,星期六、第二季度、第四季度,二万五千里长征、十六届四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等。

(三)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的表述,应使用汉字型数字。

如:万历十五年、丙寅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子年四月十七日、腊月初八,正月十五,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等。

同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清楚,可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括注。

如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四)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须使用汉字数字,且之间不能用符号隔开,如:“三四天”不能写成“三、四天”,“八九万套”不能写成“八、九万套”。

(五)含有月、日简称以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应使用汉字数字。

如果涉及到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等因数字的重复性或连续性可能引发歧义的,要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加引号。

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2月9月),若写作“一二八”事变、“一二九”事变,则可能理解为“12月8日”、“1月29日”,进而也就违背了历史事实。

涉及其他月份的,不必使用间隔号,但是否使用引号,则视事件的知名度和社会的习惯性使用而定。

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九一三”事件、“七七事变”等。

(六)用“多”“几”“余”“左右”“上下”“大约”等表示不精确数时,使用汉语数字。

如:一百多次、九万左右、十余年、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

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 全省农村信用社募集资金近5000万元,衣物9000多件,用于支持灾区灾民灾后重建。

(七)行政机关公文的成文时间用汉语数字,党委系统公文成文日期应按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行政机关公文中成文日期署为“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党委系统公文则署为“2009年9月18日”。

同时,在签署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时,应注意“〇”与“0”的区分,签署成文日期,只能使用“〇”,而不能使用“0”,如“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不能写成“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四、阿拉伯数字的规范使用(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分、秒的表述,用阿拉伯数字。

如: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365年、20世纪80年代、公元1949年10月l日、23时15分55秒等。

另外,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2007年,一般不写成07年。

(二)物理量数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如:700kg、82cm、30℃等,且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换行。

非物理量数值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00元,12个月、50名。

(三)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如,18、-29,-23.5、56%、1/9、1:700等。

(四)部队编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须用阿拉伯数字。

如:56242部队、总2389号、国办发〔2007〕12号文、T45/T34次列车、HP—3000型电子计算机、97号汽油、维生素C2等。

(五)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除古籍应与所据版本一致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见《金融学》中文2版,208页,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1992。

(六)5位以上的数字且尾数多零的,为避免跨行和兼顾美观,一般可以用“万”、“亿”等单位计数。

如345000000元,可写成3.45亿或34500万。

(七)机关公文中的附件序号和页码标识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第1页”。

五、数字使用的注意事项(一)在公文中使用概数(模糊数)、约数数字,应当只模糊一头,而不能模糊两头。

如:“近百人”或“百人左右”,不能写或“近百人左右”;“80%以上”或“接近80%”,不能写成“接近80%以上”,等等。

(二)人民币大写应采用汉语数字的大写形式,如128.45元,当写作“壹佰贰拾捌圆肆角伍分”。

(三)文件标题序号标写采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混合使用的编排方式,其标准格式是: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数字在公文写作中 ,常常与相应的计量单位结合起来 ,用来表示事物量的大小、多少 , 对事物的量具有规定性。

数字用在公文中 ,可以用来表示公文内部的结构层次序数 ,显示公文的内在逻辑关系。

作为具有修辞色彩的词素以及代号、代码、时间等标志也需要用数字来进行标注。

可以采用的数字既有阿拉伯数字 ,也有汉字数字 ; 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 , 甚至还借助过罗马文中的数字来表示文章的内部层次。

而现行公文中 ,罗马数字已不再用于公文中表示公文的内部结构关系了。

在我党的公文发展史上 ,曾经出现过采用“甲、乙、丙、丁”①等来代替数字表示公文内部的结构层次关系的这种不规范用法。

在我国的现行行政公文使用中 , 特别是在基层行政单位的公文 ,数字的不规范用法大量存在。

为规范数字的使用 , 早在 1956年 ,国务院秘书厅就针对国家机关的公文、电报和机关刊物采用横排横写后的数字使用规范作了要求。

在国务院历次颁布的公文处理办法中对数字的规范使用都有涉及 ,但未作细致的说明。

1987 年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等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② , 对数字使用的规范、体例统一提供了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数字的使用 , 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③ (以下简称《规定》) ,把数字用法提高到了国家标准的高度 ,具有了强制使用的效力。

但是 ,数字不论是在出版物还是在公文写作中 ,还是经常出现一些不合规范的用法。

笔者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 ,谈谈数字在公文中的使用规范。

1 阿拉伯数字使用规范111 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1)“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 ,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物理量是用于定量描述物理现象的量。

物理量量值的表示 , 在公文写作中属于“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形 ,而且还必须与法定计量单位结合起来使用。

如 ,建筑物的高度为 30 m ( 30 米 ) ;体重 70 kg ( 70千克 ) ;电流强度为 15 A ( 15安 )等。

2 )按照《规定》的要求 , 计数与计量以及统计表中的数值、正负数以及小数、百分数、分数、比例也必须采用阿拉伯数字。

如 89、 - 24518、78% 、4 / 5、1: 200,等等。

112 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目前体例尚不统一”的年月日的表示 ,非物理量的使用以及代码、代号、序号等,“要求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这类情形属于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地方。

1 )采用公元纪年表示的世纪、年月日和时刻的。

如公元 18世纪 80年代、公元前 476年、2008年 12月 5日、3点 15分 20秒 ,等。

2)表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 (非物理量 ) ,使用的是一般量词 ,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如 3500片、8200元、30天、80只、20条 ,等。

3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属于代号、代码、序号范畴 ,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并按一定要求排列 , 即使是多位数也不能分节。

如 8341 部队、川府[ 2008〗32号文件、k23 /24 次列车、GB / T15835 - 1995、维生素 B12 ,等。

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其他等级证书的编号都是采用阿拉伯数字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排列的 , 数字之间不能分节。

4 )“引文标注中版次、卷次、页码 , 除古籍外 , 一般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 ,马正平 1《写的智慧》1 第 4 卷 1435 页 1重庆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 , 1995年 12月。

2 汉字数字使用规范211 必须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作为语素的数字 , 必须使用汉字。

”它又分为多种情形 :1)涉及到数字的专有名词我们可以将涉及到数字的专有名词 , 归为“定型的词、词组”中。

《规定》的要求 ,凡是涉及到有数字的专有名词都可以归入到必须使用汉字数字这一类中来。

如三叶虫、十滴水、九三学社、三氧化二铜、二万五千里长征、十一届三中全会 ,等。

2)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成语、惯用语已经约定俗成。

涉及到数字的成语、惯用语 ,在公文写作中必须使用汉字数字。

如三番五次、一把手、七上八下、三令五申、隔三差五 ,等。

“数字缩略语 ,是用数字概括几种有相同性质的事物或行为 ,方式是把原词中几个并列结构的共同成分抽出来 ,再在它前面标上与并列结构数目相等的数字”。

[ 1 ]43由于它有特定意义 ,一部分缩略语在发展演变中已经定型 ,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并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这部分缩略语中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如三从四德、三皇五帝、四书五经、三教九流 , 等。

随着社会政治的需要 , 经济的发展 ,产生了一些新的涉及到数字的缩略语 ,并被社会所接受。

这些缩略语中的数字也必须使用汉字。

如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四项基本原则、五讲四美 ,等。

3)具有修辞色彩的数字语素。

这儿数字语素的作用是起修饰、限制特定的词、词组作用的 ,通常是用来表示事物顺序或者序数的。

这些涉及到数字的词、词组中的数字也必须采用汉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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