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被挂靠单位的法律风险
挂靠造成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挂靠,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使用其他企业的资质、技术、设备、人员等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在我国,挂靠现象在建筑、运输、物流等行业尤为普遍。
然而,挂靠行为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本文将围绕挂靠行为,分析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挂靠行为的法律性质1. 违反合同法挂靠行为通常涉及合同关系,如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的挂靠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挂靠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违反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公司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挂靠行为可能涉及公司股东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不正当竞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3.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挂靠行为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如利用被挂靠方的商业信誉、技术优势等资源,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挂靠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挂靠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因违反协议约定而承担违约责任。
如被挂靠方未按约定提供资源,或挂靠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均可构成违约。
(2)侵权责任:挂靠行为可能侵犯被挂靠方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在此情况下,挂靠方需承担侵权责任。
2.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挂靠行为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吊销许可证:在建筑、运输等行业,挂靠行为可能导致被挂靠方吊销相关许可证。
3. 刑事责任(1)假冒注册商标罪:挂靠方可能使用被挂靠方的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违法挂靠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违法挂靠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挂靠行为在实践中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往往较为隐蔽。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第十五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同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挂靠不仅会导致承包人与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无效,还会导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
严重时,易导致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
防范措施在招投标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由其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审查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等原件;招标人应当在合同中与中标人约定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并约定违反该义务的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权。
建设工程合同的挂靠

建设工程合同的挂靠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方并非合同约定的施工方,而是通过借用他人的资质或名义来进行施工的一种行为。
挂靠行为在我国建筑行业中较为普遍,然而却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
本文将从挂靠的定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挂靠的定义及分类1. 挂靠的定义挂靠,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为规避法律法规的限制,通过与具有施工资质或资格的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以该企业的名义进行施工行为。
在这种关系中,实际施工方通常被称为挂靠方,而提供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被称为被挂靠方。
2. 挂靠的分类(1)完全挂靠:挂靠方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完全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
(2)部分挂靠:挂靠方具备一定的施工资质,但在特定项目或部分工程中仍需借助被挂靠方的名义。
(3)资质挂靠:挂靠方仅不具备某一项或几项资质,其他资质齐全,仅为特定项目或工程挂靠。
二、挂靠的法律风险1. 合同无效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挂靠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导致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挂靠行为往往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给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带来经济损失。
2. 刑事责任风险挂靠行为可能涉及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 民事责任风险挂靠行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带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4. 行政责任风险挂靠行为违反了建筑行业的行政监管规定,可能导致被挂靠方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三、挂靠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充分了解挂靠行为的法律风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转包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建筑工程领域,转包和挂靠现象较为普遍。
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再转给他人完成,而挂靠则是指非承包人借用他人名义参与工程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工程款等行为。
这两种行为在法律上都是被禁止的,因为它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探讨转包和挂靠的法律后果。
一、转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因此,转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导致转包合同无效。
2.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承包人和转包人之间可能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转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转包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转包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工程款,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转包人在转包过程中,如果存在贿赂、行贿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二、挂靠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与转包类似,挂靠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挂靠合同无效。
2. 损害赔偿:由于挂靠合同无效,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可能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挂靠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挂靠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挂靠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工程款,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挂靠人在挂靠过程中,如果存在贿赂、行贿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一、财务风险1. 欠款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货款支付的问题。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将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无法及时支付施工队伍的工资和采购材料的费用。
为了规避欠款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并及时向甲方催款。
2. 工程变更风险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能会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导致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的变化。
如果乙方无法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成本预算,可能会导致挂靠施工的亏损。
为了规避工程变更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规定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费用标准,确保变更工程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3. 质量风险挂靠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没有直接参与施工,难以监督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
如果施工队伍存在工艺水平低下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甲方的索赔。
为了规避质量风险,乙方应选择有资质和信誉的施工队伍,并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二、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在工程施工挂靠过程中,合同起着重要的约束作用。
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或不完善,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法律纠纷。
为了规避合同风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范围、工程款项、工程周期、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2. 侵权风险挂靠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人身伤亡事件,可能会引起法律责任纠纷。
为了规避侵权风险,乙方应购买足额的施工意外险和施工人身伤害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3. 知识产权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乙方侵犯了甲方的知识产权,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为了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乙方应在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义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信用风险1. 信誉风险在挂靠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之间建立了一种信任关系。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或施工质量不达标,可能会影响到双方的信誉和声誉。
为了规避信誉风险,乙方应确保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施工企业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挂靠现象屡见不鲜。
所谓挂靠,是指一方以另一方名义承揽工程,向其支付一定管理费或报酬的行为。
挂靠行为的产生,一方面源于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另一方面也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有关。
然而,施工企业挂靠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不仅损害了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施工企业挂靠的法律后果。
二、施工企业挂靠的法律后果1. 损害了国家利益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往往会导致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挂靠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忽视工程项目的质量,导致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挂靠方可能不具备相应的环保资质,导致环境污染。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损害了合法权益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使得被挂靠方获得了工程项目的承揽权,而实际施工方则失去了应得的权益。
这种情况下,实际施工方可能会因工资、福利等问题与被挂靠方发生纠纷,从而损害其合法权益。
3. 损害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使得建筑市场中的竞争环境恶化。
一方面,挂靠方通过支付管理费或报酬,获得工程项目承揽权,从而排挤其他合法施工企业;另一方面,挂靠方可能不具备相应的资质,通过挂靠行为参与市场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4. 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施工企业挂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或者个人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挂靠方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

工程施工挂靠的风险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挂靠现象一直存在且较为普遍。
挂靠行为通常是指没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或单位,通过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公章、财务凭证等,向挂靠人支付管理费、承包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
这种现象看似解决了部分施工人员或单位参与工程施工的问题,但实际上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给挂靠人、被挂靠企业和业主都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挂靠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挂靠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
一旦挂靠关系被认定,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的合同被视为无效合同,这给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其次,挂靠行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由于挂靠人通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经验,他们可能无法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这不仅可能给业主带来损失,还可能给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带来法律责任。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此外,挂靠行为可能导致被挂靠企业的信誉受损。
挂靠行为一旦被发现,可能导致被挂靠企业的资质被扣留或降低,影响其未来的业务发展。
同时,挂靠行为也可能导致被挂靠企业与发包方、供应商、施工队伍等发生纠纷,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那么,如何防范工程施工挂靠的法律风险呢?首先,被挂靠企业应严格审查挂靠人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其次,被挂靠企业应与挂靠人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此外,被挂靠企业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工程施工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业主的权益。
总之,工程施工挂靠行为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给挂靠人、被挂靠企业和业主都带来了严重的困扰。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挂靠形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人(挂靠方)以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被挂靠方)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挂靠行为在我国建筑行业中较为普遍,但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争议和法律风险。
本文将从挂靠的定义、特点、法律风险和危害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挂靠的定义和特点1. 挂靠的定义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挂靠方通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虽有资质但不符合工程项目的要求。
而被挂靠方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 挂靠的特点(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往往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能力,或者即使具备施工能力但由于大量工程招投标的暗箱操作导致其自行投标并中标的机会几乎为零;(3)被挂靠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所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中标后需要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所需资金,均由挂靠人负责筹措并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缴纳;(4)挂靠人需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5)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挂靠的法律风险和危害1. 法律风险挂靠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此,挂靠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2. 危害(1)质量问题:挂靠方通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损失。
(2)安全事故:挂靠方不具备资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难以界定,给业主和施工方带来困扰。
(3)纠纷增多:挂靠行为导致施工合同主体不明确,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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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被挂靠单位的法律风险
挂靠主要是指无资质或者具备较低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符合工程要求、具备合法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接、承揽工程任务,并由该单位或者个人向被借用名义的企业缴纳相应“管理费”的行为。
《建筑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而,挂靠行为在法律上是明确禁止的。
一、挂靠行为
1、挂靠的特征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单位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单位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
被挂靠单位仅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
(4)挂靠一方在对外是往往以被挂靠单位的分支机构或代表的身份出现,比如某工程处或项目部。
2、挂靠行为无效
根据《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挂靠属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合同一般都认定为无效。
被挂靠单位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效力,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二、被挂靠单位的法律风险
虽然挂靠行为被法律明文禁止,但被挂靠企业为创造效益,收取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挂靠单位为能够签订施工合同,为能承接建设工程项目,都不惜冒着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开展经营活动,使得现实中大量存在着挂靠的行为。
被挂靠单位因允许他人挂靠而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首先,被挂靠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工期等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被挂靠单位还要对挂靠人的不适当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拖欠材料货款、拖欠劳动者工资等。
再次,被挂靠单位还要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挂靠人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并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看出虽然挂靠行为无效,但被挂靠单位仍然有清偿责任。
最后,被挂靠单位还要面临政府部门的相应处罚。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
上述一系列的法律风险,作为仅仅收取“管理费”的被挂靠单位来说,显然是存在着风险与收益不成比例的矛盾,但这些风险又是被挂靠单位必须要面对的。
因此,对于被挂靠单位来说,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内外部的管理,严格控制挂靠风险就显得极为重要。
三、被挂靠单位法律风险的防范
被挂靠单位作为挂靠行为中的一方当事人,其对自身允许他人挂靠的行为应当有清晰的认识,因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违法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往
往是承担最主要责任的主体,极有可能要为挂靠人不适当的行为埋单,不仅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自身的名誉还受到损害,在整个事件中成为“冤大头”。
因此,被挂靠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对挂靠人的管理就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加强对挂靠人的施工管理水平、职业诚信及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审查,如果挂靠人的资金实力薄弱,就容易因材料款、人员工资等问题引发纠纷,如挂靠人执业经历少,经验不足,施工水平不够,也容易导致工程质量次,引发工程款支付、工期、质量等方面的纠纷,同时,如果施工项目的条件苛刻,建设单位要求过多,也容易引发相应纠纷,造成停工、窝工,最后使得整个项目不能按期按量完成,不能获得应得的收益。
其次,还应当加强对挂靠单位的资金、人员管理,加强对自身的项目印章的管理。
最常见的是,被挂靠单位将公章借予挂靠人使用,挂靠人自己任命项目经理,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以自己的账户为收款账户,这样一来,被挂靠人就基本丧失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丧失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但却依然承担着这份合同的诸多义务。
许多被挂靠单位甚至允许挂靠人在收到工程款后再支付管理费用,且不收取挂靠人的任何保证金,最后出现的结果是挂靠人施工质量不合格,在领取了部分工程进度款后溜之大吉,把所有的责任统统推给被挂靠单位,使得被挂靠单位陷入一个极为被动的局面。
作为被挂靠单位的项目印章,被挂靠人应当妥善的保管,适当允许挂靠人使用。
加盖了项目印章的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表见代理,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被挂靠单位为防止出现类似情况,就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经理人的职权及项目印章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示,对于不符合印章使用范围及超出项目经理授权范围的事项不予认可,对该部分事项应当重新进行确认,防止挂靠人滥用职权,损坏被挂靠单位的权益。
被挂靠单位应当监督挂靠人施工材料、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监督挂靠人支付材料款、支付人员工资等,以防止挂靠单位不恰当的行为给自身造成经济及名誉上的损失。
最后,对建设单位指定同意或明确认可的挂靠行为,被挂靠单位应当保留证据,以会议纪要或协议的形式固定挂靠被认可的事实,这样一旦引起争议,作为已经认可挂靠行为的建设单位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降
低被挂靠单位的风险。
四、结语
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诸多挂靠行为,在认定其性质上尚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仅在部分法律法规中笼统概括为“禁止借用、借出”,但对于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挂靠,各省市相继出台有认定标准,其基本原则是: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无统一的财务管理,施工单位与现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之间无劳动合同关系,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及社会保险关系,与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关系等。
针对前文的一些问题,被挂靠单位可以采取由自己任命项目经理,与挂靠人开设资金共管账户,严格监管项目资金的使用,对外明示授权范围等等方式,合理规避作为被挂靠人承担的过多风险。
总之,挂靠行为对挂靠双方当事人有利有弊,被挂靠单位只要严格规范挂靠单位的行为,就能合理的保护好自身的利益,避免纠纷累及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