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灯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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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经济学中的灯塔》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桑德尔撰写的一本畅销书。

这本书以其深刻的见解和生动的案例,深受读者的喜爱。

在书中,作者通过对经济学原理的探讨,引导读者认识到经济学是如何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的。

这本书不仅对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也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经济学中的灯塔》中,作者以灯塔的比喻来阐述经济学的重要性。

他认为,经济学就像是一座灯塔,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往往会被各种各样的信息所迷惑,而经济学就像是一盏明亮的灯塔,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前进方向。

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的趋势,更好地应对经济风险,更好地制定个人和国家的经济政策。

在书中,作者还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案例,向读者展示了经济学的重要性。

他通过对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向我们展示了他们是如何通过经济学的研究,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他还通过对一些经济事件的分析,向我们展示了经济学是如何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

通过这些案例,读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经济学的重要性,更加深入地了解经济学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影响。

在读完《经济学中的灯塔》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经济学的重要性。

经济学不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性的思考方式。

通过学习经济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经济的运行规律,更好地应对各种经济风险,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规划。

同时,经济学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为社会做出贡献,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总的来说,我非常推荐大家阅读《经济学中的灯塔》。

这本书不仅对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也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经济学的重要性,更好地应对经济风险,更好地为自己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大家都能够通过阅读这本书,更加深入地了解经济学,更加深入地了解社会经济的运行规律,更加深入地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经济学中的灯塔的结论

经济学中的灯塔的结论

经济学中的灯塔的结论
灯塔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库斯(Ronald Coase)在他的著作《交易成本、产权和公司的问题》中提出的。

这个理论主要探讨了产权制度和交易成本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在书中,库斯以灯塔为例,阐述了一个思想实验。

他指出,如果一个灯塔位于一个海岸上,为过往的船只提供导航服务,那么私人企业可能不会主动建造和维护这个灯塔,因为无法从船只的船主直接收取费用。

这是因为船主可以通过观察灯塔的灯光而无需支付费用。

库斯通过这个例子来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存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私人企业可能无法有效地提供这些物品。

因此,政府可能需要介入,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或者设立规则和制度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

所以,灯塔理论主要是用来讨论产权和交易成本对经济资源配置的影响,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需要提供公共物品或者制定相关规则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

1。

案例2 灯塔经济学

案例2 灯塔经济学
案例:灯塔经济学
—— 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与政府提供


在经济学家的圈子里,提起 “科斯的灯塔”或者“灯塔 经济学”可谓无人不知、无 人不晓。“灯塔”在经济学 里是公共产品的代名词,关 于灯塔的故事也就成为公共 物品经济学的经典故事。 灯塔是船只安全航行的一种 必要设施。一般航海业发达 的国家,其灯塔制度也发展 得比较早。

资料来源:王跃生《新制度经济学漫话》
案例分析:



灯塔作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英国的灯塔由私人经营转为政府经营就是因 为私人企业无法供应灯塔这种公共产品。 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只要进行好的制度 安排,私人也可以较好的提供相灯塔一类的 公共产品。



政府经营的灯塔起初一切如常,但时间一长,人们发 现,作为公共商品的灯塔总是维护不善,管理不良, 风吹日晒也没人去及时维护,设备损坏的频率比私人 经营时高得多。有些灯塔常年失修,有些只是勉强使 用。无独有偶,公共的街灯也比私人灯具损坏快得多, 不是被风刮断,就是被人损坏,坏了也没人及时修理。 虽然过往船只不用再额外缴费,不用再专门雇人来维 持收费,似乎是节约了社会资源。但是,由于经常损 坏,实际上政府花在灯塔上的钱比私人经营时的成本 (包括雇人的费用)还要多。 建立公共灯塔的资源来自税收,仍然是是社会的财富。 这些资源的使用,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说,是低 效率的。由此看来,由政府来提供灯塔这种公共产品 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率的。
正是因为看到了政府提 供公共产品的低效率, 科斯特意从美国跑到英 国,实地考察英国灯塔 制度的历史演变,看看 在政府经营之前英国的 灯塔制度如何运转。他 了解到英国早期的灯塔 制度都是私人经营的, 只是由于收费的困难才 被公共灯塔制度取代。

公共物品案例分析

公共物品案例分析

公共物品案例分析著名经济学家科斯( R.Coase)在1974年发表的《经济学上的灯塔》一文中,研究了英国早期的灯塔制度。

17世纪以前,灯塔在英国是名不见经传的,17世纪初,由领港公会造了两个灯塔并由政府授权专门管理航海事务。

科斯注意到,虽然领港公会有特权建造灯塔,向船只收取费用,但是该公会却不愿投资于灯塔。

1610-1675年间,领港公会没有建造一个新灯塔,但同期,私人却投资建造了至少10个灯塔。

但在当时的灯塔制度下,私人的投资要避开领港公会的特权而营造灯塔,他们必须向政府申请许可证,希望政府同意授权向船只收费。

该申请还必须由许多船主签名,说明灯塔的建造对他们有益,同时要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过路费的多少是由船的大小及航程经过的灯塔多少而确定的。

久而久之,不同航程的不同灯塔费,就干脆印成册,统一收费。

私营的灯塔是向政府租地而建造的,租期满后,再由政府收回让领港公会经营。

到1820年,英国当时的公营灯塔有24个,而私营灯塔有22个。

在总共46个灯塔中,有34个是私人投资建造的。

后来,政府开始收回私营灯塔。

到1834年,在总共56个灯塔中,公营(即由领港公会经营)的占42个。

到1836年,政府通过法规将剩余的私营灯塔全部收回,在1842年以后,英国的灯塔全部由公会经营了。

灯塔是经济学家探讨公共产品理论时最喜欢用的一个例子。

从穆勒到萨缪尔森,都认为灯塔收费困难而只能由政府经营。

科斯的论文却提出了一个命题:公共产品非得由政府提供吗?科斯的挑战有没有成功呢?关于收购私营灯塔的理由,英国当局的解释并不在于私人收费的困难,而在于私人收费过高。

科斯自己说,他调查英国灯塔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证明灯塔的私人收费是可能的,从而表明从穆勒到萨缪尔森关于把灯塔看作必须由政府经营的观点是枉费心思的。

但是,正如张五常教授所言,问题并非这么简单。

“我们要问,假若政府不许以特权,私营收费能否办到?”科斯似乎没有提及这个问题。

例如,有人准备在适宜建造灯塔的地方购买或租借一块土地,并在公布其计划之后,就跑到船主那里要他们签约并支付买路费。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书笔记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书笔记

从这里开始学着思考——《经济学中的灯塔》读书笔记我是怀着敬畏的心情读完这篇文章的,这种敬畏不单单来源于拜读科斯这位伟大的经济学家的学术观点,更多的,是来源于对自己的反思——我发现自己根本还不懂得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虽然意识到这一点不是愉快的事情,但却是有意义的,甚至比知识本身更有意义。

那么,我打算就从这篇读书笔记开始,试图思考而不是背诵问题。

这篇读书笔记记录了我在读《经济学中的灯塔》时产生的疑问和自己的思考的过程,由于知识浅薄背景知识匮乏,有些疑问可能仅仅是源于知识缺乏,有些答案可能是错漏百出。

但无论如何,总算是开始试图学着思考了。

《经济学中的灯塔》首先向我们介绍了几个经济学家不约而同的相同观点:“由于不可能向受准备于灯塔的船只的所有者收取可靠的费用,任何私人或企业建造和维修灯塔就不可能遍及赢利”,因而修建灯塔的任务应当由政府承担。

其后,文章耐心的讲述了英国灯塔制度的历史和现状,从中得出了文章的结论:“与许多经济学家的信念相反,灯塔的服务可以由私人提供。

”“政府的作用局限于灯塔的产权的确定与行使方面。

”整篇文章似乎只是平静的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观点(政府应当承担经济职能)的论据(灯塔)的不恰当。

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有两点:一是从灯塔制度中显而易见的事实居然被众多的经济学家所误解;二是这种误解如此的合情合理以至于直到我疑惑的读完才敢确定文章的确在试图告诉我们“灯塔的服务可以由私人提供”这一事实,而科斯却在此处产生了他的质疑。

我想,《经济学中的灯塔》在方法论的意义大过于在理论本身的意义,这篇文章如同科斯理论的产生及影响的一个浓缩性标志:告诉我们要从真实的世界出发研究实际的问题,不迷信标准论据,认真查证严格推论。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产生了几个疑问,这些疑问顶多算是英语阅读中的惯用技巧“带着问题读文章”,以更了解文章的内容为目的。

产生一切的问题根源是:灯塔是否应当由政府提供?按照科斯从具体英国灯塔制度的发展的事实来看,灯塔的确是可以由私人提供的。

经济学中的灯塔 科斯

经济学中的灯塔   科斯

经济学中的灯塔科斯经济学中的灯塔科斯(一)导论灯塔出现在经济学家的著作中,是因为它可能有助于理解政府的经济功能问题。

它常被作为必须由政府提供而不是由私人企业提供的物品的一个例子。

经济学家们通常似乎认为,由于不可能向受准备于灯塔的船只的所有者收取可靠的费用,任何私人或企业建造和维修灯塔就不可能遍及赢利。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的“自由放任或不干预原理的基础和限制”一章中写道:为了确保航行的安全,建造和维修灯塔、设置浮标等属于政府适当的职责。

由于不可能向受益于灯塔的海上船只收取使用费,没有人会出于个人利益的动机而建造灯塔,除非由国家的强制征税给予补偿。

亨利・西奇威克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的“生产关系中自然自由的体系”一章中这样写道:在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情况下,这一论断(即通过自由交换,个人总能够为他所提供的劳务获得适当的报酬)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某些公共设施,由于它们的性质,实际上不可能由建造者或愿意购买的人所有。

例如,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大量船只能够从位置恰到好处的灯塔得到准备处,灯塔管理者却很难向它们收费。

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借用了西奇威克的灯塔例子作为非补偿性服务的例子:在那里,“边际净产出小于边际社会净产出,因为它会给技术上很难向其索取报酬的第三方带来额外的服务。

”保罗・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一书中,比那些早期作家更直截了当。

在“政府的经济作用”这一节中,他写道:“政府提供某些无可替代的公共服务,没有这些服务,社会生活将是不可想象的。

它们的性质决定了由私人企业提供是不合适的。

”作为“简明的例子”,他列举了国防、国内法律和秩序的维持,以及公正的契约的执行,并在一个脚注中进一步写道:这是政府服务的最新例子:灯塔。

它们保全生命和货物。

灯塔管理者很难向船主收取使用费。

因此,这部高深的著作将说明:“私人利益和货币成本”(正如一个想靠建灯塔发财的人所看到的)与真正的社会利益和成本(将被保全的生命和货物与(1)灯塔的总成本和(2)让更多的船只看到警告灯塔的额外成本相比较)是存在差异的。

灯塔的故事经济学

灯塔的故事经济学

灯塔的故事经济学《灯塔的故事经济学》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灯塔的故事经济学。

就说我那次去海边玩吧,那是一个阳光特别好的日子。

我沿着海岸线溜达,走着走着就看到了那座灯塔。

哇,那高高的塔身,白色的外表,就那么静静地矗立在那儿,特别显眼。

我走近了去瞧,那灯塔下面有一些乱石,我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头过去。

站在灯塔下面,往上看,感觉它真的好高好高啊。

我就在想,这灯塔得花多少钱建起来呀,而且还得有人一直维护它呢。

这就是一种投入嘛,就像我们平时为了某个目标也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还有金钱。

然后呢,这灯塔的作用可大啦!它给那些在海上航行的船只指引方向。

那些船只在茫茫大海上,如果没有灯塔的指引,说不定就会迷失方向,那可就危险啦。

这就好比我们在生活中,有时候也需要一个指引,找到正确的方向,不然也容易走弯路呀。

你看,灯塔给船只带来了安全和便利,这就是它产生的价值。

就像我们做一件事情,如果能给别人带来好处,那这件事情就是有意义的呀。

而且呢,因为有了灯塔,这片海域也变得更加特别,吸引了很多人来游玩。

周围慢慢有了一些小商店呀,卖各种小吃和纪念品,这又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呢。

再想想,这灯塔的存在,让这片区域有了不一样的风景,也让人们多了一份美好的记忆。

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事物,也许看起来不起眼,但却能给我们带来大大的温暖和快乐。

哎呀呀,说来说去,这灯塔可不就是一个很典型的关于经济学的故事嘛。

它有建设的成本,有产生的价值,还能带动周边的发展。

所以啊,可别小看了身边的这些看似普通的东西,说不定它们背后都有着很深的经济学道理呢。

我离开的时候,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座灯塔,它依然静静地站在那儿,继续发挥着它的作用。

就像经济学的规律一样,一直在默默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呀。

下次有机会,我还得来看看这座给我带来很多思考的灯塔。

哈哈!。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

经济学中的灯塔读后感在接触这本书之前,我对灯塔的认知仅仅停留在它是为船只指引方向的建筑物。

然而,当我深入阅读这本书后,我才发现灯塔背后所蕴含的经济学原理竟是如此的有趣且复杂。

书中详细阐述了灯塔这一公共设施在经济领域中的角色和意义。

以往,我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灯塔的存在是为了保障航行安全,是政府应当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

但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关于灯塔的建设、运营和费用分摊等问题,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就拿灯塔的建设来说吧,这可不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一建就行的事儿。

得考虑地理位置,要选在能最大程度发挥指引作用的地方,还得考虑建造的成本。

建灯塔要用啥材料?石头?钢铁?这都得根据当地的环境和预算来决定。

而且,建造过程中还得雇工人吧,这工人的工资、吃住又是一笔开销。

再说运营,灯塔得一直亮着吧,那灯油或者电力从哪儿来?得有人定期去维护吧,遇到恶劣天气损坏了还得抢修。

这一系列的事情,都需要钱和人力的投入。

然后就是费用分摊的问题了。

船只来来往往,受益于灯塔的指引,但怎么让它们合理地分担灯塔的费用呢?按船只大小?航行次数?还是货物价值?这可不好定,弄不好就有人觉得不公平,不愿意交钱。

这让我想起了我曾经的一次旅行经历。

那次我去了一个海边的小镇,那里也有一座小小的灯塔。

我好奇地向当地的渔民打听这座灯塔的情况。

那渔民大叔一脸憨厚,操着带着浓厚地方口音的普通话跟我说:“这灯塔啊,可重要咧!没它,我们出海心里都没底。

”他一边整理着渔网,一边跟我唠嗑。

他说,以前没有这座灯塔的时候,出海捕鱼都得看老天爷的脸色,天气好还行,要是赶上天气不好,或者晚上,那心里真是直发毛。

有好几次,他们的船差点就迷路或者触礁了。

后来,政府决定在这儿建灯塔。

一开始,大家都挺高兴,可一提到费用,就有了争议。

有的渔民说,自己出海少,不应该交那么多钱;有的说按船的大小交钱不公平,因为小船也同样需要灯塔的指引。

为了这事儿,渔民们还专门开了好几次会。

最后,大家商量出一个办法,根据每年出海的次数和捕鱼的收入来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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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灯塔(一)
导论
灯塔出现在经济学家的著作中,是因为它可能有助于理解政府的经济功能问题。

它常被作为必须由政府提供而不是由私人企业提供的物品的一个例子。

经济学家们通常似乎认为,由于不可能向受准备于灯塔的船只的所有者收取可靠的费用,任何私人或企业建造和维修灯塔就不可能遍及赢利。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的“自由放任或不干预原理的基础和限制”一章中写道:
……为了确保航行的安全,建造和维修灯塔、设置浮标等属于政府适当的职责。

由于不可能向受益于灯塔的海上船只收取使用费,没有人会出于个人利益的动机而建造灯塔,除非由国家的强制征税给予补偿。

亨利·西奇威克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的“生产关系中自然自由的体系”一章中这样写道:
……在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情况下,这一论断(即通过自由交换,个人总能够为他所提供的劳务获得适当的报酬)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某些公共设施,由于它们的性质,实际上不可能由建造者或愿意购买的人所有。

例如,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大量船只能够从位置恰到好处的灯塔得到准备处,灯塔管理者却很难向它们收费。

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借用了西奇威克的灯塔例子作为非补偿性服务的例子:在那里,“边际净产出小于边际社会净产出,因为它会给技术上很难向其索取报酬的第三方带来额外的服务。


保罗·萨缪尔森在他的《经济学》一书中,比那些早期作家更直截了当。

在“政府的经济作用”这一节中,他写道:“政府提供某些无可替代的公共服务,没有这些服务,社会生活将是不可想象的。

它们的性质决定了由私人企业提供是不合适的。

”作为“简明的例子”,他列举了国防、国内法律和秩序的维持,以及公正的契约的执行,并在一个脚注中进一步写道:
这是政府服务的最新例子:灯塔。

它们保全生命和货物。

灯塔管理者很难向船主收取使用费。

因此,这部高深的著作将说明:“私人利益和货币成本”(正如一个想靠建灯塔发财的人所看到的)与真正的社会利益和成本(将被保全的生命和货物与(1)灯塔的总成本和(2)让更多的船只看到警告灯塔的额外成本相比较)是存在差异的。

哲学家和政治家一般都承认在“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存在外部经济差异”的情况下政府的必要作用。

后来,萨缪尔森再次提到灯塔“由于外部经济效应而成为政府的合理活动”。

他写道:
考察上面提到的为了警告礁石而设置的灯塔。

它的光亮有助于每个看到它的人。

企业家不会为了赢利而建造它,因为要向每个使用者收费会引起极大的困难。

这肯定是政府要从事的一种事业。

萨缪尔森并没有到此为止,他还用灯塔来说明另一个论点(一个早期作家没有论述过的论点)。

他写道:
……在灯塔的例子中,应该注意一件事:灯塔管理者不能很容易地以销售价格的形式向受惠者收费这一事实使灯塔成为某种社会或公有物品。

但即使灯塔管理者——假定通过雷达跟踪——能向每一个附近的使用者收费,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保证灯塔服务能象根据市场价格而提供的私有物品那样,以社会最优的方式提供出来。

为什么?因为容许更多的船只使用灯塔的社会成本是零附加成本。

因此,由于避免付费而远离灯塔水域的任何船只代表着社会的经济损失——即使向一切船只收费,其价格的总和也并不会大于灯塔的长期开支。

如果灯塔从社会的观点上看来是值得建造和维修的——它不一定是应该的——较为高深的著作能够说明为什么这种社会的物品应该以最优的方式给予一切人。

在萨缪尔森的论点中有一个悖论。

因为私人企业不可能为它们的服务收费,所以必须由政府提供灯塔。

但如果私人企业收费是可能的,也不允许它们这样做(这也假定应由政府来做)。

萨缪尔森的立场完全不同于穆勒、西奇威克和庇古的立场。

读了这些作家的著作,我发现收取灯塔使用费的困难是对灯塔政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所在。

他们不反对收费,因此,如果能够这样做,他们也不反对私人经营灯塔。

然而,穆勒的观点有点模棱两可。

他认为,政府应该建造和维修灯塔,因为既然不可能让受益的船只支付使用费,所以私人企业就不愿意提供灯塔服务。

但是他附加了一个限制性的短语:“除非由国家的强制征税给予补偿。

”我认为,“强制征税”是一种向受惠于灯塔的船只施加的压力(实际上,强制税就是使用费)。

穆勒的说明模棱两可的根本之处是,他的意思到底是“强制征税”使出于个人利益动机建造灯塔成为可能,因而不必由政府经营,还是对私人企业家来说是不可能的(或不值得的),所以“用强制征税来补偿,因而需要由政府经营”。

我的观点是,穆勒是持前一种解释的。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它代表着他的建造和维修灯塔是“政府的适当职责”观点的一个重要的限制条件。

在任何情形下,似乎很明显,穆勒原则上并不反对收取使用费。

西奇威克的观点并没有解释上的问题。

然而,它的含意也非常清楚。

他写道:“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大量的船只能够从位置恰到好处的灯塔得到益处,然而却很难向它们收费。

”这并不是说收费是不可能的。

它的意思恰恰相反。

它是说受益于灯塔的大部分船只逃避付费的情况很可能发生,而不是说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灯塔的受益大部分由比较容易向其征税的船只享用,它意味着在这些情形中,收取使用费是合乎需要的——这使私人经营灯塔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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