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员管理制度
高铁乘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高铁乘务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铁乘务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乘务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及休假制度,强化乘务员的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高铁列车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高铁乘务工作的全体乘务员。
三、工作时间1. 高铁乘务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结合乘务工作特点,合理制定班次和工时。
2. 乘务员工作周期为连续工作天数,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需求,具体周期如下:(1)正常工作周期为4天(含)以内;(2)连续工作周期为5-6天;(3)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周期。
3. 乘务员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 乘务员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乘务员身心健康,提高服务质量。
5. 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给予相应补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乘务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前30分钟到达指定签到地点,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乘务员需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签到。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汇报。
2、签到次数和时间(1)乘务员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岗前签到和下班后签到。
(2)上岗前签到时间为规定工作时间前30分钟,下班后签到时间为当班次列车到达终点站后30分钟内。
(3)如有特殊情况下需调整签到次数和时间,由考勤管理人员提前通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乘务员,应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交书面说明。
(2)考勤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免签处理,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具体情况。
4、忘记签到处理(1)乘务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人员汇报,并说明原因。
(2)考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忘记签到的乘务员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并记录在案。
乘务员管理制度

乘务员管理制度引言乘务员是承担着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服务旅客工作的重要人员,他们的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旅客出行的体验和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乘务员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乘务员管理制度的架构人员招聘和培训乘务员的招聘和培训是确保乘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
铁路部门应根据职位要求和人员素质标准,制定招聘计划和标准,并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合格人员后,应开展培训工作,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操作,培养乘务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培训内容应具体、实用,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乘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岗位要求和职责乘务员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列车运行安全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他们需要熟悉铁路运输规章制度,掌握列车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乘务员还需要熟悉旅客服务标准,确保旅客的出行体验和服务质量。
岗位要求和职责应该明确、具体,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实现岗位职责的目标,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薪酬和福利乘务员是承担着重要工作的员工,应该得到公正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薪酬应该与其职务水平和工作贡献相匹配,同时与市场水平保持一定的竞争力,充分激励乘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除此之外,乘务员还应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休假制度等,帮助其调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
职业素养和行为准则乘务员是服务旅客的工作人员,其职业素养和行为准则对于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体验具有重要作用。
乘务员需要始终保持职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做到文明规范、礼貌待客、服务热情、解决问题及时等,保证旅客的安全和满意度。
同时,乘务员还需要遵守行为准则,包括保守服务机密、不泄露客户信息、不收受和索要旅客贿赂等,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道德风范。
乘务员管理制度的运行乘务员管理制度的构建和落实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涉及到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工作任务等多个方面。
铁路乘务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乘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乘务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安全、舒适、便捷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铁路客运段、动车段、客运分公司等铁路客运单位乘务员。
第三条铁路乘务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本制度,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铁路乘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3. 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熟悉铁路客运业务知识,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五条铁路乘务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2. 热爱旅客,关心旅客,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3.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4. 遵守铁路规章制度,确保旅客安全。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铁路客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乘务员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乘务员进行考核评价。
第七条乘务员考核评价内容包括: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规章制度情况;2. 服务质量、旅客满意度;3. 业务知识掌握程度;4. 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5. 个人品德表现。
第八条乘务员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九条乘务员应当按时到岗,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遵守岗位纪律。
第十条乘务员在列车运行过程中,应当做到:1. 主动迎接旅客,热情服务,关心旅客需求;2. 严格执行列车时刻表,确保列车正点运行;3. 加强与旅客沟通,及时解决旅客问题;4. 负责列车内安全检查,确保旅客安全;5. 维护列车秩序,保持列车卫生。
第十一条乘务员在列车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 不得饮酒、赌博、吸烟、打牌等违法违纪行为;2. 不得在列车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3.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驾驶室、机械室等区域;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 不得泄露旅客个人信息。
地铁乘务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乘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铁乘务工作的员工,包括列车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等。
第三条地铁乘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铁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地铁乘务人员的职责:1. 确保列车安全、正点运行;2. 负责车厢内的乘客服务,包括售票、引导、解答乘客疑问等;3. 维护车厢内的秩序,保障乘客安全;4. 配合地铁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地铁乘务人员的权限:1. 对违反乘车规定、扰乱车厢秩序的乘客进行劝阻和制止;2.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乘客和列车安全;3. 对乘客提出的服务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地铁乘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包括:1. 地铁运营知识;2. 服务礼仪;3. 应急处理技能;4. 法律法规知识。
第七条地铁公司定期对乘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知识掌握程度;2. 服务态度;3. 业务技能;4. 工作纪律。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地铁乘务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2. 着装整齐,佩戴工作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列车安全运行;4. 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解答乘客疑问;5. 严禁在工作中饮酒、吸烟、打瞌睡等。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对表现突出的乘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乘务员;2. 提高工资待遇;3. 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乘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调离岗位;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地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乘务员管理制度

乘务员管理制度概述乘务员是火车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直接负责列车的安全和乘客的服务。
在日常工作中,乘务员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列车行驶的安全和服务品质。
本文就乘务员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描述。
规章制度基本要求1.乘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服务。
2.乘务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法纪和运行设备的操作规程。
3.乘务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遵守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的规定。
4.乘务员必须按时上班,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
5.乘务员必须保护旅客物品,维护列车内部秩序。
工作要求1.乘务员必须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能够快速适应各种复杂情况。
2.乘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乘务员在列车行驶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警惕,严格执行列车管制规定。
4.在应对旅客投诉和矛盾纠纷时,乘务员必须冷静、客观、公正地给出解决方案。
5.乘务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着装规范、整洁、干净。
服务标准1.乘务员必须确保旅客的安全:乘客上车后要提醒旅客注意安全,不要逆行,注意提醒乘客注意湿滑路面等情况,确保每个旅客的行程安全。
2.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旅客进行精神交流,为旅客提供温馨舒适的出行体验。
3.乘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列车服务标准,做好旅客的基本服务工作,如帮助旅客抬行李等。
4.乘务员在列车到站前应当提醒旅客准备下车,帮助行动不便的旅客准备下车手续,客观、公正地解决旅客投诉。
培训管理为了保证乘务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得到提高,铁路部门对乘务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管理规定。
培训计划铁路部门根据乘务员的具体情况,制定每位乘务员的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安全运营、客户服务、运营调度、接待礼仪、应急处理等方面。
考核评价根据乘务员的培训成绩、课堂表现、工作实绩和培训总结,对乘务员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乘务员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优秀乘务员铁路部门每年评选年度优秀乘务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乘务员管理制度

乘务员管理制度1、按时参加每日班前会和各项安全知识培训及每月安全活动日,迟到一次处罚10元,无故不到处罚20元;
2、明确服务对象,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按照乘务员操作规程作业;
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未挂牌或未统一着装者,每项每次处罚10元;认真检查保洁车辆并做好日检记录,如有违反每次处罚10元;
3、按班车发车时间提前20分钟登车做好发车前的准备工作,严禁乘务人员在门房及院内候
车,违反一次罚款5元;在车辆出入车库及倒车调头,乘务员必须下车观察车后情况,保证车辆行车安全;
4、严格执行发车时间,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无故不到罚款20元,有事必须提前向乘务组长请假,由组长另外安排乘务员跟车,杜绝各交通线路无乘务人员跟车;
5、准时进站,正点发车,用语文明,礼貌待客,扶老携幼;维护好乘车秩序,提前报站,引导乘客按顺序上下车,防止车门夹人夹手,否则责任自负;
6、严禁乘务人员与乘客以任何理由发生争吵,如有发生,按照中心相关规定处罚,情节
严重者调离本岗位;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作好安全宣传工作,制止乘客不安全行为,严禁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乘车,车厢内严禁吸烟;
7、严禁超员超限,不拉无乘车票证乘客,如有违反,按照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事
故者,司乘人员共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收车后,必须随车归队,认真清理车厢、地板卫生,检查车内烟头、明火、杂物,消除各
类安全隐患;未随车归队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保持车身、地板、玻璃、座套、车库整洁卫生,做好车辆消毒工作,做到窗明车净,
卫生不合格者一项每次处罚10元;保证车库内及车辆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严禁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
乘务员上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乘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乘务服务质量,确保航班安全、正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航空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航空公司所有乘务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规范运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乘务员岗位职责第四条乘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5. 具有航空乘务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
第五条乘务员岗位职责:1. 负责航班乘务工作,确保航班安全、正点;2. 为旅客提供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3. 维护航班秩序,处理旅客投诉;4. 配合机组人员完成飞行任务;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上班时间与休息第六条乘务员上班时间为每日08:00至次日02:00,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
第七条乘务员休息时间:1. 每工作满8小时,享有1小时的休息时间;2. 每工作满12小时,享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3. 每工作满24小时,享有8小时的休息时间;4. 每工作满48小时,享有24小时的休息时间。
第八条乘务员休息时间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排,不得擅自调整。
第四章着装与仪容第九条乘务员上班时应着公司统一规定的制服,保持整洁、得体。
第十条乘务员应保持仪容端庄、整洁,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首饰等。
第十一条乘务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着装与仪容标准,不得违反。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乘务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航班乘务操作规程,确保航班安全;3. 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吸烟;4. 不得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离职守;5. 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旅客隐私;6. 不得在工作中收受贿赂、索要小费。
第十三条乘务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乘务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航班安全。
列车乘务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列车乘务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列车乘务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为规范乘务员的服务行为,增强乘务员的主动服务意识,提升乘务员的工作形象,提高K901乘务员的工作服务质量,以便能更好的服务于旅客,方便于旅客,结合工作情况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与他人打闹、嬉戏,不准做与乘务员工作无关的事情;擅离工作岗位的将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二)、上岗时统一着装,佩带服务证章,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佩带头花,不准将头发束起或留披肩发,不准穿奇装异服(鞋),违反规定者按不服从管理罚款50元。
(三)、发车前30分钟到岗,做好车辆就位时的准备工作。
(四)、车辆就位时乘务员需按规范的服务礼仪站姿,禁止接打私人电话,收发短信,未发现当班乘务员在位时按迟到一次处罚30元。
主动帮助乘客装(卸)行李。
灵活规范使用十字文明用语。
(五)、车辆离站时乘务员应主动宣传车内禁止吸烟;提醒乘客在车辆运行中不得将头、手随意伸出车外,以免刮伤;提醒乘客将自己的行李物品看管好,以免丢失;做好严禁携带危险品的宣传工作,避免给企业与个人造成损失,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
(六)、上车工作时间发现当班乘务员中途私自上、下(离)车或中途私自调换乘务员的将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七)、乘务员不准代替乘客投币(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老年人或其它需帮助投币的情况除外),发现一次先给予警告,二次按私收票款、贪污票款直接终止合同,扣除风险抵押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乘务员工作时必须在指定的监控范围内,违反规定者按私收票款、贪污票款处理。
(八)、乘务员的票兜内只允许放500元的票款,多出或缺少的按私收票款、贪污票款处理。
(九)、工作时间,乘务员不准吃东西,看书或报纸刊物类杂志等;车辆运行中,坐姿端正,不准把玩手机;不准对乘客提出的问题出现冷漠、傲慢、不理睬的服务态度,受到乘客投诉的,经查实一次罚款200元。
(十)、对于沿途上车的乘客手拿桶装液体的乘务员应主动追问该物品是否属于危险品,必要时应打开检验,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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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务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乘务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和“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热爱旅客运输工作,掌握服务技能,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第二条乘务员要有强烈的安全和优质服务意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流畅,性格、气质好,能吃苦耐劳、助人为乐、身体健康。
第三条乘务员需熟悉运行线路、运行里程、票价、发车时间、途经地点及各站点转乘线路和附近各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
第四条乘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搞好优质服务工作,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乘务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优质服务、文明行车、礼貌待客”的服务宗旨,并认真做到主动售票,不与乘客发生纠纷,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如:请、你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对乘客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百问不厌、耐心解释,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与乘客发生谩骂和斗殴。
第六条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稽查人员的检查并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挠刁难稽查人员。
第七条做好开车前、行车中、到站后的宣传和站名预报工作,维护好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卫生。
乘务员要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准确。
售票时主动将票据交付旅客手中,做到钱票相符,并提醒乘客“保管好车票,以备待查”.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出售车票,严禁收钱不给票、少给票、售废票。
第八条乘务员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怪异发,不得披头散发;讲究个人卫生,佩带服务证上岗。
第九条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行拉客上车,对重点乘客(老、幼、病、残、孕)优先照顾,严禁乘客携带违禁“三品”和超重、超高物品乘车。
第十条维护乘客秩序,做到报站准确及时,应在车上组织乘客按顺序上下车,使乘客上下有序,防止错上错下。
乘车时乘务员要提醒乘客拉好扶手,同时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工作。
倒车时,要下车察看、指挥,保证乘客和行人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如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要配合驾驶员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公司,协助驾驶员做好有关工作。
如遇车辆抛锚不能继续行驶或延时,乘务员应向乘客耐心说明情况,及时安排转乘或给予退票,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乘务员要主动为有困难并需要服务的乘客服务。
照顾重点乘客,扶老携幼,给老弱病残让座,对乘客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直至乘客满意为止;不能回答时,要婉转说明原因并请求谅解;回答问题时要恭敬,做到百问不厌。
第十二条车辆行驶途中,严禁与驾驶员闲谈,要配合好驾驶员做好行车途中各项安全工作,行车途中不得饮食、不得打盹、带小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乘务员在行车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勤”(勤走动售票、勤疏导、勤宣传)“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台、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五照顾”(照顾老、幼、病、残和抱小孩的乘客),除流动售票以外,应在指定的位置为乘客服务。
第十四条乘务员必须做到每班车到达终点站后,及时清扫车厢内垃圾,确保车内无烟头、纸屑及杂物。
清理票据做到票、款相符无差错,不压不挪用票据。
乘务员违反服务规范准则处罚办法2、车内卫生不合格,车厢内不整洁,仪表台乱放杂物;每次罚款10元。
3、服务态度恶劣,与乘客闹纠纷,与其它车辆驾乘人员闹纠纷,造成后果,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与驾驶员聊天、嬉笑、打闹、吃零食、打瞌睡、带小孩、打手机(因工作原因除外)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每次处以20元罚款。
5、不随车到站、中途上车、中途下车的。
每次处以10元罚款。
6、未按照规定做到“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名、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与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每次罚款100元。
8、因售票员失职,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而造成伤亡事故,后果自负,解除聘用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9、消防器材、应急设备丢失,每项罚款50元。
11、违反以上制度,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以停岗整顿,培训合格后准予上岗,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票务管理规定为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从维护企业和乘客的利益出发,便于售票员驾驶员在售票、验票、验证过程中规范操作,以堵票款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售票员所领票面为有价票面,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借用,违者一律没收,罚款100元。
二、售票员领用的备用票,由自己妥善保管好,丢失(包括被盗)一律由本人负责,并一次性全额赔偿。
三、售票员如发现所领票面有破损或票本缺张,应主动向公司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售后报告,一律无效。
四、售票员在当班时,携带与本人当班无关的票据,及自己已出售的票据,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售票员售票时,要做到唱票、找零、扎洞无误。
按站距、人次、票面序号依次逐一售清票,在越过两站后仍未售清票者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六、售票员售票时,应收钱后立即给票,遇有大面值找零,应先给票后找零,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七、车辆收班后,驾驶员、售票员必须做好当日票款结算工作,上缴收款室,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当日票款当日交清不得截留,否则按挪用票款处理。
八、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收钱不给票或收钱少给票者,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九、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出售回笼票,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故意停售票(包括亲戚、朋友无票乘坐),在越过一站后仍未开始售票,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一、乘客乘车时如携带重量20公斤或体积为0.5立方米的物品,均应购同程货票一张,售票员也应在两站内售清货票。
故意停售或不售货票,罚款100元。
十二、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要严守操作规程,杜绝不扎洞和错扎洞现象,不扎洞或错扎洞罚款100元。
十三、驾驶员、售票员要相互监督,防止以任何方式侵吞票款,每查实一次,罚款5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四、车辆在营运途中,因故停止营运,暂时无法回场,驾驶员或售票员不得离开车辆,应负责钱箱的看管工作,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五、驾驶员、售票员应监督、督促乘客按乘坐里程投币入箱,发现钱数不够或有钱币未投入投币箱时,应及时提请乘客重新投币入箱,严禁箱面或仪表台范围内留有钱币,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六、驾驶员严禁接触钱币,也不得替代乘客投币或向乘客收钱、换钱、找钱,不得安排他人在车上收钱、找钱。
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七、售票员、驾驶员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对亲朋好友、熟人不卖票,不督促刷卡,不督促投币,不验看有效乘车凭证。
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八、如发生票务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按规定罚款,2次以上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给予经济罚款2000元。
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使用原则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
二、管理办法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统筹安排。
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
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
7、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二0一*年一月一日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1、局里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调度),未经统一调度安排使用车辆的,一律作非正常用车对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等问题均与单位无关,并提出严肃批评。
2、凡因公、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的,按照“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办法,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按规定报销;经批准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的,个人负责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经批准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的,借车人负责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车辆如需要维修时,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费从严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账。
4、严格车辆停放管理。
单位车辆未使用时,一律停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
若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按规定停放的,使用者及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5、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持较好的车况,在车况欠佳或路况不好时,应及时提出不能用车的信息,以确保安全。
县城内用车(含到附近乡镇当天返回的),每月按60元领取补助;县内出差当天无法返回或县外出差的,按县财政规定领取出差补助。
驾驶员出差补助,按月领取一次。
年终,根据车辆规范使用和安全行驶的状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凡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年度安全补助奖;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不得给予年度安全补助奖。
根据公司201*年资金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请出纳岗位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办法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熟练掌握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报销制度。
有义务向本公司职工宣传公司的报销及收付款制度。
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钻研业务技能。
2、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收支两条线政策。
收到上交款时,要及时从浪潮管理系统中给对方开具集团公司统一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开具日期,也不得擅自改变收到款项日期;收到的款项要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上缴,银行汇票和承兑汇票要在三日内上缴财务处,报账通岗位收到的款项必须当天上缴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不得滞后(当天下午4点以后收到的现款须于次日上缴结算中心),每笔上缴款要及时做好帐务处理,且必须在凭证后面附有结算中心确认收到款项的进账单;3、办理报销或付款业务时,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上的客户名称、日期、用途、数量、单价、总金额,经办部门签章和经办人、经办部门主管、公司分管领导及财务主管签字。
对所有报销或付款的业务要审核原始单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业务的合理性,金额的正确性,确认无误后方能给予报销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