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单位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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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外经济行为管理制度

单位对外经济行为管理制度

单位对外经济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对外经济行为,保障单位经济利益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进行对外经济合作和交易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单位对外经济行为应遵循“合法、诚信、自主”原则。

第四条单位对外经济行为管理应当与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相一致,并适应国际市场需求。

第五条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对外经济行为战略和规划,确保对外经济行为稳健、持续发展。

第六条单位对外经济行为应建立科学、完整的信息咨询与监控系统,及时获取外部经济信息,防范风险。

第七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共同处理国际经济争端和纠纷。

第二章对外经济合作规范第八条单位对外经济合作应当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与国外企业的合作,提升产业价值链地位。

第九条单位对外经济合作应当关注自身技术、质量、创新等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第十条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对外经济合作协议,应当明确权责义务,保障合作双方利益。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对外经济合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作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单位对外经济合作应加强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经济发展。

第三章外贸活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单位外贸活动应当设立专门负责机构,统一管理与协调外贸业务。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贸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程序和责任。

第十五条单位外贸活动应遵循贸易方式规则,合理选择进出口方式和结算方式。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贸人员管理制度,提升外贸人员专业素养和国际化水平。

第十七条单位应加强与海关、商检等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对外贸易的监管和检验工作。

第四章第十八条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单位应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重视外商投资和技术引进,提升产业升级和创新能力。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合作关系,创造良好外资投资环境。

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陕西路桥集团第三工程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陕西路桥集团第三工程公司多种经营部为三公司下属机构,享受相对独立的经营资格,同时受三公司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约束,为理顺三级管理,规范性、系统性、程序性管理多种经营部。

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和多种经营施工小快灵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工程承揽第一章一、多种经营的工程范围包括:桥梁加固、边坡治理(浆砌、挂网、喷浆、注浆)、绿化、喷涂、工程项目抢险、改造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二、多种经营的工程承揽主要责任人为多种经营部班子集体。

第三工程公司支持其自主经营活动,并在国家路网和地方路网的相关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给予信息和投标支持。

三、三公司范围内除班子成员及多种经营部领导外,三公司全体人员,每提供一次中标工程的信息费为2000元~10000元,同时在合同鉴定测算后,可获得超出社会平均效益总量10%~15%奖励。

四、多种经营部在对外经营方面,可根据工程的效益收入,独立支付对外技术咨询费。

五、多种经营部的投标费、信息奖励金、效益提成以及技术咨询费均直接摊入工程项目,在制订目标考核时统筹考虑。

六、第三工程公司鼓励维持长久的业主联系,在同一业主、同一条线或同一片区,长期经营,赢得社会信誉和企业信誉。

三公司在目标考核时,奖励金为本工程总量的2%。

七、多种经营部可承担分包工程,可承担或竞争第三工程公司范围内的相关工程,以项目部的合同为前提,双方自己承担成本风险,三公司可协调但不作为指令性任务分割。

八、多种经营部可与社会力量联合投标,协议分标,也可利用社会力量承担自属工程项目施工,但除责权利清楚外,要对工程过程管理严精细控制。

九、多种经营部的经营活动要有项目承接立项审批表,合同鉴定要经过本部管理班子和三公司班子成员会签后,方可运作。

十、多种经营要加强公关运作,逐步形成自己的市场范围,并要加强与相关兄弟单位的合作,自我发展。

在诚信、质量、进度和顾客满意度上形成自己的风格,创出自我品牌。

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物业制度多种经营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

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3.1管理机构(略)3.2工作职责: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4、程序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4.3.3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与确定的委托经营方确定合同内容报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4.3.4合同到期后,管理中心(处)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合同的继续签订及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否报公司评审,管理处按照评审结果处置4.4合同(方案)实施4.4.1管理中心(处)按照选定的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方式,执行合同和实施经营方案,每月向公司上报,实施情况在工作月报中反映4.4.2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方案)有关费用的条款,实施费用的收支管理与控制每个月向总经理汇报4.5监督检查4.5.1品质培训部监督、检查管理中心(处)合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管理处及时指出,并要求管理处立即纠正、整改4.5.2计划财务部实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月检报告中反映4.6合同(方案)结束时,管理中心(处)做好合同的收尾工作,并向公司出具总结报告附件1、《经营品种申报表》附件2、《经营方评定记录表》附件3、《文件会签单》附件1:经营品种申报表填表/日期:审核/日期:附件2:附件3、《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提高在运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企业内部单位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单位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企业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率,在增强指令性计划严肃性的同时,鼓励各事业部(公司)利用剩余能力对外承揽加工,全面推进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以指令性计划为统领,利用剩余能力自主创收为辅的原则。

第二条管控结合,实行集权管理下的分权经营原则。

分权是给各事业部(公司)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集权是为了杜绝由低成本承揽加工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三条利润分配倾斜原则。

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或维修服务的收入,原则上自己留用。

第四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由公司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对各事业部进行分类、单独建账。

第五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交易价格不允许低于公司制定的最低价格。

第六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必须向公司上缴管理费,每年按经营收入总额的20%上缴管理费。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统一由多种经营办公室管理,负责经营合同的初审、报审、签订和建档工作,以及负责统计、记录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收支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负责审核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物检站负责监督各单位交易价格。

第九条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负责对外经营合同条款的审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十条每年初从事对外承揽加工的各事业部(公司)要制定出全年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并将其上报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经成本监控室审核确定后执行,同时成本监控室将对外承揽加工最低交易价格给多种经营办公室、物检站一份,作为审核各单位对外承揽加工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上的,各事业部(公司)必须报送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进行审核,多种经营办公室根据审核后的意见,方可在经营合同上加盖合同章。

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下的,各事业部(公司)持由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统一编制的合同样本到多种经营办公室签订合同。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1.引言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管理风险,公司订立以下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企业各职能部门供应准确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 管理制度2.1. 组织架构管理制度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并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

2.各部门及员工应依照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2.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企业应依据发展需要,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并建立合理的招聘流程。

2.公司应订立完满的员工培训计划,供应相关培训和发展计划。

3.录用员工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合同要求支出薪酬和福利。

4.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并予以相应的嘉奖和惩罚。

2.3. 财务管理制度1.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3.公司应及时编制和提交各类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

2.4. 营销管理制度1.公司应订立明确的市场营销战略,明确产品定位和市场目标。

2.公司应建立完满的市场调研和分析机制,定期对市场环境和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评估。

3.公司应依照市场需求和预算订立销售计划,并推动销售团队有效执行。

2.5. 生产运营管理制度1.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生产运营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2.公司应订立生产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公司应建立物流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定时、完好地运输给客户。

3. 考核标准3.1. 组织架构管理考核标准1.部门应依照公司组织架构的要求进行工作,及时完成任务,并与其他部门协调搭配。

2.部门负责人应有效管理团队,并推动团队目标的实现。

3.2. 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标准1.HR部门应及时响应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并帮助招聘合适人才。

2.培训部门应依据员工和公司的发展需求,订立合适的培训计划,并评估培训效果。

3.3. 财务管理考核标准1.财务部门应准确无误地编制和提交各类财务报表。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更加高效地运作,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营管理制度。

1.权责明确制度:这种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人员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减少工作冲突和重复劳动现象。

2.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通过设立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估指标、设立激励机制等手段,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衡量和奖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

3.岗位职责制度: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使得员工在进行工作时有明确的指导和标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通过明确员工的表现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惩罚,既能够激发员工积极性,也能够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发展。

5.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规范和流程,例如会议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能够对企业内部的日常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晋升、培训、福利待遇等各个方面,能够以有组织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的管理,确保企业拥有合适的人力资源,并能够提供良好的员工发展和待遇条件。

7.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报表制度、成本控制等方面,能够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健康,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8.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能够确保员工和企业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和损失。

9.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对顾客的投诉处理、产品质量保证等方面,能够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以上所述仅为常见的经营管理制度之一,实际情况下,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还可以制定其他适合自己的管理制度。

当然,制定并执行这些制度需要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员的积极配合,只有这样,多种经营管理制度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对外管理制度[1]

公司对外管理制度[1]

公司对外管理制度1. 简介本公司是一家中型企业,拥有稳定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对外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加。

为更好地规范对外交往,加强公司的形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了本公司对外管理制度。

2. 对外活动规范2.1. 对外宣传1.统一公司形象:所有对外宣传资料必须经过公司审批,并符合公司品牌形象要求;2.禁止虚假宣传:严禁制作和发布虚假宣传资料,一经发现,立即撤回并追责;3.签署合同: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公司法务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确认,才能生效。

2.2. 对外合作1.合作伙伴选择:合作伙伴需经过公司审批并签订合同,涉及重要业务的合作需由高层领导审核确认;2.合作合法合规:所有合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内规范;3.合作责任明确:确保合作双方责任义务明确,并在合同中体现。

2.3. 对外赞助1.严格审核:所有对外赞助项目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审核,确保项目价值合理;2.选择合适层次:对外赞助需选择符合公司形象和业务需求的层次和范围,确保公司形象和市场收益。

3. 对外交往管理3.1. 对外访问1.事先规划:出差和客户拜访需提前规划和报备,确保通知透明;2.做好记录:所有对外进行的交流和沟通,需及时记录并整理成文档。

3.2. 对外联系1.统一规范:公司内部规定统一使用公司邮箱进行对外联系,避免个人邮箱混乱;2.保密工作:对于涉及重要信息的邮件和电话,需经过公司领导审核确认。

3.3. 对外接待1.根据规定:对外接待需遵循公司客户接待规定,确保接待范围、场所和内容合法合规;2.形象维护:对外接待需展现公司文化和形象,展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

4. 对外安全风险控制4.1. 维护机密1.保密措施:所有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的文件和资料需进行加密或锁定,确保不被外泄;2.身份确认:对与公司取得联系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身份确认,避免涉及机密内容的资料泄露或信息被盗用。

4.2. 防范网络安全风险1.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网络安全风险;2.防范措施:采取技术手段和安全软件,对公司内部服务器、网络和计算机进行安全防护;5. 对外管理的责任与追责1.公司领导应带头做好对外管理工作,严格监督履行。

公司对外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活动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活动管理制度
制度应明确对外活动的目标和宗旨。

任何一次对外活动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无论是品牌宣传、产品推介还是市场调研,都需要在活动前期进行细致的规划。

目标的设定应具体、可量化,并与公司的整体战略相契合。

制度中应包含活动策划的流程。

活动策划是对外活动管理的核心,包括活动主题的确定、活动内容的设计、预算的编制以及时间表的安排。

在这个阶段,需要跨部门协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风险评估也不可忽视,需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

制度应规范活动的执行过程。

活动执行涉及场地布置、人员分工、物料准备等多个方面。

所有参与人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活动按计划有序进行。

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也应有预案,以便快速响应。

在活动结束后,制度还应包括效果评估和反馈收集。

通过数据分析、参与者反馈等方式,评估活动的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差距,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的活动提供改进方向。

制度应强调对外活动的合规性。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是维护企业形象的必要条件。

所有的对外活动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一份完善的公司对外活动管理制度应当包含活动目标的设定、策划流程的规范、执行过程的管理、效果评估与反馈以及合规性要求。

通过这样的制度,公司不仅能够确保对外活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还能在市场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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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率,在增强指令性计划严肃性的同时,鼓励各事业部(公司)利用剩余能力对外承揽加工,全面推进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以指令性计划为统领,利用剩余能力自主创收为辅的原则。

第二条管控结合,实行集权管理下的分权经营原则。

分权是给各事业部(公司)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集权是为了杜绝由低成本承揽加工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三条利润分配倾斜原则。

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或维修服务的收入,原则上自己留用。

第四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由公司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对各事业部进行分类、单独建账。

第五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交易价格不允许低于公司制定的最低价格。

第六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必须向公司上缴管理费,每年按经营收入总额的20%上缴管理费。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统一由多种经营办
公室管理,负责经营合同的初审、报审、签订和建档工作,以及负责统计、记录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收支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负责审核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物检站负责监督各单位交易价格。

第九条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负责对外经营合同条款的审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条每年初从事对外承揽加工的各事业部(公司)要制定出全年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并将其上报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经成本监控室审核确定后执行,同时成本监控室将对外承揽加工最低交易价格给多种经营办公室、物检站一份,作为审核各单位对外承揽加工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上的,各事业部(公司)必须报送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进行审核,多种经营办公室根据审核后的意见,方可在经营合同上加盖合同章。

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下的,各事业部(公司)持由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统一编制的合同样本到多种经营办公室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完成后,多种经营办公室在收到加工费后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多种经营办公室每月末将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上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定期收取管理费。

第十三条各事业部(公司)支取对外承揽加工收入时,需向资产管理部上报资金预算,经资产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多种经营办公室方可允许支取,支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

第十四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物资出门时,按公司《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执行。

经物检站检查发现对外承揽加工低于公司最低交易价格时不允许该物资出门,待补交差额款后方可出门。

第十五条各事业部(公司)利用公司大精关设备从事对外承揽加工时,必须经生产制造部部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奖惩
第十六条经生产制造部监督发现,各事业部(公司)未完成正常生产经营任务而进行对外承揽加工经营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对单位领导按公司《人事监督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经物检站检查发现对外承揽加工价格低于公司制定的最低交易价格的,对责任单位处以价格差额两倍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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