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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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10.17•【字号】浙委[2001]24号•【施行日期】2001.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交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委[2001]24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1年10月17日关于全省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外事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00]17号)精神,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结合我省外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事工作管理体制(一)外交大权在中央,重大外事事项由省委、省政府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批。

(二)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的外事工作。

省委成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全省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省外事办公室是省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协助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区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实行综合归口管理。

(四)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根据所授权限管理本地区的外事事项。

党委可成立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本地区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市、县(市、区)外事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协助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重要外事事项实行综合归口管理。

二、外事事项的归口审批和管理(一)需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批的外事事项。

1.我省涉及对外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广播影视、体育等方面的综合性长期计划或纲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5.05.24•【文号】民办函[1995]125号•【施行日期】1995.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5月24日民办函(1995)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1994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4〕104号)下发后,各地政府和民政部门都非常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有的省(市)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署。

北京、上海和山西、河北、江苏、安徽等省(市),还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婚姻介绍进行了清理整顿。

但目前各地进展还不平衡。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加强婚姻介绍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婚姻介绍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婚姻介绍管理是各级民政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

做好婚姻介绍管理工作,有利于保障求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也为民政部门发展婚姻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

因此,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

二、要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通知》中明确规定“民政部门要对国内婚姻介绍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这既是对各级民政部门的信任和支持,也是婚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的社会课题。

所以,要认真清理社会上的婚姻介绍机构,做到心中有数,边清理边整顿。

特别是在清理中,如发现继续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机构,要会同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外籍新娘管理的总结

外籍新娘管理的总结

外籍新娘管理的总结随着全球化浪潮席卷而来,国际交往日益广泛和频繁,来华的外国人日益增多,带来了社会活力和经济繁荣。

但是,在我国一些地区外籍新娘现象及其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亦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笔者以抚州市破获的一起外籍新娘诈骗案为例,浅谈如何进一步做好外籍新娘管理服务工作。

案件基本情况2017年6月,抚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受害人张某祥、张某贤报案称遭遇骗婚,两人各花费88000聘礼娶的两个越南新娘于5月底离家出走。

接到报案后,分局进行了受理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缜密侦查,于2017年8月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氏花抓获。

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氏花供述从2017年开始,通过绰号为阿叠、胖子花等越南女性,分多次将阿琼、陈氏英、阿花、阿月等越南女性介绍给抚州崇仁籍女子吴某芬,由吴某芬做媒将越南新娘介绍给抚州各地男性。

黄氏英每次可以从男方给的礼金中获取2000-6000元不等的利益。

据黄氏英供述,其明知介绍给吴某芬的越南女性嫁到中国后都会逃跑,但是仍然不停给吴某芬介绍越南女性,由吴某芬向抚州周边男性做媒。

嫁到男方家的越南女性均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离开男方家庭。

公安机关认为黄氏花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对该案以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涉外婚姻的现状及成因近年来,我国涉外婚姻逐渐增多,涉外婚姻中的外籍新娘主要来自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等东南亚国家。

涉外婚姻增多趋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导致许多适婚男性找不到对象。

据统计,我国大陆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出3000多万人,出生性别比的长期失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是部分地区存在“买卖婚姻”的错误观念,觉得外籍新娘好娶。

据调查,现在一般农村的彩礼逐年增高,攀比成风,导致经济条件差的一些家庭出现了娶不起的现象,而相比较而言,娶一个外籍新娘更加“划算”。

三是部分外籍新娘家庭生活水平低,认为中国生活好。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公安局,厅属各部门:《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省厅。

浙江省公安厅2023年12月7日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工作规定为规范公安行政检查工作,全面推进公安行政监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行政检查应当坚持“权责一致、综合集成、高效协同、整体智治”原则,积极开展综合集成协同检查。

(二)行政检查应当坚持严格、规范、高效原则,按照行政检查的实施程序,严格规范并优化检查工作环节,提升工作效率。

坚持刚柔结合,做到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

(三)行政检查方式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日常巡查、触发式检查、专项检查等。

(四)省厅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安行政监管平台,推进行政检查工作数字化。

二、职责分工(五)各级公安机关业务警种的行政检查职能应当进行整合,由一个主管部门统一实施非专业检查事项,并统筹实施专业检查事项;职能整合完成前,应当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统筹行政检查工作。

(六)省、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负责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和检查方案等,做好条线行政检查指导工作。

各级政工部门要优化行政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推进行政监管队伍正规化建设。

各级法制、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对履行行政检查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协同推进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

酒店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酒店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酒店外籍人员的管理,确保酒店安全、有序的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入住酒店的各类外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商务人士、游客、留学生等。

三、管理制度1. 住宿登记(1)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在外籍人员入住时,必须要求其出示有效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2)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外籍人员办理住宿登记,并详细记录其姓名、国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住宿时间等信息。

(3)酒店应在外籍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将住宿登记信息报送所在地公安机关。

2. 安全管理(1)酒店应加强对外籍人员的入住、离开、住宿期间的监控,确保其人身和财产安全。

(2)酒店应定期对外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3)酒店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对外籍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3. 服务管理(1)酒店应尊重外籍人员的生活习惯,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其住宿舒适。

(2)酒店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为外籍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3)酒店应设立专门的外籍人员接待窗口,解决外籍人员在住宿期间遇到的问题。

4. 信息管理(1)酒店应建立健全外籍人员信息档案,包括住宿登记、联系方式、入住期间的表现等。

(2)酒店应定期对外籍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酒店应严格保护外籍人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四、员工培训1. 酒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外籍人员管理制度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2. 培训内容应包括外籍人员住宿登记、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3. 培训结束后,酒店应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检查1. 酒店应设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外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检查酒店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酒店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浙政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9〕23号)精神,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积极引导外资参与我省“四大建设”,鼓励外资投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产业,争取率先复制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加快落实国家关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业开放政策,争取率先在我省落地。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负责)二、聚焦特色产业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一)加快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

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下放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吸引境外与油气产业相关的实体类、贸易类、金融类等跨国公司和机构参与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形成资本和产业集聚效应。

(省商务厅、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加快推进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等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航空航天、汽车零部件、集成电路、油气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数字贸易、科技金融等特色产业,在项目申报、用地、用能、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设区市政府负责)(二)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3.07.31•【字号】浙公通字〔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正文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3〕77号各市公安局:近年来,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的男青年迎娶邻近国家妇女(下称“外籍新娘”)的现象逐年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丽水就有登记在册外籍新娘1865人,特别是今年以来仅缙云外籍新娘登记在册人数就新增335人。

从目前看,由外籍新娘构筑的家庭大多生活和睦,但也有部分家庭存在感情基础薄弱、语言交流不畅、文化宗教信仰冲突和经济状况不理想,甚至配偶生理缺陷等矛盾,导致婚姻破裂、外籍妇女逃跑等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民事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次生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对此,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夏宝龙,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关注类似情况,加强调研,强化管理。

为切实加强外籍新娘的管控,防止此类涉外婚姻成为新的社会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外籍新娘是一个国际性的社会现象,随着我国国际社会地位的日益提高,外籍新娘将会成为我国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一个新情况、新课题。

做好外籍新娘管理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维护国家形象的现实要求。

对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摸分析本地外籍新娘的总体情况,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牵头民政、工商等部门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的整体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防止外籍新娘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二、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常态管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丽水等重点地区要把外籍新娘管理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范畴,严格执行法律政策的各项规定,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华侨在本省落户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华侨在本省落户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华侨在本省落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7•【字号】浙公通字〔2019〕43号•【施行日期】2019.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华侨在本省落户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19〕43号各市、县(市、区)公安局、侨办: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回应广大华侨期盼,切实保护华侨合法权益,现就简化华侨在本省办理落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一般情形。

原户口登记在本省,因出国被注销户口的华侨,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

护照与原户口登记身份信息不一致,护照持有人和户口登记人系同一人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原户口登记的身份信息申请恢复户口。

拟落户地为原户口注销地的,不受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保障等条件限制;拟落户地为非原户口注销地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落户条件。

(二)姓名不一致的情形。

护照与原户口登记的姓名不一致,且护照持有人和户口登记人系同一人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人能够说明原因、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证实的,可以申请恢复户口并按照护照信息变更姓名。

1.护照登载的姓名为本人的曾用名;2.护照与原户口登记登载的姓名读音为谐音(包括方言);3.实际长期使用护照登载的姓名办理国内外社会事务。

(三)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形。

护照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且护照持有人和户口登记人系同一人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人能够说明原因、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证实的,可以申请恢复户口并按照护照信息变更更正出生日期。

1.系公历、农历换算造成护照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2.公安机关签发的首次出国使用护照与原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3.实际长期使用护照登载的出生日期办理国内外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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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浙公通字[2013]7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3.07.31
【实施日期】2013.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籍新娘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公通字〔2013〕77号)
各市公安局:
近年来,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的男青年迎娶邻近国家妇女(下称“外籍新娘”)的现象逐年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丽水就有登记在册外籍新娘1865人,特别是今年以来仅缙云外籍新娘登记在册人数就新增335人。

从目前看,由外籍新娘构筑的家庭大多生活和睦,但也有部分家庭存在感情基础薄弱、语言交流不畅、文化宗教信仰冲突和经济状况不理想,甚至配偶生理缺陷等矛盾,导致婚姻破裂、外籍妇女逃跑等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民事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次生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对此,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夏宝龙,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省委常
委、公安厅长刘力伟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关注类似情况,加强调研,强化管理。

为切实加强外籍新娘的管控,防止此类涉外婚姻成为新的社会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外籍新娘是一个国际性的社会现象,随着我国国际社会地位的日益提高,外籍新娘将会成为我国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一个新情况、新课题。

做好外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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