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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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公司管理的正、副处级管理人员及二级半单位班子副职。

第二章退出形式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的形式主要有。

自愿退出、组织调整退出、竞聘退出、考核退出、诫勉退出、责任追究退出、违规违纪退出和退休退出。

第四条自愿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因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出现任岗位。

第五条组织调整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一)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领导个人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五)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八)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第六条竞聘退出。

是指因机构调整、班子超员等原因需重新竞聘上岗,在公开竞聘中落聘的中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考核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班子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二)中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的;(三)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为不胜任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四)中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排名处于后3位的;(五)新提职的中级管理人员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不—2—胜任的。

第八条诫勉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胜任,诫勉期满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第九条责任追究退出。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暂行办法

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03〕4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辞聘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聘用合同申请辞去所在单位工作,终止与所在单位的聘用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解聘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聘用合同解除其同工作人员的聘用关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和区(市)县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辞聘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离开工作单位,可依法单方作出或与单位协商一致,提出辞聘。

第七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聘:(一)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二)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三)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四)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辞聘的其它情形。

第八条工作人员辞聘,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聘用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告知聘用单位辞聘:(一)在试用期内的;(二)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三)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的;(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五)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六)依法服兵役的。

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一、引言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支持与付出。

因此,有效的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员工聘用、调职及解聘管理办法,以确保企业能够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合理安排员工的职位和职责,以及有效地解雇不适合岗位的员工。

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1. 招聘计划制定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招聘计划,明确需要招聘的岗位及职责,确定招聘的数量和时间节点,制定招聘流程和标准,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招聘方式选择企业可以通过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校园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

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员工推荐、内部晋升等方式寻找合适的人才。

3. 招聘标准设定企业应当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和职责,制定招聘标准,明确应聘者需要具备的技能、经验、能力等要求,以筛选出合适的人才。

4. 面试流程规范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面试流程,明确面试的内容、方式和评分标准,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正,筛选出最适合的候选人。

5. 岗位聘用决策企业应当根据面试结果和招聘标准,进行岗位聘用决策,确定招聘人员的入职时间和薪酬待遇,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入职。

6. 员工培训与适应企业应当为新员工提供培训和适应期,帮助他们了解企业文化、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三、员工调职管理办法1. 调职需求评估企业应当根据组织结构调整、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评估员工调职的需求和目的,确定调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调岗流程规范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调岗流程,明确调岗申请的程序和流程,制定调岗的标准和条件,确保调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调岗条件审查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能力水平、发展潜力等因素,审查员工是否符合调岗的条件,确定调岗的适宜性和可行性。

4. 调岗沟通协商企业应当与员工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就调岗的岗位、职责、薪资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确定双方的意愿和需求,达成共识。

5. 调岗计划实施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调岗计划,明确调岗的时间、过渡期、培训计划等内容,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适应新岗位和职责。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

离职、辞退与除名管理规定一、离职1、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员工,须提前七天填写离职申请书,按审批程序进行批准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2、已被正式录用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申请书》,交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离职手续。

3、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办办妥工作移交手续并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方可正式离职。

如所领用的公司财物遭受损坏或遗失的应按相应价值赔偿。

4、离职当日,辞职者到人资部领取《离职单》,并依次由相关部门签字后交人资部核算工资后由财务发放。

5、员工若辞急工(提出辞职申请后后马上离职),需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最低不少于员工本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6、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其未领取的薪资和奖金全额作为补偿因突然缺岗给公司生产或经营造成的损失。

7、若公司已为其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员工,在其离职手续办妥后,公司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其办理停保手续。

二、辞退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2、精神或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管理岗位要求者。

3、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不佳或消极怠工者。

4、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者。

5、因公司编制改变,机构精简及其它公司业务变化等产生富余人员时。

辞退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本人和所在部门后,按照员工离职手续进行办理,并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三、开除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1、打架斗殴、恶意中伤、造谣诽谤、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强行索要同事财物者。

2、工作消极怠工,屡教不改者。

3、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者。

4、违反公司规定的经营与公司同类产品及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为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5、公司的工艺、技术、设备、备件、采购等信息及资料,私自外出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服务两次者。

6、因违法犯罪、判刑、劳教者。

被开除的员工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必要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员工解聘过程注意事项

员工解聘过程注意事项

员工解聘过程注意事项员工解聘是一项重要而敏感的操作,需要雇主在进行解雇之前仔细考虑和准备。

以下是一些员工解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合法性和公平性:在解雇员工之前,雇主应该确保解雇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合法性包括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违反任何规定的前提下解雇员工。

公平性包括在解雇程序中遵循公平程序,不偏袒任何一方,并在合理的理由下解雇员工。

2. 提前通知和面谈:在解雇员工之前,雇主应提前通知员工,并进行详细的面谈。

在面谈中,应向员工解释解雇的原因和解雇决策的依据,给予员工解释自己的机会,并记录面谈过程。

3. 解雇原因的合理性:雇主在解雇员工时,必须有合理的解雇原因。

常见的合理解雇原因包括违反公司政策、职业失职、业绩不佳、违法行为等。

在解雇前,雇主应该收集足够的证据,确保解雇原因的合理性,以防止员工提出不当解雇的指控。

4.保证程序正当:在解雇员工时,雇主应确保程序的正当性。

程序正当性包括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知员工,询问员工是否需要有人陪同,保证面谈过程公正并有记录,并在解雇决定后及时向员工发放解雇通知。

5.财务和法律考虑:雇主在解雇员工时需要考虑财务和法律方面的因素。

在面谈中,雇主应提及有关经济补偿、福利终止和解雇后续事宜的具体细节。

此外,雇主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解雇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6.尊重和保密:在解雇员工时,雇主应尊重员工的权益和感受。

在面谈和处理过程中,雇主应注意自己的语言和态度,避免恶意或不尊重的行为。

此外,雇主应与员工达成保密协议,确保不泄露员工解雇的信息。

7.员工离职手续:在解雇员工后,雇主需要处理员工的离职手续。

这包括结清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收回公司财产和机密信息,办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人事登记等。

雇主还应与离职员工协商好离职证明和对外公布的方式。

8.员工情绪管理:员工解雇可能会引起员工情绪的不稳定。

雇主应该采取措施来管理员工的情绪,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这可以包括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交流,提供职业辅导和心理咨询,帮助员工重新就业等。

员工解聘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管理制度

员工解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员工解聘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员工解聘管理实行依法、合法、公正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及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关系员工解聘事宜,不涉及特殊岗位和特殊条件的员工除外。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解聘有权进行评估、调查,并采取适当的解雇处罚措施。

第五条解聘实施必需遵循适用性、非歧视性和程序化的原则。

对员工实施解聘必须合法,合理,合情合理。

第六条公司对员工解聘须遵从相应法律法规,并根据岗位职责、员工绩效、员工行为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解聘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章解雇程序第七条解雇程序包括近措施通知、听证程序、解雇决定、解雇理由、解雇通知等具体内容。

第八条公司近措施通知包括书面、面谈两种形式。

解雇事由通知书应当严格按照解雇事由制作,解雇事由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第九条听证程序包括听证函、听证时间、听证程序、听证报告、听证决定等。

第十条所有职工或者职工代表有权向公司请求进行听证。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公布外包处理解雇事由的代表人员或者机构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合同。

第三章解雇的实操步骤第十二条解雇理由应当是实事求是的,并对解雇事由和证据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说明。

第十三条解雇理由应当是真实的。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适时保障职工的职务权益和解雇事由。

第十五条未经职工同意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未采取听证依法进行的解雇事由,公司有权除名并遣返回现有工作。

第十六条解雇事由应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严格审核。

第十七条解雇事由通知应当取得解雇事由的书面记录,由解聘办启送到职工本人。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公开宣传近措施通知和听证程序,保障职工解雇事由受益人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解雇开始之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即刻通知职工本人,并且保护职工的工资,福利等相关权益。

第二十条解雇有效期内,公司应当按摄于团项目标标准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干部聘任及解聘管理办法

公司干部聘任及解聘管理办法

干部聘任及解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广东宏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如下简称集团)干部聘任、解聘机制,保证集团人力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充分利用,依据《公司法》和集团章程,以集团“明德、务实、团结、有为”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职业行为准则,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适用于广东宏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三、定义㈠人才使用观能者上、平者让、庸者放。

㈡人才使用方法任人唯贤、破格提拔。

释义:有德有才破格重用,有德才平培养使用,无德有才监督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

㈢公司级别划分1.根据管理需要,集团将直管的子公司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级公司、二级公司、三级公司,各公司划分标准详见下表。

2.集团原则上参考以上标准划分级别,或根据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的规模变化给予升级或降级。

㈣干部层次、级别划分本办法中所指干部分为高层干部、中高层干部、中层干部、基层干部。

具体划分如下:四、权责㈠由总裁或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裁决有关干部聘任及解聘方案和一切文件签批。

㈡由集团绩效考核小组主导干部考评工作。

五、标准程序㈠干部聘任:优先从集团后部干部中选聘,内部资源不足时从外部引进,干部聘任期限根据集团发展需要,设定为1年任期或2年任期两种,任期依自然月延伸。

㈡任期考核:1.考核组织:由干部管理小组主导考核工作,分管绩效副总裁对考核结果核准、考核依据集团有关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2.结果处理: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考核优秀者将给予提拔任用;在考核期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各级干部,由干部管理小组做出评估报告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按级别由副总裁、总裁审批后作解聘处理。

对已解聘的干部,公司将重新调整其在集团内其他岗位使用或降职降薪使用或淘汰。

㈢干部聘任及解聘必须按程序填报纸质审批表。

《聘任及解聘审批表》附后。

㈣干部聘任与解聘权限1.干部聘任与解聘的有关权限参照集团或子公司有关人事权限规定执行。

2. 集团人力资源部收到中层干部以上干部聘任与解聘批文后,拟好相关文稿,经总裁办审核交相关领导签批后正式发文。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

教职工转岗、待岗、解聘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教师管理,坚持从严治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岳阳市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长沙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全员聘任(聘用)制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工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职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三条我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转岗处理:(一)不能胜任现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有困难的;(二)所任班级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较差的;(三)因患病,虽能上班,但不能从事原工作岗位和履行原工作职责的;(四)因工作需要,单位安排转岗的。

第四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予以待岗(三个月或六个月)处理:(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的;(二)所任班级学生,学科学业水平较差,又不服从学校转岗安排的;(三)不遵守学校工作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落聘后又拒不接受单位安排其他工作的;(五)转岗后仍不适应新岗位职责要求的;(六)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经查实的;(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八)散布流言蜚语、造谣惑众、诽谤他人,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九)上班期间搓麻将、打扑克、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的,或因休息期间娱乐过度,影响正常工作的;(十)家长、学生投诉,经查实责任在教职工一方,且情节较重的。

第五条我校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一)试用期内的教职工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二)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三)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四)违反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损害教师形象的;(六)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七)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八)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单位安排其他工作的;(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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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管理办法
为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总则
第1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2条公司解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及各用人部门统筹负责,由总经理签字确认解聘。

2.解聘分类
●主动辞职:系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公司辞退:无正当理由,公司不得无故裁撤员工;若员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公司方可考虑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有权对员工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辞退员工。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3.解聘流程
●解聘申请:
1)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首先由相关用人部门向总经理提交辞退申请。

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岗下发《解聘通知书》与《离职工作与物品移交清单》。

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离职移交清单》(附表3)后应按所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主动辞职时: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应让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附表1),由部门主管将员工的辞职申请及《员工离职审批单》交予总经理审批。

在员工收到公司的离职批准后,应按所约定的时间离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工作交接、办公用品、物品的移交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谈话:对于一般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的主动辞职信后,应在两日内与员工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该员工的工作状况、辞职原因等。

其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应立即与请辞职员工进行沟通,填写《离职谈话表》(附表2),将沟通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工作、物品移交: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用人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a. 离职员工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纸、业务文件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写《离职移交清单》中。

b.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或部门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c. 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办公室。

接收人及交还人需在离职单上签字,并确认物品是否全部交接完成。

若员工需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d. 未按约定时间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扣除最后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补偿金。

未将工作交接清楚既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有权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工作交接清楚后员工方可
办理离职手续。

5. 解聘附则
1.以上《办法》中,关于赔偿金、违约金、经济补偿等具体规定参见《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试工期员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按照法律法规的条例、程序,本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本规定自2012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由总监室保留全部解释权。

附件1:《员工离职审批单》
员工离职审批单
附件2:《离职谈话表》
离职谈话表
附件3:离职移交清单
离职移交清单
主管部门□借用图书资料□文件资料□办公柜钥匙□公司大门钥匙□公司车辆钥匙□办公用品
部门主管:交接人:日期:
人力资源
部□解除劳动关系□保险手续□员工手册□档案调出□考勤卡主管:交接人:日期:
财务部
□欠款清理□财务清算□工资发放□工资未核算
主管:交接人:日期:
离职员工我确认上述手续已全部完成,从此解除我与公司的劳动服务关系。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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