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准上传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4 硝基氯苯 ⑤
0.05
7 氯乙烯
0.005
35 2,4 二硝基氯苯
0.5
8 1,1 二氯乙烯 0.005
36 2,4 二氯苯酚
0.093
9 1,2 二氯乙烯 0.05
37 2,4,6 三氯苯酚
0.2
10 三氯乙烯
0.07
38 五氯酚
0.009
11 四氯惭烯
0.04
39 苯胺
0.1
12 氯丁二烯
0.002
表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序
Ⅰ类
Ⅱ类
号
Ⅲ类 Ⅳ类 Ⅴ类
1 水温 ( ℃ )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温升 ≤1; 周平均最大温降 ≤ 2
2 pH 值( 无量网 ) 6~9
3 溶解氧 ≥
饱和率 90%(或 6
7.5)
5
3
2
4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
10
15
化学需量
5
表 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1
硫酸盐 ( 以 SO2- 4 计 )
2
氯化物 ( 以 Cl - 计)
3
硝酸盐 ( 以 N计)
单位: mg/l 标准值
250 250 10
4
铁
0.3
5
锰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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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集中式生活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单位: mg/L
0.05
离子选择电极法
0.05
离了色谱法
0.02
环境卫生标准

环境卫生标准
一、地面:
1、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痰迹、污迹。
(注意楼梯与楼梯间的地面、死角处保持清洁。
)
二、墙面:
1、保持清洁,无任何污迹、污印,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2、墙面上不随意乱贴乱画。
3、各个班的展牌保持洁净,无灰尘。
三、天花板
1、天花板、墙角保持洁净,无蜘蛛网、灰尘、污迹、污印
四、楼梯
1、所有的扶手保持洁净,无灰尘,每天擦拭一遍。
注意死角。
2、台阶保持洁净,无杂物、灰尘。
尤其台阶死角。
五、垃圾口
1、垃圾口下面地面保持洁净,不能有杂物。
2、垃圾要倒进垃圾口里面。
六、门及玻璃
1、门及玻璃要保持洁净,不能有杂物、污印、污迹,玻璃保持清亮。
(包括班级的、楼间的、楼头的门、窗台及玻璃)
七、楼层间凸出
1、平台要擦拭干净,保持洁净。
不能有杂物、污印、污迹。
八、与厕所相对应班级卫生责任
1、保持厕所地面无杂物、洁净
九、办公楼
1、保持地面洁净、无灰尘、杂物、尤其注意死角。
2、台阶保持洁净、无灰尘、杂物、尤其注意死角。
2、要擦拭镜面,保持镜面洁净、清亮。
3、门及玻璃、窗台、窗纱,保持洁净、无污迹、灰尘。
4、栏杆要擦拭干净,保持洁净,无灰尘。
5、镜子下面的花盆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942—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permit general programme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8-02-08发布 2 0 1 8 - 0 2 - 0 8 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 (ⅱ)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 (2)5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 (7)6可行技术要求 (10)7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12)8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 (12)9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 (12)10合规判定方法 (15)附录A(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 (18)i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 号),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原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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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书籍
01 内容简介
03 文摘
目录
02 图书目录 04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是2008年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T 405—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炼制》为贯 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案例》,保护环境,规范石油冶制业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冶制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和规范。本标 准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图书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验收工作技术程序 5验收准备 6验收技术方案、报告 7验收监测 8结论及建议 附录A (规范性附录)验收技术方案、报告编排结构及内容 附录B (规范性附录)验收报告示例图
文摘
插图: 6.2.2验收监测目的 通过对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情况、污染治理效果、必要的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等的监测,环境风险和 环境管理水平的检查,以及公众意见的调查,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 据。 6.2.3验收监测依据 a)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b)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c)建设项目环保技术文件,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初步设计(环保篇); d)建设项目批复文件,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重大变更批复、试生产批复、执行标准 或总量控制指标批复; e)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文件。 6.3工程概况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1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 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 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在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内延伸到 全球系统。
4
解释: 一般讲,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群空间,以及可以直接、
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总 和。
6
组织在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活动过程中,有资源 和能源的消耗、产品的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 所有这些过程和环节都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产生作用。例 如: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向江河排放含有害物 质的废水等,这些都属于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即环 境因素。
环境因素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关系是因果关系,环境因素 的重要性与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程度相一致。能产生重大环 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叫做重要环境因素。
环境管理体系是把上述各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框 架结构)加以组织和管理,使之循环运转,螺旋上升,达到 持续改进的目的。
10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客观地获取证据并予以评 价,以判断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 符合该组织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 则的一个系统化,并形成文件的验证过程 ,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
环境绩效是可测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可以是组织自身或 组织和其他组织间的比较。
组织应定期监测环境绩效,以判断所确立的目标指标、环 境管理方案是否可行、有效。
19
12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或受其环境绩效 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解释: 相关方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相关方包括两类:一类是关注组织环境绩效的团体或个
组织的环境因素有轻有重,环境目标有主有次,改进项 目有优先次序,持续改进不必发生在活动的所有方面。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leather and fur making
industry
( GB 30486—2013 2014-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
与环境有关的标准
班级:环境112班
学号:201103040207
姓名:韩肖蓉。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 192-2015
3
HJ 192-2015
5.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方法 5.2.1 权重
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 1。 表 1 各项评价指标权重
指标
生物丰度 指数
植被覆盖 指数
水网密度 指数
土地胁迫 指数
权重
0.35
0.25
0.15
0.15
5.2.2 生态环境状况计算方法
污染负荷 指数 0.10
环境限制 指数
约束性指标
I
HJ 192 -201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 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 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 本标准于 2006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优化生态环境状况和各分指数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新增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计 算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废止。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 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 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环境 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5 年 3 月 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颁布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号]:GB3838-2002[颁布日期]:2002-4-28[实施日期]:2002-6-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防治水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与GHZB1-1999相比,本标准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中增加了总氮一项指标,删除了基本要求和亚硝酸盐、非离子氨及凯氏氮三项指标,将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调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修订了pH、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铅、粪大肠菌群7个项目的标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40项。
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
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系统结构 (3)5通讯协议 (3)6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采集 (9)附录A(规范性附录)循环异或校验算法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气常用监测指标编码表(可扩充) (11)附录C(资料性附录)通讯命令示例和拆分包及应答机制示例 (13)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基于目前使用中的大气传输协议,结合HJ212传输协议的标准进行了调整,确保兼容现有使用中协议的同时,协议更规范、更具扩展性。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的过程及传输命令的数据格式和代码定义。
本标准的适用对象包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单位、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使用单位。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平台与监测子站之间的数据通讯过程。
本标准不适用于大型监测设备产生的图形类数据传输。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524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HJ63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2.29•【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7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在全国实施本标准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目次前言1 适用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求5 监测6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7 实施与监督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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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目次结语前言为何需要环境标准中国人:无规矩不以成方圆西方人:游戏必须要有规则什么是环境标准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环保法规制定、修订和发布的环保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指南和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环境保护标准(简称环境标准前言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1973首次发布《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1979开始按行业制定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1985-89用综合排放标准取代行业排放标准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1991-96提出适合发展需要的环境标准体系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2000环境标准的法律地位得以确认和强化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1980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前言环境标准的历程如何30年环境标准与我国环保事业同步发展小结为什么需要环境标准什么是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的发展历程前言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目次结语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环保行业标准环境标准体系国家环境标准环保行业标准地方环境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标准主体结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支持系统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结构小结国家环境标准环保行业标准地方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结构标准主体结构技术支持系统前言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目次结语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类别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能量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质量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为环境质量的目标值。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但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项目,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补充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能量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它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因而有时又称之为污染物控制标准。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时,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规范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环境监测过程而制定的专门技术规定。
常见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有分析方法标准、测定方法标准、采样方法标准、试验方法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方法标准等。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针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和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及其相应的技术指标。
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甄别作用,可用来校准分析仪器和鉴别其灵敏度,以及评价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使环境监测过程规范化。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为统一环境标准中词汇、术语、图表、标志、符号、信息编码、代码/代号、指南、导则、量纲、单位等基本事项而制定的技术规定。
它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法规中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环境标准;除强制性标准外的其他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环境标准。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关系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关系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行业排放标准与综合排放标准的关系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时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关系理论上,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定的污染物排入环境后,经过一定时段的自然净化,应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
实际上,因环境条件和污染源性质的不同,往往不一定能同时满足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时环境质量标准应优先于污染物排放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行业排放标准与综合排放标准的关系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时行业性排放标准应优先于综合性排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执行标准时强制性标准优先于推荐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当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后,也必须强制执行。
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类别环境标准的关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行业标准和综合标准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小结前言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目次结语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制定权限和实施范围国家环保部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环境标准的制定环境标准的实施国家环境标准环保部标准全国范围实施地方环境标准当地辖区实施小结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T19772-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83废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国环境标准概况GB-GB/T-HJ-HJ/T-DB-DB/T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国环境标准概况GB-GB/T-HJ-HJ/T-DB-DB/T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批准日期2000-01-06实施日期2000-01-06)1)取消氮氧化物(NO X )指标。
2)二氧化氮(NO 2)的二级标准的年平均浓度限值由0.04mg/m 3改为0.08mg/m 3;日平均浓度限值由0.08mg/m 3改为0.12mg/m 3;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 3改为0.24mg/m 3。
3)臭氧(O 3)的一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2mg/m 3改为0.16mg/m 3;二级标准的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由0.16mg/m 3改为0.20mg/m 3。
日期200-01-06日期2000-01-06前言环境标准的体系和结构环境标准的类别和关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目次结语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特点之一科学性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科学原理毒理学、水文学、生物学、环境学等标准分类例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正因为科学性,所以表现出严格性建议改为:COD排放浓度符合GB8978-1996的规定。
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特点之二严肃性环境标准的特点和作用特点之三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