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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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4.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5.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奖惩依据。
五、兼职教师待遇
1.兼职教师工资按照课时费标准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
4.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师解聘与辞职
1.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பைடு நூலகம்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4)合同到期,学校不再续聘的。
2.兼职教师提前辞职,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兼职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与所教授课程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
5.非全日制在编教师,能保证每周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课时。
三、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发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课程、待遇等相关事项。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三条兼职教师管理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职责、待遇等,确保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兼职教师的招聘条件:(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选拔程序:(一)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二)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评价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四)学校与合格应聘者签订兼职教师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职责与待遇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职责:(一)认真备课、授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和教研活动;(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第八条兼职教师的待遇:(一)兼职教师按课程或工作任务领取报酬,报酬标准由学校确定;(二)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三)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教育教学培训和业务提升的机会;(四)兼职教师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管理与评价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成果。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退出机制,对教育教学能力不足、不符合兼职教师条件的,应予以解聘。

五、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兼职教师的管理,保障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一、总则兼职教师是指在教育机构、学校或其他培训机构从事非全日制教育工作,并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为规范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兼职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二、聘用程序1. 招募公告教育机构在需求兼职教师时,应发布招募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招募岗位、任教科目、工作时间、待遇标准等,以及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

2. 笔试面试报名者需要参加针对所招岗位的笔试和面试,通过考核者进入下一环节。

3. 聘用审批经过笔试面试的考核,教育机构将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需求情况进行聘用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核者。

4. 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聘用审批的兼职教师需与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工作要求等,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三、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兼职教师应具备与担任岗位相适应的学历背景,具体要求由教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2. 专业知识与经验兼职教师应具备执教科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确保能够胜任岗位职责。

3. 教学能力兼职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讲授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以确保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4. 法律合规要求兼职教师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教育机构有权对兼职教师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1. 工作时间兼职教师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求和教育机构的安排确定,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段和工作日数。

2. 待遇标准兼职教师的薪酬待遇按教育机构的规定执行,合同应明确薪酬标准,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

3. 职业保障兼职教师享受与全职教师同等的职业保障待遇,例如参加教师培训、福利待遇等。

五、职责与义务1. 教学责任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完成所教科目的教学任务,保持良好的教学效果。

2. 协调合作兼职教师应与教育机构的全职教师和其他兼职教师积极协作,共同提升教学质量。

3. 工作纪律兼职教师应遵守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工作。

教师兼职管理规定

教师兼职管理规定

教师兼职管理规定教育是一个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事业,而教师则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教师选择兼职来提高收入、扩展职业领域或者获得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

然而,教师兼职的管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并维护教师的权益,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兼职管理规定。

第一,规范教师兼职的条件。

教师兼职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应当在教育局或学校的认可下进行兼职。

此外,教师兼职的岗位和教学内容应当与其正职岗位相符,避免分散教师的精力和影响正职工作。

第二,建立科学的兼职管理机制。

学校或教育局应当建立健全的兼职管理机制,明确兼职教师的职责和权益,确保兼职教师的工作得到适当的认可和报酬。

同时,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兼职教师能胜任兼职工作。

第三,加强兼职教师的准入审查。

兼职教师应当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者评审程序,获得兼职资格。

教师兼职资质的审查应当注重其教学能力和教育背景,避免无相关教育背景和能力的人员兼职担任教师职务,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权益。

第四,完善教师兼职工资制度。

兼职教师的工资应当与其工作量和工资水平相对应,合理反映其教学能力和工作质量。

对于兼职教师应当及时支付工资,并确保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全职教师的水平。

第五,确保教师兼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兼职教师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六,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指导和支持。

学校或教育局应当向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完成兼职工作。

同时,兼职教师与正职教师之间也应当加强交流和合作,促进教育教学的良性互动。

第七,建立兼职教师的信用档案。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兼职教师的信用档案,记录其兼职工作的情况和表现。

对于表现良好的兼职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其提高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_兼职教师管理制度范文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1为了适应教育工作的需要,搞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对兼职教师制定如下规定:一、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开动脑筋,搞好教学辅导。

二、兼职教师应具备最低学历及职称的要求。

三、应认真阅读教学大纲,熟悉大纲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四、应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组织教学。

教态端庄,语言清晰,内容准确。

五、应按教学规定,认真批改学生作业,登记成绩。

六、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学信息和教学手段,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动手制作电子教案,开发课件,编写辅导资料,逐步适应电大开放教育的需要。

七、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应认真研究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撰写相关论文和研究报告,搞好科研工作。

九、服从学校教学管理,保证规定的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教学研讨会。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篇2为了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有关精神,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经学院系部审核认可的其它人员;3.身体健康,能胜任兼职教师工作者;4.掌握某项专门知识和技术,能够胜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

二、聘任办法1.根据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系(部)具体负责兼职教师的聘任和受理工作;2.兼职教师必须先试讲。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

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工作,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教育机构内的所有兼职教师。

三、兼职教师的条件和要求1. 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2. 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3. 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4. 注重个人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5.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 教育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成为兼职教师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估;2. 经评估合格的人员,由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工作内容和报酬;3. 教育机构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五、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兼职教师有权享受与全职教师相同的教学和科研资源;2. 兼职教师有义务遵守教育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学任务;3. 兼职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评估和教研活动,提高个人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4. 兼职教师应主动协调与全职教师的合作,确保教学质量。

六、兼职教师的考核和评估1. 教育机构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学术成果、教学态度等;2. 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和奖惩的依据;3. 教育机构对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和提升机会,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和辅导。

七、兼职教师的离职和调整1. 兼职教师需提前通知教育机构离职,并签署协议;2. 教育机构有权根据兼职教师的实际表现和需求进行调整和解聘。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教育机构负责解释和执行;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为教育机构兼职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得到教职工们的认可和支持。

同时也希望教育机构能够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业余兼职管理规定

教师业余兼职管理规定

教师业余兼职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现代社会,教师业余兼职已成为常态。

教师通过兼职扩宽自己的视野,提升专业技能,增加收入,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管理问题。

为了规范教师的业余兼职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一套合理的教师业余兼职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加强对教师兼职行为的监管教育部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教师兼职行为的审批制度。

教师在从事兼职前应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兼职单位的资质信息、担任岗位的条件等。

学校根据教师的申请和兼职单位的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兼职岗位符合教师的专业领域和实际能力。

三、防止教师兼职影响教学质量教师在兼职期间要确保自己的教学工作不受影响,不因兼职而减少对学生的关心和教学投入。

兼职岗位与教师的教学专业相符时,学校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教学准备和备课。

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教师的督促和考核,确保教师兼职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四、完善教师兼职报酬机制教师兼职报酬要与其实际工作量和职责相对应,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兼职报酬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给教师,确保教师取得合法收入的同时,也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五、加强对教师兼职单位的审核学校在批准教师兼职申请时,应加强对兼职单位的审核。

兼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背景,确保兼职工作环境安全、岗位内容合法。

同时,学校还要定期检查兼职单位的资格和经营状况,确保教师所兼职单位的资质是合法和有效的。

六、规范教师兼职行为教师在兼职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兼职单位的规定,不得从事与教师职业不相符的兼职活动。

教师兼职所从事的领域应与其专业背景相符,不得参与与教育事业无关的兼职活动,以免对教师形象和教育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七、加强对教师兼职行为的宣传教育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教师培训等途径,向教师宣传教师兼职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也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教师对教师兼职管理规定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减少违规兼职行为的发生。

职业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是指在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专职教师,包括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等。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资格与聘任第四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纳入教学内容;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 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兼职教师需求;2. 兼职教师应聘者向职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3. 职业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4. 职业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兼职教师的管理:1. 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2.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其能力建设;3. 职业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考核:1. 考核内容: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素养、师德师风等;2. 考核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校领导评价等;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兼职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八条兼职教师待遇:1. 职业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兼职教师合理的薪酬待遇;2. 职业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九条兼职教师激励:1.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2. 职业学校应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各职业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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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ZG/YP 3 10 006-2014
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10日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兼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干部队伍执行力和各部门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激发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以支撑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北海公司、南宁公司。

3 职责
3.1 管理部
3.1.1 管理部是兼职教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3.1.2 负责建立兼职教师档案。

3.1.3 根据培训计划及公司培训需求聘请兼职教师进行培训。

3.1.4 负责专题讲座的策划,包括对讲座课题的收集、审核、发布及实施。

3.1.5 负责兼职教师的培训效果评估和情况记录。

3.1.6 负责兼职教师课时费的申报、发放工作。

3.2兼职教师
3.2 .1 负责根据公司培训计划及培训需求,按照管理部安排策划培训课题、编制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并协助管理部做好培训效果检测。

3.2.2 部门副职及以上领导自动纳入公司兼职教师,每年授课不少于2次。

3.3分管公司领导
3.3.1批准兼职教师的聘任。

3.3.2 负责对部门副职及以上领导课件的审核。

4 管理办法
4.1 兼职教师聘任
4.1.1兼职教师聘任等级及条件
4.1.1.1聘任原则
原则上只允许逐级聘任,不可跳级。

4.1.1.2聘任条件(见后页)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2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流程图、兼职教师聘任工作流程说明(见后页)
4. 2 兼职教师授课管理
4.2.1公司级培训计划内容的培训
4.2.1.1 管理部根据公司级培训计划确定具体内容的授课兼职教师。

4.2.1.2 管理部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时间,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对应的兼职教师。

4.2.1.3 授课兼职教师按照培训要求准备培训教材,并按时授课。

4.2.1.4 管理部组织对学员学习效果的检测和对授课教师培训效果的评估。

4.2.2 专题培训工作流程图、专题培训工作流程说明(见后页)
4.3 自主开发课程管理
4.3.1 兼职教师可根据公司业务培训需求自主开发、编制培训课程。

4.3.2 管理部组织对课程进行评审。

4.3.2.1 对教材内容的评审,要求教材内容对公司某项业务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并对相应岗位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4.3.2.2 对教材格式的评审,要求培训教材含有扉页、内容提要、目录、正文、附录基本的五要素。

4.3.3 管理部负责建立课程库,并利用公司信息平台进行共享。

4.4 培训效果评估
4.4.1 兼职教师授课效果评估
4.4.1.1 每次授课结束后,由培训负责人发放《玉柴马石油培训效果评估表》由学员不计名填写,由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员收集后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估结果反馈授课教师。

4.4.1.2管理部组织对兼职教师进行年度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授课效果、授课课时、自主开发课程三方面。

评定结果纳入晋升条件。

4.3.2学员学习效果检测
培训组织单位根据需求,可通过测试、问答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效果进行检测。

4.5 兼职教师激励
4.5.1 兼职教师每次授课根据课时费标准取得课时费报酬,由管理部负责申报和发放。

4.5.1.1课时标准:每45分钟计为1课时,以兼职教师实际上课的课时数为计酬课时。

4.5.2 年度评估为“优秀”的兼职教师奖励300元/人。

4.5.3 公司外请集团内兼职教师按照4.5.1.2标准支付课时费。

4.5.4公司外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的兼职教师按所签协议支付授课费。

5 记录
5.1《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专题培训课题申报表》
5.2《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兼职教师申请表》
5.3《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培训效果评估表》
5.4《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兼职教师考评表》
6 附件(见后页)
附件1: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专题培训课题申报表
附件2: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兼职教师申请表
附件3:玉柴马石油培训效果评估表
附件4: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兼职教师考评表
7 修改记录页
聘任条件
附件1:
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专题培训课题申报表
附件2:
附件3:
玉柴马石油培训效果评估表
注:1、本表由培训班负责人发给学员不计名填写;
2、学员根据自己的感受酌情打分;
3、对培训工作的其它建议由学员根据自己实际用文字进行描述。

附件4:
玉柴马石油润滑油公司兼职教师考评表
修改记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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