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发展及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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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发展及监管情况介绍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

1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历程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发展现状

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重点

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的演化

•2004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前财务公司发展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财务公司产生与初步探索(1987年—1991年)•第二阶段:财务公司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1996年)•第三阶段:财务公司分业与整顿阶段(1996年--2000年)

•第四阶段:财务公司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2004年)

•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的演化

•2004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功能定位一:办理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功能定位二: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功能定位三:为支持企业集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四: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时间文号项目主题功能定位

1992.11.13银发〔

银发〔1

1992〕273号人行出台《国家试点

企业集团建立财务公

司的实施办法》

关于财务公司的第一

个独立法规,总结前

期试点成绩,并作具

体规定

《办法》规定,财务

公司是办理企业集团

内部成员单位金融业

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996.9.27银发〔

银发〔1

1996〕355号人行发布《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暂行办

法》

从机构设立及变更、

业务、财务会计、监

督管理、整顿接管及

解散、惩罚等多个方

面进行了规定

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

2000.6.32000年人行

年人行3

3号令

银发〔

银发〔2

2000〕218号

人行发布《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关于财务公司第一部

正式法规,标志着财

务公司已从

务公司已从“

“发展中

规范

规范”

”进入

进入“

“规范中

发展

发展”

”的崭新阶段

财务公司业务方向由

原来的以短期信贷为

主转向以支持企业集

团技术改造、新产品

开发及产品销售融资

等中长期业务为主。

2004.7.2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令

委员会令2

2004年第

年第5

5号

银监会发布修订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

修订的主要内容在四

个方面:调整了财务

公司的政策定位、降

低了财务公司的机构

准入门槛、分类管理,

针对不同级别的财务

公司,分别赋予不同

业务、强化多种监管

手段,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

“以三项中

长期金融服务为主

长期金融服务为主”

调整为

调整为“

“以加强企业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

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

用效益为目的,为企

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

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的演

•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的演化

•2004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颁布前财务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公司功能定位与企业集团发展的实际需求存在偏差。

2、宽泛的业务范围与财务公司发展初期的风险管理能力不

相匹配,造成很多实际风险。

正确定位,支持发展

放宽限制,改善结构

调整业务,完善功能

总结经验,加强监管

11

2004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银监会坚持以

险监管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监管法规体系为突破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财务公司监管法规。2004年7月修订、颁布了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新《办法》强调财务公司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集中管理和财务管理服务,弱化了财务公司的投融资功能,提高了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的要求。

Ø相应地取消了吸收成员单位三个月以下存款的限制;

Ø从支持内外资企业集团发展的角度,降低了财务公司的机构准入门槛;Ø体现分类管理,依据财务公司不同资本金规模和不同的风险管理水平,分

别核准不同业务;

Ø进一步调整了监管设限,严格控制财务公司风险。

《办法》中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对财务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卖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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