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
商业mall装饰设计标准

MALL部分业态装饰设计标准商铺:一、商铺一次装修设计标准(即交房标准):1、分隔方式:采用波导线分隔,材质为宽度100mm咖啡色虎皮瓷砖。
2、地面:干铺600*600米色地砖。
3、隔墙:原结构墙体:顶棚以上位置喷深灰色乳胶漆,顶棚以下刮腻子刷白色乳胶漆。
(如吊硅钙板顶棚,则不需此程序。
)4、顶棚:顶棚位置参考主承重梁底,除去设备管线高度700mm,大型空间或跨度较长的公共区域依据技术中心提供的设备图纸确定标高。
以上部位喷深灰色乳胶漆(含顶棚以内的设备管线,如吊硅钙板顶棚,则不需此程序),吊白色铝格栅顶棚,或吊硅钙板。
5、踢脚线:采用80mm高咖啡色虎皮瓷砖踢脚线。
6、消防排烟、空调、新风等风口和检修口的布位躲避灯位后合理布局。
7、应急灯、紧急疏散标志、消防喷淋、烟感探头、消火栓等末端设施位置按照审批后的第三套图纸施工,在安装灯具或其他装饰项目时合理避让。
8、灯具:采用4寸内嵌式筒灯。
整体划分多区,每区设配电箱,再设多路开关箱。
9、按图纸标示有盥洗池或洗手盘的地方均安装水龙头。
10、商铺的平面分隔布置图经技术中心、招商中心、销售中心等审核、报批后,再由各个相关中心根据报批后的图纸下达强电、弱电、空调、消防等图纸的设计任务,并提供最终审批的配套图纸,为装饰设计标注提供相应参考。
11、每间商铺预留一定数量的插座、网线插座、电话线插座等线路接口位置,按最终审批的配套图纸要求进行安装。
12、电表采用插卡式电表,分户计量。
13、水表分户计量,设立水表总控室。
二、业主自营商铺二次装修设计标准(满足经营要求的设计标准):——在《商铺一次装修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新建隔墙:采用100型轻钢龙骨,9.5mm厚石膏板封面,刮腻子刷白色乳胶漆。
2、公共区域的柱子采用白色铝塑板包贴。
柱角包100mm宽不锈钢。
3、商铺沿走廊一侧为10mm厚钢化玻璃隔墙,0.8mm拉丝不锈钢框、无框玻璃门,配不锈钢门把手和地弹簧。
超市、百货:一、超市、百货一次装修设计标准(即交房标准):1、区域分隔——卖区:分隔方式:采用波导线分隔,材质为宽度100mm咖啡色虎皮瓷砖。
商场商铺现场装修管理要求

商场商铺现场装修管理要求1.基础交付:租赁红线范围;可装修范围;幕墙玻璃、玻璃门、防火门、管井门等现状情况;给排水点位;空调冷冻水管接入点位;新风管、排油烟风管、补风管接入点位及规格;2.设备交付:入户电箱/电源、开关及使用功率;弱电箱、电信光纤盒;消防设施(烟感、喷淋、消火栓、消防排烟口、燃气探测头、警报按钮、警铃、卷帘按钮);空调冷量表、Y型过滤器、进回水管。
3.数据核对:水电表读数确定;1.施工作业时间原则是商场非营业时间(22:30-09:30),营运时间不允许施工作业。
营业时间如需施工作业,由营运部向公司领导层申请确定方可,施工作业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只允许无异味、无噪音、无粉尘的施工作业,不可进出材料);2.施工梯子应采用合格的铝梯、钢梯,禁用木梯或自制梯子;3.物料堆放整齐,较重的物品不得集中堆放,楼板承重250KG -500KG/M2,即要求每平方米存放水泥不超5包、砂石不超10包,油漆等易燃物品需独立分开存放;4.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使用临时电箱,并设有三级保护(总开关-漏电保护-空气开关),临时电箱须安装固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缆,临时电缆敷设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架空、沿墙(或支架等)吊挂、桥架敷设等方式。
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缆(包括电焊机二次线)在架空确有困难时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设,但必须针对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电缆损伤,长度不得超过10米,其它电缆一律不准随意、随地敷设;5.商铺使用装修材料耐火等级要求:B1-B2层:固定装饰A级,可移动家私B1级以上;L1-L6层:B1级或以上;天花均为A级;(备注:A级为不燃材料,B1级为难燃材料);6.商铺外立面不得超出商铺红线,场内商铺不做侧招,LOGO可超出租赁线不得超50mm。
7.场内商铺地面应与公区地面平齐,交接处采用5mm实心不锈钢条收口,室外采用门槛石收口,需高于室外。
8.铺内入口天花、造型、导轨灯具,不得低于门楣。
9.商铺标准门楣高度:一楼H900mm,其它楼层H700mm(小梅林及中岛柜除外),室外门头现场确定。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一、背景介绍购物中心作为人们日常购物、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商铺的装修设计直接影响着购物中心的形象和吸引力。
为了保证购物中心商铺的整体风格统一、装修质量高、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制定了本装修须知。
本文档旨在为购物中心商铺装修提供指导,并对装修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和约束。
二、装修前准备1.商铺装修前需提前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申请装修许可,并提交装修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
2.商铺装修工程需有注册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施工,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商铺装修前需充分了解购物中心的装修规范和相关要求,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购物中心的整体风格和定位。
三、装修设计与施工1.商铺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购物中心的整体风格和定位,不得与购物中心形成突兀的对比。
2.商铺装修设计应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充分考虑商铺功能和顾客流线,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
3.商铺装修设计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疏散通道、灭火设备、防火材料等。
4.商铺装修施工过程中,需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5.商铺装修施工期间需保持与周围商铺的正常业务运营无关,并做好噪音、灰尘等污染控制工作。
四、装修材料与设备1.商铺装修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需提供相应的质检证明。
2.商铺装修材料应具备环保、耐用、易清洁等特点,以保持商铺的整洁度和卫生。
3.商铺装修设备应选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按照相关规范安装和使用。
五、装修后验收及维护1.商铺装修竣工后,需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装修质量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商铺装修后应及时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装修材料和设备的良好状态。
3.商铺装修后如有损坏或需要更换的情况,应及时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报备,并经其同意后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总结购物中心商铺装修须知的制定旨在规范商铺装修行为,保证购物中心整体形象和顾客体验的质量。
商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须知的要求进行装修,确保装修质量和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1.应按消防局审核意见的要求施工。
2.施工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3.装修的形象、档次及经营范围按营运部意见执行。
4.装修及摆设不应依附在玻璃间墙上,不应阻碍玻璃间墙侧的清洁工作。
5.装修不应遮挡、妨碍消防设施(消防卷帘、喷淋头、烟感、喇叭)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6.首层以下全部装修用的材料防火等级A级。
7.采用的复合地板应提供消防检验合格证及供货证明。
8.灯箱应有足够的散热孔。
9.使用灯具封闭式的展示柜需有散热孔(缝)。
10.间墙玻璃应采用12MM厚的钢化玻璃,安装应牢固可靠,玻璃上、下端应嵌入灯箱(天花)及地面10MM以上,地面上并需采用不锈钢压条修饰。
11.楼板荷载不应超过350公斤/M?。
12.天花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整体天花应有检修口。
13.天花骨架应独立吊装在上层楼板或横梁上,不应依附于风管、水管、线管、线槽等设施上。
14.仓库:(1)应采用防爆裂型灯具。
(2)若天花没有喷淋头布置,则由租户自购悬挂式ABC型干粉式自动灭火器。
15.烟感应离开风口1.5M以上,离开灯具0.5M以上,喷淋头离开灯具30CM以上。
16.供电回路的敷设应按审定的电路图施工,电源线敷设完成后应检测线路间的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17.窗帘、地毯、织物等装饰材料均应选用经检测合格的阻燃产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4条)。
18.金卤灯镇流器箱、石英灯变压器应相对集中装箱并做好散热措施,照明器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9.电源线应采用双塑阻燃铜芯线穿金属镀锌线管保护。
20.电器安装应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的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
21.未详列事项的仍按《装修须知》要求执行。
22.天花采用上人型龙骨,龙骨厚1.2mm,硅钙板厚度大于8mm。
23.乳胶漆、油漆、胶水、喷涂材料等要符合环保要求。
商场内各商家装修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

展位水暖、电、消防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强电部分1、商户进场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时,应向物业电工班申报电器设备容量,用电负荷每平方米小于40W,电路图形设计,附有照明、插座平面布置图,经物业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2、电气线路敷设安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敷设于棚中或空中的导线应穿KBG镀锌钢管且固定可靠,横平竖直。
展柜、灯箱内的导线必须穿金属软管。
穿金属软管时管口应套绝缘管防止导线损坏。
3、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做到一灯一盒,一个钢管只穿1个回路,导线连接缠绕6-7圈,导线接头必须挂锡焊接,焊锡后用高压绝缘胶布包二层后,再用黑胶布包绕。
插座回路:ZR-BV3×4 KBG20,照明电路ZR-BV 3×2.5 KBG20。
4、地柜、背柜、灯箱所使用日光灯一律采用雷士直管型T5荧光灯管。
节能筒灯,卤灯必须选择国家名牌产品。
灯杯应有防护罩,各类灯具安装必须便于维修,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灯具直接固定在可燃顶棚或板壁上,可采用瓷垫、防火板、石棉板做隔热处理。
5、施工用的绝缘导线,KBG钢管,镀锌接线盒,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必须是国标的,伪劣假冒产品不准进入现场,装修用的铜芯塑料线需选择天州牌电线,KBG钢管壁厚≥1.2mm。
6、每一照明回路的钢管与接地线做可靠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4m㎡铜芯线,接线盒与两侧钢管用活节固定后用4m㎡铜导线将接线盒与两侧钢管做连接。
7、插座安装高度距地0.3米,照明开关安装高度距离地面1.3米。
每一个照明回路不超过25盏灯具,功率小于1.2KW。
8、电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改动,如拆除或改动需上报物业审核并由商场专职电工完成。
9、商铺棚顶有预埋电消防管线,沿管线涂有油漆记号。
禁止在棚上打吊筋,特殊情况需打吊筋必须经物业部门批准,吊筋离预埋管两侧各10cm以上,防止打断电消防线路,否则按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10、装修不得遮挡通讯(信号盒)等弱电设备,非商场专职人员禁止对通讯设施进行改造和私自串(并)联电话。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一、引言购物中心商铺装修是提升商业形象、改善消费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各商户的装修工程质量和效果,制定本要求说明文档,以便商户明确装修要求并签收。
二、装修范围本要求适用于购物中心商铺内的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面装修、地面装修、天花板装修、灯光设计、橱窗展示等。
三、装修要求1.商户应在装修前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提出装修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装修工作。
2.装修设计方案应符合购物中心整体风格和形象,不得采用过于个性化或与购物中心氛围不协调的设计。
3.装修材料应选用环保、防火等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测试报告。
4.墙面装修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起泡等问题。
涂料材料应无异味,色彩鲜艳并且与整体装修风格相协调。
5.地面装修应平整、耐磨,无空鼓、开裂等问题。
地面材料应具备防滑、易清洁等特性。
6.天花板装修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明显的凹凸、不平整的问题。
天花板灯具应安装牢固,照明效果好且符合节能要求。
7.橱窗展示应精心设计,展示品应与商户经营业态相符合,展示效果突出。
8.安装电气设备时,应遵守国家电器安装规范,确保安全可靠,线路隐蔽,设备接地良好。
9.商户应按照装修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误工期。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商户应提前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10.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污染物应及时清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购物中心及周边商户的影响。
四、装修验收1.商户应在装修工程完成后,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提交装修竣工报告,并请求验收。
2.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修要求。
3.如发现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商户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验收合格后,商户需签收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承诺遵守购物中心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五、后期维护1.商户应定期对装修工程进行维护,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购物中心专柜装修要求商户版

(一)商铺室内装修设计概要设计要求:设计方必须在奠定与各行业有关的相关法规(如建筑基准法、消防法、仪器卫生法等)以及本设计方针的限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般情况下,商铺的装修设计可由各供应商自由选择,但商铺的位置、形状、大小和颜色必须遵守内装监理室的规范要求。
1.室内装饰设计尽量体现商场的特色。
2.装修计划必须在许可的空间内进行,并且内墙、柱子的装饰必须延至限制高度以下。
3.外铺颜色统一。
内铺色彩随商品特色而定,确保色彩和谐。
4.必须保留足够的维护空间。
5.室内必须为优雅、高档次的装修设计。
6.灯箱的位置需要在图上标出,按照环境来决定,由内装监理室决定给不给位置。
7.各专柜应按商场用电量标准进行柜位设计。
8.试衣间平面尺寸不宜小于1m*1m,保持良好通风和照明;门向内开,并采用固定式,不得使用活动式门帘等;试衣间内部请装饰精美,标准同展柜,内表面饰防火板或墙纸,不可使用乳胶漆等;并配备试衣镜、试衣凳、挂衣钩(2只以上)、衣架、皮拖、鞋拔等。
9.不得已需要采用索吊式时,必须与室内装修监理室进行全面的商量,并按室内装修监理室的批示进行施工。
10.为了提高专柜图纸审核的时效性、准确性,在厂家出具设计图之前,先与商场明确装修区域,由商场提供柜位范围、设计要求、审批后的用电量及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11.我商场的任何审批,并不代表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我商场也不负责厂家装修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规格的性能及效果。
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由厂家负责。
12.铺位设计需保持商场现有基础装修完整,不得改变。
厂家装修及需对商场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时,须书面会知商场并获得商场同意方可进行。
并承担在合同解除或厂家品牌位置调整时商场需将设施恢复原状所需发生的费用。
13.各铺位的装修图必须上报内装监理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
注:所有商铺货架及设施必须在商场外自行制作,入场后安装,不得在现场内制作。
购物中心商户进场装修规定

购物中心商户进场装修规定物业制度购物中心商户进场装修规定为保证XX的安全经营,商户装修的质量及材料选用的质量及合理性,对保证整体建筑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制订承租户的装修规定:一、准备阶段在商户确定进入购物中心经营装修前,必须提供装修效果及施工图纸、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表、材料明细及店铺内设备明细。
交与商店进行审核(附商户装修入场验收确认单)。
目的:1、审核其效果与我司卖场装修风格的协调性。
2、审核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3、审核其材料的合理性,施工周期是否满足我司要求。
4、审核其装修方式是否会对建筑已有设施、设备的功效产生影响。
5、审核其施工的内容中,有关国家特殊规定内容的合理性(如消防、环卫、规划等内容)。
6、审核其施工工艺是否会对建筑结构产生影响。
二、进场规定1、进场装修的商户,必须持有我司签发的商户装修入场、验收确认单。
2、各商户进场施工前,必须将有关防水、电器、防火、给排水、线材等重要材料,交由商店或现场管理人员确认许可并封样保存。
3、主要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规定a.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记录,设专人管理。
经确认符合要求才能在施工中应用(检验工作可由物业助理完成或委托物业公司、工程项目经理检验)。
b.设备材料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结果等技术文件。
c.照明灯具查验合格证,日光灯及气体放电灯具随带技术文件。
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千欧姆,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平方毫米。
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毫米。
d.检查开关、插座、接线盒及附件,查验合格证。
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附件齐全。
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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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
购物中心商铺装修要求说明(商户签收版)
1.应按消防局审核意见的要求施工。
2.施工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3.装修的形象、档次及经营范围按营运部意见执行。
4.装修及摆设不应依附在玻璃间墙上,不应阻碍玻璃间墙侧的清洁工作。
5.装修不应遮挡、妨碍消防设施(消防卷帘、喷淋头、烟感、喇叭)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6.首层以下全部装修用的材料防火等级A级。
7.采用的复合地板应提供消防检验合格证及供货证明。
8.灯箱应有足够的散热孔。
9.使用灯具封闭式的展示柜需有散热孔(缝)。
10.间墙玻璃应采用12MM厚的钢化玻璃,安装应牢固可靠,玻璃上、下端应嵌入灯箱(天花)及地面10MM以上,地面上并需采用不锈钢压条修饰。
11.楼板荷载不应超过350公斤/M?。
12.天花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整体天花应有检修口。
13.天花骨架应独立吊装在上层楼板或横梁上,不应依附于风管、水管、线管、线槽等设施上。
14.仓库:
(1)应采用防爆裂型灯具。
(2)若天花没有喷淋头布置,则由租户自购悬挂式ABC型干粉式自动灭火器。
15.烟感应离开风口1.5M以上,离开灯具0.5M以上,喷淋头离开灯具30CM以上。
16.供电回路的敷设应按审定的电路图施工,电源线敷设完成后应检测线路间的绝缘电阻并做好记录。
17.窗帘、地毯、织物等装饰材料均应选用经检测合格的阻燃产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4条)。
18.金卤灯镇流器箱、石英灯变压器应相对集中装箱并做好散热措施,照明器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19.电源线应采用双塑阻燃铜芯线穿金属镀锌线管保护。
20.电器安装应符合安全用电规程的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九章)。
21.未详列事项的仍按《装修须知》要求执行。
22.天花采用上人型龙骨,龙骨厚1.2mm,硅钙板厚度大于8mm。
23.乳胶漆、油漆、胶水、喷涂材料等要符合环保要求。
24.装修设计与商铺必须配套的机电设施有冲突时,装修施工时应按现场情况做适当的调整。
25.商铺内厨房、吧台、洗手盆等位置地面、墙身必须做防水层。
26.商铺内垫高地面时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并保证使用荷载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商户签收回执
本人已知晓上述装修施工要求,并保证按上述要求进行装修施工,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商户名称:
签收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