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破产法律文书样式(法院用 )(第二稿)

文书样式5
X X X X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受理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的破产清算申请用)
申请人:……。
(X X X X) X X破字第 X-X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X X X以……为由,于X X年X X月X X日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
破产原因、本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等方面写明受理申请的理由)。本院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十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1、 受理X X X对X X X的破产清算申请;
2、 指定X X X为X X X(债务人)管理人。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31、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32、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3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34、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的复议决定书 35、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民事裁定书 36、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复函 37、针对监督事项的决定书 38、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的复函 39、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决定书 40、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的决定书 41、更换管理人的公告 42、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的决定书 43、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 44、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 45、确定管理人收取报酬数额的决定书 46、管理人报酬异议的决定书 47、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 48、拘留决定书 49、罚款决定书 50、不服拘留、罚款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51、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52、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53、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书 54、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民事裁定书 二、重整 55、收到债权人重整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 56、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 57、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 58、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 59、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申请对金融机构重整的民事裁 定书 60、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公告 61、不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62、不受理债务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63、不受理出资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64、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

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试行)篇一: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二○○九年三月目录一、破产清算1、收到债权人破产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2、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3、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后通知债务人提交材料的通知书4、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5、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7、不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8、不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9、不受理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0、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1、维持或撤销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2、驳回债权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3、驳回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4、驳回清算义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5、驳回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16、维持或撤销驳回破产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17、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118、受理破产申请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19、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20、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的公告21、扩大有关人员范围的决定书22、要求有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通知书23、要求有关单位中止执行程序的通知书24、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25、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民事裁定书26、宣告破产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27、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28、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的民事裁定书29、有异议债权期满无人诉讼时确定债权额的民事裁定书30、临时确定表决权额的决定书31、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2、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3、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34、维持或撤销本院民事裁定的复议决定书35、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民事裁定书36、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复函37、针对监督事项的决定书38、许可管理人为某些行为的复函39、批准或驳回债权人会议更换管理人申请的决定书240、依职权更换管理人的决定书41、更换管理人的公告42、许可或驳回管理人辞职申请的决定书43、决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4、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决定书45、确定管理人收取报酬数额的决定书46、管理人报酬异议的决定书47、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民事裁定书48、拘留决定书49、罚款决定书50、不服拘留、罚款决定的复议决定书51、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民事裁定书52、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53、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决定书54、追加分配破产财产的民事裁定书二、重整55、收到债权人重整申请后致债务人的通知书56、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7、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对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8、根据出资人的申请对债务人重整的民事裁定书59、根据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申请对金融机构重整的民事裁定书360、裁定债务人重整的公告61、不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2、不受理债务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3、不受理出资人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4、不受理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重整申请的民事裁定书65、维持或撤销不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二审裁定66、许可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决定书67、裁定债务人重整后致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68、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的复函69、许可担保权人恢复行使担保权的复函70、设小额债权组的决定书71、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2、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73、根据申请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4、法院直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公告75、延长重整期限的民事裁定书76、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7、不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民事裁定书78、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公告79、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的民事裁定书80、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民事裁定书81、受理变更重整计划的申请的民事裁定书4篇二: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目录1通用类文书1、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用)12、通知书(要求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交付财产用)33、通知书(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54、通知书(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用)65、通知书(回复相对人催告继续履行合同用)76、方案一:通知书(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9方案二:申请报告(请求法院通知相关单位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用)7、方案一:通知书(中止执行程序用)12方案二:申请报告(请求法院通知其他法院中止执行程序用)8、通知书(告知管理人已接管债务人财产用)149、申请报告(申请聘用工作人员用)1610、申请报告(请求停止/继续营业用)1811、申请报告(管理人申请实施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用)1912、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管理人报酬方案用)2113、申请报告(请求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用)2314、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用)2415、申请报告(申请收取管理人报酬用)2516、通知书(要求追回债务人财产用)2617、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缴出资用)2818、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高管返还财产用)3019、通知书(要求取回担保物用)32120、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权利人取回财产用)3421、通知书(要求出卖人交付在途标的物用)3622、通知书(决定是否同意抵销用)3823、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情况的报告3924、申请报告(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用)4125、告示(公布职工债权用)4226、通知书(回复职工债权异议用)4427、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用)4628、关于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破产清算程序用)4829、关于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报告5130、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5331、通知书(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用)5532、申请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用)562重整程序用文书33、通知书(重整期间决定是否同意取回财产用)5734、申请报告(申请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用)5935、申请报告(管理人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用)6136、申请报告(请求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用)6337、申请报告(请求法院批准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用)6538、申请报告(请求法院批准表决未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用)6639、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6840、申请报告(请求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用)7041、申请报告(重整失败请求终止执行重整计划用)72 3和解程序用文书42、关于管理人执行职务情况的报告(终止和解程序时用)7343、申请报告(和解程序达成协议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764破产清算程序用文书44、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用)7745、申请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80246、申请报告(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用)8247、公告(破产财产第×次分配用)8348、公告(破产财产最后分配用)8549、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执行情况的报告8750、申请报告(无财产可供分配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8951、申请报告(最后分配完结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用)9152、关于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报告9231通用类文书文书样式1××(债务人名称)管理人(××)×破管字第×号。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如果破产
财产的价值无法满足债权人的债务要求,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变价方
案来增加破产财产的价值,以此为基础来尽量满足债权人的债务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1. 转让财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将破产财产出售给潜在买家,从中获取拍卖的收益。
如果破产财产是一些可以转让的无形财产,例如专利、版权或商标,破产管理人可以将这些财产转让给潜在买家,从中获取特许权的
收益。
2. 合并财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将破产财产与其他相似的财产合并起来,形成一
个新的或者更加容易出售的财产集合。
合并后的财产可能会更受欢迎,从而为破产管理人带来更高的出售收益。
3. 整合财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在同一类别中整合破产财产,以最小化破产管理
人的成本。
例如,如果有多个具有类似特征或功能的办公桌或椅子,
破产管理人可以将它们整合起来,然后出售,以最小化出售成本。
4. 增值财产
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改造、更新、修整破产财产来增加其价值,并以更高的价值出售。
例如,在房地产方面,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重新装修、更新破产房产来增加其价值,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
结论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可以为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提供一些安慰。
如果破产管理人能够成功地将破产财产的价值最大化,从而满足债务人的债务要求,那么债权人就有机会获得他们的债务。
在实践中,破产管理人需要寻找诸如销售、合并、整合和增值等策略中的一种或多种,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要求。
破产人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人财产变价方案一、破产人财产基本情况(一)货币资金经管理人查询荣兴实业各银行账户,发现荣兴实业在四个银行尚有存款19,030.94元+ USD4.33元,因银行不配合需等待法院裁定扣划至管理人账户;荣兴实业在国税局出口退税返还款4,037.00元原存于荣兴实业股东、监事张勇处保管,2018年8月29日管理人已经接管存入管理人账户。
上述荣兴实业货币资金共计人民币23,067.94元+ USD4.33元。
(二)房屋、附属物、土地根据管理人查询的不动产交易中心档案材料发现:荣兴实业的住所地(经营的冷藏厂)座落于荣成市石岛龙雨路126号1-3号楼,其中荣成市石岛龙雨路126号1号楼1,077.2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荣房权证城字第2005003351号;荣成市石岛龙雨路126号2号楼1,479.7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荣房权证城字第2005003352号;荣成市石岛龙雨路126号3号楼1,572.4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荣房权证城字第2005003328号,房屋所有权人均为王源泉。
荣兴实业的住所地院内尚有围墙等附属物一宗,均无房屋所有权证书。
上述房屋与附属物占用土地情况为:土地位置为荣成市石岛龙雨路126号,土地性质为工业出让,土地面积为5,099.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荣国用(2014)第30080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王源泉。
上述房屋王源泉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以下简称石岛农商行)用于担保荣兴实业借款,抵押权经(2015)荣商初字第49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环翠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上述房屋、土地及附属物作为王源泉的财产委托评估。
2018年6月27日威海圣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圣达房估(2018)字第40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采用市场法评估价值为606.20万元。
(三)机器设备根据管理人查询的荣兴实业工商档案材料发现:2001年荣兴实业原股东周培敏以价值1,653,000.00元机器设备增资,包括冷冻机组、变压器、配电盘、管路一套;2007年荣兴实业减资后,王源泉受让荣兴实业股权后,实物出资的110万元包括2001年周培敏增资的上述冷藏机器设备。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导言破产是指企业因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偿还债务而申请破产,其财产会被清算以偿还债务。
在此过程中,财产的变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着重介绍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的目的破产财产变价的目的是为了尽量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
对于财产的变价,应该基于最大化债权人的收益原则。
因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目的:1.确定财产的真实价值。
2.将财产变卖得到最大化价值。
3.确保财产的变卖能够尽量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4.避免对其他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制定流程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制定涉及到很多部门和机构,需要在法律、政策和资本市场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
以下是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制定的一般步骤:1.委员会的形成。
债权人委员会是在破产清算期间组成的,其职责是监督、协商和控制破产债务的清偿。
2.确定财产的价值。
财产的价值应该基于其原始成本、是否精神附属物和未来预计收益等要素来评估。
3.确定变价方式和标准。
根据财产的特性,选择变价方式和标准需要考虑货币政策、市场情况和债权人的条件等因素。
4.轮候债权人的协商。
轮候债权人可能会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提供部分建议和意见,需要进行协商和沟通。
5.初步方案的确定。
基于以上五个步骤,债委会可能提出一个初步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这个方案应当包括变价对象、变价方式、变价标准和变价过程等细节内容。
6.方案的完善和最终定案。
债委会会根据轮候债权人的反馈意见,在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过程中完善和定案方案。
最终的方案应当经过破产法院批准后才能执行。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缺陷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缺陷。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评估的成本高。
企业破产后,为了评估企业财产的的真实价值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和精力。
2.破产清算周期的长短不确定。
破产清算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这个过程可能会过长,给债权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企业财产进行变卖或处置,以获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的一种方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实施步骤、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实施步骤1.评估财产价值:在进行破产清算前,需要对企业所有财产进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评估结果将决定变价方案的实施方式和预期收益。
2.确定变价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变价方式。
常见的变价方式有公开拍卖、私人议定、委托代理等。
3.制定变价计划:根据变价方式和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变价计划。
包括拍卖时间、地点、起始价格等信息。
4.公告拍卖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在进行公开拍卖时需要提前公告相关信息。
公告内容包括拍卖物品名称、数量、起始价格等信息。
5.执行变价计划:按照制定的变价计划执行,确保所有财产得到充分变卖。
6.分配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将变价所得的资金优先用于清偿优先债权和担保债权,剩余部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二、注意事项1.合理评估财产价值: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变价方案的实施和预期收益。
因此需要选择专业的评估机构,并确保评估过程公正透明。
2.遵守法律程序: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包括公告、拍卖等环节。
否则可能会导致变价结果被撤销或诉讼风险增加。
3.选择合适的变价方式:不同的变价方式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例如,在市场行情不佳时,公开拍卖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此时可以考虑私人议定或委托代理等方式。
4.确保变价过程公正透明:在进行公开拍卖时需要确保竞拍人能够充分了解物品信息和竞价情况,并避免出现内外勾结等不正当行为。
三、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对财产的保管:在变价前需要加强对财产的保管,避免财产损失或遗失。
2.严格审核竞拍人资格:在进行公开拍卖时需要严格审核竞拍人资格,避免不良竞拍人参与。
3.签订合同:在进行私人议定或委托代理等方式时,需要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变价结果。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5.竞买报名:有意向的购买者可在公示期内报名参加竞买;
6.竞买报价:竞买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报价应高于评估价值的50%;
7.确定买受人:根据报价结果,确定买受人;
8.签订转让合同: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破产企业签订财产转让合同;
4.对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
1.对破产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确保财产权属清晰。
2.加强评估机构独立性,防范评估结果失实。
3.建立完善的竞买人资格审查制度,防范恶意竞买。
4.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与应对。
七、方案调整与实施
1.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对方案进行调整,应报债权人会议审议。
3.变价公告:在国家级媒体及破产企业所在地媒体发布变价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0日。
4.报名与资格审查:意向购买者应在公示期内报名,并由破产管理人进行资格审查。
5.竞价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或密封报价等方式进行竞价。
6.确定买受人:根据竞价结果,确定买受人。
7.签订转让合同: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破产企业签订财产转让合同。
3.透明公开原则:变价过程全程公开,接受债权人及社会监督;
4.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变价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四、变价程序
1.财产评估: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确定财产的市场价值;
2.制定变价方案:根据财产评估结果,结合财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变价方案;
3.变价方案审批:将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二、破产财产范围
1.破产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所有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概述破产是指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被宣告破产后需要对其财产进行清算,以偿还其债务。
在破产清算中,财产变价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即破产财产在拍卖、评估等过程中发生价值变化,需要采取相应的变价方案进行处理。
本文将介绍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内容,包括变价的定义、变价的原因、变价的方式以及变价的影响等。
变价的定义破产财产变价指的是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财产在拍卖、评估等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
变价可以是正变价和负变价,即破产财产的价值上涨或下跌。
破产财产变价通常会导致破产清算计划的调整,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变价方案进行处理。
变价的原因破产财产变价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1.市场因素破产财产的价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因素是造成破产财产变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2.评估因素评估破产财产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评估不准确等问题,导致破产财产价值在清算过程中发生变化。
3.拍卖环节在拍卖破产财产的过程中,竞拍人的数量、价格等因素的变化也可能导致破产财产的价格变化。
变价的方式破产财产变价的方式有多种,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式:1.补价补价是指在拍卖破产财产的过程中,竞拍人之间的竞价已经结束,但最高报价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如期履行购买义务,因此需要补价。
2.重新评估如果原来的评估结果存在问题,导致破产财产的价值无法反映其实际价值,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3.调整清算计划如果破产财产的变化对原来的破产清算计划造成影响,需要对清算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变价的影响破产财产变价通常会对破产清算产生影响,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情况:1.影响债权人得到偿付如果破产财产变价过大,可能会对债权人的偿付造成影响,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影响破产清算计划如果破产财产变价对原来的破产清算计划造成影响,需要对清算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清算计划的顺利进行。
3.影响竞拍和购买如果破产财产变价过大,可能会影响竞拍人和购买人的决策,导致破产清算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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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裁定不予认可时,债权人无申请复议权。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用)
( ) 破字第 - 号
申请人:______(债务人名称)管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______(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请求本院长______
(代理)审判员______
(代理)审判员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
附:《______(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说明: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制定,供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时,人民法院裁定用。
本院认为:……(写明对方案的审查意见及理由)。依照……(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__(债务人名称)管理人制作的《______(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或者:
一、不予认可《______(债务人名称)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