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审查要点[1]

信贷业务审查要点[1]
信贷业务审查要点[1]

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一、基本政策方面

(一)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我行信贷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主要审查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贷款通则》;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4、《信贷管理手册》

(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防止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三)是否符合总行行业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要求。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投向的客户,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标准。主要审查依据为:

1、《关于印发2008年度行业信贷政策的通知》

2、其他正在执行的行业信贷政策

二、综合偿债能力方面

(一)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发展前景

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臵及历史变

革等。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状况、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情况、目前重要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客户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工资调整、贸易平衡、失业率、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

政府其他管制等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客户发展前景的影响。

(二)掌握客户银行融资总量、结构和质量情况,分析客户融资能力及信用状况

1、掌握借款人与我行合作情况。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信用等级及变化情况、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情况、通过我行结算占比情况以及其他中间业务占比情况。

2、掌握借款人银行融资总量及我行融资占比。通过人民银行《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结果对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信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分析客户银行融资余额与年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审查我行融资占客户全部银行融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信贷政策的要求。

3、了解银行同业及本行对其授信情况。审查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该客户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目前的可用授信额度情况。

4、了解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债转股、享受国家核销贷款及挂帐停息等情况。

5、了解有无逃废银行债务情况。

6、了解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三)全面分析客户财务状况,核实其综合偿债能力

项目三年前二年前上年当期上年同

行业平

均值

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总债务/EBITDA 全部资本化比率% 利息保障倍数

速动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总债务

营运能力指标总资产周转率(次)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盈利能力指标销售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报酬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

发展能力指标总资产增长率%

销售增长率%

资本积累率%

1、审查财务报表的合规性、真实性

(1)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经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户委托审计的会(审)计师事务所有无不良从业记录。

(2)近三年财务报表是否具有可比性。特别要关注并表范围是否一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连续。对汇总或合并报表要了解汇总或合并范围是否完整。

(3)对集团公司客户,还应当分别分析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2、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及变化情况分析

(1)关注近三年以来资产、负债增减变化情况,分析增减原因。

(2)分析客户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结构及财务比率(主要是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3)如果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数额较大,需要分析其构成及账龄分布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核实是否与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有关。特别要关注上市公司母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核实公司主要股东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核实有无集团公司占用子公司或子公司占用集团公司资金的情况。

(4)如果存货数额较大,需要分析其形态分布情况(原材料、在产品和产品)及近三年的增减变化情况,并与销售情况比较分析。

(5)如果借款人对外长期投资数额较大,需要关注其投资形式及投资收益情况,分析对外投资的资产质量如何。

(6)需要特别关注下列几种情况:

<1>企业资产规模扩张过快;

<2>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应收账款帐龄过长;

<3>应付账款规模大幅度增加;

<4>无形资产规模及递延资产大幅度增加;

<5>企业过度负债经营。

3、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经营收入及损益情况分析

(1)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是否正常,是否有大起大落的情况,对其异常变化有无合理解释。

(2)关注销售收入有无虚列或重复计算等问题,成本计算有无少计或不当转移等情况。

(3)关注利润变化是否异常,核实是否有人为调节或编报虚假利润等情况。

(4)如果企业投资收益较大,需要了解主要投资项目,并对投资项目的前景进行预测。

4、近三年现金流入及流出情况分析

(1)近三年现金流入量、流出量的增减变化是否正常,如增减变化幅度较大,应分别分析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或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形成原因,了解其变化是否正常。如果增减变化不够正常,需逐个项目进行分析。

(2)如果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差异,或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账面利润有较大差异,应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是否正常、合理。

(3)预测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现金支付能力。

5、客户主要财务指标之间相互关联及逻辑关系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否

匹配,如差距过大,其原因是什么。

(2)经营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匹配,如差距过大,其原因是什么。

(3)投资收益与长期投资是否匹配。

(4)未分配利润的增减与上年净利润是否匹配。

(四)弄清客户关联关系,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1、分析客户存在哪些关联关系

(1)了解客户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哪些企业或受哪些企业控制,如借款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包括母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等关系)。

(2)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集团公司等。

(3)私营企业或家族式企业各利益方以及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企业有哪些。

(4)其他存在关联关系并可能转移资产、收入和利润的企业有哪些,如借款人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等。

(5)形成互保及连环保关系的企业有哪些。

2、分析股东及关联企业的银行融资方式、融资总量、结构和我行占比。

(1)了解关联客户的融资方式:

①集团公司统贷统还。如果集团公司控制力较弱,财务管理不统一,则存在较大风险。

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同时从银行融资。应关注对该集团的统一授信情况,对集团公司本部融资要注意与其自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匹配,对集团本部自身没有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的集团公司本部原则上不能提供贷款。

③集团公司不融资,子公司独立融资。重点分析子公司偿债能力,并要关注有无集团公司占用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了解集团内部我行融资总量、结构及占比。既要看各分子公司融资总量和结构,又要看集团整体的融资总量和结构。

(3)了解控股股东及主要关联企业基本情况和关联程度,掌握内部关联交易及内部定价等情况。

3、对关联客户信贷审查需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通过对股东及关联企业基本情况、财务及经营效益、信用状况等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要关注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科目的数额及资金流向,分析是否存在通过关联关系转移资金及作假帐等问题。如果借款人主要股东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的,更要对其通过关联关系转移资金、甚至长期占用借款人资金的情况予以关注,切实防范其挪用银行贷款甚至骗取信贷资金等情况发生。

审查中要同时对股东及关联企业中有无债转股、政策性破产、贷款挂帐停息等情况有所了解,关注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负债划分是否合理,我行原有贷款偿还责任是否落实,借款人及股东有无悬空银行债务、损害银行利益等情况。

三、银行融资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效果方面

(一)流动资金贷款审查要点

1、是否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防止挪用于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

2、是否真正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防止转借其他企业使用(集团公司实行统贷统还的除外)或代其他企业融资;

3、我行贷款原则上只能用于短期临时资金周转,不能作为生产经营过程中铺底流动资金长期占用;

4、注意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衔接,对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要从严控制;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审查要点

1、审查有无真实贸易(商品交易及服务)背景,严禁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2、审查承兑申请人(付款人)与收款人之间有无关联关系,防范关系人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

3、审查是否存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

(三)保函业务审查要点

1、对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工程的,原则上不得出具非融资类保函;

2、对非融资类保函重点是核实申请人有无履行本笔保函项下业务的能力;

3、融资类保函必须从严掌握,除国家政策性银行外,不得

对申请人从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4、我行担保所筹措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不能办理。

(四)项目贷款审查要点

1、审查项目建设是否合规

(1)项目产品是否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之内。

(2)项目建设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立项或核准,可研报告是否已获有权部门批准;

(3)项目环境评价报告是否已获有权部门审批通过;

(4)项目占用土地的审批是否依法合规,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其他按国家规定需由有权部门批准的事项(如煤炭企业的采矿权等)是否已获审批通过。

2、审查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项目评估总投资及自筹资金比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审查还要测算各项投资支出与可研报告的差异,关注项目建设总投资构成,并与类似项目单位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是否有人为加大建设成本现象。特别对公路投资项目要予以关注,防止人为夸大总投资而相应减少自筹的情况。

(2)项目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到位计划及出资能力分析。审查各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顺序,重点关注出资来源是否可靠,各出资人是否具备出资实力。对已经开工的项目

要了解项目形象进度及已投入资金的来源渠道,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到位进度,投入资金及投资计划是否匹配,不匹配的原因是什么。

(3)他行融资落实情况。多家银行贷款时,要分析各家银行融资及占比,了解各家银行提供融资意愿如何。需要外汇资金的,说明外汇资金如何解决。

(4)加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否落实,主要看借款人自有资金来源是否稳定、充足。

(5)注意防范借款人通过关联关系虚假出资或抽回投资。

3、审查项目建设条件是否具备

(1)项目建设用地及水、电、汽供应是否落实,交通设施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2)工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需经专业部门论证,论证结论是否可信。如果是新产品,还需审查新产品的试制、试验及论证情况。

(3)主要生产设备来源及设备先进程度,项目关键设备的研制或引进情况。

(4)项目建成后主要原材料供应渠道及可靠性。

(5)中咨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对项目评估情况。

4、项目产品市场及竞争能力分析

(1)国际、国内市场供求、价格变动等情况。

①本项目产品国际市场供需现状分析。总生产能力、消费构

成及需求情况。

②本项目产品国内市场供需现状分析。总生产能力、消费构成及需求情况,包括生产量、消费量、库存量、进口量,出口量、供需缺口等。本项目产品目前行业地位及行业排序情况,项目完成后借款人的行业地位及行业排序的预期情况。

③项目产品的上下游供求情况及变化趋势。

(2)项目产品目标市场供求状况。

(3)本项目产品替代产品的发展情况及趋势。

(4)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与本企业、本项目竞争能力比较:

①规模;②市场占有率;③价格;④成本;⑤管理水平。

5、项目效益测算及偿债能力分析

(1)项目效益及投资回收期预测

①项目正常生产年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利润情况;②投资利润率、销售利润率;③投资回收期;④内部收益率;⑤盈亏平衡点;⑥敏感性分析结果。审查要特别关注项目产品定价是否合理,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的测算是否过于乐观。

(2)偿债能力测算

①偿债来源有哪些:A、项目自身效益;B、折旧及摊销;C、综合效益;

②贷款期内原有长期贷款的偿还计划;

③根据测算结果审查贷款期限确定是否合理;

④贷款期内的综合偿债保证比如何。

以客户综合折旧及摊销作为还贷来源的,审查还要查询以前年度企业的折旧及摊销提取情况;以企业往年未分配利润作为还款来源的,要了解企业未分配利润分配的会计政策;以项目新增效益作为还款来源的,要分析产品定价依据及价格变动趋势(包括单位定价和销售量。如电力项目要关注上网电量和电网电价,核实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小时数;公路项目要关注通车年车流量及收费价格;一般加工产品要关注产销率、单位产品售价及成本);以其他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要分析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关注偿还多家银行贷款时的还款顺序。

四、落实贷款担保措施方面

审查依据:《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一)保证方式担保审查

1、保证人基本情况

(1)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保证人主体资格是否完备,能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审查保证人信用等级,原则上我行评级结果应在A级(含)以上,对与我行无信贷关系的担保人提供担保的,首先应按我行有关评级要求评定信用等级,或要求以其有效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

(3)审查保证人有无经营收入和实际的现金流量。分析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以及综合生产能力、市场占有率、发展前景等。

(4)信用情况。了解保证人自身银行融资情况及我行占比,资信情况如何。

2、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关系

(1)关联关系。由于关联担保并没有提供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因而担保的可靠性存在很大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拒绝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另外,审查应当注意,未经授权的非独立法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2)互保(包括连环担保)关系。注意分析互保关系对保证能力的影响。对借款人与保证人属同一集团公司内的企业,贷款要从严审查。

(3)担保公司。特别要关注担保公司的信誉和对外担保数额、质量,核实其真实的担保能力。

3、保证能力测算

要同时考虑以下几种情况,不能只看有多少净资产:(1)净资产减或有负债;(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及净流量;(3)实际的收益水平;(4)自身银行融资及已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关注法律、法规禁止提供担保的情况和虽然具备担保能力但实际上无法追究其担保责任的情况。

(1)关注国家机关或行政单位提供担保无法律效力的规定。

(2)保证人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应有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或股东大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3)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须关注母公司有无充足现金流量和担保能力,母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或有负债,其总量和结构情况如何?

(4)上市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更须严格审查,应审查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同时审查担保合同(或担保函)中有无担保人对担保行为合法性的声明条款,如:声明被担保人不是担保人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保人的担保行为符合本公司章程及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果上述声明有虚假或隐瞒,担保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等。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对此,审查中要特别予以关注。

(5)虽然保证人有较强的保证能力,但如果属于我行的重要客户,对由其提供保证的信贷业务重点要审查第一还款来源。对第一还款来源明显不足的不能提供融资。

(二)资产抵押方式担保审查

1、抵押物的选择

(1)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抵押资产范围。

(2)审查变现能力如何。

抵押物应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可变现能力,一般应选择地理位臵优越、变现容易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对工厂的机器设备不宜作为抵押物,社会公用设施不能作为抵押物。

2、核实抵押物权属情况。审查抵押人对抵押财产有无处分权,抵押物有无已抵押给他人的情况,防止无效抵押、重复抵押。

3、审查抵押物价值确定或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了解抵押物是否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和行内押品评值,分析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抵押率的设定是否适当。

4、抵押物保管地点及保管责任是否明确。

(三)动产及权利质押方式担保审查

1、动产质押担保方式审查

(1)质物的选择

①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押范围;

②审查是否能够及时变现;

③审查是否适宜长期保管,其价值是否会随时间推移贬值。

(2)质物权属是否明晰,质押人对质物有无处分权。

(3)审查保管地点及保管方式能否保证质物的完整。

2、单位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方式担保审查。

(1)用于我行贷款质押的单位银行定期存单,质押人须享有完全处分权;

(2)用于我行贷款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原则上应是我行开

立的定期存单;

(3)用于我行贷款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折质押扣率不得高于90%(含贷款利息),用于我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折质押扣率不得高于100%。

3、股权质押方式担保审查

(1)用于质押的股权预期升值潜力应当较大;

(2)审查股权变现或转让的可能性大小。当前可用于质押的股权原则上限于上市公司股权;

(3)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关于股权质押的具体规定。

(四)其他贷款安全保障措施审查

1、公路收费权以外的各种收费权、经营权质押。《担保法》第75条规定了各种票据权利、债券、存单、提单、股份、股票以及知识产权可以出质,这些权利并未包括收费权、经营权。但第四款规定“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这种补充性质的规定给予经营权、收费权作为可以出质的权利留下了法律空间或法律依据。

2、其他安全保障措施还包括:账户质押(账户监管协议)、汽车合格证、地方政府出具的还款承诺、股东完工担保等。

以上贷款安全保障措施按现行法律规定其合法性存在一定瑕疵,但作为一种安全保障措施,在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无法落实时,可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即使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能够落实,

增加这些保障措施也是必要的。但关键是要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五)信用贷款审查。

严格按照总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查。

五、综合评价风险可控程度方面

(一)对各类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可控程度。

1、政策风险;

2、市场风险;

3、担保风险;

4、关联交易风险;

5、技术风险;

6、汇率风险;

7、项目超支风险;

8、财务(现金流短缺)风险;

9、筹资风险;10、管理风险;11、贷款集中风险;12、体制变化风险;13、安全生产风险;14、政府信用风险;15、法律风险;16、原料来源风险;17、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贷款审查的要点及报告的撰写

贷款审查的要点及报告的撰写 (2012-07-19 11:07:19) 转载▼ 分类:鱼博览栏 标签: 贷款、核查 财经 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完成贷款调查之后,信贷后台部分的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移交的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结论及同意放款的限制性条件,即贷款审查,亦称贷时审查。贷款审查所形成的书面报告,称作贷款审查报告。 贷款调查是贷款审查的基础,如果贷款调查工作扎实深入,贷款调查报告客观公正,贷款审查的工作量就相对小一些,贷款审查报告的篇幅就短小一些,内容也简单的多。同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一样,目前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本章的相关内容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节认真全面初审 贷款初步审查是贷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极为重要的风险防范关口。贷款初步审查与贷款调查的内容基本一致。贷款调查人员既调查收集情况,又对调查资料进行认定,集调查审查于一身。但由于受工作单位、业务素质、工作经验、分析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等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调查人员有可能受理不合规定的借款申请。从严格控制贷款风险的角度出发,审查人员必须换位思考,从另外的角度,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再核实、再认定。 一、审查信贷规范化运作贷款初审阶段,审查人员应当首先审查调查人员及经营行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上报等环节的运作是否符合信贷管理制度;贷审会审议表、主责任人名单表等内部上报资料是否齐全。按照有关规定,信贷业务决策中必须坚持审贷部门分离、先评级授信、后审批发放贷款,严防越权限、逆程序、超范围受理、审查贷款业务。 二、审查信贷政策审查人员应根据商业信用社法、贷款通则及相关政策制度,从基本要素、

个人贷款审查要点

个人贷款审查要点 第一章个人住房贷款审查要点 第一节个人住房贷款对象的准入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在中国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状况良好,无到期未还的贷款本息; (四)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 (五)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六)原则上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 (七)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个人住房按揭楼盘准入 一、住房按揭楼盘准入差不多条件: (一)开发商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合作时开发商在我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逾期未还贷款本息,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项目合法,建设用地规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要紧为住宅; (三)工程进展顺利,无非正常停工现象; (四)符合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楼盘准入形式: (一)经营行准入 经营行楼盘准入操作流程为:开发商提出按揭合作申请;个贷经营中心受理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个贷经营中心负责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经营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签署准入审批意见;个贷经营中心在CMS中录入相关信息;经营行(或个贷经营中心)与开发商签署按揭合作协议。 经营行准入后应将按揭楼盘向市分行个人业务部门备案。 (二)市分行整体准入。 对优质楼盘可由市分行采纳批量营销、集中认定的形式。整体准入具体由市分行个人业务部门以部发文件,向辖内个贷经营中心进行批量整认定,其单个楼盘和单笔按揭贷款不需另行再履行楼盘准入资格认定程序。 (三)专门规定 1、对我行开发贷款支持的按揭楼盘,直截了当由经营行与开发商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并受理单笔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对非我行开发贷款支持的个人住房按揭楼盘,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去楼盘准入和审查程序,只要符合销(预)售条件,可直截了当由经办机构受理单笔个人住房贷款:

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企业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为指导和规范信贷业务审查,提高审查质量,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根据《中国XX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XX银行法人客户授信管理办法》和《中国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编定本审查要点。 一、前置审查 (一)客户类别审查 区分客户为集团性客户还是单一客户。集团性客户原则上对集团进行统一授信,不单独对集团内单个企业授信。单一客户应进一步区分是小企业客户还是非小企业客户。 集团性客户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小企业客户的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二)业务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查 确认客户管理行,目前我行客户包括总行管理客户、分行管理客户及支行管理客户三类。 按照本级行转授权文件,确定该客户申请的业务是否为本级行审批权限,属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定是否需要向上级行报备或备案,超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认有权审批行,并确定业务上报审批流程,具体业务审批流程执行《中国XX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内部运作资料审查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用信时除涉及要素变更需重新提供外可不提供)、统一授信审议表(授信时需提供)、借款申请书(或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表)和流动资金贷款调查表(这两项申请贷款时提供)、调查报告、主责任人员名单及材料清单填写是否齐全并合乎要求,应注意各资料在时间顺序上是否衔接一致。 (四)存量客户附加审查情况 1、存量业务评价报告 要素是否齐全;存量业务中是否存在风险点。 2、检查底稿 是否有总分行历次检查和风险排查中的工作底稿及整改意见,如有,则应了解落实进度及具体情况。 3、存量批复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实践中,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贷款法律审查要突出“四大要点”,达到以下要求: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担保有效以及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一、主体合格 主体真实性审查。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 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清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 主体资信程度审查。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在征信系统中查询记录附后佐证。 二、内容合法 贷款项目合法性审查。在对主体合格审查的过程中,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的用途;属于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 资料及文本签字审查。要审查贷款调查时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采集的每份资料上加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部分金融机构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形式审查,并不能证明该资料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因此,统一改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此外,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

(完整版)农商银行信贷风险审查要点(重订)

农商银行信贷风险审查要点 小企业贷款风险审查 根据我市县域经济特点归纳小企业特点 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 领导者素质与企业成长不匹配,企业主文化程度低; 经营管理一竿子到底,相对简单、粗放,家族式管理与任人唯亲; 财务报表不规范具有普遍性,尤其是销售收入少报; 几乎所有小企业的会计报表都未经审计; 企业资金与家庭资金混用; 纳税、用工存在不规范性; 一些企业不太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生命周期短。 小企业特点 不入账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30%左右 规模越小、越是城郊、越是面向消费者、交易对手越小的小企业,销售收入不入账的比例越高。 极大部分小企业的实际资产负债率不高; 归还贷款要掉头资金解决 小企业特点 某银行对该行全部小企业客户情况统计 小企业贷款风险 授信方案中的担保方式选择 ?授信业务各担保方式由强至弱可分为: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担保、房产(住宅、商用房、办公房)抵押、易变现的动产质押、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抵押、第三方担保、信用免担保。 (六)担保方式 ?1、抵押方式 ?主要包括足值有效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易流通转让的通用设备等可以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1)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产权明晰、价值足额、易于本行管控、易于变现; ?②借款人与抵押人关系简单明晰,无债权、债务关系; ?③限制接受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不能单独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担保); ?④限制接受第二清偿顺序的不动产抵押(不能单独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担保); (六)担保方式 ?⑤禁止接受土地所有权; ?⑥禁止接受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⑦禁止接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⑧禁止接受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⑨禁止接受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⑩禁止接受异议登记期间的不动产;

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培训课件

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人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 为全面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实践中银行可要求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借款申请报告;公司章程、成立批文、经年检并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借款授权书(股份制企业),贷款证年检证明复印件,贷款证卡及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审的近三年年报及本期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授权机构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公司主要领导人简历及工作人员文化结构等。 实践中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时,重点要对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审查。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主要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经营内容,借款人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该当年的营业执照;如借款人非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经过该当年年检过的营业执照。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审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需具有一般借款人都有的营业执照,还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这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借款人特殊要求。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则属于违法行为,其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认定无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应着重审查以下三个方面:申请人是否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与其承担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相一致。 二、对房地产项目资料的法律审查 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是房地产项目,因此对贷款项目合法性进行审查是银行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前提。银行对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应要求借款人提交以下项目资料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预算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价款缴交凭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自筹资金比例;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开发协议或有权部门批准合作开发的批件。 实践中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审查应重点放在立项批准文件和四证上及自筹资金比例上。 (一)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 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应主要注意审查两方面: 1、注意审查立项批准文件及四证的有效性 首先,要注意审查借款人提供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权机关颁发的。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共24页

银行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为规范我公司信贷业务运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质量,较好地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根据目前现行法律法规、金融制度、产业政策、信贷制度,以求在调查、审查工作中达到合法性、合规性要求。本审查要点仅属于指导性规范,不具备信贷制度的效力,但由于其为信贷有关制度的细化和具体运用,可作为信贷业务审查工作中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审查 市场业务部门对提交上报审批部或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审批的信贷业务,须提供信贷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审批部门对市场部门移交的信贷资料与交接清单逐一核对,并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认定。信贷资料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基础资料 1、法人客户: 1)企业提供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贷款期间能否覆盖经营有效期,所申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类型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照章程、验资报告验证股东数

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验证注册资金与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是否一致,如验资报告、财务报表中反映增资,须相应变更手续, 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是否参加上一年度年度年检,用组织机构代码登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平台”核查法人身份。登陆号可向信贷管理部申请。 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明,审核是否照章纳税,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可通过报表及相关税率验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公民身份核查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授权办理,履行签字手续的)。 2)经登记机关核准备案的企(事)业章程、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办理信贷业务有限制的,需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决议或授权书。 3)贷款卡、开户许可证。 4)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等;按规定需取得环保许可证明的,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明。 5)客户公章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款审核需要注意的要点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一(企业概况)银行在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企业的历史沿革:自企业成立至今是否出现过因法律、债务等非正常因素而产生的变更。1企业成立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成立时间短的企业对市场的预计不足,缺乏经验,抗风险2、 能力较差。成立时间长的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强,了解行业的潜规则。企业股权的变化:企业自成立之授信申请之日,股权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3、 是什么?是否为逃废债务、转移资产等因素而非正常变更股权关系。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连续年检,未参加年检的原因是什么?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是否4、在营业范围之内。 5、注册资金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 6、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7、国、地税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地税登记证相关要素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9、公司章程之规定是否完整,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制度建立是否完善,分红的有关规定及限制条款。 10、验资报告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虚假验资的情况,结合企业财务报表,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11、法人代表的履历:可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阅法人的信用记录,特别注意法人目前的个人贷款数额,若为私营企业,此部分贷款数额应同其公司债务一并计入实际负债。法人代表的从业经验及社会地位等因素同样值得关注。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二(行业概况)银行在对企业的授信审核过程中,行业概况尤为重要。 首先,世界经济的发展状况及本国、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前提。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于不同的企业也将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是需要重点分析的。 再次,企业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 最后,本行业中的竞争对手,企业的市场份额都必须通过详细的数据进行分析。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三(财务指标)在目前的风险管理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需通过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并不能对风险控制在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在本人看来, 并不财务状况差,起决定性的作用。企业财务报表状况好,并不代表该企业是一家优秀的企业。代表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差。而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要确定企业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贯性,可以通过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1、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户经理可实地赴会计事务所进行核实。特别需要提醒2有很多企业会抽出其中的由于诸多银行使用企业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客户经理的是:真实张页,替以自己修改后的内容掩盖事实。所以实地查询的重要性非常大。、对于企业财务报表相关编制人员一定要能就相关项目做出完整解释。3、对于审计报告忽略的项目,而实际报表数额较大的项目一定要询问清楚,此做法通常是企业4 与事务所串通掩盖真相。或直接给予集团总授信,应尽量不予以贷款,对于纯管理性的企业集团,若本部无经营业绩,5、分配给具有真实业务交易的子公司使用额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必须坚持一贯性,经常替换会计师事务所也是风险预警的信号之一,客户经6 理应了解替换的原因。、对于企业收入与现金流严重不匹配的情况,客户经理应了解企业的实质情况,企业要有充分7 的理由作出解释。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四(会计科目)

信贷业务审查部副经理竞聘演讲稿

演讲:________ 信贷业务审查部副经理竞聘演讲稿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信贷业务审查部副经理竞聘演讲稿 大家上午好!今天很荣兴能有这次参加竞聘的机会,感谢各位领导及同志们的信任。我叫***,大专学历,现在信贷业务审查部工作。我要竞聘的岗位是信贷业务审查部副经理。 能够参加中层干部的竞聘,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次,无疑感受到很大压力,但我更认为是一种动力。我之所以参与竞聘,一方面,是顺应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我也想通过参与竞聘,接受挑战,超越自我,争取更多为领导和同志们服务,为单位发展多做贡献的机会。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不止,追求不断,不论是从事储蓄、出纳业务,还是参与信贷管理工作,都能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精益求精,不仅没有发生过任何问题,还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成绩,多次受到上级和单位领导的表扬或奖励。 特别是从事信贷工作以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努力进取,不仅掌握了娴熟的业务技能,还学会了很多的为人之道,在职业精神、工作态度、从业本领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几年来,我先后参与了票据认购、五级分类等重要工作。每一次都能以大局为重,舍小家顾大家,牺牲个人利益维护整体利益,做到了态度认真,操作规范,结果准确,成效明显。我可以自豪的说,共计2.5亿元专项票据发行成功凝聚了我的心血,贷款五级分类的顺利完成浸透了我的汗水,信贷管理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包含了我的付出和艰辛。同时,我也从其中收获了很多,锻炼了能力,提高了素质,增强了信心。我与信贷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同进步,与全体人员不断取得新成就同发展。 第 2 页共 6 页

信贷审查审批处理问题及要点

过分相信营销人员或者信贷员的职业道德,审查审批形同虚设。 1、对借款主体、经营项目、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未做审核,对于调查报告明显简单、雷同的信息未进行联网核查,或电话、现场核实; 2、对征信报告、经营性材料、影像资料的完整性未作审核,认同无任何依据集交叉检验的财务数据,对必要的影像材料不加审核; 3、对再就业贷款的主体资格及担保方式的合规性未作审核; 过分考虑分支行业务发展压力,未坚持独立审查。 1、名义借款人多为客户组织的亲戚或者朋友,联保成员之间并不熟悉,且部分客户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不真实; 2、经营项目基本雷同,均未按照规定拍摄、提交和保存经营场地影像资料;联网核查不存在; 3、存在征信查询逆流程以及调查、审查、审批贷款流程一天内完成的情况; 4、征信报告显示的借款单位与借款人申请资料不符,征信记录有工作单位和公积金缴存的公务员申请农户贷款; 迫于逾期压力,审查审批通过违规贷款续贷申请。 1、信贷档案中续贷调查报告与首次调查报告雷同,超过3个月未重新开展现场调查; 2、续贷无任何影像资料; 3、对客户续贷时已经多次进入不良的原因未提出疑问; 贷款要素不合规 一季度省分行对部分支行开展新产品检查,发现两个支行再就业担保贷款存在以下主要违规事实: 1、超担保金5倍发放贷款 2、借款人不在担保名单内 3、逆流程操作 4、再就业小额贷款由小企业集中使用 5、担保方式不合规 6 、未执行现场调查,部分无经营实体 不熟悉贷款制度,审查审批不合规。 1、未按照制度要求审核客户担保方式的合规性; 2、未核对再就业中心提供的担保名单; 3、未审核客户的真实经营项目和贷款用途; 审查审批违规责任认定(档案审核) 基本证件及准入类: ——婚姻证明 ——征信报告 ——保证人资料 生产经营类: ——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银行账户及账本等 业务单式: ——受理信息登记表 影像资料:

银行信贷人员进行贷款审核需要注意的要点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一(企业概况) 银行在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1、企业的历史沿革:自企业成立至今是否出现过因法律、债务等非正常因素而产生的变更。 2、企业成立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成立时间短的企业对市场的预计不足,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较差。成立时间长的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强,了解行业的潜规则。 3、企业股权的变化:企业自成立之授信申请之日,股权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否为逃废债务、转移资产等因素而非正常变更股权关系。 4、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连续年检,未参加年检的原因是什么?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是否在营业范围之内。 5、注册资金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 6、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7、国、地税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地税登记证相关要素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9、公司章程之规定是否完整,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制度建立是否完善,分红的有关规定及限制条款。 10、验资报告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虚假验资的情况,结合企业财务报表,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11、法人代表的履历:可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阅法人的信用记录,特别注意法人目前的个人贷款数额,若为私营企业,此部分贷款数额应同其公司债务一并计入实际负债。法人代表的从业经验及社会地位等因素同样值得关注。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二(行业概况) 银行在对企业的授信审核过程中,行业概况尤为重要。 首先,世界经济的发展状况及本国、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前提。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于不同的企业也将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是需要重点分析的。 再次,企业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 最后,本行业中的竞争对手,企业的市场份额都必须通过详细的数据进行分析。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三(财务指标) 在目前的风险管理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需通过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在本人看来,在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并不能对风险控制

信贷业务审查要点[1]

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审查要点 一、基本政策方面 (一)是否符合金融法律、法规和我行信贷政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主要审查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贷款通则》;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4、《信贷管理手册》 (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要求和规定,防止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三)是否符合总行行业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要求。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投向的客户,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我行准入标准。主要审查依据为: 1、《关于印发2008年度行业信贷政策的通知》 2、其他正在执行的行业信贷政策 二、综合偿债能力方面 (一)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分析发展前景 1、分析借款人经济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经济规模、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产权构成、地理位臵及历史变

革等。对上市公司还要分析其上市时间、募集资金数额、近期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 2、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质量、技术含量、产销量、寿命周期、市场份额、出口创汇能力、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及库存变化等情况。 3、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资源储备情况或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及下游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分析对供应商的依赖程度。 4、分析借款人主导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行业特征、行业管制、行业定位情况,分析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5、分析借款人技术状况、设备状况、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情况。 6、分析借款人核心领导层的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及法人代表的人品、诚信度、道德水准、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等情况。分析影响决策的相关人员情况及决策过程。 7、分析借款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拟上市情况、改制情况、债转股情况、目前重要诉讼情况及其他重要情况,对客户公司治理、履约记录、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8、分析与客户信贷业务相关的社会购买力、通货膨胀、汇率、货币供应量、税收、政府财政支出、价格控制、工资调整、贸易平衡、失业率、GDP增长、外汇来源、外汇管制规定、利率、

信审会贷款审查要点

信审会贷款审查要点 一、引言 信审会信贷审批是以客户基本资料为基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 政策、环保政策以及贷款行业务经营规划、信贷制度、风险战略等;同时 根据业务、风险部门对贷款申请人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等,信贷业务 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揭示信贷业务风险,提出风险控制 措施审查报告,提出审批决策。 二、审查报告要求 信贷审查报告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其撰写要求应做到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立场公正、语言精炼、逻辑严谨、结论明确。 三、信审会信贷审批要点 (一)、基本情况 1、客户部门调查意见 简要说明调查部门对贷款申报的最终意见:即贷款主要优势、存在的风险 点、信贷方案(金额、用途、期限、利率、担保、信用发放条件、管理要 求等) 2、前期授用信情况 包括上年度授信情况、用信情况,本年度的授信计划,本笔贷款是否在已 核定授信额度内,客户部门的授信意见。 3、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借款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区域政策、环 保政策和外部监管要求。是否符合本行信贷政策和准入条件,是否属于行 业重点客户、竞争类客户。是否完成了客户分类。 (二)、申请人情况 1、证明申请人借款主体资格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行业经营许可证或资 质证书证明文件是否齐备有效。 2、书面借款申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确认申请信用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3、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股东背景、股权结构以及关联公司 之间关系。判断申请人产权是否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是否 科学。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和市场部门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简历、经营历史、个人信用记录以及是否兼任其他职务等,判断其是否具有行业从业经验和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5、股东情况,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背景、持股比例、经营经历、财务状况以及信用情况。 (三)、经营情况 主要包括申请人经营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营业规模、技术水平、产品市场、产品竞争力、原材料供应、市场份额和经营状况。判断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竞争程度、行业壁垒,判断申请人在区域和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预测其经营稳定性和后期发展趋势。 (四)、申请人信用情况 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授、用信情况,以表格形式按贷款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额度、业务品种、担保方式、风险形态进行说明。借款人在人行企业征信系统、银监会相关信息披露系统的不良记录情况,涉案涉诉情况,借 款人对外担保及履行情况等。 (五)、财务分析 包括申请人财务制度执行是否规范,财务报告能否真实反映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对申请人资产总量、质量和净资产总量、质量的分析,判断申请人经营状况、发展趋势和长、短期偿债能力。 (六)、本次申请贷款情况 1、贷款需求及额度 依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计划,结合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周期、流动资金周转率等因素确定申请贷款额度是否合理。 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购销合同,对产品价格、数量、品种、交易对手资质、自有资金真实性进行核查。测算流动资金缺口,合理控制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度,原则上“销贷比”控制在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40%以下。 2、还款来源分析 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入情况,分析贷款期限,到期日期与企业还款能力是否相匹配,还款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入及其他收入是否足以偿还贷款本息。 3、担保分析 审查贷款担保方案。包括抵(质)押品基本情况,评估价值,权属情况,

银行信贷审查要点

贷款业务审查要点(银行版)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一——企业概况 银行在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1、企业的历史沿革:自企业成立至今是否出现过因法律、债务等非正常因素而产生的变更。 2、企业成立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成立时间短的企业对市场的预计不足,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较差。成立时间长的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较强,了解行业的潜规则。 3、企业股权的变化:企业自成立之授信申请之日,股权是否发生重大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是否为逃废债务、转移资产等因素而非正常变更股权关系。 4、企业的营业执照:是否经过连续年检,未参加年检的原因是什么?目前所经营的业务是否在营业范围之内。 5、注册资金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 6、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7、国、地税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国、地税登记证相关要素内容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9、公司章程之规定是否完整,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制度建立是否完善,分红的有关规定及限制条款。 10、验资报告是否真实:可通过律师赴工商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存在虚假验资的情况,结合企业财务报表,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11、法人代表的履历:可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查阅法人的信用记录,特别注意法人目前的个人贷款数额,若为私营企业,此部分贷款数额应同其公司债务一并计入实际负债。法人代表的从业经验及社会地位等因素同样值得关注。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二——行业概况 银行在对企业的授信审核过程中,行业概况尤为重要。首先,世界经济的发展状况及本国、本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前提。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对于不同的企业也将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而论。其次,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是需要重点分析的。 再次,企业从事本行业的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 最后,本行业中的竞争对手,企业的市场份额都必须通过详细的数据进行分析。 银行授信审核项目之三——财务指标 在目前的风险管理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企业经营的实际状况需通过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在本人看来,在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并不能对风险控制起决定性的作用。企业财务报表状况好,并不代表该企业是一家优秀的企业。财务状况差,并不代表企业实际经营状况

2020年信贷审查工作心得体会

( 工作心得体会)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0355 2020年信贷审查工作心得体会Experience of credit review in 2020

2020年信贷审查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信贷审查工作心得体会篇1 转眼间从进入xx银行那时算起已经满了第二年。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时间让我对于xx银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让我通过自身的学习、领导和同事的教育帮助,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更加胜任自己从事过和正在从事的岗位工作。最近这一年,我作为一名xx银行员工,亲身感受了xx银行股改给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带来各方面的巨大变化如经济增加值、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等概念的引入,使经营部门的经营理念真正从过去只注重量的扩张转变为注重质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岗位分工和收入分配的显著变化。各种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我们xx银行“规范经营”提出了许多更为明确和细化的要求,工作中注重细节管理、精细化管理,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也有了的预防和惩戒措施,特别是行内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向我们再一次地敲响了警钟工作不仅要做得“好”、“快”还要“合法”、“合规”,不仅要懂得“亡羊补牢”,重要的还在于“未雨绸缪”。 20xx年末,我报名并经行内的择优选聘有幸被调动至xx地审批组担任合规性审查岗工作。从××支行理财中心的个贷综合岗转到原先从未接触过的以公司类信贷和个人大额信贷业务为主的审批组合规性审查岗,这个跨度不可谓不大。

但领导的教育关心、同事的帮助指导和我个人的自学努力下,通过阅读相关书籍、解读文件规章,我很快渡过了起初的不适应,迅速地融入到现在的岗位角色中。从××年初至××年××月末,我总计完成了××笔公司类贷款、××笔公司类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工作,合计金额××万元;完成了××笔公司类信用等级评定的合规性审查,其中aa级××笔、a级××笔、bbb级××笔;完成××笔个人类贷款的接收、送审、下发决策意见工作,合计金额××万元。较好地完成了本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 xx地审批组属于行内审批部门,面对的都是行内的经营部门,受理审批xx 银行信贷经营部门报送的各类信贷业务。因此,树立内部客户理念,把经营部门作为我们所服务的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是我作为一名审批组合规性审查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在日常业务中,我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经营部门工作,耐心解答他们对于审批中存在的各种疑问,并时常通过各种合规、有效的渠道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经营部门的现实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领导、专审进行汇报,尽可能帮助解决审批与经营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为行领导与专审的有效决策提供依据,实现xx银行利益的最大化。xx地审批组是行内一个日常工作量较大、工作较为繁忙的一个部门。 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我在工作中发现,大量工作时间都是消耗在一些相对机械的简单重复劳动中,如在合规性审查工作中对申报单位一些财务指标的验算,计算比较简单,但要检查多个单位的多个财务指标也要花费合规性审查人员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我通过自学,运用我们常用的execl电子表格软件中的公式与函数编制了一张表格,只需要将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中的有关数据填入表格,相应的各年度财务指标如

(完整版)个人贷款审查审批基本要点

个人信贷业务(授信)审查基本要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及调查工作与申报流程的合规性审查 (一)借款人、担保人(物)及具体贷款业务有关资料是否齐备,申报资料及其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二)贷款行内流转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调查程序和方法是否合规,调查内容是否全面、有效,调查结论及意见是否合理。 二、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情况审查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的合法性,贷款用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二)借款人经营企业股东的实力及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三)借款人、所经营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核心管理人员的背景、主要履历、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 三、贷款政策符合性审查 (一)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行业政策、土地、环保和节能政策以及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等; (二)借款人准入及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我行区域、客户、行业、产品等信贷政策。 (三)贷款(授信)额度核定、利率定价、期限、支付方式等是否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制度。 四、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财务情况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特别要重视通过财务数据间的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及同业对比分析等手段判断客户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并尽量通过收集必要的信息,查证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非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包括借款人经营企业的性质、发展沿革、品质、组织架构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经营环境、所处的行业市场分析、行业地位分析、产品和生产技术分析、客户核心竞争能力分析等。 六、担保审查 审查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合法、足值、有效性,并确认保证人担保额度。 七、充分揭示信贷风险 (一)分析、揭示借款人的收入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担保风险等。 (二)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八、提出贷款(授信)方案及结论 在全面论证、平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提出审查结论。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贷款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 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实践中,根据现行 法律法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贷款法律审查要突出“四大要点”,达到以下要求: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担保有效以及法律文书规范严谨。 一、主体合格 主体真实性审查。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活,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 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经办人是否超越职权使用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是否真实,授权内容、期限、事项是否活楚;审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核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盖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审查有关合同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合伙组织是否有各合伙人签字盖章等。 主体资信程度审查。审查企业(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蠹、赖账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在征信系统中查询记录附后佐证。 二、内容合法 贷款项目合法性审查。在对主体合格审查的过程中,要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的用途;届丁特种行业的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届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其他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等。 资料及文本签字审查。要审查贷款调查时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采集的每份资料上加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部分金融机构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形式审查,并不能证明该资料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因此,统一改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此外,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签,不许盖私人名意。调查报告、审查报告等落款处除调查人、审查人签字外,还应加盖部门公章,凸显部门行为,弱化个人色彩。凡未按以上要求盖章签字或一人调查的申报资料,一律

某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专职审查办法10页word

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专职审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大额信贷业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信贷业务风险,根据《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审查指引》及《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审查是指全省各县(区、市)行社通过设立专职审查部门或岗位,对大额信贷业务进行专业审查,为贷审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提供正确、可靠的依据。 第三条专职审查目的 (一)融入现代银行先进理念,提高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二)促进信贷业务市场营销,增强优质客户市场拓展能力; (三)加强大额贷款风险管控,提高大额信贷业务运行质量; (四)培养提高队伍专业素质,推进信贷业务专业管理进程。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原则。大额信贷业务专职审查岗位或部门的设立,按各县(区)行社的产权制度、客户分类、市场定位的不同,实行分类指导,兰州市各联社、各市州所在地联社、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发生及预计期生单笔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联社,须建立大额贷款专职审查部门或岗位,其他联社可暂时设立信贷业务风险经理,隶属各行社风险管理部。 (二)审贷分离原则。大额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发放应遵循岗位、职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或岗位,配备专职审查人员。审查人员不得担任贷审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大额贷款的发放,凡经审查通过的贷款,必须提交贷审会审议决定。

(三)独立审查原则。大额信贷业务专职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贷款审查有关制度规定,凡经其审查否决的贷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令其提交下一环节运作。 第二章机构人员 第五条部门、岗位设置 具备条件的行社可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专职审查部门,不具备条件的,可在风险管理部下设专职审查岗位或信贷业务风险经理。 第六条人员配备 (一)兰州市各联社、各市州所在地联社、发生及预期发生单笔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联社,配备专职审查人员3人(含)以上。 (二)农村合作银行配备专职审查人员4人(含)以上。 (三)其他联社配备信贷业务风险经理1人以上。 第七条人员资格 (一)熟悉国家经济金融和行业(产业)政策及银行信贷业务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三)熟练掌握信贷法律事务审查、企业财务分析及贷款项目论证知识和技能。 (四)具有较强的识别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和合规风险水平,风险管控经验丰富的。 (五)从事金融工作5年(含)以上。 (六)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6周岁(含);选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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