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方案保障措施

招商引资方案保障措施一、引资政策优惠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投资,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引资政策优惠。
这些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人力资源优惠等等,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并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具体政策包括:1. 税收优惠:对于新引进的企业,在前几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为企业提供让利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 土地优惠:对于新引进的企业,提供土地租金减免或补贴,并加速土地审批流程,以缩短企业落地时间。
3. 人力资源优惠:为企业在当地提供培训经费补贴,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此外,我们还将与高校合作,为企业提供优秀人才资源。
二、政府支持服务我们将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支持服务,以解决企业在投资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企业能够获得及时的支持和帮助。
具体服务包括:1. 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派出专职人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帮助解答企业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项目审批协调:我们将建立协调机制,加速项目审批流程,确保企业能够尽快落地。
3. 优先办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确保企业能够享受到各项政策优惠和便利措施。
三、投资环境改善为了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企业来投资。
具体措施包括:1. 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将投资建设一揽子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以满足企业对于基础设施的需求。
2. 产业链完善:我们将建设产业园区,并引导相关企业入驻,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集聚效应。
3. 市场准入便利化:我们将简化企业市场准入手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促进更多企业的进入和发展。
四、风险防范与应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1. 法律法规咨询:我们将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
2. 知识产权保护:我们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招商引资融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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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和融资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商引资和融资政策:
1. 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措施来吸引外资。
2. 土地使用权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降低土地出让金等措施来吸引企业投资。
3. 财政扶持政策: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贷款担保、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来支持企业的发展。
4. 人才引进政策: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来吸引高端人才。
5. 市场准入政策:政府可以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行业门槛等措施来吸引外资进入。
6. 融资支持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引导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来支持企业的融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和融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还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同时,企业在参与招商引资和融资活动时,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经营。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导方向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繁荣,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投资为重点,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1. 贷款优惠: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将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贷款期限,助力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投资热情。
3. 土地优惠:推出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通过挖掘土地资源,提供稳定和合理的土地供应,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
4. 人才优惠:设立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
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 奖励政策: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企业。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中,创造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 产业链扶持:对于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产业链扶持。
通过配套政策、产业联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帮助,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方向1. 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优秀的国内外创意企业和项目。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2. 绿色科技产业: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
促进绿色科技产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利用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4. 数字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企业和项目。
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是指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政府给予投资者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土地使用权优化等。
下面是一个关于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的1200字以上的描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各个国家都竞争招商引资,以吸引外商投资,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是通过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来吸引他们在特定地区进行投资。
首先,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可以采取税收减免的方式。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政策。
政府可以给予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比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并提高其盈利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到该地区。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鼓励投资者。
比如,对于在其中一特定行业投资设立项目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种补贴可以用于项目的建设、设备的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以降低投资风险和成本,提高项目的可行性。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优惠政策,政府还可以根据当地区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吸引投资者。
比如,在发展农业方面,政府可以给予农业投资者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提供优质土地、提供补贴、降低税收等,以促进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化。
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的实施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者来到特定地区,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其次,优惠政策可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和信心,减少投资风险,加速项目的推进。
最后,优惠政策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投资集群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实施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时,应该注意平衡,避免优惠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比如,过度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可能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增加财政负担。
此外,过度的土地使用权优化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环境问题。
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 议案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议案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议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定和实施:1.财政政策优惠:可以提供财政奖励、税收减免等措施,降低企业
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土地政策优惠:可以提供土地租金减免、土地出让金优惠等措施,
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产业政策优惠:可以优先支持新兴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等措施,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4.人才政策优惠:可以提供人才公寓、给予人才奖励等措施,吸引
和留住高素质人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服务政策优惠: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提
高企业的办事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制定优惠政策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企业入驻。
同时,也需要注意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资源浪费的情况。
此外,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和企业入驻,政府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措施,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这些措施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枣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枣庄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市外投资者到本市投资兴业,根据国家与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优惠政策适用于枣庄市外投资者到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并在地方缴纳流转税与所得税的企业,以及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财政优惠政策(一)新办工业企业,自赢利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含市级,下同)留成的全部、后两年的5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的,自赢利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二)新办工业企业,投产3年内,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3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以上的,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40%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或投资兴办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项目,3年内增值税市以下留成的全部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三)兼并、收购、租赁或投资原有工业企业项目,扣除原有企业前三年平均税收基数后新增增值税、所得税部分,享受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财政优惠政策。
(四)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港口、码头、公路与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项目,自赢利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五)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形成增值税、所得税的市以下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纳税企业用于发展。
(六)对新建的产品出口型企业,凡当年一般贸易出口产品产值达到7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市以下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发展,该政策执行期最长不超过5年。
(七)对总投资10000万元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与枣庄新城区内的项目,享受本条第(一)款优惠期满后,所得税地方留成的50%,可再延长2年,由同级财政奖励企业用于发展。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我市经济赶超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第一条本政策所称外来投资,指国内外个人、团体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到我市的所有市外资金。
第二条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指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额承担招商费用、落户我市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三条招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于项目投产后组织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二、优惠政策(一)土地政策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1000—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含原有企业外迁)土地出让价格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由企业按规定交纳。
除补偿群众和上解中央、省以外,当地政府土地收益部分按收支两条线全额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含量较高、对我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第六条投资者有偿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依法出租、转让、抵押,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凡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推向土地市场。
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市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时足额收取土地闲置费。
第七条集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需要迁往产业集聚区,由企业提出申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认定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大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供地。
用地规模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核定,享有与其他招商企业同样的优惠地价。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或公益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为集聚区配套服务的,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价格超出工业用地价格的政府收益部分全额奖给企业,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在产业集聚区以外的,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入驻产业集聚区;30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可入住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也可由项目单位利用废旧工业用地合理安排。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投资兴业,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建设用地优惠政策(一)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1.5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按土地成交价的5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二)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在1.5亿元—2.5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按不低于土地成交价的7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三)外来投资者固定资产投资在2.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经省级以上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1000万美元的外商独资工业项目,均可按照土地成交价的100%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四)外来投资的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及服务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一)凡在我县新开办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不含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后两年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在2.5亿元以上或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新开办的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1.5亿元的,自营业之日起,三年内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2.5亿元的,五年内由同级财政按企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新开办的“三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由同级财政按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后两年由同级财政按缴纳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进行无偿专项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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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荆镇农产品资源丰富。
该镇自1984年就开始调整农业结构,一直以“大荆西瓜“享誉三湘,多次在省赛瓜会上夺魁。
尤其是2000年全镇大面积实践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来,90%的耕地实行了稻田改制,开发了1.5万余亩丘岗山林,基本形成了万亩西瓜、万亩无公害蔬菜、万亩优质果园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并建成了全省最大的黄瓤无籽西瓜和早秋礼品西瓜生产基地。
所有农产品均已注册了“大荆牌”商标。
镇区内现有湖南谊信大荆净菜加工厂、冯大哥蔬菜食品加工厂、育才蔬菜加工厂、红磨坊食品加工厂等四家农产品加工企业。
年加工鲜菜能力8000吨,产品主要有净菜、干菜、酱菜、泡菜、盐渍菜等5大系列30个品种,不仅在长沙、岳阳占有一定市场,而且远销深圳、香港、新加坡等地。
其中“冯大哥”系列加工产品荣获省农博会金奖。
大荆镇二、三产业发达。
全镇现有年产值100万元的骨干企业16家,小型个体工商户320。
以蔬菜加工、制冷阀门、饮食服务、汽修汽配、建筑和家具为主导产业的二、三产业呈现勃勃生机。
年工业总产值达2.5亿元。
程控电话、移动、联通通信发射塔、变电站、有线电视台、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液化气站、招待所等设施一应俱全。
大荆镇投资环境良好。
首先是社会环境良好。
该镇人民群众科技意识浓、市场意识强、法制意识强、民风淳朴、社会秩序好,全镇近30年无重大刑事案件。
其次是招商政策优惠。
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决定》,主要包括:1、土地优惠政策:凡来镇区投资办厂者,征地时可按如下优惠:a、投资20—100万元者,征地按时价优惠10%—20%;b、投资100—200万元者,征地按时价优惠20%—40%;c、投资250万元以上者,征地时可按时价优惠50%。
凡来大荆兴业,租用政府及企业办厂者,一律优惠租赁。
2、税收奖励政策:a、新办企业,年上交税收2万元以上者,超过两万元第一年全征之后奖50%,第二年全征后奖30%,第三年全征之后奖20%。
b、现有企业,以上年缴税款额为基数,税收年递增2万元以内(含2万元)按20%的比例给奖,年递增两万元以上的按30%的比例给奖。
c、引资奖励政策:按实际引资额,以银行入帐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核算为准。
引资在50—100万元者,按实引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引资在100万元以上者,按实引资额1.5%的比例给予奖励。
d、引进工业企业项目奖励政策:第一:对引进外来客商到我镇投资兴办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独资、合资工业企业项目的投资人和中介人,按项目当年外来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的1—3%平均计奖;第二、对引进固定资产总额不足100万元,但投产后第一年实现税收在5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的投资人和中介人,按投产后第一年实现地方固定税收(建安营业税除外,下同)的20%平均计奖。
E、引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第一:对年种植面积在50亩及以上(不含复种面积)种植项目的投资人,按每亩20—50元计奖;第二:对年养殖产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人,按产值的2‰—5 ‰计奖;第三:对农产品加工产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人和中介人,按产值的1%平均计奖;第四:农产品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人,按销售额的2‰—5 ‰计奖;F、引进其项目奖励政策:引进外来客商到我市兴办独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和中介人,按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1——3%平均计奖。
第一:投资者享受大荆公民同等待遇。
第二:凡愿意在大荆落户者,一律免费办理户籍手续。
第三:子女入托、上学、征兵等享受大荆公民同等权利。
第四:投资50万元以上者,建个人住房时用地优惠50%。
100万元以上者,无偿提供两份个人住房用地。
一个安商、亲商、富商的投资环境正在形成,大荆全天候不间断地为投资商提供优质服务。
开放、文明的大荆热烈欢迎有志之士!上垟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讨论稿)上垟镇地处浙闽交界,距龙泉市区32公里,53省道穿镇而过,是龙泉的西大门。
全镇辖20个行政村,有1.72万人,总面积16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万亩,林地面积20.2万亩,其中竹林面积6.2万亩。
上垟是著名的龙泉青瓷主产地,有着非常丰富的毛竹资源和青瓷文化底蕴,交通便捷,环境优越,民风淳朴,享有“青瓷之都,毛竹之乡”的美誉。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生态立镇,绿色兴镇,工业强镇”战略,推动我镇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环境优化,合力兴工,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凡在上垟镇投资新办工业企业或项目的龙泉市外和境外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用地优惠1、进入上垟镇工业园区(规划工业区范围)企业,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提供园区内的三通(通水、通电、通路)。
2、进入上垟镇工业园区企业,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提供园区内的三通一平。
3、进入上垟镇工业园区企业用地采取租赁方式,租价每年每亩不超过350公斤稻谷(稻谷价格按当年市场价计)。
4、入园的规模企业如需征用土地,每亩价格不超过4.0万元。
5、园区内企业的建设用地审批规费镇本级部份予以免收,园区外企业减半收取。
(二)奖励政策1、新办工业企业或项目依法缴税后,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前三年,由镇政府财政按本企业当年实际缴纳地税和增值税地方收入部分的30%奖给企业;销售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20%予以奖励;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10%予以奖励;300万元以下的不予奖励。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资比例超过50%的合资企业全部享受该奖励政策,外资比例低于50%的,按比例享受。
2、对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的项目和新产品的企业,当年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对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3、对新获权自营出口的企业,镇财政当年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服务优惠1、镇工业办公室和镇工业园区办公室对企业实行“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指定专人跟踪负责。
2、镇外企业入驻上垟,其子女可在镇内自主择校入学,享受本镇学生同等待遇,免收本镇学校学生规定之外的一切收费。
二、对引进市外内资和外资有贡献的镇内外单位和个人,在该企业投产后,镇政府凭企业证明和验资证明为依据进行奖励。
1、引资50—100万元人民币奖励2000—3000元;2、引资100—200万元人民币奖励3000—6000元;3、引资200—500万元人民币奖励6000—12000元;4、引资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奖励15000元;5、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奖励30000元。
三、新引入的市外和境外工业企业或项目,对本镇有特殊贡献意义的,实行一厂一策、一项一策的优惠。
四、本优惠政策,外商(镇外内资、外资)独资企业和外资比例超过50%的合资企业全部享受,外资比例低于50%的,按比例享受。
本优惠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工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办高新技术项目或年开票销售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工业项目,5年内奖励其上缴增值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内资企业为本级留成部分);工业用地征用费视项目投资规模一次性缴纳使用费3-5元/亩;新办生产型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的,免收行政性规费。
对重大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1、对进园区首次投资的工业项目,租用园区土地投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根据其规划需要安排用地,投资者在选定厂址后,签订租地合同。
投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年每亩租金为1000元,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年每亩租金为750元,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每年每亩租金为500元。
2、外来客商租用土地后,需要建设厂房、仓库、办公用房等永久性建筑,必须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并享受优惠政策,出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每亩最高出让价不超过5.5万元;出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亩土地出让价不超过4.5万元;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每亩土地出让价不超过3万元;出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每亩土地出让价不超过1.5万元。
二、税费政策1、在园区新办一次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投产3年内,除享受国家、省有关政策优惠外,另由财政补贴其上缴增值税的12.5%。
2、在园区兴办的生产、开发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其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外商在我镇投资兴办以发展出口为目的农、林、牧、养殖业和这些行业的加工业,其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实行"五免三减半"的优惠。
3、凡在我镇注册登记和正常经营的"三资"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结束后,继续扩大投资、增资扩股形成企业所得税超过上年基数的,其超额部分可实行"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4、外商投资的出口型企业或出口产品销售额达到当年企业产品销售额70%以上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期满后,可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民营科技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后,从认定之日起免征三年所得税,新成立的民营科技企业享受两年高新技术企业待遇。
新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行政事业性规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收取。
6、涉及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专业票据制度。
三、其它优惠政策1、生产型企业免收城市配套费。
2、外来投资企业,免收自来水增容费,五年内免收水资源费。
3、减免征收电贴费。
4、对外商投资企业,只征收省级以上规定的各项基金。
5、外来客商子女在本镇入托、入学的借读费、择校费免收。
四、其它规定⑴本政策适用于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园区投资的新办项目。
⑵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宝应县以外的优惠措施和政策,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⑶凡引荐投资者在园区投资的团体或个人,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10‰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黄宅镇招商引资和优惠政策1、企业在此投资,合同签订后,镇政府将免费全程负责办理所有手续,规定一个星期内全部办完,最快三天即可办完。
2.投资一千万以上的外商企业,地价下浮20%-40%,国内企业投资二千万以上,地价下浮20%-40%。
3、税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优惠。
4.地税:投资一千万以上,按乡政府文件,三年减免,五年减半。
5.按县里规定,投资一千万以上,提供八亩土地,供建造别墅一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