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
(完整word版)【语言哲学】弗雷格与罗素的语言理论

弗雷格(Gottlob Freg,1848-1925)德国的数学家,逻辑学家。
1848年生于德国的维斯玛,在耶拿大学数学系度过了他一生的大部分生涯,前后任教约40年。
他的第一部主要著作《概念语言》出版于1879年,他在书中建立了一种形式语言,当时的罗素还是个七岁的孩子.很显然,弗雷格是罗素的前辈.然而,他们在学术上却面对同一个问题创立了不同的理论.以后他又发表了几部数学著作和语言学著作(文章):《算数的基础》(1884),《算数的基本规则》(1893),《函数与概念》(1891)和《论意义和意谓》(1892)。
弗雷格与罗素是西方现代分析哲学的创始人。
弗雷格适应数学发展的需要,深入研究数学的科学性质和数学思维的规律,开辟了数理逻辑的新方向.他努力把逻辑本身变成一个由公理,规则和定理构成的演绎体系。
他对逻辑问题的探讨是从数学开始的,他的目标是要从逻辑推导出全部数学,使数学的真理性证明依赖于逻辑证明。
为此,他发明了一种表意的概念语言,并把它应用于逻辑,结果构造了初步自足的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系统,对数理逻辑的发展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弗雷格致力于用逻辑符号代换所有的数学符号,用逻辑规则说明数学规则,并发展了一种语言学观点.但是他的理论在当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他的著作几乎无人知晓,后来由于罗素的发现,特别是《数学原理》一书的出版,人们才逐渐认识弗雷格。
1902年六月罗素在致弗雷格的信中说过:“就我所知,你的著作是我们时代中最好的,请允许我表达我的深切敬意。
”罗素(Russell,Bertrand,1872-1970)英国著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社会学家。
出身于贵族家庭。
他的祖父担任过英国首相.罗素毕业于剑桥大学并在三一学院任教。
1908年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1934年,皇家学会授予他西尔威斯特奖章,195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访问过俄国,20年代初曾来中国讲学,对中国学术界有很大影响。
罗素最初信奉绝对唯心主义,对绝对共相深信不疑。
范文:意义指称论对教学的启示

意义指称论对教学的启示一、概述语言哲学的中心问题是意义问题和语言与现实的关系问题(陈嘉映2003)。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语义学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语言学各学科之间逐渐占据了中心地位。
可见,在语言学的研究中,意义问题至关重要。
弗雷格在《含义与所指》一文中首先谈到研究意义的指称理论并由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后来,罗素在《论指称》中提出了摹状词理论,并在其后的《数学原理》《哲学问题》中进一步阐述,指称理论至此形成。
本文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和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指称论为研究视角,要谈到的是名称的指示对教学的启示。
在罗素提出的几种不同的意义理论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关于专名和摹状词的指称论。
他的专名思想是,“一个名字乃是一个简单的符号,直接指一个个体,这个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并且凭它自身而有意义,与所有其他名字的意义无关”(罗素1982:163)。
在他提出的摹状词理论中,罗素进一步阐述了这种指称理论。
他认为许多被看作是专名的词和词组实际上并不是专名,而是摹状词或者描述性短语。
比如,当我们说“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这句话时,“亚里士多德”是专名,而“柏拉图的学生”是一个摹状词。
专名和摹状词是有区别的:专名有明确的指称,因而有完全的意义;而摹状词则是“不完全的符号”,它本身是无意义的,只有放在句子中才能够有意义。
由于摹状词没有独立的指称,所以把它当作专名来使用就可能出现无真值的句子。
罗素认为语言的意义就是专名的指称,专名的指称则需要经验来证实。
作为经验主义者的罗素始终强调理解专名意义的关键是对专名所指对象的亲知。
而克里普克则始终坚持因果指称论,强调指称的独立性。
克里普克给因果指称论概括了三大特点:第一,指称独立于涵义;第二,指称产生于初始命名;第三,名词的指称通过社会交往历史地传递下来。
侧重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研究名称的指称是历史因果指称论的优点,它冲破了弗雷格、罗素建立起来的语义封闭的命名理论;将可能世界这个概念引入专名、摹状词理论研究,它不仅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而且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
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理论及虚构对象问题

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理论及虚构对象问题意义理论,顾名思义,是探讨语言涵义的理论。
具体言之,一个意义理论要对于专名(比如“苏格拉底”这个名字)、摹状词(即通过对物体的特征的描述来指称该对象的词汇,比如“当今的美国的总统”这个词组)以及语句的意义是什么、如何关联,做出合理的、系统的解释。
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逻辑主义学派的两个奠基者弗雷格与罗素分别给出了影响深远的意义理论。
本文在简要论述二者理论及其能够解决的谜题基础上,讨论了这两个理论的一个共同缺陷,即不能合理地解释为什么类似“我喜欢孙悟空”这样的为真的、包含空名与意向性词汇的肯定语句如何为真。
文章最后指出,此批评对弗雷格的理论来说是恰当的,对于罗素的理论来说,虽然有种办法回避这一责难,但此办法会使得如此类型语句既为真也为假,也有失之于随意之嫌。
一、弗雷格的意义理论长期以来,穆勒等人认为专名的意义就是它所代表或所指代的对象,但是这样的看法会带来明显的问题。
1892年,弗雷格在其《论涵义与指称》一文中提出了三个著名的反驳,即:表达同一性的语句如何扩展我们的知识;内涵语境与莱布尼茨定律失效问题;包含空名的語句如何有真假问题。
下面我们分别详述之。
(一)表达同一性的语句如何扩展我们的知识如果把表达同一关系的语句理解为名字(专名或限定摹状词)代表的指称之间的关系,即“a=b”意味“a”与“b”有相同指称、代表相同的对象,或者只意味着a与b是同一个对象,那么语句“长庚星=启明星”和“长庚星=长庚星”的意义就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因为,根据普遍接受的意义组合原则(即一句话的意义完全依赖于其中词汇的意义与其组合方式,或者说,语句的部分的意义与组合方式完全决定了语句的意义),由于上述两个语句中相对应的语词的指称是相同的,而若专名的意义就是它所指代的对象,那么我们就会立即得出二者意义相同。
但是二者显然有不同的认识意义,因为前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些信息,表明是一个重要的天文学发现,而后者只是重言式。
罗素的_命题_与弗雷格的_语句_之比较_陈晓平

对弗雷格关于语句 ( 命题) 的指称是真值的观点, 笔者不敢苟同, 后面还要详加讨论, 在此仅 先指出一点。在现代逻辑中,等号只用于表示对象的符号之间 ,而不用于命题之间。 对于命题 p 和 q
“函项” 和 “函数” 在英文里是同一个词,即 “function ” 。 此处所引中译文对二者加以区分,笔者认为是恰 当的。事实上罗素已经做了区分,只是在英语里没有恰当的语词来表示这种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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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2012 年第 4 期
题函项,而罗素却更重视命题函项。这一区别将导致一个更为重大的区别 ,即罗素实际上把一个命题 ( 语句) 的指称对象看作它所对应的 “客观事实 ” ,而弗雷格则把一个语句 ( 命题) 的指称对象看作 它所对应的真值。孰是孰非? 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之一。不过在此之前,首先需要对弗雷格和罗 素各自的表述加以澄清, 因为他们的表述不乏含混之处, 特别是罗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们先从罗素的命题理论 谈起。
①
: 罗素把命题函项看作更普遍和更基本的函项 , 并给命题函项下了这样的定义
“一个 ‘命题函
项’ 其实就是一个表达式,这个表达式包含了一个或者多个未定的成分, 当我们将值赋与这些成分 ” ( 同上, 第 时,这个表达式就变成了一个命题。 换句话说, 一个命题函项即是其值为命题的函项。 146 页) 不难看出,罗素所说的命题函项就是现代逻辑教科书中所说的 “开语句 ” , 而开语句也就是 谓词函项。正如一个开语句有简单和复杂之分 ,一个谓词也有简单和复杂之分。一个简单开语句就是 ,其中的 “F ( ) ” 是谓词常项如 “ …… 是人” , “x ” 是个体变 一个简单谓词,如谓词函项 “F ( x) ” ,这是一个真命题; 当把 “金字 项。当把 “苏格拉底” 代入 x,F ( x) 就成为命题 “苏格拉底是人” , 这是一个假命题。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罗素说 F 塔” 代入 x, F ( x ) 就成为命题 “金字塔是人 ” ( x) 是一个以命题为函项值的命题函项 。 请注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弗雷格说 F ( x ) 是以真值为函项值的谓词函项。 弗雷格和罗素 的这两种说法是有实质性差别的, 因为语句 ( 命题 ) 虽然具有真值, 但不仅仅是真值。 可以说, 弗 雷格的谓词函项是一个复合函项 ,而命题函项是此复合函项的中间函项, 即由函项如 F ( x ) 首先得 出命题如 F ( a) ,然后由 F ( a) 得出它的真值。 由此我们看到, 弗雷格不太重视作为中间函项的命
论弗雷格的含义与指称

人们的使用和审美要求。 所以, 对新徽派装饰艺术品的开发要发 饰,2007,2 [2] 张宁秋,金京.古徽州・新徽派——记 展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技术的融合, 整合传统装饰艺术中的设计 “中国徽派建筑文化研讨会” 美与技术美, 强调新徽派装饰产品材料的合理使用、 装饰法则的 [J]. 华中建筑,2008,2 [3] 黄凯. 浅谈徽派装饰艺术品的研究和开发[J].美术观察,2005,11 合理应用和新时代科技手段的合理利用。 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兴起和发展, 徽州以其优美的山水环境, 独特的徽派装饰艺术, 淳朴的民风民俗吸引了外界的目光, 逐渐 (上接第 66 页) 含义是它的思想, 句子的指称是它的真值。所谓 思想就是我们借以把握句子的真的东西, 所谓指称, 就是句子的 真和假, 只有这两个真值。 就比如一下两个句子:晨星是一个被 “ 太阳照亮的物体” “昏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 。 这两个句子的思想是不一样的, 如果不知道晨星就是昏星, 可能就会认为一个句子是真的, 另一个句子是假的。 这个例子说 明了句子的含义和指称是不同的。再比如: “奥德塞在沉睡中被 放到伊萨卡岸上” 这个句子是有含义的, 但是指称却不确定, 因为 奥德塞这个名字是否有指称是不确定的, 这样就无法确定整个句 子是有指称的, 也就无法确定整个句子的真值。 一个句子的指称 是由它的部分的指称决定的。 如果一个句子的部分是一个专名, 那么这个句子的指称就是由这个专名所表示的那个对象决定的。 如果一个句子的部分是一个概念词, 那么这个句子的指称就是由 这个概念词所表示的那个概念决定的。如果一个句子的部分是 一个谓词, 那么这个句子的指称就是由这个谓词所表示的那个概 念决定的。 如果一个句子的部分是一个从句, 那么这个句子的指 称就是由这个从句所表示的那个思想决定的。而一个句子的指 称是由句子的含义决定的。一个句子是由一个句子的部分构成 的, 因而一个句子的含义也是由句子的部分的含义决定的, 因此 一个句子的指称是由句子的பைடு நூலகம்成部分的含义决定的。 从句的思想是整个句子思想的一部分。 我们不难理解这点, 在前 面有得提到就象专名、 概念词、 谓词是句子的一部分, 那么从句也 是句子的一部分。句子的含义是思想, 指称是真值; 而句子部分 的含义就不是思想, 只是思想的一部分, 指称也不是真值, 而是与 真值不同的东西。 比如: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那个人, “ 死于 贫困之中” 在这个句子的从句是 , “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那个 人” 由于语法主语 。 “那个人” 没有独立的含义,这是德文里的语 ( 法规定) 只起到和后面 , “死于贫困之中” 的联系, 从句就不能表示 为 “那个人发现行星轨道是椭圆状的” 。由此这个从句的含义不 是思想, 而是不完整的思想; 指称不是真值, 而是一个对象: 开普 勒。 由于从句的性质, 除了句子表达的思想外, 还表达盲隐含的 思想。我们用句子表达思想, 除表达出来的思想外, 往往还有未 表达出来的思想。 也就是说, 表达的思想不仅仅是从句表达的思 想, 还有更多的思想。 “认识列右翼的危险的拿破仑, 亲自率领自 己的卫队冲击敌阵。 ”弗雷格认为,在这个句子中表达丁两个思 ( 想:1)拿破仑认识到右翼的危险。 (2)拿破仑率领自己的卫队冲 击敌阵。 这两个句子中均有专名, 因而本身都有一个完整的思想 作含义, 因此它们的指称是真值。由此也说明, 主句和从句有一 个共同的成份, 并已是用同一个专名表示的。 在这种情况下,用 “ 另一个具有同样真值的句子代替这个从句, 不会损坏整体的真。 四、 从句的含义和指称 它的主词必须是 ‘拿破仑’。这说明我们只 ” 我们说到一个句子的含义和指称由它的部分所决定, 那么一 ……不过必须注意, 能用具有相同真值和相同专名的句子替代这里的从句。用真值 个句子包含有从句的时候, 情况就复杂得多, 弗雷格是从语法的 专名各异的句子替代它则是不行的。 角度把从句表示的句子部分, 分成名词从句、 同位语从句和状语 相同, 【参考文献】 从句, 由此从句在句子中的作用相当于名词、 形容词或副词, 只是 句子的一部分, 从而弗雷格认为从句的含义不是思想, 从句的指 [1] 弗雷格.论涵义与意谓 [A].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 [C].王路译.北京: 称是思想。为了说明这点, 他研究以 “dass” 引导的间接引语, 认 商务印书馆,2006. [2]王路.走进分析哲学[M].北京: 为: 在间接引语中词语有间接的指称, 从而从句也有间接的指称, 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 1999 [3] 王路.世纪转折处的哲学巨匠: 弗雷格 [M].北京: 社学科学文献出 而间接的指称与通常的含义是一致的, 因此, 从句的指称是思想 1998 不是真值。从句的含义不是思想, 而是“、、 这样的思想” 、、 (der 版社, Gedanke dass) 这一用语的含义作含义, 由此从句的指称是思想,
从《论指称》看罗素对弗雷格的批评

作者 简介 : 杜
娟( 1 9 8 1 一) , 女, 河 南郑 州人 , 燕 山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 院讲师 , 哲 学博士 。
“ 论指称” 其实是论证词组指称 的不可能。 罗素的《 论指称》 一文讨论的是“ 指称词组” ( d e — 意义理论 , n o t i n g p h r a s e ) 的指 称 问题 , 核心 论点 就是 剥夺 指 称 词 第一 个批 评 组 的独立 意义 。罗 素对 “ 指称词组” 的理解 与弗 雷 格 罗 素 的第 一个 发 难 指 向弗 雷 格 意 义 与 指称 理 论
关键词 : 《 论指称》; 指称词组 ; 罗素 ; 弗雷格
中图分 类号 : D 0 9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4— 9 9 7 5 ( 2 0 1 3 ) 0 5—0 0 1 6— 0 3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7— 2 6
基金项 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 大招标 项 目“ 建 国以来西方哲学 中国化的重要 问题及其影 响” ( 1 2 & Z D 1 2 1 )
从《 论 指 称》 看 罗素对 弗雷 格 的批 评
杜 娟
( 燕 山大学 马克思 主义 学院, 河北 秦 皇 岛 0 6 6 0 0 4 )
摘
要: 罗素的《 论指称》 一文讨论的是“ 指称 词组” 的指 称 问题 。罗素认 为 , 要把意 义指派给 指称词组 所在的命 题 , 剥夺
词组 的指称功 能 , 从 而将 它们 消化在命题 中。然而尽 管与 弗雷格的 意义理论 正向反 对, 罗素的理论 并不构成 对 弗雷格 意 义理 论 的倒退 。二 者都属 于现代 经验论的范畴 , 他们在反 对心理主义 , 捍 卫客 观知识方 面是一致 的。
论罗素的意义指称论

论罗素的意义指称论摘要:与古典经验论哲学不同,罗素主要在语言一实在的二维框架内探讨词的意义问题。
于此罗素严格区分了两个问题,即什么是意义及什么构成了意义。
在罗素看来,词的意义是其所指,而构成意义的东西则是某种作为因果律的关系。
罗素指出,词并不直接拥有意义,因为词意指意象,而意象才意指作为意义的外部实在。
在罗素哲学中,语言与经验的关系极其重要,词的意义的理解的必要标准是亲知,而且意义本身及对意义的理解都以对象的存在为条件。
从哲学史上看,罗素的指称论解决了观念论的困难,为语言哲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但仍未摆脱心理主义的影响。
关键词:语词;意义;指称;意象在现代语言哲学的各种意义理论中,罗素的指称论占有重要的地位。
然而,这一理论却极少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本文将以近代英国哲学史及早期分析哲学作为背景,对其进行系统的阐释及深入地探讨,并审视它在语言哲学史上的地位与作用。
一罗素的意义指称论是其语言哲学的重要构成部分。
学界在谈到罗素的哲学时,一般总会不加限制地说,其意义理论是一种指称论,似乎这种指称论是罗素关于语词意义的一般理论。
其实,这种理论只适用于罗素所说的对象词。
在罗素那里,对象词是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语词:(1)从逻辑的角度看可以孤立地具有意义,即不需要以别的语词的存在为前提:(2)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无需以学会别的词为前提就可以被学会。
专名、通名以及部分动词如“吃”“跑”,某些介词如“在…之上”“在…里面”,物质名称如“牛奶”“面包”,性质名称如“红”“蓝”“软”等等,都属于对象词。
对象词构成了语言中绝大部分的语词,同时也构成了其他语词的意义的基础。
弄清了对象词的意义,也就弄清了语言中绝大部分语词的意义。
所以,罗素关于对象词的意义的理论即意义的指称论,在其语言哲学中至关重要。
在《心的分析》等早期著作中,罗素认为,词的本质就在于它拥有意义。
那么,什么东西构成了词的意义呢?罗素说:“语言的本质不在于用作这种或那种特殊的交流工具,而在于用作固定的联想,即为了某种眼下可感的事物——即一个被说出的词、一幅图画、一个手势,或者不是这些而是其他什么东西——能够唤起别的事物的‘观念’。
[理论]浅谈指称理论的进化
![[理论]浅谈指称理论的进化](https://img.taocdn.com/s3/m/764a7ff8e2bd960591c6777e.png)
浅谈指称理论的进化所谓指称是指专名和通名所指的限定摹状词、不定摹状词及语句所指的对象指称理论的诞生获得了西方许多语言哲学家的支持,因为这是把逻辑分析的方法实际应用于研究语言的哲学问题上但与此同时,一些西方语言哲学家对此理论的持有不同看法最早发展摹状词逻辑理论的是弗雷格和罗素在二十世纪初英国哲学家罗素就提出了摹状词,即指称理论指称理论的专家们以不同的哲学角度对语言中的意义进行了深刻的探究,由此经历一代又一代学者的批判,使其不断进行着新鲜血液的洗礼,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继承和发展传统指称理论的代表是弗雷格,罗素根据弗雷格的观点提出摹状词理论,并在其理论中区分了专名和摹状词虽然罗素的观点获得了很多人支持,但同样也有很多学者质疑,斯特劳森就是其代表之一,斯特劳森的《论指称》是对弗雷格思想的发展,罗素摹状词理论的进化他把语义层面上的研究转向语用学层面上,通过对自然语言中的语句的语境进行分析,使其语义表述更加清晰关于逻辑专名,罗素认为:(1)当且仅当具有主谓词形式语句的主词;(2)一个语词不代表一个个体时候,该语词没有意义罗素认为,描述满足某种条件的、存在一个并且仅仅存在一个,那种存在物的语词就是所使用的数理逻辑名词摹状词被螺丝分为限定摹状词和非限定摹状词,对于摹状词的提出,罗素是为了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缩减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中的迷惑;第二是对逻辑中的集合论悖论尝试新的解释方法在解决第一个问题时,罗素曾论述像美国的现任总统一类的短语曾造成很多麻烦假定我说金山不存在,再假定追问不存在的是什么?如果我说是金山,那么就仿佛我把某种存在归给了金山很明显,我说这话和说圆正方形不存在不是一样的陈述这似乎意味着金山是一种东西,圆正方形另是一种东西,固然两者都是不存在的摹状词理论就是打算应付这种困难以及其它困难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的解释罗素这样说,将所有不是自己的一分子的类聚在一起形成一个类,这个类是否是它自己的一分子?假如它是自己的一分子,由于定义我们知道它就是那些不是自己的一分子的类中的一个,也就是它不是自己的一分子;假如它不是自己的一分子,那么它不是那些不是自己的一分子的类中的一个,也就是它是自己的一分子很显然,这里的两个假定都蕴涵着一个与自身矛盾的命题二罗素认为谬误的产生是因为我们之前构造了一个混杂的类,他认为在构造类之前应该更着重先研究:演绎法理论、命题函项和摹状词语法形式和逻辑形式在摹状词理论中的差别很明显造成哲学问题根源的问题被罗素认定为是限定性摹状词所引起的正是因为语法将人们迷惑,是这种局面产生举个例子:我们大多数都认为《威弗利》的作者是会死的和斯科特是会死的命题形式相同,他们都属于谓词归诸于主词的简单命题其实不然,其中一个是这样的命题,另一个却不是这样的命题罗素认为命题的主词是斯科特,所以他一直在强调《威弗利》的作者是人和斯科特是人两者间如何区分逻辑形式和语法形式的重要性但是罗素却忽视了《威弗利》的作者是人和斯科特是人是不一样的命题因此罗素的强调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沼泽中不能自拔如何将语词或者说语词本身与语句或者语句的使用区分开来是斯特劳森对摹状词理论批判的主要依据在不同的环境中我们可以使用语词去指称不同的客观对象,但是语词本身没有指称的作用表面上斯特劳森是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进行批判,实际上对于摹状词理论的进化是一种推进修正指称理论的进化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人工语言探析到日常语言探析的一种进化发展,罗素毕生愿望是用人工语言来改造或统一带有歧义性的自然语言,但是随着数理逻辑的发展,它的局限性和时代性也越发突出和复杂,这样就受到日常语言的批评要进而完善理论,就必须添加适时性的条件和因素,从而消除每个时代的局限性,不断的进化维特根斯坦曾说过哲学绝不能干涉语言的实际应用;哲学只能终止于描述语言本身因为它不可能给语言任何基础它对一切任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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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
摘要: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
西方诸多哲学家们对此问题皆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弗雷格在《论意义与指称》一文中讨论了专名、单句
和从句的意义与指称等问题。
罗素认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贡献,但他认为弗雷格
将专名和摹状词混为一谈,对专名的理解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空指称问题。
罗素
严格区分了专名和摹状词这两种符号,并提出了逻辑专名和普通专名在指称功能
上的不同。
关键词:意义;指称;专名;摹状词
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
在语言和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弗雷格的“意义指称论”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研究语言哲学学者的必读之作。
专名研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穆勒,到了现代,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等现代逻辑与哲学家都对专名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形成了关于
专名的不同的观点。
尽管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对专名问题的研究各有千秋,但对
专名进行逻辑学研究的一个基本点则是围绕专名的涵义与指称这一关键问题展开的:何为专名的涵义与指称?专名有无涵义?有无指称?按英国逻辑学家S.哈克
的观点,围绕专名有无涵义以及什么是专名的涵义,大致可以分成两派,第一派
是以穆勒和克里普克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无涵义,只有指称,第二派以弗
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既有涵义也有指称。
指称理
论研究的正是语词与对象的关系问题。
弗雷格和罗素在到底什么是专名以及专名
到底是直接还间接地指称其对象这两大问题上各抒己见。
一、弗雷格的观点
现代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弗雷格在1890年—1892年间,发表了三篇重要论文:《函数和概念》《论概念和对象》《论意义和指称》。
其中《论意义与指称》一
文对语言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公认为意义理论发展的里程碑。
他在这
篇文章中区分了符号、符号的涵义和符号的指称,并将这一区别用于专名和命题。
弗雷格认为,专名的指称就是其所表示的对象;专名的涵义就是指对象的呈现方
式(mode of representation),即所指对象的描述方式。
弗雷格认为,与某个指号
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涵义,与特定的涵义相对应的是特定的指称,而与一个指称相
对应的可能不只有一个指号。
也就是说和一个指号相联系的不仅有指称,还有这
个指号的涵义(sense),而且,指号是通过涵义间接地指示其指称的,涵义决定
指称。
他还通过具体的例子来说明涵义和指称的区别。
他举出了两个命题“晨星是晨星”和“晨星是暮星”。
这两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指称—金星,但它们却表达不同的
涵义,具有不同的认识论价值。
尽管晨星和暮星指的是同一颗行星,但是前者表
达了同一律,后者则天文学的一个重大发现。
我们再来看一下他举的另外一个例子,他说,有人用望远镜观察月亮,这样就有三个东西:一是月亮,二是望远镜
中物镜所显示的真实图像,三是观察者视网膜上的图像。
观察月亮是通过二和三
实现的。
他把一比作指称,把二比作涵义,把三比作表象。
他说,望远镜中的图
像“是客观的,因为它可供许多观察使用。
”可以看出,弗雷格所说的语词和符号
是客观的、固定的、不依赖人的主观意识的,可以被许多人所把握和共同使用。
按照弗雷格的观点,专名既有涵义又有指称。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诸如“孙悟空”、“猪八戒”等等虽然具有涵义,却没有指称,弗雷格将其指称规定为空类。
不过,弗雷格对专名的理解相当广泛。
他认为无论是一个单个的词还是一组
复合的符号,只要其指称单一对象,就是专名。
例如,“中国第一大河流”和“柏拉
图”都是专名。
二、罗素的观点
罗素认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贡献,但他认为弗雷格将专名和摹状词混为一谈,对专名的理解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空指称问题。
认为专名和摹状词应该被严格区
分开来。
他认为在知识基础、语义结构、逻辑作用三个方面,专名都是与摹状词
有严格区别的。
1.知识基础不同。
罗素认为,人类的知识可以分为两大类:亲知的知识和描
述的知识。
前者是个人直接感知和经验到的知识,后者是通过描述对象的属性来
理解对象的间接知识。
罗素认为亲知的知识特别重要,因为“所有的思维都不得不始于亲知”。
与此相适应,语言也有两种语义功能:命名的功能和描述的功能。
专名是具有命名的功能的语词,它直接指示说话者亲知的对象,这一对象就是其涵义。
而摹状词只是具有描述功能的语词,它不直接指示对象,而只能通过描述对
象的特征来指示该对象。
2.语义结构不同。
罗素认为,专名是一个没有内部结构的简单符号,即其组
成部分不再是符号的符号,也就是说专名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涵义,它的涵义
与它的组成部分无关。
专名具有独立的涵义,其涵义就是它所指示或代表的对象,因此专名是完全的符号。
摹状词是一个具有内部结构的复合符号,其组成部分有
意义,摹状词的意义来源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
3.逻辑作用不同。
专名是真正的逻辑主词,以专名为主词的命题是真正的主
谓命题,而摹状词顶多只能充当语法主词,而不能充当逻辑主词,以它作语法主
词的主谓命题并非真正的主谓命题,而是命题函项或存在语句。
(梁义民,2003:16)
罗素除了对专名和摹状词做出区别外,还从亲知理论出发,区分了逻辑专名
和普通专名。
他认为普通专名只是缩略的摹状词,甚至区别出虚假摹状词。
罗素
认为,逻辑专名是指说话者的亲知对象,而通常所说的专名,即上文所说的我们
一般理解的专名属于普通专名,而不是真正的专名(即逻辑专名)。
一个真正的
逻辑专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没有涵义;(2)必有所指;(3)能亲
知其所指。
所以,我们一般理解的专有名词都不专名,例如“柏拉图”、“孙悟空”
等等不是专名,因为他们不能为我们所能亲知。
在罗素认为,我们一般理解的诸
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毛泽东”等实际上都不是专名,而是一种删略的摹
状词。
像“毛泽东”这个名称代表一个人,此人做了这样的一些事情:领导全国人
民翻身得解放,建立了新中国等,它是那个摹状词的缩写。
罗素认为,自然语言
中的真正的逻辑专名只有两个,即“这个(THIS)”与“那个(THAT)”。
三、结论
从上文可看出,弗雷格尽管区别了专名和句子的意义和指称,但是他把专名
和符号混在一起谈。
一方面,他把名称、语词组合、文字符号都归为符号,另一
方面,他把专名和符号理解为任意的标记,它代表一个专名,其指称是一个确定
对象。
其二,弗雷格认为定冠词是专名的标志,他对专名和摹状词不作区分,原
因是一个专名可能有很多意义,一个意义是可以做出一个摹状说明,那么一个专
名可能有很多摹状说明,因而一个摹状词只是对一个专名所指对象的片面说明。
另外一个原因是在他的论述中,重点在于专名的指称,所以弗雷格认为没必要区
分专名和摹状词。
罗素之所以认为有必要对专名和摹状词进行区分,是因为他认为限定摹状词
与非限定摹状词的指称和意义是不同的。
非限定摹状词含有多个命题函项,它的
指称也是不确定的;而限定摹状词有唯一的明确指称,指称对象不存在的情况下
为空指称。
在罗素看来,专名是简单符号,摹状词是复合符号;专名具有独立意义,它的意义就是它所代表的对象,摹状词不具有独立意义,而是一个“不完全的符号”;专名直接指示说话者亲知的对象,摹状词则只是对对象进行特征描述。
专名又可以分为逻辑专名和普通专名,只有逻辑专名才是真正的专名。
由上可见,罗素自己对专名的涵义的理解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他区分
专名和摹状词时,说专名有涵义,涵义即其所指对象,专名的涵义就是其对象本身。
而在划分逻辑专名和普通专名时又说逻辑专名有指称而无涵义,他这里讲的
涵义实际上是指逻辑专名(指示代词)不能像普通专名(自然语言中的专有名词)那样具有等同于相应摹状词的涵义。
罗素对专名涵义前后理解的不一致,直接影
响了他的理论的严谨性。
罗素的理论也受到了很多后来学者的批判。
20世纪50
年代,斯特劳森批评罗素没有看到语词或语词本身与语句的使用之间的区别,也
没有看到预设与断定之间的区别;60年代,唐纳兰又进一步提出限定摹状词的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之间的区别,批评罗素忽视这两种使用的区别。
然而不可
否认,罗素对其后语言哲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他的摹状词理论也在后人批判性
的继承中日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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