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团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团组织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是团组织的重要资料,是团员成长、发展、退团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加强团籍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团籍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团员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入团材料;2. 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3. 团员的团员证、团徽、团旗等物品;4. 团员的奖惩记录;5. 团员的转正、退团材料;6. 团员的离校、毕业、复学等材料;7. 团员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团委负责全校中学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团籍档案管理制度;2. 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团籍档案管理工作;3. 组织团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4. 负责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定期对团籍档案进行审查、整理和归档;6.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各团支部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指导团员填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相关材料;2. 收集、整理、归档团员团籍档案;3. 定期向学校团委报送团员团籍档案;4. 负责本支部团员团籍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5. 做好团籍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团员入团时,应及时收集、整理入团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信等,并填写《团员入团登记表》。
第八条团员转正、退团、离校、毕业、复学等环节,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填写《团员情况变动登记表》。
第九条各团支部应定期收集、整理团员团费收缴记录,并填写《团员团费收缴登记表》。
第十条各团支部应定期对团员奖惩记录进行整理,并填写《团员奖惩登记表》。
高校团委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高校团委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高校团委及其所属部门、各院(系)团委的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
2. 高校团委开展活动、举办会议、进行调研等产生的档案。
3. 高校团委团员、干部、教职工等个人档案。
4. 高校团委与其他单位、组织合作产生的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高校团委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高校团委各部门、各院(系)团委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工作。
3. 高校团委各部门、各院(系)团委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负总责。
四、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上级党委、团委的文件、指示、通知等。
(2)高校团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3)高校团委开展活动、举办会议、进行调研等产生的文件、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4)高校团委团员、干部、教职工等个人档案。
(5)高校团委与其他单位、组织合作产生的档案。
五、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原则。
2. 档案整理包括:(1)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
(2)编目:对档案进行编号、编制目录。
(3)装订:将档案装订成册。
(4)编制检索工具:编制案卷目录、档案检索工具等。
六、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原则。
2. 档案保管包括:(1)库房管理: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库房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2)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措施。
(3)档案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方便利用原则。
2. 档案利用包括:(1)内部查阅:高校团委各部门、各院(系)团委需查阅档案时,应向档案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团支部和团员。
第三条学校团委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对各团支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团支部负责本团支部内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并配合学校团委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团员工作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五条团员工作档案由团支部书记负责建立,包括档案封面、团员登记表、个人简历、个人事迹材料、奖惩情况等内容。
第六条团员入团后,应当填写团员登记表,并随个人照片一起上交团支部。
第七条团员个人简历由团员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入团时间、学校、班级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团员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团员的思想汇报、工作汇报、社会实践报告等,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九条团员的奖惩情况由团支部记录并归档,包括荣誉称号、评优评先、处分等。
第十条团员工作档案应定期进行归档,每个学年结束后,由团支部书记进行整理,并交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第三章团员工作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十一条学校团委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并设立团员工作档案室。
团员工作档案室应当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二条团员工作档案室接受团支部书记的委托,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三条团员可以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查阅自己的工作档案。
查阅时应填写查看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团员可以向学校团委提出申请,要求利用自己的工作档案。
利用档案需提出具体的利用目的和内容,经学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学校团委对各团支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团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各团支部对团员工作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七条团组织对团员工作档案的利用和查阅行为进行监督,严禁利用档案进行个人攻击或侵犯他人隐私。
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管理,确保团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2. 团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团员证、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3. 团员思想汇报、团内活动记录、团内表彰奖励材料;4. 团员违法违纪处理决定、团员退团、开除团籍材料;5. 团员其他有关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团委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团委组织委员负责团员工作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3. 各团支部负责本支部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4.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员工作档案,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团组织负责管理。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团员工作档案的收集要全面、准确、及时。
收集时,应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2. 档案整理:团员工作档案的整理要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
整理时,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减或增加内容;3. 档案归档:团员工作档案的归档要及时、规范。
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4. 档案保管:团员工作档案的保管要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保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或被盗;5. 档案利用:团员工作档案的利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利用时,应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
五、档案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团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要求、措施等;2. 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团员和团组织对档案管理的认识;3. 定期对团员工作档案进行清理、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4. 加强团员工作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5. 定期对团员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团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组织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团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团组织、团属单位及其它相关团组织活动产生的档案材料。
第三条团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全面、系统地反映团组织的活动和发展历程。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记录准确无误。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4. 利用性原则:方便档案的查阅、利用,为团组织工作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团组织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团组织工作文件、会议记录、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
2.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3.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
4. 专用档案:包括团员档案、团干部档案、荣誉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归档范围:团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材料。
2. 归档时间:档案材料形成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3. 归档手续:档案材料归档时,需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4. 归档要求:档案材料应按照分类、时间顺序排列,并编入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和湿度适宜,防止档案材料受潮、霉变、虫蛀。
2. 保管设施: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温湿度计等设施。
3. 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恢复整理:对破损、褪色的档案材料,应进行修复、整理。
3. 数字化备份:对重要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申请: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学生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团员管理,规范团员档案工作,提高团员档案质量,充分发挥团员档案在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团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内容1. 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2. 入团时间、团员编号;3. 团员个人基本信息;4.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5. 团员奖惩记录;6. 团员参加团组织活动记录;7. 团员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记录;8. 团员其他重要材料。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学生团组织负责团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2. 学生团组织负责人为团员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实施;3. 学生团员应积极配合团组织完成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要求1. 团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袋编号与团员编号一致;2. 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3. 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4. 档案保管应做到防潮、防蛀、防霉、防火、防盗;5. 团员档案不得随意借阅、复制,确需查阅的,应经学生团组织负责人批准。
六、档案利用1. 学生团员档案主要用于团员管理、团组织建设、团员表彰、团员发展等工作;2. 学生团员在申请入党、参加各类评优评先、升学就业等事项时,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向学生团组织申请查阅档案;3. 学生团组织应严格审核查阅档案的用途,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销毁1. 团员离校或退团后,其档案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2. 团员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销毁;3. 团员档案销毁前,应通知本人,并给予其查阅、复制档案的机会。
八、监督检查1. 学生团组织应定期对团员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学生团组织负责人应加强对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团组织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生团员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团员档案质量,为团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团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团委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团委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团委档案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利用方便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团委档案管理范围包括:文书档案、团务档案、团员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工作手册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团委设立档案室,负责团委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团委档案室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团委各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团委各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认真做好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团委档案应按照档案的性质、类别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第九条团委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档案的 formation 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规范和便于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安全第十条团委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等“六防”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一条团委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二条团委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与统计第十三条团委档案应为单位内部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资料支持,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十四条团委档案室应定期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团委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档案管理情况。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团委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档案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团委所有。
学校规章制度之团员档案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团员档案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团的组织生活,提高团员意识,增强团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新生入学时须持本人团员证和团员档案到各班团支部报道,团支部集中后报团委,转接团组织关系并注册,团委组织部对档案按班级统一建册管理..注册后团员档案也可装入学籍档案,进档案室由各班团支部管理..
第二条团委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统一登记造册,按学生学号进行编号,制定团员花名册,建立团员电子档案..
第三条严格妥善保管团员档案,严禁私自借阅、复制、涂改..
第四条对于私自拆看、复制、涂改团员档案的,一经查明,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团籍处分,并载入档案..
第五条新生团员档案遗失,须持原所在单位团委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校学生团员档案遗失,查明原因后,可以办理补办手续..
第六条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由各班团支书持本班同学的团员证,根据团费收缴情况到校团委办理转接、离校手续..
第七条以班团支部团小组为单位,认真开展“团日活动”,并认真严格地审查团员一年一次的民主测评表,载入团员档案..
第八条组织部应定期清理和检查学生团员档案..若有丢失团员档案,应该填补“团员登记表”;团员受团内处分,可将其档案归类管理..
第九条学生毕业离校后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团委将团员档案进行整理可移送学生科,与学生滞留档案一同存放、管理..
第十条团员注册及管理情况作为“五..四”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团员档案报表记载团员在校奖惩、团内任职情况,由各班团支部、团委组织部共同记载
第十一条本条例从2007年3月6日开始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符者,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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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二中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团员档案的构成内容:
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组织鉴定,团内奖励决定;
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综合材料和组织决定等。
二、团员档案管理范围的划分:
(1)干部团员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 学生团员档案由学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3)农村(包括乡镇企业)团员的档案由所在乡镇团委管理;
(4)企业团员根据企业具备的条件不同,依次由本单位职员档案管理部门,本单位团委(或总支)专职团干自行管理,或上一级团委负责管理。
三、团员档案的转递。
团员调离原单位,其档案应及时转递。
一般由团组织通过机要交通或邮政挂号转递,也可由团组织密封后交本人携带,但须在介绍信或团员证内注明转递方式。
四、团员档案管理要求。
(1)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支部手册或卡片;
(2)档案柜应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并应放妥地方,以防损坏或丢失;
(3)团员档案应定期整理和检查;
(4)建立档案借阅制度;
(5) 团员档案保管期限:超龄团员的档案材料从离团之日起三年后销毁,受团内处分的从出团之日起,十年后销毁,受处分要求退团,自行脱团的档案材料可以单独分类归档。
凡需销毁的团员档案,由基层团委进行登记,以备查考。
(6)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保证档案材料完整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