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研究
行政执法功能与作用

强化监督机制
行政执法通过强化监督 机制,对行政机关的执 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 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 发生。
提高执法透明度
行政执法通过提高执法 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 操作,确保行政执法的 公正性和公平性。
04
行政执法的实践与挑战
行政执法实践
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 社会正常运转。
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法治化、规范化 、智能化,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 定和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 准确性。
行政执法将更加注重多元化、协作化 的发展趋势,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 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共利益。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行政执法将更 加注重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透明度。
与社会治理。
促进经济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 进经济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
行政执法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激发创新活力,促进 科技创新。
维护公平竞争
行政执法通过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 进经济发展。推 Nhomakorabea法治建设
宣传法治理念
05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城管执法与小贩权益的平衡
总结词
平衡利益,维护秩序
详细描述
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经常面临小贩权益的挑战。一方面,城管需要维护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对占道经营、 无照商贩进行整治;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小贩的生存权和经营权,避免过度执法造成社会矛盾。因此,城管需要 在执法过程中平衡各方利益,既维护城市秩序,又保障民生需求。
总结词
行政执法 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调研题目:行政执法1. 研究背景行政执法是政府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处理的一种行为,具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的功能。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执法部门职权过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因此,了解行政执法的现状和问题,对于提升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研究目的本调研报告旨在调查行政执法的相关情况,明确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3. 调研方法(1)文献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手册、行政执法案例等文献,了解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
(2)实地调研:选择1-2个执法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包括参观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执法过程和存在的问题。
(3)问卷调查:设计和发放针对公民和企业的问卷,收集他们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4. 调研结果(1)行政执法现状: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了解到行政执法存在执法机关权力过大、执法程序复杂、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2)公众反馈: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到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包括执法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结果不公等问题。
5. 调研建议(1)加强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2)简化执法程序:合理设定执法标准和程序,简化执法过程,提高执法效率。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机制,接受舆论监督,减少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6. 结论行政执法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简化执法程序和加强社会监督,可以提升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果。
同时,也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行政执法的相关课题,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好的支撑。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用的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用的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用的1. 引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进行审判、裁决和处罚的行为。
行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国家权威和促进社会发展。
2. 行政执法的职责2.1 监督与检查2.1.1 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2.1.2 检查相关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落实情况2.2 处罚与裁决2.2.1 制定行政处罚措施并执行2.2.2 对违法行为进行裁决2.3 调解与协商2.3.1 调解争议纠纷2.3.2 协商相关行政事务3. 行政执法的流程3.1 立案3.2 调查取证3.3 执法决定3.4 履行执法决定4. 行政执法的注意事项4.1 权限合法性4.2 证据保全4.3 依法公正4.4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5 保密工作附件:1. 法律规定文件复印件2. 相关行政执法规定复印件3. 参考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法律:指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或部门制订的规章、条例、规定等,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文件。
2.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或者部委依据法律权力制定的,对行政管理活动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用的1. 引言行政执法是一种特定的执法活动,由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管、检查、处罚和调解。
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 行政执法的职责2.1 监督与检查2.1.1 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1.2 检查相关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做出评估和改进2.2 处罚与制裁2.2.1 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裁,保护公共利益2.2.2 制定处罚措施,执行行政处罚决定2.3 调解与协商2.3.1 通过调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3.2 协商解决相关行政事务,促进社会发展3. 行政执法的流程3.1 立案: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登记,建立案卷材料并分配执法人员3.2 调查取证:调查相关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进行现场勘查3.3 执法决定: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依法做出执法决定,并通知当事人3.4 履行执法决定: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执法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4. 行政执法的注意事项4.1 权限合法性: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保证自身行为合法,属实行使行政权力4.2 证据保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合法采集证据,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4.3 依法公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公正、公正地行使职权,不得滥用权力或采取不当行为4.4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地进行行政执法活动4.5 保密工作:处理案件时,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复印件2. 执法依据文件复印件3. 典型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法律: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用以约束行政机关的行为和权力范围。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一、行政执法概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惩罚或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
二、行政执法的主要功能1、维护社会秩序行政执法通过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等措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的生活安定。
2、保护公共利益行政执法可以对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惩罚,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人民的共同利益。
3、维护公平正义行政执法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止和处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行政执法可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限制和制裁,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与进步,推动社会的规范化和文明化。
三、行政执法的主要作用1、预防与制止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起到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的作用,保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2、维护社会稳定行政执法能够对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制止,保持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3、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行政执法可以对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确保公共事务的正常进行。
4、保障市场秩序行政执法能够对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的维护。
5、维护法治环境行政执法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处理,确保法治环境的建设和维护,促进法治社会的形成。
6、保护人民权益行政执法能够对侵害人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惩罚,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法规: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制定、发布和实施,用于规范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经济事业和公共事业的规章和决策的统称。
2、公共利益:指社会全体成员的权益共同体现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道德风尚、公共财产保护等。
3、公平正义:指社会各种权益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得以公正分配、公平实现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全文)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全文)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1. 引言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
2. 行政执法的定义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的一种活动,包括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多种形式。
3. 行政执法的功能3.1 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3.2 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3.3 促进依法行政3.4 维护社会秩序3.5 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4. 行政执法的作用4.1 防范和惩治违法行为4.2 调整社会关系4.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4.4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5.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5.1 法定性原则5.2 公正公平原则5.3 适当性原则5.4 程序正当性原则5.5 审查制约原则6. 行政执法的程序6.1 执法前的准备工作6.2 执法依据的查明和适用6.3 执法目的和方式的确定6.4 执法实施和履行程序6.5 执法结果的确认和公告7.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7.1 行政监督: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和公共利益事务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7.2 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7.3 行政强制: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履行法律义务。
7.4 依法行政:指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管理国家公共事务。
附件:本文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的附件,请见附件。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1. 引言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全面探讨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深化对行政执法的理解与应用。
行政执法的职责与效能分析

行政执法的职责与效能分析行政执法是政府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过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
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对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效能进行分析,探讨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行政执法的职责主要包括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权益和提供公共服务。
行政执法机关要维护社会秩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行政执法机关要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的完整性,推动可持续发展。
行政执法机关还要保障法律权益,加强对合同、知识产权等的保护,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行政执法机关要提供公共服务,指导和协助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使,提供便利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行政执法的效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执法效果和社会认可。
执法效果是衡量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执法机关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技能,提升执法效能,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效力。
行政执法的效能还包括社会认可,即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和认可程度。
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行政执法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执法机关面临的执法难度和复杂性不断增加,违法行为形式多样化,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一些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滥用职权等问题,导致执法效能下降,损害了公众的权益。
在信息化时代,网络犯罪和跨境违法行为增加,对执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了提升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效能,有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第二,加强执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建立有效的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第三,加强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第四,加强对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提升执法机关应对新型犯罪和违法行为的能力。
行政执法功能与作用

保护公民权益
保护人身权利
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生命、健 康和安全。
保护财产权利
打击侵犯财产权利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 。
保护知识产权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 产权。
政机关的决定。
程序性
行政执法必须按照法定 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
定程序。
02
行政执法的功能
维护社会秩序
01
02
03
保障公共安全
通过打击犯罪、维护治安 ,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 全。
维护市场秩序
打击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 护市场公平竞争。
保障交通秩序
加强交通执法,确保道路 畅通和交通安全。
性质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具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旨 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和促进社会发展。
行政执法的原则
01
02
03
04
依法行政
行政执法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滥用职
权。
公正执法
行政执法应当公正、公平、公 开,不得偏袒任何一方,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效便民
行政执法应当高效、便捷,为 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减少
行政执法功能与作用
汇报人: 2023-12-13
目录
• 行政执法概述 • 行政执法的功能 • 行政执法的种类与手段 • 行政执法的作用 • 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完善行政执法的建议与对策
01
行政执法概述
定义与性质
定义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 行政权力,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 的行为进行预防、纠正和惩戒的 活动执法应当权责统一,既要 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又 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实践与研究现状

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实践与研究现状示例文章篇一:《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实践与研究现状》一、综合行政执法是什么呢?嘿,你知道吗?综合行政执法就像是一个超级英雄组合起来的大团队。
以前啊,执法就像一盘散沙,各个部门管自己的那点儿事儿。
比如说,街边的小摊贩,可能城管来管他有没有乱摆,工商局又来管他有没有营业执照,卫生部门还得管他的食品卫不卫生。
这就好比好几个厨师在一个小厨房里,各自做各自的菜,有时候还会互相干扰呢。
我就见过这样的场景,在我家附近的小街上,有个卖煎饼果子的叔叔。
有一天,城管叔叔来说他不能在这儿摆,因为影响街道秩序;没过一会儿,工商局的阿姨也来了,要检查他的执照;接着卫生部门的叔叔也来了,要看看他的食材是不是干净。
那个卖煎饼果子的叔叔都懵了,他说:“我就想本本分分做个小生意,怎么这么多部门来管我啊,我都不知道该先听谁的了。
”这时候就体现出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啦。
综合行政执法就是把这些分散的执法力量集合起来,就像把那些各自做菜的厨师组成一个大厨团队。
这个团队可以统一地去管理这些事情,让执法变得更有效率,也让像卖煎饼果子的叔叔这样的小商贩能更清楚自己要遵守哪些规则。
二、改革实践中的那些事儿在改革实践的道路上,那可是充满了各种故事呢。
比如说在一些城市,刚开始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的时候,好多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太习惯。
我听爸爸讲过,他有个朋友在原来的执法部门工作。
这个叔叔说:“哎呀,以前我就管我那一块儿,现在要和其他部门的人一起工作,感觉特别不适应,就像本来自己在一个小岛上当国王,现在突然要和其他几个国王一起管理一个大岛屿了。
”但是没办法呀,改革嘛,总是要经历一些不习惯的阶段。
于是呢,这些城市就开始进行培训。
培训的时候就像在学校上课一样,有老师来讲课,告诉这些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的理念、要做的事情还有和其他部门同事配合的方法。
我想象着那些叔叔阿姨们坐在教室里,像我们小学生一样认真听讲的样子,就觉得特别有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研究行政执法是行政法治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是贯彻依法行政原则、落实执政为民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而要加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首先必须明了行政执法的功能和作用。
只有对行政执法的功能和作用有全面、正确的认识,才能形成加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的自觉性,并找到和确立加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的正确途径。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和论述了行政执法的功能和作用:其一,行政执法将法从文本规定化为人们实际行为规范的作用,即实现法的作用;其二,行政执法将公民权利从“应然”变成“实然”的作用,即保障和实现人权的作用;其三,行政执法将国家的社会、经济秩序从静态设计转化为动态建构的作用,即确立、维护和保障秩序的作用。
文章对这三方面作用的具体内容和实现途径进行了较详细的阐释。
「关键词」行政法治行政执法行政处理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执法的功能与作用是多方面的。
我们可以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从执法与立法的关系来分析。
立法是执法的前提,是执法的基础,没有立法,无法可执,无从谈执法。
执法则是立法实现的途径和保障,没有执法,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等于废纸一堆,立法调控社会关系的目的无从实现。
第二,从执法与公民权利、自由的关系来分析。
实现、保障和维护公民权利、自由是执法的目的,离开了公民权利、自由,执法就失去了意义,而执法是公民权利、自由实现的手段,没有执法,公民权利、自由在很多情况下就可能成为“画饼”,而且随时可能被侵犯,被蚕食,被践踏。
第三,从执法与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关系来分析,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是执法的重要任务,离开了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执法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社会需要和存在的理由,而执法则是保障和维护社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条件,没有执法,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混乱,人们可能不得不恐惧地生活于某种“无序状态”中。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执法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来分析行政执法的作用。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执法追求的理想目标,不讲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执法将失去灵魂,失去方向,而执法则是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保障,没有执法,文明不仅不可能推进,而且还可能向野蛮倒退,回归野蛮。
当然,执法本身亦应是文明执法。
一、执法:使法从文本规定化为人们的实际行为规范立法和执法均是法治的基本要素:立法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为执法提供前提,提供准则,提供依据,为执法主体和执法相对人的行为提供规范,为社会关系的调整提供基准、规则;执法解决法的实施问题,即将立法确立的准则、规范、基准、规则适用于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适用于实际的社会关系调整,使法律文本的规定在人们的实际行为中得到遵守、执行,在各种相应社会关系的发生、进行、变更和消灭的过程中得到贯彻、实现。
执法将法律文本规定转化为人们的实际行为规范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的。
这些途径主要包括: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解释、实施行政处理(处理形式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裁决)、进行行政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强制和科处行政处罚。
(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将文本规定的原则性条款具体化,然后通过直接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使法律文本的规定得到实际贯彻、执行,这是执法的第一途径。
广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形式有决议、决定、规定、规程、公告、通告、布告、命令、办法等。
行政法规和规章相对于法律来说是执行性的,是为执行法律而将法律的原则性条款具体化。
因此,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属于广义执法的范畴。
但是,行政法规和规章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乃是立法性的,是为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确立准则、规范、基准、规则。
因此,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又属于广义立法的范畴,谓之“行政立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则是为执行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最终执行法律而将法规、规章,或直接将法律的原则性条款具体化,具体行政行为则是直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准则、规范、基准、规则,使这些准则、规范、基准、规则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到实现。
因此,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均属于一般行政执法的范畴,具体行政行为则属于较狭义的行政执法范畴。
立法是有位阶的,执法是有层级的。
要将具有高度普遍性、抽象性、原则性的法律规范适用于特定时间、特定场合的特定人、特定事,必须有一个将法律规范具体化、特定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可能是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直接进行的,没有任何中间环节,即执法人员根据自己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凭借自己对法律规范的解释,直接执行法律。
这种情况是极少的,即使是这种情况,执法的上述过程,即将法律规范具体化、特定化的过程仍然是存在的,只是该过程的行为是由直接执法人员通过自己内心理解、口头表述和书面说明理由等解释法律的非严格程序完成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将法律规范具体化、特定化的过程是通过制定多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实现的:一个法律出台后,国务院可能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的部委、直属机构可能根据国务院的实施条例和法律本身,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能根据国务院的实施条例和省级人大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甚至乡镇人民政府都可能根据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实施性、解释性的规范性文件。
当然,为执行某一个法律,各级政府和各相应部门都制定规范性文件是不可能的。
对于下级行政机关来说,如果上级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很具体,本地、本部门又没有什么特殊的问题要加以特别的规定,就没有必要另行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否则,规范性文件过多、过滥,不仅不能使法律规范具体化、明确化,反而可能使某些本来有比较清晰涵义,比较明确界限的问题复杂化、模糊化了,使直接执法人员适用法律时感到困惑,无所适从,甚至使法律规范在层层批转过程中被曲解,被改变立法原意,导致执法违法和执违法之法。
(二)进行法律解释进行法律解释作为执法途径之一,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既有,又有区别。
法律解释虽可以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但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法律解释大多是通过个案,以执法行为说明理由(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的;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虽有法律解释的功能,但亦有保障法律实现的许多其他功能,如发布行政命令,制定行政规范,规定行政措施等。
因此,进行法律解释是执法的一项独立的手段和途径,不能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混为一谈。
作为行政执法手段与途径的法律解释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具有立法性质,它只适用于下述两种情形:其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其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权仅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其他国家机关中,只有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①]一般行政执法机关,别说能直接进行法律解释,就是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权力也是不存在的。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中进行的所谓“法律解释”,只是适用法律的个案解释,即在将法律条文适用于个案的具体事实时对相应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适用于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种情形及可能的例外)的阐释。
这是一种广义的法律解释,这种法律解释几乎存在于所有行政执法行为之中。
任何行政机关,只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必须进行一定的法律解释。
任何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要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必然享有一定的法律解释权。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进... >>行的法律解释不只是对狭义法律的解释,而是包括对所有其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执法者在执法时适用什么法律文件,就必须解释什么法律文件。
这种解释可能是书面的,以行政决定法律文书作为其载体,但更多情况下是口头的:在告知相对人执法行为法律根据的同时,向其说明和解释相应法律规定的含意和适用相应行为的理由。
执法者进行的这种法律解释实际上是在做一种“说服”工作:一方面说服行政相对人,使相对人相信相应法律规定是适应于其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处理的事实的,相应事实是应受该法律规定调整的;另一方面也是在说服执法者自己,使自己确信自己在依法行政,自己在按立法者的意志处理相应事务,立法意图在自己的执法行为中得到了实现。
执法者进行这种解释或说服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法律无论如何周密,如何具体,它总会与事实有差距。
产生这种差距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立法具有普遍性,法是针对某一领域、某一类别的普遍现象,而不是针对特定事实而制定的。
普遍性是对各种特定事实的抽象,但却不能包括各种特定事实的各种特定情形;其二,立法具有连续性、稳定性,是能长时间多次和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一时一事一法,不是一法一对象一场合一次性适用。
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是建立在对事物未来发展充分的研究和预测的基础上,但事物未来的发展不可能完全根据立法者在立法时的设想和设计展开。
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使执法者适用法律必须以解释法律为前提。
他们不能简单地照本宣科。
他们在适用法律前必须研究法律的普遍性是什么,该普遍性有多大的空间,他们目前所处理的特定事项是否能为该普遍性所包容,他们必须发现立法者做出某项规定的原意是什么,其原意有多长远的考虑,他们现在要采取的措施是否属于立法原意的范围。
适用法律实际是一个复杂的发现法律的过程:首先要寻找文字形式的法律条文,然后要发掘解决执法者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的法律条文所蕴涵的原则、精神,这种发掘即是通过法律解释实现的。
执法者对法律的解释,即发现和发掘法律,是必要的,同时又是有限制的。
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法律在文字规定的后面有一个空间和时间的范围,且这个范围不是特别确定的,它往往会有一定的张力。
之所以有限制,是因为其张力是有限度的,超过了其限度,就是对法律的修改(如果不是篡改的话)。
至于法律规定空间和时间范围的张力,则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包括立法目的、法律语言在文字解释上可能的包容度、立法者立法时考虑到的空间和时间范围、立法者立法时未能考虑到但能为立法目的所包容的空间和时间范围等。
例如,法律制定后,由于某种新事物的出现,对原法律条文必须作某种限制性或扩张性解释,而这种限制性或扩张性解释乃是实现原法律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所必须的,则属立法者未能考虑到但能为立法目的所包容的时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