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部位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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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出现差错,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手术医生在术前要明确手术切口位置,手术部位识别标识由手术医生负责。

2.手术患者在离开病区前,手术医生或经术者授权委托医生(特别情况)必须在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和(或)部位位置用不易脱色的蓝色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用“”(切口)及“”(部位)符号进行体表标识(腔镜手术切口用“X”标识,并用“”标识手术部位;眼科手术:患侧眼部覆盖纱布,患侧佩戴腕带并用“”标识手术部位;唇裂手术用“”标识手术部位;经自然腔道手术:在手术部位的体表处用“”标识;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

3.特别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识。

4.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若无标识,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绿色通道患者除外。


5.关于对手术患者的接送按照护理部相关条例执行。

6.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识,并三方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手术麻醉,直至手术医生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7.手术开始前术者、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再次共同
核查患者身体切口或部位位置标识。

8.医务部、质控科每季度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总结、反馈。

手术部位识别标识执行率作为手术科室质量评价的一项指标,作为对手术医师资格评价、再受权的重要依据,促使手术部位识别标识工作持续改进,争取执行率达 100%。

医院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

医院手术部位确认标识制度一、手术前一日上午由手术医生核对患者身份与手术部位,进行手术部位标记。

关于手术标记的制度如下:1、手术部位标记在患者清醒的状态下进行,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当患者拒绝手术部位的标记时暂停手术。

2、标记须用不褪色记号笔,在手术切或附近做好标记,标记必须在患者皮肤消毒和手术铺巾后仍清晰可见。

3、可采用写标记者姓名的缩写、英文或画一条切线的方法进行。

但不允许用“X”图形作为标记,因为有时“X”图形指的是“不是这侧”,容易产生歧义。

二、术前一日下午,病房护士负责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记情况,如:标记部位是否正确,标记是否符合制度;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

三、手术部位标记适用于下列情况:1、具有左、右双侧的组织、器官手术,如:肺、卵巢手术等;2、四肢手术和手指、脚趾手术;3、具有不同平面的手术,如脊柱手术。

四、单器官手术及新生儿不做标记。

五、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注明左、右。

六、手术病人腕带颜色为“绿”色。

七、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八、患者到手术室前,值班护士再次核对手术患者的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及部位,再次检查皮肤准备情况。

九、手术病人确认程序: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及各项准备工作应全部完成,同时由病房主管医师填写《手术患者术前复核单》。

2、接病人时,病房当班护士和手术室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3、由手术室巡回护士、麻醉师、手术医生术前再次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手术部位(尤其是左右侧)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字。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

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制度1.目的规范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正确。

2.范围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相关科室。

3.定义手术及有创操作:在诊治过程中,以切割、去除、修复、更换或者植入等方法来对人体疾病或功能失调进行检查或治疗的程序。

4.权责4.1手术/操作医生:负责对患者手术/操作部位进行标识。

4.2病区护士:送手术室、介入手术室前核对手术部位有无正确标识。

4.3手术室护士:查对手术部位有无正确标识。

5.内容5.1标识原则:除外不做标识的情况均应进行手术部位标记,并保证在消毒后仍清晰可见。

(IPSG.4 ME2)5.1.1以下情况可以不做手术部位标识:■单孔自然腔道内镜手术(消化道内镜、支气管镜、膀胱镜、宫腔镜)。

■会阴部手术。

■剖宫产术。

5.1.2标识注意事项■涉及双侧、多部位手术时,在患者身体的相应位置分别进行标识。

■外科腔镜手术、介入手术,需要针对靶器官体表投影进行标识。

■特殊情况可对穿刺点进行标识,如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心包穿刺术等。

5.2标识者:手术/操作医生负责标识。

(IPSG.4ME3)5.3标识时机:5.3.1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应在患者送至手术室、导管室前或操作开始前完成。

5.3.2威胁到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手术,可在入手术室后,消毒前进行手术标识。

5.3.3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应在患者和/或家属的参与下共同完成。

(IPSG.4ME3)5.4标识方法:5.4.1包括体表标识和书面标识两种方式。

5.4.2手术及有创操作体表部位使用医用标记笔标识,在消毒和铺巾后能清晰可见。

5.4.3手术及有创操作部位标识符号:在手术部位画一个“○”圆圈标识,如有植入物在“○”内画“+”,即“⊕”,标识需要做到清晰可见。

严禁使用自主符号,如“×”等进行标识。

直径为1-2cm去除。

直径为2-3cm。

(IPSG.4,ME2)5.4.4适用书面标识的情况:■标识部位在技术上、解剖学角度上是不可行的,如粘膜表面手术。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三甲医院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必须对手术侧或部位做标记。

二、下列情况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1、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2、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3、牙齿的侵入性操作,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4、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

三、下达手术医嘱后,由术者或主管医师会同病房护士、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确认手术部位,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体表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L(左)”、“R(右)”侧。

不便标示手术部位的,如口腔、眼睛等,则标注于手术部位同侧手腕上,并标写眼(R或L)、口(R或L)。

四、责任护士遵医嘱对手术患者进行查对(内容包括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经查对确认无误后,对手术区域进行皮肤准备。

五、接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

应有标示者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不需要进行手术部位标记除外)。

六、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

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七、各类有创操作的标识参照本制度执行。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避免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差错,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部位的识别和标识工作,确保手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手术患者,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如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如脊柱)的手术均需进行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

三、制度内容1. 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1)手术前,由手术医师根据手术通知单、病历资料和患者实际情况,确定手术部位。

(2)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当天患者进入手术室之前,征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手术部位的标识。

急症手术应在确定手术方案后于术前由手术医师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进行标识。

(3)手术部位标识由手术医师进行,主刀医师进行确认。

必须在取得患者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如患者意识不清且无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须有至少2名手术医师共同确认标示。

(4)手术操作开始前,手术医师应再一次根据病历资料,结合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核对。

2. 手术部位标识流程(1)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2)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等信息。

(3)手术室工作人员到病区接患者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患者的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记号笔标示,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

(4)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术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同时必须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的手术部位一致。

若无标示或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手术,直至经治医生标示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四、管理与监督1. 医院手术部位标识识别制度由手术室、病房、麻醉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手术部位识别和标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2修订)

手术部位标识制度(2022修订)

重庆武隆福康医院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2022年1月修订
为加强手术患者安全管理,正确识别患者身份,保证手术部位精准,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差错,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标识时间:
手术患者经上级医师查房、术前讨论、会诊等确定手术方案后,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具体手术方案,在术前做好手术部位标识。

二、手术部位标识统一标准:
1、开放手术切口标识:
在手术切口部位以“-﹢-﹢-﹢-”标示手术部位。

涉及左右双侧结构者应以汉字“左”、“右”标示。

2、腔镜手术:
在开孔处以“⊙”标示,如涉及双侧结构者仍应以汉字“左”、“右”标示,或“R”、“L”标示。

3、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示。

4、腔道手术以“↓”指向标示。

三、注意事项:
1、手术标识应以油性笔标示,避免消毒过程中显示不清或消失。

2、手术标识前应向患者沟通,征得患者配合。

3、对确实不适于进行体表标记的特殊患者,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书面交接,严格落实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4、手术室接病人时,应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并核对手术部位标识,无标识,不得接进手术室(特殊情形向上级汇报)。

5、手术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步安全核查。

2022年1月24日。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为WS/T 813- -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手术部位标识的基本原则、标识方法、流程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旨在提高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降低手术部位标识错误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在手术部位标识的基本原则方面,医疗机构应建立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标识和管理。

标识应遵循规范、准确、醒目、易辨识的原则,方便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识别。

同时,医疗机构应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标识错误。

在标识方法方面,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标识方法,如文字标识、颜色标识、数字标识等。

无论采用何种标识方法,都应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对于-些特殊情况,如多部位手术复杂手术等,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标识方案和流程,确保每个手术部位都能得到准确、全面的标识。

在标识流程方面,医疗机构应在手术前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

并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手术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对手术部位进行再次核对和确认,确保手术部位与标识相符。

在手术后。

医疗机构应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以便于对手术部位标识进行追溯和管理。

总的来说,WS813手术部位标识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降低手术部位标识错误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将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

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制表:审核:批准:。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在医疗工作中,术前对手术部位的确认和标识至关重要。

这不仅是医疗程序中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为了保障手术的准确性和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术前一日1.主刀医师与患者共同确认和核对手术部位标识内容。

核对的内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住院号、年龄、床号、手术名称以及手术部位等基本信息。

2.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患者进行三方核对,确认患者姓名、手术名称以及手术部位体表标识是否准确,并签字确认。

3.在麻醉开始前,麻醉医师、手术医师、手术巡回护士以及患者四方应共同再次确认和核对患者的姓名、住院科室、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实施麻醉。

二、急诊手术对于急诊手术,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也需对手术部位进行标识,以确保手术部位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考核情况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制度正式执行,职能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

对于未遵守该制度的医师或护士,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告,以保证术前手术部位标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四、制度要求与执行1.标识方法: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手术部位标识,分别是标记线和标识牌。

标记线用于在患者体表划出手术部位的范围,而标识牌则用于标注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等信息。

2.标识材料:标识线应使用不易擦除、耐消毒液腐蚀且醒目的颜色,如红色或蓝色;标识牌可采用PVC或纸质材料,方便消毒和反复使用。

3.标识时机:在术前一日进行确认和核对后,由手术室护士对患者进行体表标识,并经病房护士和患者签字确认;急诊手术则需在进入手术室之前进行标识。

4.标识注意事项:标识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且在确认无误后进行标注;标识线应清晰明了,不与患者其它皮肤标识重叠;标识牌上的信息应采用规范字体,避免歧义。

此外,标识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

5.标识流程:首先由主刀医师在术前一日对患者进行手术部位确认和核对,然后由手术室护士根据核对结果对患者进行体表标识,最后经病房护士和患者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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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人民医院
手术部位标识规定
为了确保手术患者医疗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特制订此规定。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实施方案》。

二、患者手术部位的标识实施: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责任护士和患者共同参与。

三、患者手术部位标识方法:只有一个切口的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腹腔镜手术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三个“×”;双侧、多手指(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椎)手术时,在患者身体切口位置用记号笔或龙胆紫画一直线,并在直线旁写2位数字,标识如下:2〃1,2〃2;3〃1,3〃2,3〃3;4〃1,4〃2依此类推,前一个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数量,后一位数字表示本次手术切口的顺序,如“2〃1”是指本次手术有二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一个手术切口;又如“3〃2”是指本次手术有三个手术切口,此处为第二个手术切口。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到手术科室接手术患者时必须查看手术患者的手术切口位置是否有手术标识,若无手术标识,禁止将患者接到手术室,手术室有权暂停手术。

五、麻醉医生、巡回护士在进行手术检查时,必须查看手术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手术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巡回护士有权暂停手术。

修订日期:2009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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