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大楼倒塌的分析
上海“倒楼”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上海“倒楼”工程事故案例分析摘要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7号住宅楼整体倒覆,造成1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
7号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共13层,基础采用PHC 高强钢筋混凝土管桩,倒塌时主体结构已经完工,正在进行装修施工。
后经专家组鉴定,楼房倒覆的原因是施工方将7号楼南侧开挖地下室挖出的土方堆置在7号楼北侧,大楼两侧产生的压力差使7号楼下部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基础桩受到土体挤压,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基础桩的抗侧能力,基础桩折断楼房失去支撑而倒覆。
关键词:基础事故分析一、事故背景“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共有11幢在建13层楼房,在淀浦河(宽约40m)的南面,11幢在建楼房长度方向与淀浦河河岸基本平行,这些楼房北面边界距淀浦河河岸距离在20~50m之间。
13层楼房采用桩-十字条形基础,十字条形基础埋深1.9m。
管桩共118根,桩型号为AB 400 80 33。
管桩的入土深度是33m,桩尖持力层是71-2层。
二、事故概况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发生一幢13层楼房(7号楼)向南整体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
一名施工人员说:5时30分许,他正在工地上距离倒覆大楼仅几十米处。
短短半分钟内,大楼就整体倒了下来。
昨晚就有人看到倒塌楼房向西南方向倾斜。
13层得楼房在倒塌中未完全粉碎,但是楼房底部原本应深入地下的数十根混凝土管桩被”整齐“地折断后裸露在外,非常触目惊心。
事故发生后,引起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三、事故原因分析7号楼倒塌的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
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
三是监理不到位。
四是管理不到位。
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
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
1)设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的强制性条文3.1.3.4指出:“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时是否按3.1.3.4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它的抗滑安全系数为多少?“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的结论从何而来?3.4.5.2 建筑桩基与边坡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建筑场地内的边坡必须是完全稳定的边坡。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楼倒塌事件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楼倒塌事件一个连根拔起的楼盘是偶然还是必然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楼倒塌事件,从目前报道的事故原因“专家组认为上海在建楼房倒塌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不当,在一侧堆土过高与另一侧开挖基坑的共同作用下,致使高楼在顷刻间倒掉。
”就此结论,也来谈谈几点看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程的施工管理;二是: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建筑物结构的的安全需要。
分析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楼倒塌,是必然还是偶然?本人认为是必然!以简单的施工不当,来作为责任事故的结果,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其分析如下:一、上海地区的地层为典型的冲积地层构造,能直接作为建筑物地基使用的持力层几乎不曾在,为此在该地区的建筑物基础基本上可分为人工处理地基或桩基础两种形式,而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塌的高楼,基础持力层构造属于人工处理地基,该人工处理地基采用的处理方法是使用HPC 高强预应力预制空心桩,直径为300mm,采用机械打桩,挤压土层,使其密度大大提高,从而满足地基承载力的需求,此地基处理方法,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和冲积平原地区得到广泛的应用。
而在这倒塌的高楼地基与基础之间却缺乏一个安全的构造—基础的埋置深度,建筑物基础构造的稳定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有足够的承载力的地基作为持力层;二、必须有足够的抗倾翻能力。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高楼基础设计采用地基处理使用的HPC直径为300mm高强预应力预制空心桩,直接作为基础而不考虑其房屋基础的埋置深度,虽然承载力符合要求,但水平抗剪能力却很薄弱,从该类桩的布置密度和其直径来看根本不能满足房屋的稳定需要。
从图片质料显示情况来看其抗风荷载的能力都会受到质疑,为此设计存在重大错误,是该建筑物倒塌的主要原因。
二、工程管理、监督存在重大责任:建一栋商品房,要盖无数个章,要经历规划、施工许可、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
而对施工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却视而不见,施工单位却依旧按图施工,从而可以看出该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技术力量的严重不足。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塌事故分析报告

二、事故原因分析
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针 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 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 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
倒覆楼房前方的基坑设计为4.6米,符合规范要求。
二、事故原因分析
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 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 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 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6月26日,出事前一天,莲花河畔景苑旁边河道有一段85米长的防 汛墙出现倒塌状况。
堆在河边的土堆有一个足球场大小,高达10余米。损坏的防汛墙呈 现S形扭曲,向河里推出约四五米,河床露出大片淤泥,抬起约5米宽。 与防汛墙相接的水泥地面出现开裂,翘起有半米高。
巨大的楼身砸进地面泥土一米左右,东面淡红色的墙体基本完好无 损,13扇灰色的窗户和地面平行,大多数的玻璃没有破碎,靠地面的墙 侧由于挤压,出现数十道粗细不一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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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原因分析二事故原因分析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上海莲花27日5时30分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在建 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已解决问题上海楼房倒塌事故分析?一、工程概况。
二、事故原因。
三、事故类别。
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
五、监理在此事件中应如何处理。
时间: 27号清晨5时30分左右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近罗阳路“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事件: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上海楼房倒塌原因分析:1、由于附近的拦水坝坍塌,使得该幢住宅地基受到影响,由于该栋建筑的负荷是有地下土层承载,当一侧承载负荷的地基松动后,导致该栋大楼向这一侧倾斜,并慢慢倒塌;2、该栋大楼的桩基不具有承载该栋大楼的荷载能力,包括桩基深度与直径;3、该栋大楼的桩基深度没有超过周边的土质松动范围;4、该栋大楼的桩基设计为空心,其荷载能力极差,此种桩基的作用只具有象征性功能;5、上海整个地基相对比较松软,是冲击夹带泥土堆积而成;6、地勘有问题;7、桩基设计有问题;8、建筑承包单位施工队偷工减料有问题;9、开发商擅自更改图纸,强令建筑单位按照不合格修改图纸施工;10、监理单位没有履行职责与义务,睁一眼闭一眼;11、质检站没有严格检查,比如在桩基资料,施工、验收等环节纵容包庇;12、法律与道德良心,都败在金钱的脚下。
谁应该来承担上海楼房倒塌责任?“一般说来,就事故本身而言,其责任主体不大可能是开发商。
”袁青表示。
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相对开发商而言,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显然要大一些,作为专业机构与单位,也许存在疏忽与大意的过失。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流程,首先要由勘察设计方进行勘察,比如地下有暗河没有勘察出来,导致施工中未考虑该因素,导致责任事故,那么勘察方要承担责任,但是从现有披露的事故情况看来,这样的情况应该没有。
”第二步是设计施工图纸,审批后交施工方按图施工。
施工中监理负责监督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
“比如说先做地下工程后做地上工程,再比如果要挖地下车库,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要先做基坑维护,如打桩与做基坑维护墙,之后才能挖坑,以保证旁边楼房的土基不会往坑这边移。
上海莲花河畔楼倒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调查报告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驱使一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无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施工,甚至相互串通,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造成诸多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2009年6月27日发生在上海闵行区的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事故案例。
一、事故背景1、事故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梅陇镇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2)总投资:18830 万元(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4)施工许可证号:0501MH0087D01(5)许可日期:2006年10月10日(6)合同开工日期:2006年7月28日(7)合同竣工日期:2010年3月10日(8)建筑类型:高层住宅楼(9)结构类型: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2、建设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3)资质有效期:2000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已过期)(4)企业性质:民营企业3、施工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4、监理单位概况:(1)名称: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证照情况: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3)企业性质:民营企业二、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时间: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2、事故发生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淀浦河南岸“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3、早晨5点半左右,安徽籍小肖和其他3名门窗安装工人前往7号楼内取门窗安装设备,岂料,有人发现大楼开始向南倾倒,工人们拼命往外逃,不到半分钟,整栋楼倒了下来,由于小肖沿着楼倒塌方向逃走,不幸被压入倒塌的楼下。
4、事故类型:坍塌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1人死亡6、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三、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7号楼房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上海—楼倒倒分析

上海楼倒事件分析一、工程概况: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监理方是上海光启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位于淀蒲河以南,莲花路以西,罗阳路以北。
本工程由12幢地上13层商业住宅楼及地下车库等16个分项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85227m2。
二、事件概况:大楼倾覆简况2009年6月27日早上5:40左右,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发生向南侧基坑开挖方向整体倾倒事故。
倾倒的7号楼基础筏板及其以上建筑整体结构基本完好,未见大的开裂破损现象,大楼窗户玻璃也很少破裂,下部基桩绝大多数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0.40~0.80m处断裂,仅在靠淀蒲河一侧的少数桩在基础筏板底面以下1.20~2.10m处断裂。
三、各工程质量责任方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根据现场土方量和运输价格来推算,土方如果不外运的话,大约能够节省六七百万元成本,为了节约资金,为了绿化要用,没有将土运走。
施工方:只知道施工,只知道按照基坑维护,按照方案去施工。
跟甲方提过事,甲方说没事,就认为没事。
怕拿不到钱。
监理方:只告知过两次要将土运走,没有书面的报告能够证明你们的确向甲方提出过,事后不反思不总结。
四、事故技术分析:由于北侧短时间内堆土达到14米,而南侧同时在开挖地下车库,深度达到6米,两侧的高度差导致地基的侧向移动,由于侧向力过大,剪切力剪断基础桩基,导致楼房倒塌。
从我的知识能力来判断,我觉得这个结论可能只有上半部分是对的。
也就是高度差导致楼房倒塌是对的,但是高度差作用的机理是不对的。
高度差的存在,使得两侧之间存在压力差,在正压力的作用下,会形成作用方向朝向四周的侧压力,侧压力的大小取决于材料的侧压系数。
在雨水的作用下,地基是湿滑的,地基与桩基之间的滑动摩擦系数和静摩擦系数都很小。
当地基在侧向力作用下产生向低压力侧流动的趋势时,地基的泥土会与桩基之间产生相对滑动,从而造成地基被掏空,由于两侧低级掏空的量不同,从而造成两侧沉降量的不同,楼房发生倾斜。
上海楼房倒塌

上海楼房倒塌上海楼房倒塌:探索背后的原因与教训引言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各地高楼大厦拔地而起。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2015年在上海发生了一起楼房倒塌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就这起事故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背后的原因,并通过总结教训,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事件概述2015年9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楼房倒塌事故。
该建筑是一栋25层的公寓楼,其中17层以上为私人住宅。
据事故调查报告,建筑的倒塌是由基础沉降、质量问题和施工不当造成的。
此次事故导致10人死亡、5人重伤,且数十户家庭流离失所。
背后原因分析1.基础沉降问题建筑基础的稳固性是确保楼房安全的关键。
然而,该楼房出现的基础沉降问题被认为是导致倒塌的根本原因之一。
施工前的地质勘探不够详尽,导致未能准确评估地基的稳定性。
此外,施工过程中的土方控制不当,使得地基沉降加剧。
这一问题的暴露提醒我们,基础工程的重要性,需要严格把关。
2.质量问题在楼房倒塌的调查中,质量问题也被指认为重要原因之一。
建筑材料的选择和质量监管不力是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有报道指出,施工过程中使用了质量低劣的钢筋和混凝土等建材。
同时,施工监管不到位,使得不合格材料得以进入施工过程。
这意味着在建筑行业中,质量问题存在严重的监管缺失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质量控制措施。
3.施工不当施工不当也是导致楼房倒塌的重要原因。
施工中的操作不规范、违反施工规范、无序施工等问题,导致了结构的不稳定。
此外,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不到位,也增加了倒塌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和培训,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是十分重要的。
教训与防范措施1.加强地质勘探与基础工程为了避免类似的基础沉降问题,需要加强地质勘探工作,确保对地基稳定性的准确评估。
此外,在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基础的牢固稳定,例如采用适当的地基处理技术和加固手段。
2.加强材料质量监管为了保证建筑质量,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管。
上海倒楼事件科学分析

上海倒楼事件科学分析摘要:本文对上海市“翠翠楼”的倒塌的前后进行考证,分析倒塌原因,进而强调建筑的设计、施工以及后期改建等各个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有丝毫放松的重要性,说明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需要放在第一。
关键词:倒楼安全原因桩基础一、事件概况2009年6月27日5点35分,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楼盘中,一幢13层的居民楼从根部断开,直挺挺的整体倾覆在地,楼身却几近完好。
地基的水泥桩连根拔起,裸露在地。
从大楼的底部来看,这些原本应该深埋在地下的桩基,现在从三、四米处深的地方断掉了,然后这座38米高,至少一万吨重的13层楼,就像是被一种巨大的力量突然之间连根拔起,然后又非常完整地搁在了地上,以至于很多的玻璃窗都没有破碎。
和它周围这10栋一模一样,看上去安然无恙的楼相比,这个画而离奇得近乎荒诞。
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压致死。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立刻分别展开了抢险排险、事故责任和原因的调查工作。
在专家组调查事故原因的同时,外界也作出了种种揣测,其中很多业内人士,引用专业知识和理论来进行分析。
有人首先把质疑的眼光投向了上地的地质问题,他们分析这个楼盘的地下有古河道的存在,因此提出疑问:会不会是楼在勘测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地质的因素?在本文中,将重点分析楼房倒塌的原因,以及事故给我们的警示。
二、事故原因分析简单而言,楼房的基础的地方出现了问题,促生了楼房的偏向一边的倒塌。
详细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楼房倒塌。
1、一般都认为两边的压力差是楼房倒塌的直接原因。
从这个图可以知道,在楼房倒塌之前,整栋楼的两面出现了很大的压力差,北面距离楼房几米之内堆了将近十米左右的土堆,而南面同时挖了四米深的土坑,另外,在北面的不远处又有古河道,使得软弱的地址条件下会使两面压力差作用更加明显,对于面侧的楼底脚处会产生很大的弯矩作用,这样情况之下楼房倒塌就在所难免了。
据粗略计算,就9米高的土方,将对地而产生每平方米16吨左右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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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以下条件不应使用:
⑴对钢结构和混凝土有强腐蚀性的场地。
⑵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中等或严重液化土层的场地。
⑶建筑结构无地下室(半地下室),且在承台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结构高度超过28m(10层以上)的建筑。
⑷建筑结构有一层地下室,且在地下室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结构高度超过80m(25层以上)的建筑。
⑸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碎块状强风化岩、密实的碎卵石层,且桩端持力层以上土层均为淤泥质土层、淤泥层等软弱土层。
[条文说明]:
⑴对钢结构、混凝土有强腐蚀性的场地,由于技术上无法对桩身进行防护,对这种场地不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但当必须选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时,应经试验论证并采取可靠措施,
确能满足防腐蚀要求时方可使用。
⑵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中等或严重液化以上的土层,在地震的情况下,土层液化,形成高桩承台,对现阶段常用的400、500直径的管桩,不能承受水平力,因此不应采用Aφ4 00、Aφ500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⑶、⑷对于无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建筑,结构超过一定的高度和有一层地下室结构高度超过80m(25层以上),且在地下室或承台周边存在软弱土层,由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抗压承载力远大于水平承载力,采用竖向承载力控制桩数的工程,Aφ400、Aφ500无法满足抗剪要求,因此Aφ400、Aφ500不应采用,除非经过抗剪承载力验算;
⑸承台底以下存在较厚的淤泥层,由于桩顶处没有硬壳层,对桩身上部的约束较差,容易产生偏斜,断桩,桩身受力尤如悬臂杆受压,受力性能差。
有些工程会出现上部均为淤泥质土、淤泥等软弱土层,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碎块状强风化岩、密实的碎卵石层,桩端无法进入持力层一定深度。
这种情况不应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对无地下室的建筑,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当地梁线刚度不能达到底层结构柱的线刚度2倍以上时,不应采用单柱单桩和单柱两桩。
[条文说明]:对无地下室的建筑,柱下采用单桩(或单柱两桩短向)、除柱底轴力外,柱底弯矩无法由桩基承受,这时需用地梁平衡。
经过有限元分析,柱底弯矩由地梁平衡的情况,地梁线刚度需达到2倍结构柱的线刚度以上时,才可作为建筑物的嵌固端处理。
3、对于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建筑,应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
[条文说明]:建筑物桩基的布置,一般按竖向承载力布置桩基,设计院不重视桩基的水平承载力验算,由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抗压承载力远大于水平承载力,对于底部剪力较大的结构,按竖向承载力控制的桩基,其桩基水平承载力不经验算是不安全的。
当单桩基础和单排桩基纵向轴线与水平力方向相垂直时,桩顶按铰接考虑,否则桩顶约束状态介于铰接与固接之间。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如下: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2.5(5.0)MN/,水平位移允许值10mm,桩的换算深度,桩与承台连接按铰接。
PHC400-95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2.4(34.0)KN
PHC500-100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34.0(51.5)KN
PHC500-125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35.0(53.0)KN
承台下属淤泥层土层(其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2.5 MN/),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500-125A,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仅有35 KN;对于无地下室的建筑,为了满足桩基水平承载力要求,对于剪重比为1.6%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2187KN;对于剪重比为2.4%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1458KN;对于剪重比为3.0%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1166KN;
从中可看出,单桩水平承载力与单桩抗压承载力不匹配,因此必须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
4、高层建筑宜设置地下室;对于无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应满足规范埋置深度的要求,在地面和承台面标高处均应设置地梁。
[条文说明]:一般情况高层建筑宜设置地下室,如不设置地下室,除应满足规范埋置深度的要求外,在承台面和地面标高处均应设置地梁。
《高规》4.4.7 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
高层建筑若不设地下室,基础嵌固本身就是很薄弱的,我认为小高层为:“宜设地下室”,高层“应设地下室”以加强基础的嵌固。
《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3、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当地梁线刚度不能达到底层结构柱的线刚度2倍以上时,不应采用单柱单桩和单柱两桩。
[条文说明]:柱下采用单桩(或单柱两桩短向)、除柱底轴力外,柱底弯矩无法由桩基承受,这时需用地梁平衡。
经过有限元分析,柱底弯矩由地梁平衡的情况,地梁线刚度需达到2倍结构柱的线刚度以上时,才可作为建筑物的嵌固端处理。
4、对于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建筑,应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
[条文说明]:建筑物桩基的布置,一般按竖向承载力布置桩基,设计院不重视桩基的水平承载力验算,由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抗压承载力远大于水平承载力,对于底部剪力较大的结构,按竖向承载力控制的桩基,其桩基水平承载力不经验算是不安全的。
当单桩基础和单排桩基纵向轴线与水平力方向相垂直时,桩顶按铰接考虑,否则桩顶约束状态介于铰接与固接之间。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如下:
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2.5(5.0)MN/,水平位移允许值10mm,桩的换算深度,桩与承台连接按铰接。
PHC400-95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22.4(34.0)KN
PHC500-100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34.0(51.5)KN
PHC500-125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35.0(53.0)KN
承台下属淤泥层土层(其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2.5 MN/),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500-125A,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仅有35 KN;对于无地下室的建筑,为了满足桩基水平承载力要求,对于剪重比为1.6%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2187KN;对于剪
重比为2.4%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1458KN;对于剪重比为3.0%的结构,其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不应高于1166KN;
从中可看出,单桩水平承载力与单桩抗压承载力不匹配,因此必须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
这个项目,首先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环境考虑不周,没有提出措施
勘察部门的问题同上
设计单位对基坑开挖,及地面积水对结构的影响没有考虑
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监理单位没有提出合理化建议
监督部门力度不够,只监督了法律法规,在技术上监督不够
我们前几年做的一个小区就出现这样问题,桩打完后挖地下室基坑(没有采取措施),结果桩歪了很多,小应变检测出现大量3类桩,光加固就花了700多万,还把我累了将近一年
预应力管桩抗水平力的能力很差,且破坏很突然(C80砼),没有预兆,所以当有深厚软土层(尤其淤泥层)时候,选用此桩应该慎重,注意施工方法,特别是开挖基坑时候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