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2017
财务造假案例分析33页PPT

3、利用“三本账”应对审查 4、造假过程
万福生科造假门
于2011年9月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万福生科在2008~2011 年期 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 7.4 亿元左右,虚 增营业利润 1.8 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 1.6 亿元左右。其中, 2011 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 2.8 亿元,虚增营业利润 6541.36 万 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12.69 万元。此次造假 事件中的造假手段同样运用虚增收入的方法欺诈上市,之后通 过在建工程等账户将上市后募集的资金收入囊中。接下来我们 将对万福生科如何造假进行详细透视。
③未依法对万福生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④内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⑤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罚则:
证监会拟对平安证券及相关人员采取以下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对平安证券给予
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
构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 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 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 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5883.12
贷:在建工程
5883.12
二、我国IPO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的职责及问责情况分析
了解一下IPO过程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
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2017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2)二、公司发展历程及IPO过程 (2)(一)公司发展历程 (2)(二)公司IPO过程 (3)三、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或粉饰的主要手法 (4)(一)从销售模式分析公司收入利润造假和应收账款粉饰 (4)(二)存货减值风险 (8)(三)供应商个体户较大,核查困难 (9)四、财务粉饰及舞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9)(一)盈利质量分析 (9)(二)资产质量分析 (10)(三)现金流量分析 (14)五、龙宝参茸最新进展及处理结果 (15)(一)最新进展 (15)(二)处理结果 (16)一、公司基本情况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参茸”或“公司”)前身为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孝贤,注册地址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滨河西路219号。
公司主要从事人参、西洋参、冬虫夏草等滋补保健品类中药材饮片的加工与销售,以及野山参的种植。
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类产品达2,000余种,主要产品有红参、白参,高丽参、野山参、冬虫夏草、鹿茸、哈士蟆油以及其他制成的中药饮片等。
公司总部兴建了占地8万平米的龙宝健康产业园,建成面积达10,000多亩。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二、公司发展历程及IPO过程(一)公司发展历程公司前身龙宝有限系2002年,由孙孝贤等9名自然人股东以固定资产、存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前后,股本的形成及历史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二)公司IPO过程早在2014年5月,龙宝参茸就曾出现在证监会公布的IPO预披露名单中,但首次申请无果。
2016年6月3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龙宝参茸再度出现,冲刺资本市场。
2016年9月20日,龙宝参茸出现在证监会每周公布的IPO 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
2016年10月21日,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被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立法程序,该公司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包括隐瞒重大担保事项、不实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情况等。
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

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疫苗典型案件分析总结汇报一、引言疫苗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近年来疫苗领域发生了一些典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次汇报将对几起典型的疫苗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疫苗监管和管理提供借鉴和指导。
二、案例分析1.长春长生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8年曝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质量造假。
该公司使用劣质原料或冒充批签发无效原料,制造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疫苗。
此案件暴露出疫苗生产环节存在的质量管理漏洞,需要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检查。
2.湖南韶山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6年曝光,一家私人疫苗经销商在韶山市销售假冒疫苗。
该经销商将过期疫苗重新贴上新标签销售,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该案件揭示了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3.浙江温州疫苗案件该案件于2013年曝光,一家香港公司通过假冒医药公司身份购买卫生局招标疫苗,并非法销售给浙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该案件暴露出疫苗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和不当行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疫苗采购环节的管理机制。
三、案件原因分析1.监管体系薄弱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出监管体系薄弱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在疫苗生产、流通和采购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因此,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十分重要。
2.责任追究不力在部分典型案件中,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的追责。
这导致了监管的失职和不作为。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惩,是提高疫苗监管效果的重要手段。
3.信息不透明在一些案件中,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公开不够透明,企业不敢或不愿意及时报告问题。
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开,有助于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解决措施建议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生产、流通和采购等环节的监管制度和规范,增加监管力量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果。
2017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2017年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1——现金交易(案例)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08-07)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
(1)公司在采购和销售中发生现金交易的环节及背景原因、主要现金交易对手 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销售 的会计凭证信息、记载要素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
-10-
2017年涉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审核要点
2——生物性资产(案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02) 报告期,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增长较快。请补充披露
发行人各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取得方式;自行繁殖的生产 性生物资产(如有),请披露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标志,达到预定生产经 营目的后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各期,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自用和外销的 金额和比例;发行人将尚未领用的实验动物、试剂耗材列示为库存商品而非 原材料的原因;各期末,对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和结果。请会计师说明 对发行人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的核查情况,包括核查程序、取得的证据、核查结论。
由于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农业企业存货的存在性很难判断,如生长在高山 的苗木和养殖在水中的鱼虾均难以通过实地盘点等手段进行存货数量和状态的 核查,农业企业容易通过虚增存货数量或少计提存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造假。
在利益的驱动下,农业企业财务真实性核查分外困难的背景下,近年来倒 在农业企业IPO上的中介机构比比皆是。
根据近期公布的IPO反馈意见,证监会对现金交易的审核特点主要为: ➢ 关注现金交易的具体规模、比例、降低措施、会计处理及报告期内的变动 趋势; ➢ 关注现金交易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 关注是否存在擅自挪用、盗用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异常现金交易; ➢ 关注发生现金交易的环节、主要现金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及占比; ➢ 要求对现金销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说明核查方法、程序、范围和结论; ➢ 关注现金销售回款(包括POS机刷卡及个人结算卡支付)中是否存在第三 方代付情况。
这手段,天衣无缝!这公司财务造假,审计没发现、投行没发现

这手段,天衣无缝!这公司财务造假,审计没发现、投行没发现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天衣无缝”的财务造假案例。
它的造假,就像写小说一样,从审计到投行,从专业人士到媒体,全部被蒙骗。
直到最后监管层介入,真相才陆续被揭开。
天底下最牛逼的小说家,莫过于此。
振隆特产,这个“准”农林牧渔股,曾四次提交招股书,心急火燎地要上市。
然而,在财务数据被发现猫腻后,又主动撤回,想以此“息事宁人”。
准确地说,它只是到A股门口望了望,就转头回去了,即便如此,还是因为财务造假被监管层揪了出来,作出了顶格处罚。
别人造假都是走“单行道”,要么虚增收入,要么虚减成本或费用,振隆直接来了个“双管齐下”,虚增收入+虚减支出同步操作,以此虚增利润。
具体方式是:虚增销售合同单价+虚增应收账款+第三方回款调整账龄→虚增收入;同时,虚增出成率+虚减采购单价+不确认存货损失→虚减成本和支出。
这还不过瘾,连它披露的主营业务,都由造假成分。
产、供、销全都有水分,这个造假确实透彻。
更厉害的是,在监管层发觉之前,竟然没有任何人指出这些疑点。
之所以会这样,全因为振隆特产农企+出口的双重特点,不管是采购、还是销售,都不易核查。
“碰这几个财务信号,一定要注意”1农业股:为什么是财务造假重灾区三农问题,一直都是上至中央,下到地方扶持的重点。
因此,农业股(农林牧渔)也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各种政策扶持,各种补贴加持。
然而,即便如此,农业股还是上市公司中造假事件出现最多的领域之一,实际上,这也和农业股的行业特性有关。
农企的原材料主要是农产品,一般农产品单价都不高,导致这些企业的毛利率、净利率普遍偏低。
而且,农产品的价格受当年自然条件、供求情况的影响较大,采购价格还得“看天吃饭”,自然会造成业绩波动。
对于要求持续盈利的A股和盼着年年赚钱的股民来说,这样的波动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很多农业股上市后要么“弃农从商”,直接搞别的主业去了,有的就想不开,产生了造假的“冲动”,但是冲动归冲动,咋就农企造假最多呢?这也得益于农企有得天独厚的造假“优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引发对监管缺失的思考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引发对监管缺失的思考作者:牟云龙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36期从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改革开放开始,至今我国的经济发展迅猛令人瞩目。
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
然而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在市场上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甚至出现了多年造假而不被揭露的状况。
本文将以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一例进行阐述,来分析在此方面内外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探究上市公司造假的背景及意义2011年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2008年至2012年被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案”的万福生科股份有限公司虚增收入9亿元,虚增利润2亿元,甚至批量伪造银行回单。
2017年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构海外和国内工程合同。
二、财务造假源于内部监管不合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案例较多,而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较为典型,影响面较广,反映的市场监管问题较为突出。
故本文采取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纺织品出口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为纺织服装、丝绸等商品,且在取得出口经营权后,主要进行进出口贸易,销售地区远达93个国家。
除了主要经营的纺织业外,还涉及机电设备、照明、医药、展会等各领域,在日本、欧盟、东盟、南亚、美加等地区进行过贸易往来。
公司还是两项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并参与一项行业标准的制定。
令人意外的是这样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却在2006-2010五年间发生财务造假,5年虚增利润3.44亿,引起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
(一)公司重大职权过于集中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原董事长单晓钟“一人多职”,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长达十余年。
管理层其他职务也基本由其他董事承担。
根据现行公司法相关规定,也并无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必须由两人担任。
一把手的绝对权力过大,缺乏制衡关系。
农业类企业IPO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龙宝参茸为例
中国图书分类号:F239.45;F324
文献标志码:A
1 农业类企业 IPO 审计现状
随着国家对农业经济的大力支持,农业类企业发 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农业类企业将上市列入长期战略 之一。然而,由于农业类企业受气候环境以及生产周 期的影响较大,其财务状况很难趋于稳定,因此一些 农业类企业为达到上市标准,通常选择铤而走险粉饰 其持续经营能力。农业类企业具有资产特殊、生产流
重大错报风险来自于企业主体风险,包括固有风 险和控制风险。对于农业类企业而言,生物性库存占 企业总资产比重较大,是审计师重点审查的风险点之 一。但由于此类资产往往难以盘查,审计师又缺乏相 应的行业知识, 导致企业利用这一漏洞虚增资产。 龙宝参茸在报告期内披露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 392.79 万元、32 748.15 万元、39 765.99 万元,涨幅 过于明显。野山参作为其主要的生物性资产,真实价 值不禁令人怀疑。因为野山参种植在山上,埋藏于地 表之下,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盘点其数量。同时,由于缺 少野山参的相关知识,审计师不能独立辨别野山参的 品质,从而无法确定野山参的确切价值。
2 农业类企业 IPO 主要审计问题领域
将 IPO 审计问题分为主体、客体和环境 3 个角度 进行分析,结合 GONE 动因理论讨论 IPO 审计出现的 问题。GONE 理论认为任何事物都由贪婪(Greed)、机 会(Opportunity)、需要(Need)、暴露(Exposure)这 4 个 因素作用而成。通过 4 个因素的互相影响,农业类企 业在 IPO 审计中会出现不同的审计问题[2]。 2.1 IPO 审计主体
定,公信力增加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2.2 IPO 审计客体
IPO 审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除了需要三方 中介机构的通力合作外,大部分 IPO 项目都是审计师 第一次接触客户, 对于要求出具的 3 年一期审计报 告,审计中难免会遇到工作量大、周期性长、对企业了 解不足的情况,这就给内部控制不规范的企业提供了 可乘之机(O)。如果前期未审慎选择客户,审计风险也 会随之加大。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披 露的信息,受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存在以下问题。 ①缺乏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态度,审计师不能对企业 财报实施合理规范的审计程序,包括未进行充分合理 的分析性程序、 未保证函证不经被审计单位之手、未 验证支持性文件的合法性等。②缺乏独立性。相比于 年报审计,IPO 审计的收入十分可观, 并且在成功上 市后,企业通常会与事务所签订接下来的年报审计业 务, 因此审计师在利益面前会选择与企业同流合污, 帮助企业掩盖真实财务状况以达到上市目标。③质量 控制及复核制度不到位, 签字会计师不具备专业知 识。④由于农业类企业“靠天吃饭”的特征会对财务报 告产生滞后性, 在审计结束到证监会审核这段时间 内,一旦出现威胁企业经营的风险,加之企业未及时 告知审计师,便很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审计问题[3]。 2.3 IPO 审计环境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报告2022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报告2022【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报告2022】一、引言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IPO(首次公开发行)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高估值和资本市场的认可,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包括造假等行为。
本报告将对龙宝参茸公司的IPO造假案例进行详细分析,以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
二、案例背景龙宝参茸公司是一家中国参茸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计划在2022年进行IPO。
该公司在招股书中声称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独特的技术和广泛的销售渠道,预计未来业绩将持续增长。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造假行为。
三、造假手段1. 销售收入虚增:龙宝参茸公司通过与合作伙伴进行虚假交易,将实际销售额夸大,从而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
这些合作伙伴实际上是由公司内部人员或关联方控制的虚假公司。
2. 利润虚增:为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龙宝参茸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和减少成本等手段,将实际利润夸大。
例如,将一部分成本记入其他费用,或者将一部分费用记入资本支出。
3. 资产虚增:为了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净资产收益率,龙宝参茸公司通过虚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手段,将实际资产夸大。
例如,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费用资本化,或者将无形资产估值过高。
四、造假原因1. 市场压力:在中国资本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估值和资本市场的认可,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由于投资者普遍对高增长行业和高增长企业抱有较高期望,企业为了满足这些期望,不惜采取造假手段。
2. 盈利压力:企业为了满足投资者对高盈利能力的期望,不惜采取虚增销售收入和减少成本等手段,将实际盈利夸大。
这种盈利压力可能来自于投资者、股东或高管的要求。
3. 监管不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相对薄弱,监管手段和力度有待加强。
一些企业利用监管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采取了造假等违法行为。
五、案例教训1. 强化监管: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效能和透明度,减少企业利用监管漏洞的机会。
参仙源IPO财务造假动机分析
参仙源IPO财务造假动机分析
近期,有关参仙源科技有限公司IPO财务造假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据报道,参
仙源在IPO申报文件中存在着虚构收入,夸大净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
此类行为涉嫌违反
证券法规定,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那么,参仙源为什么会进行财务造假?下面我们来
分析一下可能存在的动机:
1. 为了获取上市资格
公司需要通过IPO审核才能在证券市场上取得上市地位,获得更多的筹资渠道。
然而,为了通过审核,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利润、收入等财务指标要求。
如果公司实际的财务表
现无法达到这些要求,为了避免IPO审核失败,公司可能会选择通过虚构收入等手段造假,从而欺骗审查机构。
2. 为了吸引投资者
投资者是公司IPO的重要对象,他们的投资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吸引更
多的投资者,公司可能会采取夸大利润、收入等方法来提高公司的财务表现,从而增强投
资者的信心和投资意愿。
这种行为不仅可以提高股价,还能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本,支持
公司的发展。
3. 为了提高公司的估值
IPO之前,公司通常会接受投行的估值。
估值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发行价和市场反应。
为了获得更高的估值,公司可能会采取虚构业绩等方式来提高公司的估值。
这种行为对公
司IPO之后的发展很重要,因为它会影响市场对公司的看法和评价。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2017
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20172017年,龙宝参茸公司因为涉嫌IPO造假而引起了广泛关注。
以下是对该案例的分析:案例背景:龙宝参茸是一家中国参茸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计划在2017年进行IPO,以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
然而,在IPO申请过程中,公司被指控存在造假行为,引发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质疑。
造假行为:1. 销售数据夸大:龙宝参茸被指控夸大了其销售数据。
公司声称其年销售额达到数亿元,但后来调查发现,这些数据是通过虚构销售订单和销售记录来实现的。
2. 虚假资产:公司声称拥有大量的参茸资源和资产,但实际上,这些资产的价值被夸大了。
公司通过虚构的采购和存货记录来支撑这些虚假资产。
3. 财务数据篡改:公司被指控篡改了其财务数据,以掩盖其真实的财务状况。
公司虚构了销售收入和利润,并隐瞒了债务和亏损。
影响:1. 投资者损失:由于公司的IPO造假行为,投资者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他们可能会购买到虚假的股票,并因此蒙受损失。
2. 市场信心受损:这起案件对整个市场的信心造成了重大冲击。
投资者可能会对其他公司的财务报告产生怀疑,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性。
3. 法律和监管机构介入:当IPO造假行为曝光后,法律和监管机构会介入调查。
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罚款、诉讼和其他法律后果。
反思:1. 透明度和问责制: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企业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性。
如果公司能够提供真实和可靠的财务信息,并对其行为负责,这样的案件可能会被避免。
2. 监管机构的角色:监管机构在发现和防止IPO造假行为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他们应该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和IPO申请的审查,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3. 投资者的尽职调查:投资者在购买股票之前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以确保所投资的公司具有真实和可靠的财务状况。
总结: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是一起典型的财务造假案件,揭示了公司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性。
这起案件对投资者和市场信心造成了重大冲击,并引发了对监管机构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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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宝参茸IPO造假案例分析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2)二、公司发展历程及IPO过程 (2)(一)公司发展历程 (2)(二)公司IPO过程 (3)三、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或粉饰的主要手法 (4)(一)从销售模式分析公司收入利润造假和应收账款粉饰 (4)(二)存货减值风险 (8)(三)供应商个体户较大,核查困难 (9)四、财务粉饰及舞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9)(一)盈利质量分析 (9)(二)资产质量分析 (10)(三)现金流量分析 (14)五、龙宝参茸最新进展及处理结果 (15)(一)最新进展 (15)(二)处理结果 (16)一、公司基本情况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宝参茸”或“公司”)前身为龙宝参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孝贤,注册地址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滨河西路219号。
公司主要从事人参、西洋参、冬虫夏草等滋补保健品类中药材饮片的加工与销售,以及野山参的种植。
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类产品达2,000余种,主要产品有红参、白参,高丽参、野山参、冬虫夏草、鹿茸、哈士蟆油以及其他制成的中药饮片等。
公司总部兴建了占地8万平米的龙宝健康产业园,建成面积达10,000多亩。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二、公司发展历程及IPO过程(一)公司发展历程公司前身龙宝有限系2002年,由孙孝贤等9名自然人股东以固定资产、存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设立前后,股本的形成及历史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二)公司IPO过程早在2014年5月,龙宝参茸就曾出现在证监会公布的IPO预披露名单中,但首次申请无果。
2016年6月3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最新IPO预披露名单,龙宝参茸再度出现,冲刺资本市场。
2016年9月20日,龙宝参茸出现在证监会每周公布的IPO 终止审查企业名单中。
2016年10月21日,证监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IPO申报企业龙宝参茸被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立法程序,该公司涉嫌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假陈述,包括隐瞒重大担保事项、不实披露公司治理及内控情况等。
截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三、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或粉饰的主要手法公司作为典型的农业企业,财务造假手段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虚增收入,虚假关联交易,存货减值计提不充分、通过资金体外循环虚构交易等,同时由于农业企业自身得规范性不足,内控缺失导致证据不足,现金交易导致证据链断裂,所以有比较大得造假空间根据证监会官网上公告的的《2016年6-9月终止审查首发企业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龙宝参茸主要存在以下事项:报告期内野山参采购、销售及期末余额与经营模式不匹配,同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目前人参、西洋参、冬虫夏草价格都处于历史上的高位,如果上述产品未来出现价格下降甚至降幅较大的情况,同时参茸产品市场需求的下滑导致上述产品销量下降,则可能导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下降,极端情况下不排除当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可能;2、冬虫夏草的销售业务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3、存货期末价值确定及向农户等自然人采购原材料有待进一步核实。
(一)从销售模式分析公司收入利润造假和应收账款粉饰首先从销售模式上看,公司以经销为主,同时有代销和直销两种模式,在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处设立“龙宝”品牌形象销售专柜。
这样一个销售模式也是极易发生财务造假得,需要关注是否有向经销商铺货的情形,收入确认方式以及退换货得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2011-2015年,龙宝参茸综合毛利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公司人参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1.48%、35.27%、33.52%、31.98%和32.83%,五年来一直下滑。
对此,龙宝参茸在招股书中解释道:“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扩大了向医药流通类企业和医药制造企业客户的统货销售量,而统货产品相对单独包装的产品,毛利率相对较低,从而导致了公司人参类产品的总体毛利率逐年降低。
”2013年在限制三公消费的政策影响下,参茸产品中部分高档产品的销售量以及以往通过商场等传统团购渠道采购的产品销售量也或多或少受到影响,而公司业绩能保持增长主要是由于销量增长带动,而销售增长主要是经销商购货所致,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方面得问题值得怀疑。
1、收入、利润造假2011-2015年,龙宝参茸预收账款余额如下:根据2015年5月28日康恩贝收购珍诚在线2014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珍诚在线预付龙宝参茸余额为4,536,836.73元,具体如下图所示。
由上述两表不难看出,龙宝参茸与珍诚在线的账对不上。
龙宝参茸IPO财务造假明显:根据招股书披露,2014年底,龙宝参茸预收账款余额为321,997.59元,且应收账款-珍诚在线余额为930.90万元,而根据2015年5月28日珍诚在线2014年度中汇会审[2015]0289号《审计报告》(康恩贝收购公告),珍诚在线预付龙宝参茸余额为4,536,836.73元。
两者数据正反差异1,384.68万元。
这意味着龙宝参茸告诉大家,我买断方式卖给了珍诚1,384.68万的货物,已经开票且入账确认收入了,2014年末珍诚在线还欠我930.90万没给我;而珍诚在线用数据告诉大家,龙宝参茸在说谎,2014年底我预付了龙宝参茸453.68万的货款,到现在还没给我发货,居然还大言不惭说我欠他930.90万。
当然两者如此撕逼只是我们自己YY而已。
现实中,两者还是穿一条裤子的。
理由如下:珍诚在线作为龙宝参茸忠实的第一大客户,作为龙宝参茸IPO审计机构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定是向珍诚在线发函询证了销售额及余额,并且珍诚在线也一定是回函相符;同样,作为康恩贝收购珍诚在线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也一定向龙宝参茸发函询证了采购额及余额,结果也定是回函相符。
龙宝参茸为了IPO、珍诚在线为了被上市公司收购,两者来了个完美配合,这可连累了天健和中汇两家国内大型会所,尤其是天健。
但话又说回来了,中汇没发现数据差异有情可原,因为中汇的审计报告披露在先,而天健龙宝参茸团队居然也没发现,专业角度来看,不可原谅。
2、应收账款余额粉饰龙宝参茸的应收账款余额粉饰与欣泰电气财务造假中的应收账款粉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1)2011-2015年,龙宝参茸与珍诚在线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表:(2)2011-2015年,龙宝参茸以应收账款-珍诚在线保理融资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珍诚在线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占全部业务得20%以上,是基于一站式的医药电商企业模式,基于电子供应链金融的融资平台,E路融是公司的一个业务范围,龙宝参茸将与珍诚在线的多笔应收账款进项了保理融资,自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龙宝参茸以珍诚在线15,179.89万元应收账款做保理融资,借得共计11,666.29万元款项。
根据公司披露,年末系销售旺季,应收账款-珍诚在线期末余额均未超过1,000万元,而公司保理融资的单次应收账款余额有多笔为1,500万以上,且多集中在第四季度,由此可见,各报告期末,公司操纵调整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进而影响现金流及利润的痕迹极为明显。
此外,2012-2015年,公司对珍诚在线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43.59天、37.88天、35.50天、49.59天,平均40天左右的账期,有必要去做6个月的保理吗?结论只有一个:公司“财务运作”太缺资金了。
再者,根据披露的信息显示该销售为经销商买断式销售。
是否有些地方不太清楚?一家电商用了买断式销售(一般的电商为代理模式的居多),拿着第一大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进一步在侧面印证了双方通过配合做业绩。
3、关联方非关联化嫌疑龙宝参茸与大客户之间的关系疑点还出现在上海余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根据披露,作为龙宝参茸前五大客户之一的上海医药,包括了上海金山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余天成医药有限公司、上海余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
早在2009年,上海余天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龙宝小滋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就是由孙立夫持股51%、上海余天成医药有限公司持股25%、上海松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合资而成。
显然,“孙氏家族”与上海余天成医药有限公司颇有渊源。
其他销售客户是否与孙氏家族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呢,我们期待着证监会的检查给我们揭开谜底。
(二)存货减值风险1、存货减值风险分析2011-2015年,龙宝参茸存货价值分别为10,822.87万元、16,574.72万元、23,932.79万元、32,748.15万元和39,765.99万元,存货余额逐年增长,且上升幅度较大。
由于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经销模式为主,所以存货相当一部分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处,存货的盘点无法正常进行,同时由于经销商可能属于公司型的较少,函证也存在一定得困难,存货核查难度较大,会计师和券商的核查是否到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存货逐年增加,收到销售价格可能存在下降风险以及保管质量的影响,存货存在减值风险,但是经查询招股书明书并未见到计提减值,所以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存在疑问。
2、存货数据出现逻辑错误分析2013年底,14年参龄的人参数量是13,570株。
在没有采挖的情况下,在2014 年会变为15年参龄,2014年夏秋采挖了1,582株15年参龄的人参,2014年12月31日15年参龄的人参剩余数量=13570-1582=11,988株(与z招股说明书数据一致);同理,2015年16年参龄的人参剩余数量=11,988-1,657=10,331株(与说明书11628株,相差1,297株)。
凭空多出的1,297万株16年参龄的人参是听说了公司在申报IPO,从隔壁山头来投奔的吗?(三)供应商个体户较大,核查困难公司的采购中个人供应商占比达到了95%以上,主要采购对象为农户,而且报告期内均无改善情况。
农户一般涉及现金采购较多,且核查困难,这一块的核查不知道相关中介是否核查到位,核查的比例有多大,公司是否通过个人供应商来压低采购价格或者采用类似于辽宁振隆的模式,向外部采购直接就是成品然后再卖出去,通过虚增存货的方式虚增利润,值得怀疑。
四、财务粉饰及舞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一)盈利质量分析根据龙宝参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及盈利指标数据如下表:如仅通过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及盈利指标数据来看,公司2011-2015年度这五年交出了一份非常优秀的盈利情况答卷。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稳步增长,销售毛利率稳定在32%左右,销售净利率维持在19%左右,三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波动不大,坏账及资产减值率极低,净资产收益率虽然逐年下降,但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通过现象看本质,结合着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我们得出的结论将会是恰恰相反。
通过上述“三、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或粉饰的主要手法”分析,能看出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调节利润:虚增收入、虚减应收账款少提坏账、少提存货跌价准备、通过大量现金采购虚增存货的方式虚增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