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部分:学生行为规范一、守时守纪1. 学生应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
2. 学生应按规定穿着校服,不得随意更换或擅自修改。
3. 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规定,保持宿舍内环境整洁,不得擅自离校或留宿外来人员。
二、尊敬师长1. 学生应尊重老师并听从其管理。
2. 学生不得对老师进行恶意讽刺、辱骂或攻击。
3. 学生应尊重同学,不得进行欺负或歧视行为。
三、学习规范1.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备课复习。
2. 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堂活动,不得随意离开自习或影响他人学习。
3. 学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相互抄袭。
四、校园安全1.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奔跑或乱停车。
2. 学生应注意食品安全,不得在校园内买卖或食用未经检验的食品。
3. 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不得进行打架斗殴或其他危险行为。
五、公共设施维护1. 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或污染。
2. 学生应遵守学校图书馆规定,不得私自借阅或损坏图书资料。
第二部分:师生交流管理一、教师行为规范1. 教师应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侮辱。
2. 教师应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不得在课堂上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
3. 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或安排。
二、学生评价制度1.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学生。
2. 学校应及时对学生进行评价反馈,鼓励优秀表现,指导不足之处。
第三部分:管理纪律规定一、学校纪律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 学校应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进行管理,并及时处理违纪事件。
3. 学校应加强纪律教育,提升学生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二、教职工管理1. 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 教职工应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3.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信息或学校文件。
三、家长督导1. 家长应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配合学校管理。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

学校章程和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凡在本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尚品质、良好素养和积极进取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二章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第四条学校章程由校长召集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
第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校长提议,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章学生管理制度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七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打架斗殴,不得辱骂老师和同学,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第四章教师管理制度第九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恪守教学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章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会,由学生代表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组织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劳动委员会,由教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学术研究组,由教师代表组成,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章监督和处罚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引言1.1 编制目的1.2 适合范围1.3 目录说明二、学校管理体制2.1 学校组织架构2.2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2.3 部门职责及权限划分三、学生管理制度3.1 学籍管理3.1.1 学籍注册3.1.2 学籍变更3.1.3 学籍档案管理3.2 学生考勤管理3.2.1 出勤规定3.2.2 迟到早退处理3.2.3 请假制度3.3 学生行为规范3.3.1 学生纪律3.3.2 校园安全3.3.3 学生处分与奖励3.4 学生权益保障3.4.1 学生权益保护机制3.4.2 学生投诉处理四、教职工管理制度4.1 教职工招聘与录用4.1.1 招聘需求分析4.1.2 招聘程序与要求4.1.3 录用合同签订4.2 教职工考核与晋升4.2.1 教学质量评估4.2.2 职称评定4.2.3 岗位晋升4.3 教职工福利与待遇4.3.1 工资与奖金制度4.3.2 带薪休假与假期安排4.3.3 社会保险与福利4.4 教职工纪律与处分4.4.1 工作纪律4.4.2 考勤纪律4.4.3 违纪处分五、课程管理制度5.1 课程设置与调整5.1.1 课程目标与要求5.1.2 课程安排与调整流程5.1.3 课程评估与改进5.2 教学计划与安排5.2.1 学期教学计划5.2.2 课程表编排5.2.3 教学资源准备5.3 教学方法与手段5.3.1 教学方法选择5.3.2 多媒体教学技术应用5.3.3 课堂互动与评价5.4 课程质量监控5.4.1 教学评估与反馈5.4.2 课程质量监测指标5.4.3 教学改进措施六、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1 校园安全责任制6.1.1 安全责任人设定6.1.2 安全工作分工6.1.3 安全巡查与督导6.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6.2.1 火灾事故处理6.2.2 自然灾害应对6.2.3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6.3 校园安全设施与防范6.3.1 安全设备配置6.3.2 校园巡逻与警戒6.3.3 防范措施与应对策略七、财务管理制度7.1 财务预算与决算7.1.1 年度预算编制7.1.2 预算执行与监控7.1.3 决算报表编制7.2 资金管理与使用7.2.1 资金流动管理7.2.2 支付与报销流程7.2.3 资金监管与审计7.3 财产管理与处置7.3.1 财产登记与盘点7.3.2 财产维护与保管7.3.3 财产处置与报废八、信息化管理制度8.1 学校信息系统建设8.1.1 系统需求分析8.1.2 系统开辟与实施8.1.3 系统运行与维护8.2 数据安全与保护8.2.1 数据备份与恢复8.2.2 数据权限与访问控制8.2.3 数据安全事件处理8.3 教育信息化应用8.3.1 教学管理系统应用8.3.2 网络教学平台建设8.3.3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九、评估与改进制度9.1 教育质量评估9.1.1 教育评估目标与指标9.1.2 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9.1.3 教育评估结果分析9.2 教学改进与创新9.2.1 教学改进措施9.2.2 教学创新项目9.2.3 教学成果与奖励十、附则10.1 规章制度解释10.2 修订与生效10.3 引用文件以上所列目录为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的基本内容,旨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凡涉及学校管理事项,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管理制度是学校治理的基本法规,必须认真学习并切实执行。
第四条学校领导应当树立良好榜样,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级组织机构,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学科研机构、行政部门等。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组成,履行学校管理职能。
第七条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包括教务处、科研处、教研室等,分工合作,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行政部门包括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负责学校后勤管理事务。
第九条学校组织机构设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三章学校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学校章程、学校规章制度等,对学校管理工作起到规范引导作用。
第十一条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法规,包括学校的性质、宗旨、办学方向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详细规定,包括教学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
第十三条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执行。
第四章学校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是学校的核心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评估、师生关系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课程设置方案,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财务管理是学校的重要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经费使用等方面。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对资金来源和去向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管理制度汇编学校章程

管理制度汇编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章程是学校的根本管理制度,是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基础性文件。
第二条学校章程须遵循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营造和谐宜人的教育环境,塑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第三条学校章程的修订,应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特色,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由学校党委领导,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
修订后的学校章程,应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学校制度第四条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以下机构:1. 校长办公室2. 党政办公室3. 教务处4. 学生工作处5. 科研处6. 各学院(系、所)7. 各职能部门第五条学校章程规定的各种机构和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第六条学校章程规定的各种机构和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或组织人事。
领导成员的聘任、奖惩和免职,应当按照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学校章程规定的各种机构和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施情况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第三章学科建设第八条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教育资源,完善学科体系,建设特色鲜明的学科。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选拔,推动学科建设的持续发展。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科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学科评估机制,确保学科发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校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师资培养计划,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要完善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程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有效的师资激励机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全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现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凡此规章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四条学校严禁师生员工有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必须尊重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进行暴力行为、赌博、吸烟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学生不得打架斗殴,传播不良信息,如果发现以上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关处理。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得旷课,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学校对于学生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停课、劝退等。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条教师是学校的灵魂,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十一条教师在本课堂内应该认真备课,授课认真,尽职尽责。
第十二条教师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请假,请假应提前向学校请假。
第十三条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教师在学生管理中应该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对于教师的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职等。
第四章师生交流第十六条教师和学生应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在相互交流中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学生有权向老师反映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老师有责任及时解决并帮助学生。
第十八条老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羞辱、歧视行为,严禁体罚学生。
第十九条学生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辱骂行为,应该尊重老师的权威。
第二十条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友好、互助的基础上,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五章校园安全第二十一条学校要确保校园内的安全,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禁师生员工擅自进出校园,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汇编规章制度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第一条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由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和一些经常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影响大多数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学习,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以此教育其本人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四条至第二十条处分范围的学生,由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报送的材料核准后发给“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组织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必要的情况下可由年级组长组织年级会议对其进行教育并扣其操行分优、良、及格、不及格;第二条对学生的处分,首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出处理意见报政教处后,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第三条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年级组长审察后再交政教处申请备案,政教处审查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第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第四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1、上课无故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第二课堂活动、体育锻炼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操按旷课一节计算;住校生无故不上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十节计,一周按五天计;2、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五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十节者给予记过处分,十五节者,留校查看,二十节作劝退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旷课二十五节以上勒令退学,并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第五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或参与传接、交换答卷、讨论,手机短信、或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该科分数、警告或记过处分;2、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勒令退学,并开除学籍处分;第六条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1、经证实,学生在校抽烟,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勒令退学处分;5、走读生校外帮助他人买烟进校助人抽烟,经发现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在家反省一周;6、对违反纪律喝酒学生的处分,可参照上述各条执行;第七条对打架学生的处分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或勒令退学处分;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劝退处分;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如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轻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1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伤害或造成伤害;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8、打架造成伤害,视情况由责任方或责任大小承担医疗等费用,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如触犯刑律,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9、动员家人到学校打架报复、恣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八条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1、价值在10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价值在10元以上含10元,以下同,100元以内,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处分;3、价值在100元以上,给予勒令退学处分;4、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处分;5、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数额较大,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者,开除学籍,并直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九条对赌博学生的处分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记过处分或劝退;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大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第十条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及其他一切学校财物、设备,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照第八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第十一条对翻墙离校学生的处分学生翻墙离校,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并予以停宿处理;如果多次翻墙离校,屡教不改,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二条对违反乘坐校车规定学生的处分乘车学生必须身穿校服,按时按点依秩序上下车,交好乘车卡;服从送车老师的管理和指挥,头手不得伸出窗外,不得翻窗跳车,遵守车内秩序,团结友爱;否则,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三条对不尊重教职工学生的处分1、不能顶撞辱骂教职工,否则,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2、对围攻殴打教职工的学生,造成伤害,赔偿一切医疗费用和误工费,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3、对拉拢不明真相的学生对抗老师,扰乱学校纪律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如果触犯刑律,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对串宿学生的处分学校严禁学生在午休和晚休时间相互串宿舍,如有违犯,一经发现,二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给予停宿处理;第十五条对不按时睡觉,影响他人休息学生的处分学校严格规定学生照作息时间准时休息,对长期不按时睡觉并影响他人休息,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书面检查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也可视情况给予停宿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极大,予以勒令退宿处分;第十六条对恋爱学生的处分1、严禁中学生谈恋爱,如有违反,经教育不改,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2、对恋爱的认定:有搂抱、接吻、写情信、男女两人到校园阴暗角落或到其它地方约会、打爱情电话或有其它相关的出格行为,认定为恋爱;第十七条凡同时犯有上列两项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等处分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除应受的处分外,要加重处分;第十八条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开除学籍;第十九条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均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第二十条对屡教不改或多次受到处分以及违纪性质严重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况,通知该学生停课接受教育或实施劳动教育;第二十一条上课期间扰乱课堂秩序如讲闲话、做小动作与课堂无关的事,老师应给予教育,下课后报班主任,并与班主任一起对学生进行教育,严重者报政教处,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学校课堂、两操、午休、体育锻炼等其它规定,否则依相应办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以上各条未涉及的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1、只要学生违纪已经给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以上条款虽未涉及,但学校仍有对违纪学生作出处分的权利;2、具体处分程序为:班主任请示年级组长,提出处分意见,向政教处报送基础材料,政教处在核实事实后,确定处分等级并送学校行政会讨论作出处分决定;学生自主管理条例一、指导思想: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在政教处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自主管理活动;二、工作目标: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2、参与学校管理:成立学生会,充分发挥与全体学生密切联系的优势,参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会可以在班级学生管理、住宿生管理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3、上下沟通、传递信息:学生会是学校与全体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学生会作为学生的代言人,有责任通过正当的渠道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工作措施:1、在学生会干部组织下进行严谨细致的纪律检查工作;1检查各年级中自习纪律;对各种不良现象进行及时的批评和教育2检查各班的出勤、晚自习情况,同时检查学生的文明卫生行为;3做好值周班工作,维护食堂良好的用餐秩序;2、检查劳动卫生工作;1制定详实的卫生检查要求,每天都对各班级教室卫生和宿舍内务进行检查;2每两周组织一次劳动卫生大检查,对各班级教室、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评分;以上每一项检查工作每天都有详细的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评比分数,及时地公布,以利于各班更好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底,对所有检查进行量化分评比,评出当月的“先进班级”和“文明宿舍”,颁发流动红旗;通过卫生检查工作和评优工作,增强同学们的劳动观念和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3、成立学生校卫队,协助校卫队进行校内的安全管理和治安工作,每周两次校外巡逻,从而有效杜绝打架、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4、积极发挥学校与同学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同学们中存在的问题,使学校领导能够及时地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向学生传达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5、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6、组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同学们的体质,培养同学们顽强拼搏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值周班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值周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组织值周班的工作可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发挥学生自治自理、自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一、工作任务和要求:1、值周班工作的具体任务包括:课间操、眼保健操、仪容仪表、出勤、卫生、就餐等检查;2、周日第一节晚自习,值周班应在班长的带领下,学习值周的相关要求和评分标准,并安排好值周人员,第二节晚自习接受学生会干部的值周培训;3、所有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仪表合格,衣冠整洁,并佩戴好袖章左手臂上;4、检查评比必须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每天的值日记录,做到每扣一分都有依据和记录,并及时把检查评比的情况反馈给班主任或班长,评比结果及时公布在教学楼3楼的评比栏上,遇到问题及时向学生会干部和值日老师反映;5、注意保管好值周的物品袖章、记录本等,逢周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间隙,将所有物品移交给下一个班级,并填写好物品移交表,让下一个班的班长签名;凡遗失物品的须赔偿;6、参加值周的同学必须及时到位,听从学生会干部的指挥,临时有事的要向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请假;7、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文明礼貌,切勿与同学发生口角与冲突;8、本班值周工作结束后,班主任或者班长认真写一篇“值周工作小结”写在记录本上,并摘抄重要的事项公布在公布栏的黑板上;9、班主任在周一应陪同值周班的学生一起值勤,班主任在一周的时间里至少应有3天到岗监督值周班的工作,以便值周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注意事项:1、值周班工作将纳入班级常规评比中,因此对于值周班的任务和要求各班要在值周前作好动员工作,明确值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并严格按要求分好组,力保人员、任务落实到位,高质量地完成值周班工作;2、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必须按时起床和离开宿舍,除本班参加早锻炼的同学外,其他值日的同学可提前吃早餐;3、值周班的同学中午食堂值班时间:12:00-12:30,分别督查餐具回收、餐桌卫生、排队秩序、开水区卫生等工作,到12:30后方可就餐,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脱岗;4、值日检查范围只限中学部,请勿进入小学教学区;5、值周班每天安排一名总负责的班干部负责当天的值周工作,并与当天值日的学生会干部联系、协调工作;值周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住宿生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是生活育人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宿舍安全1、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禁止带明火及蜡烛、火柴、酒精、火机、烟花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如有违反,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停宿,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2、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电吹风等各种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一旦发现,将没收其违禁物品并严重警告,情节严重作停宿处理;3、保持照明设备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4、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如有违反将作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严肃处理;5、禁止在宿舍内燃放鞭炮;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6、不得随意开关电源总闸和分闸,故意违反将给予记过处分;7、加强对热水设施的管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防止热水烫伤;二、宿舍纪律1、按时起床,洗漱后准时进入课室上课及参加晚自习;迟到者将给予批评教育;2、按规定准时熄灯就寝,不得做与休息无关的事,并保持安静;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理;3、不得串宿舍,放学回宿舍期间只能在自己寝室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相串宿,多次违反,屡教不改者将被停宿;4、不得攀爬墙离开宿舍,更不能爬围墙离校,私自离校者将给予停宿处理;5、上课时间包括晚自习和课间休息,不得以任何理由回宿舍;6、爱护宿舍,不在墙上乱钉、乱画、乱贴,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如故意破坏公物三倍赔偿并取消其住宿资格;7、不带健身器材、篮球、排球、足球进宿舍;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到期末由家长领回;8、不抽烟、不喝酒、不玩扑克、不打架、不赌博、不到异性宿舍串宿;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停宿处理;9、早、中、晚餐不允许学生带饭回宿舍;10、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手机、相机、CD机、现金等谢绝进宿舍;如不遵守,丢失财物自负;11、周末、节假日,不得在宿舍留宿特殊情况要到政教处申请;非常住生且无政教处批条的学生,周末、节假日不允许提前返校回宿舍;12、尊敬老师、尊敬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对顶撞、谩骂老师者,将取消住宿资格;13、离开宿舍后及时关灯、关风扇、关空调;14、使用他人物品,应经物主允许,不得偷他人的物品;如发现有偷窃行为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上报学校作进一步处理;三、宿舍卫生1、增强公德意识,不乱倒垃圾,不在走廊,室外洗衣或向走廊、楼外倒水,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如有违反即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扫地做卫生,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2、值日生早、中、晚扫地包括走廊、阳台、卫生间倒垃圾,多次不做值日者给予停宿;3、周五及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大扫除,每位学生应积极参加;4、床上整洁,被子、蚊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鞋、水壶、口盅、毛巾等要按规定地方摆放整齐;对内务不整,屡教不改者给予停宿处分;5、执行卫生室长责任制;室长协助生活老师管理本宿舍一切事务,督促、检查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四、常住生管理规定:常住生在周末、节假日住宿期间除了遵守好宿舍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必须遵守好以下几点:1、晚10:20前回宿舍;2、晚10:30分熄灯休息;3、休息时间不得吵闹、打牌或做其他与休息无关的事;4、如有事外出,不回宿舍须提前向班主任及生活老师书面请假;5、不得以任何理由带校外闲杂人员进宿舍;以上规定,违反任何一条将被取消常住生住宿资格;防火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师生员工及外来到校的施工单位或个人;第三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第四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安全防火工作由学校领导统一组织,安全防火委员会和各部门具体负责,校长是学校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第二章防火职责第六条: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落实好防火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要认真细致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第七条:安全防火委员会及各部门定期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活动;第八条: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工作;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提高警惕,把做好防火工作看成是每个人的职责,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熟悉灭火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第九条: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学校安全防火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定期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上报;第十条:各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岗位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本岗位防火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第三章防火安全制度第十一条:全校师生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学校,不许随意燃放鞭炮;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校卫队员和值班教师每天必须分别对学生宿舍和校园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第十二条:各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人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准动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第十三条:凡遇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在室外燃火,禁止易引起火灾的生产、生活用火;确须燃火的部门要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到校卫队备案,并派专人严密看管;第十四条:严禁在室内焚烧废品,院内不准随意焚烧杂草、垃圾等废弃物,如需要焚烧,必须经政教处同意,并到指定安全地点,派专人看护,事后将火熄灭;第十五条:学校各要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足消防器材,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立即扑救;第十六条:健全各实验室对易燃易爆物品保管措施,做到专室存放、专人保管;仓库、原料场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贮存,必须执行国家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禁超储和堵塞防火通道;第十七条: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安全出口、图书馆等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学校的公共场所使用开放和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用火管理,严禁乱设火源点,严禁在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吸烟;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燃化部颁发的关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未经审核批准不得随意施工,峻工后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使用;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以及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火灾的责任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灭火有功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四章监督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要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到工作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拟定安全防火计划,制定防火措施,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防火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是负责全校安全防火工作直接的领导者,政教处负责组织、指导防火培训和灭火演练;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当然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小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小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校规制度第一条:校园秩序1.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喧哗、打架斗殴等行为。
2. 学生应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共同维护校园和谐气氛。
3. 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需离校,需提前请假并得到班主任或家长同意。
第二条:作业和考试1. 学生应当按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积极准备考试。
2. 学生在考试中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
3. 对于作业和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应当及时向老师请教,不得私自处理。
第三条:校园安全1. 学生应当注意校园安全,不得在校园内滑冰、轮滑、攀爬高空等危险行为。
2. 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骑车、滑板、踢球等行为。
3. 学生应当关注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向老师或校方报告。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一条:尊敬师长1. 学生应当尊敬老师和长辈,遵循师长有理,循循善诱的原则。
2. 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打扰老师讲课或与同学争吵。
3. 学生应当尊重同学,不得欺负弱小或歧视他人。
第二条:自律意识1.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2. 学生应当自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垃圾或在校园内嬉戏打闹。
3. 学生应当自觉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
第三条:团结友爱1. 学生应当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共同进步。
2. 学生应当尊重团体荣誉,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或落队。
3. 学生应当遵守集体约定,不得打乱集体活动的顺序或造成混乱。
第三章:奖惩机制第一条:奖励措施1. 学生表现优秀,成绩优异者,将受到老师及校方的表扬和奖励。
2. 学生参与校园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者,将受到老师及校方的表扬和奖励。
3. 学生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团结友爱者,将受到老师及校方的表扬和奖励。
第二条:惩戒措施1. 学生违反校规规定,造成较严重后果者,将受到老师及校方的处罚。
2. 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抄袭,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将受到老师及校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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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计21366字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
规章制度是对人的考验,同时也是更好的管理。
这里给大家带来了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大家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第三章学校常规管理
一、学籍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1.新生入学,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认真填写有关表册。
学籍档案照片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2.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3.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4.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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